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母和警察都沒想到,這個姑娘竟然隻要一聲賠禮道歉,顯然,這姑娘一點兒也沒有冤枉王母。


    本來,王母以為這個姑娘是來敲詐她的,所以,口口聲聲對警察說:“她就是個敲詐犯,你們得審審她,不能把她放走了。”


    現在,野丫不要一分錢,也就徹底讓王母栽了。


    “你…你真的不要一分錢,隻要我說一聲對不起?”


    “是啊,你把我撞了,害得我在家裏躺了三天,我惱火的是:你撞了人,還揚長而去,簡直把小老百姓的命不當一迴事,我要的就是咱們窮人的骨氣。”


    警察勸說道:“這位大媽,你就給人家道個歉吧,這事兒發生在三個月前,也說不清了,況且,人家也沒有要你一分錢的賠償,看來,你真的是把人家撞了。”


    王母仔細想了想,她確實沒有撞到過人,可是又一想,也許是自己不小心把這個姑娘擦傷了。


    就在這個時候,李莎走出了醫院,她憤憤的說:“你這個小娘們,竟然血口噴人,今天,我跟你拚了。”


    李莎說著,一頭撞向了野丫。


    李莎是想用這種勇敢的舉動來討好王母。


    野丫見李莎一頭撞向她,敏捷的把身子一側,李莎來不及刹住腳,一下子撲倒在地。


    “媽呀!”


    李莎慘叫了一聲。


    她撲倒的地方,正好砸碎了一個玻璃瓶子,她的膝蓋被碎玻璃磨破了,流出了鮮血。


    馬雲飛看到了這一幕,憤憤的罵道:“莎莎這個小娘們,真是沒事找事。”


    一位警察把李莎扶了起來,說道:“走吧,我帶你到醫院裏去擦點藥。”


    李莎瞅著野丫,眼睛裏冒著火,破口大罵道:“你這個臭娘們,竟然給我阿姨栽贓,我饒不了你。”


    野丫揮了揮拳頭,似乎是在警告李莎。


    馬雲飛對野丫做了個手勢,野丫會意,說道:“我要迴家去了。”


    王母一把拽住野丫,疑惑的說:“姑娘,我好像在哪兒見過你。”


    “你把我撞傷了,肯定是見到過我嘛,現在你終於承認了。”


    王母搖搖頭,說道:“姑娘,我確實在哪兒見過你,但一時記不起來了,不過,我絕對不是在撞傷你的時候碰見你的。”


    “你拽著我幹嘛?”


    “你別慌著走,姑娘,我想請你喝杯茶。”


    顯然,在王母的記憶中,她和這個姑娘見麵的場合很特殊,留下了一些印象,但一時記不起來了,她想和這個姑娘再接觸一下,恢複一下自己的記憶。


    野丫掙脫了王母的手,不悅的喊道:“警察,你們管不管呀?你看,她拽著我不放。”


    一位警察說:“老大媽,這就是你不對了,你幹嘛拽著人家,快放手。”


    王母誘惑道:“姑娘,如果你答應跟我去喝茶,我會送給你一條項鏈,很高級的寶石項鏈。”


    野丫早就想要一條項鏈,可是,他爹不讓她買,說項鏈不是山裏的丫頭戴的東西。


    “你真的要給我買項鏈?”


    “真的,不信,你上我的轎車,我馬上帶你到首飾店去買一條項鏈,買完了項鏈,再和我一起去喝茶。”


    馬雲飛在不遠處聽見了她倆的對話,頓時,恨得牙根癢癢的。


    這個野丫簡直就是個傻瓜,竟然為了一條項鏈要去和王母喝茶。


    如果野丫和王母在一起呆的時間長了,也許就會讓王母迴憶起她曾經在哪兒見過野丫。


    馬雲飛急得想跳腳,他趕緊走到野丫的對麵,對她打了個手勢,又狠狠的瞪了她一眼。


    野丫喪氣的說:“大媽,我真的還有事,得走了。”


    說完,野丫猛的掙脫了王母的手,一溜小跑的走了。


    王母瞅著野丫的背影,喃喃自語道:“我肯定見過這丫頭,絕對見過,可是,是在哪兒呢?我咋就想不起來了。”


    李莎在醫院裏把膝蓋上的傷口包紮了一下,一瘸一拐走出了醫院。


    “阿姨,那個臭丫頭走了。”


    王母問道:“那丫頭你見過嗎?”


    “沒見過呀,難道您見過?”


    “我好像見過,但一時記不起來了,剛才,我請她去喝茶,可是,她不幹。”


    “阿姨,就算你見過,那又能咋地?大街上這麽多人,相貌差不多的人多著呢。”


    王母瞅著李莎的膝蓋,問道:“你的傷沒關係吧?”


    “沒啥,就是破了點皮,給我上了點消炎藥。”


    “莎莎,真有你的,竟然敢跟那個野丫頭拚命。”


    “阿姨,那個野丫頭血口噴人,我早就想跟她拚命了。”


    “莎莎,我有你這個好兒媳,真是我的福氣呀。走吧,快迴家去。”


    李莎把檢查結果遞給王母。


    王母看了看,滿意的說:“莎莎,你不但是個賢惠的姑娘,也是一個健康的姑娘,我們王家要不了多長時間就會後續有人,我指望著你快點給我生個大胖孫子。”


    “阿姨,我還沒結婚呢。”


    “嗬嗬…明天就跟我兒子去打結婚證。”


    李莎興衝衝地迴到了王家,第二天,她和王小辮一起去打了結婚證。


    李莎給幸福旅社打了一個電話,對馬雲飛說:“馬哥,報告你一個好消息,我已經和王小辮打了結婚證,王母的意思是:十二天以後舉行婚禮,王家包了a市最高級的酒店,準備請五十桌客人。”


    “嗬嗬…太好了,我祝賀你。”


    “馬哥,到時候你也要來參加我的婚禮呀,對了,把嫂子也請來。”


    “好啊,我們一家三口都會去參加你的婚禮。”


    李莎突然問道:“馬哥,那天做婦科檢查時,你從哪兒找來了一位姑娘來頂替我?”


    “嗬嗬…就在醫院門口的大街上,隨便拉了一個姑娘,我隻問了她一句話:你要是黃花大閨女,我就給你一千塊錢,等會兒你去頂替一個人做一下婦科檢查。那姑娘一聽,滿口答應了,至於她是誰,我覺得沒必要詢問。”


    “你…你真的是在大街上隨便拉了一個姑娘?”


    “對呀,我在a市舉目無親,隻能在大街上隨便拉一個,不過,我的眼光頭挺準的,一眼就認出來:那個姑娘是個黃花大閨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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