第410章 尚原無罪釋放
四合院:沒有係統的醫生 作者:頂花帶刺的黃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接下來,劉政委那邊又宣讀了很多的罪狀,包括那個劉嬸一家的,還有很多的敵特,和敵特有勾結的人。
這些都是證據確鑿,無可辯駁的,再說了,現在這是審敵特呢,也不可能有律師來給敵特辯駁。
接下來劉政委又說道:“尹海棠,利用自己作為醫生妻子的身份,被敵特誘惑,和敵特有交易,把自己丈夫那裏的病曆私自拿出來然後交給敵特,泄露了國家領導人的身體健康機密。證據確鑿,有敵特葉秋雨的證詞還有劉氏的證詞作為證據。”
尹海棠就是師母的名字,和尚原預料的沒有出入,師母這邊因為證據確鑿,所以是逃不脫了。
還沒等尚原迴過神來,劉政委那邊又開始說話了,這次說的就是尚原自己了。
“尚原,係四九城第一醫院外科醫生,醫術精湛,所以其老師李延年在經過向上級請示後,把病曆交給他,希望他能為領導人的身體健康出一份力。
後因為其交往了一個女朋友,葉秋雨,證實為敵特,其察覺到了異常。
並在病曆泄露後的第一時間,認為是從自己那裏泄露了病曆,所以第一時間就打電話向我們自首。
後在我們長期的調查中,發現,病曆並不是從他那裏泄露的,雖然敵特已經察覺到了病曆在他那裏,就利用女朋友的身份想要刺探,可是一直沒有成功。
後敵特組織利用李延年妻子那裏得到了病曆,所以我們認為尚原是不知情的狀態下交往了一個敵特女朋友,但是沒有泄露病曆,並且在察覺到女朋友可能是敵特的第一時間就進行自首,所以我們主張尚原無罪。”
尚原聽到劉政委所說的話,其實之前已經有猜測了,因為那天葉秋雨說了,並不是從自己那裏得到的病曆,隻是自己一直存在懷疑而已。
覺得是對方是在幫自己掩護,幫自己脫罪。
“審判長,我的發言完畢。”
審判長點了點頭,然後又向台下的一眾罪犯問道:“嫌疑人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本來就已經是證據確鑿的事情,所以也沒有人再為自己辯駁。
“現在開始審判,請全體起立。”
“現在宣讀對嫌疑人的判決。
李xx,王xx,趙xx,...... ...... ......犯間諜罪,並且多次殺害他人,現判處死刑。”對於這個判決,大家都不感覺意外,畢竟剛才宣讀這些敵特的罪行的時候,簡直聽得讓人觸目驚心。
這些年可以說是組織了很多的罪行,還殺害了很多的老百姓和執法人員,死刑可能對他們來說都顯得仁慈了一點。
審判還在繼續,“劉xx,作為北大的保衛科長,收受敵特組織的金錢等誘惑,在學校裏為敵特組織組織庇護所,並提供槍支彈藥等供敵特組織進行間諜行動,現判處死刑。
劉xx,為北大的醫務室醫生,被敵特組織成員的美色所誘惑,為敵特組織成員進行治療,並協助敵特組織多次殺人性命,現判處死刑。
劉氏,在丈夫和兒子的關係下與敵特組織有聯係,並為敵特組織牽線搭橋,說動尹海棠偷盜丈夫的病曆,泄露給敵特,證據確鑿,判處有期徒刑20年。”
這就是劉嬸一家的判決結果,那個保衛科長,幫助敵特進行活動,還提供槍支彈藥,毫無疑問的是死刑。
還有劉嬸的兒子,也是一樣的,不僅幫敵特治療,而且還幫敵特殺人,也是死刑。
隻有劉嬸,沒有判處死刑,畢竟沒有涉及到人命,但是這活著也沒什麽意思了吧,這個歲數了,丈夫和兒子一起被判死刑,她活著又有什麽意思呢?
還有現在的平均壽命才多少,她現在都50多歲了,坐20年的牢,怕是要直接老死在監獄裏麵吧。
“趙薇薇,為敵特葉秋雨大學時期的室友,同學,經查證沒有參與敵特的間諜活動,對於同學是敵特也毫不知情,並且沒有泄露給敵特任何的情報,做出危害國家和人民的事情。所以 現在宣判趙薇薇無罪,當庭予以釋放。”
這話一出,趙薇薇喜極而泣,一下子哭了出來,一旁的錦衣衛幫她把手上的手銬給打開,她高興的和對方說道:“謝謝。”
錦衣衛有點懵,實在是這個場合還從來沒有人和他們說謝謝呢。
隨後趙薇薇跑到觀眾席,然後和自己的父母擁抱在了一起,一起慶祝她的新生,一家人都在法庭上直接哭了出來。
尚原看著這溫馨的一幕,也很感動,隻是不知道自己和師母最後的結果如何了,現在其他涉案人員都已經審判了,就剩自己和師母了。
上麵的審判長見慣了這樣的場麵,絲毫沒有受到影響,直接說道:“尹海棠,醫學院老師李延年的妻子,利用丈夫的職務之便,把丈夫那裏的病曆偷盜出去泄露給敵特,雖然事出有因,是想要和敵特交換自己在泡菜國犧牲的兒子的屍骨,但是其在知道對方是敵特的情況下,明知道這樣有可能會危害到國家的安全,還是選擇和敵特交易。
現宣判尹海棠犯罪事實成立,證據確鑿,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聽到這個消息,師母沒有大哭大鬧,應該是早有預料,反而觀眾席上的李老師聽到這個消息受不了了,差點昏了過去,還是張師兄在一邊照顧,才醒了過來。
對於師母這個處罰,尚原有點不能接受,劉嬸50多歲了,師母比那個劉嬸還要大幾歲,已經接近60了,10年,這不是出不來了嗎?
審判長又在上麵繼續宣判,“尚原,第一醫院外科醫生,交往了一個女朋友,係敵特葉秋雨,其本人對於葉秋雨是敵特並不知情,並且對病曆保管嚴密,在病曆泄露後,第一時間自首,經查,病曆並不是從尚原這裏泄露,其本人也沒有和敵特勾結的意願,判定尚原罪名不成立,予以當庭釋放。”
這些都是證據確鑿,無可辯駁的,再說了,現在這是審敵特呢,也不可能有律師來給敵特辯駁。
接下來劉政委又說道:“尹海棠,利用自己作為醫生妻子的身份,被敵特誘惑,和敵特有交易,把自己丈夫那裏的病曆私自拿出來然後交給敵特,泄露了國家領導人的身體健康機密。證據確鑿,有敵特葉秋雨的證詞還有劉氏的證詞作為證據。”
尹海棠就是師母的名字,和尚原預料的沒有出入,師母這邊因為證據確鑿,所以是逃不脫了。
還沒等尚原迴過神來,劉政委那邊又開始說話了,這次說的就是尚原自己了。
“尚原,係四九城第一醫院外科醫生,醫術精湛,所以其老師李延年在經過向上級請示後,把病曆交給他,希望他能為領導人的身體健康出一份力。
後因為其交往了一個女朋友,葉秋雨,證實為敵特,其察覺到了異常。
並在病曆泄露後的第一時間,認為是從自己那裏泄露了病曆,所以第一時間就打電話向我們自首。
後在我們長期的調查中,發現,病曆並不是從他那裏泄露的,雖然敵特已經察覺到了病曆在他那裏,就利用女朋友的身份想要刺探,可是一直沒有成功。
後敵特組織利用李延年妻子那裏得到了病曆,所以我們認為尚原是不知情的狀態下交往了一個敵特女朋友,但是沒有泄露病曆,並且在察覺到女朋友可能是敵特的第一時間就進行自首,所以我們主張尚原無罪。”
尚原聽到劉政委所說的話,其實之前已經有猜測了,因為那天葉秋雨說了,並不是從自己那裏得到的病曆,隻是自己一直存在懷疑而已。
覺得是對方是在幫自己掩護,幫自己脫罪。
“審判長,我的發言完畢。”
審判長點了點頭,然後又向台下的一眾罪犯問道:“嫌疑人還有什麽要說的嗎?”
本來就已經是證據確鑿的事情,所以也沒有人再為自己辯駁。
“現在開始審判,請全體起立。”
“現在宣讀對嫌疑人的判決。
李xx,王xx,趙xx,...... ...... ......犯間諜罪,並且多次殺害他人,現判處死刑。”對於這個判決,大家都不感覺意外,畢竟剛才宣讀這些敵特的罪行的時候,簡直聽得讓人觸目驚心。
這些年可以說是組織了很多的罪行,還殺害了很多的老百姓和執法人員,死刑可能對他們來說都顯得仁慈了一點。
審判還在繼續,“劉xx,作為北大的保衛科長,收受敵特組織的金錢等誘惑,在學校裏為敵特組織組織庇護所,並提供槍支彈藥等供敵特組織進行間諜行動,現判處死刑。
劉xx,為北大的醫務室醫生,被敵特組織成員的美色所誘惑,為敵特組織成員進行治療,並協助敵特組織多次殺人性命,現判處死刑。
劉氏,在丈夫和兒子的關係下與敵特組織有聯係,並為敵特組織牽線搭橋,說動尹海棠偷盜丈夫的病曆,泄露給敵特,證據確鑿,判處有期徒刑20年。”
這就是劉嬸一家的判決結果,那個保衛科長,幫助敵特進行活動,還提供槍支彈藥,毫無疑問的是死刑。
還有劉嬸的兒子,也是一樣的,不僅幫敵特治療,而且還幫敵特殺人,也是死刑。
隻有劉嬸,沒有判處死刑,畢竟沒有涉及到人命,但是這活著也沒什麽意思了吧,這個歲數了,丈夫和兒子一起被判死刑,她活著又有什麽意思呢?
還有現在的平均壽命才多少,她現在都50多歲了,坐20年的牢,怕是要直接老死在監獄裏麵吧。
“趙薇薇,為敵特葉秋雨大學時期的室友,同學,經查證沒有參與敵特的間諜活動,對於同學是敵特也毫不知情,並且沒有泄露給敵特任何的情報,做出危害國家和人民的事情。所以 現在宣判趙薇薇無罪,當庭予以釋放。”
這話一出,趙薇薇喜極而泣,一下子哭了出來,一旁的錦衣衛幫她把手上的手銬給打開,她高興的和對方說道:“謝謝。”
錦衣衛有點懵,實在是這個場合還從來沒有人和他們說謝謝呢。
隨後趙薇薇跑到觀眾席,然後和自己的父母擁抱在了一起,一起慶祝她的新生,一家人都在法庭上直接哭了出來。
尚原看著這溫馨的一幕,也很感動,隻是不知道自己和師母最後的結果如何了,現在其他涉案人員都已經審判了,就剩自己和師母了。
上麵的審判長見慣了這樣的場麵,絲毫沒有受到影響,直接說道:“尹海棠,醫學院老師李延年的妻子,利用丈夫的職務之便,把丈夫那裏的病曆偷盜出去泄露給敵特,雖然事出有因,是想要和敵特交換自己在泡菜國犧牲的兒子的屍骨,但是其在知道對方是敵特的情況下,明知道這樣有可能會危害到國家的安全,還是選擇和敵特交易。
現宣判尹海棠犯罪事實成立,證據確鑿,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聽到這個消息,師母沒有大哭大鬧,應該是早有預料,反而觀眾席上的李老師聽到這個消息受不了了,差點昏了過去,還是張師兄在一邊照顧,才醒了過來。
對於師母這個處罰,尚原有點不能接受,劉嬸50多歲了,師母比那個劉嬸還要大幾歲,已經接近60了,10年,這不是出不來了嗎?
審判長又在上麵繼續宣判,“尚原,第一醫院外科醫生,交往了一個女朋友,係敵特葉秋雨,其本人對於葉秋雨是敵特並不知情,並且對病曆保管嚴密,在病曆泄露後,第一時間自首,經查,病曆並不是從尚原這裏泄露,其本人也沒有和敵特勾結的意願,判定尚原罪名不成立,予以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