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覺得思思過年不迴家很可憐,所以赴了購物平台的約。


    對自己的那些前女友也沒有苛責,反而表示可以理解。


    包括對我,就算平時對我唿來喝去的,也會在這種時候繞路送我迴家。


    如果這是在寫小說,留一點時間給我思考對白,我會設計出很多話來,讓他不要覺得自己很差勁,希望他堅定自己的優秀。


    但是現實中沒那麽多時間給我琢磨台詞,我隻能忠於自己最本原的人設:「對不起,我不太會安慰人。」


    他很無所謂地聳聳肩:「這都過去很久了,我就隨口一說,沒什麽要安慰的。要不是又看到這個劇本,我都記不起來這些破事兒了。」


    我跟他並排走著,心裏百轉千迴、天人交戰,最終還是下定決心問出了那句混帳話。


    「陳先生,」我說,「你介意我用你的形象寫個小說嗎?」


    他看起來很平靜:「做個反派?」


    我搖搖頭:「是男主。」


    他有點笑笑的:「你寫你的唄,還問我幹嗎?」


    我說:「不問就寫感覺不太尊敬。而且我寫的……未必都是好事。」


    「你活得這麽細還不得把自己累死。」他說得倒坦然,「莫言寫《紅高粱》,上來就是『我父親這個土匪種』,《豐乳肥臀》的原型也是他母親。藝術來源於生活嗎,以涵涵為原型的人物在我的小說裏都死了三迴了。」


    聽他這麽說,我終於了卻了一樁心事,大大地鬆了口氣:「那就太好了。我還怕你會生氣。」


    他瞄了我一眼:「意思是,如果有人用你的形象寫小說,你會生氣?」


    這倒是我從來沒想過的:「倒是不會。但我也沒什麽好寫的吧。其實是這樣的——那天在樓梯間不是看到你前女友了嗎?我就想稍微從涵涵那裏套點八卦出來,結果沒想到一套套多了,我一下子什麽都知道了,就覺得挺對不起你的。我想我要是再拿你寫小說,可能就有點惡劣了。」


    我抬頭看看路燈,眼睛一眯,暖黃的燈光就發散成無數光線,像極了一朵大大的曼珠沙華。


    我突然心血來潮:「哎,這樣吧。作為交換,我跟你講一講我的事。」


    他看了我一眼:「你不是說自己沒什麽可寫的嗎?」


    「是啊,」我說,「所以我隻能給你講一個有點無聊的小故事,也是我之前的人生中唯一的一條感情線。」


    「你談過戀愛?」他看起來有些驚訝,用視線把我掃描了一下,「挺難想像的。」


    「不不不,談倒是沒談上,」我說,「但是我有喜歡的人,已經喜歡了十年了。」


    *


    「你還記得第一次跟你玩劇本殺時,和我一起的那個小姑娘吧?就是那個麵癱侍衛。」


    他迴憶了一下:「那個n大核物理係研究生?」


    「對對對,」我連聲道,「她和我是初高中同學,常年占據全校第二頭銜。而那個全校第一,就是我的暗戀對象,人送外號『學神』。」


    我進一步解釋:「雖然現在『學神』泛指成績好到超神人,但當年這個詞還不是一個網絡流行語,是隻屬於他一個人的外號。這導致我現在聽到別人說『學神』這個詞都顫顫的,因為對於我家鄉的我們那屆學生來說,學神就是他,他就是學神。他統治了我們那一屆整整六年,從初一到高三,第一名永遠是他。」


    「所以我這人真的超級『智性戀』的,而且慕強。我寫過的所有男女主都必須聰明,什麽性感、可愛、帥氣,對於我來說,在聰明麵前都一文不值。」


    他幽幽地看著我:「那你寫本小說不容易啊,你還得想著怎麽讓角色聰明。」


    「嘿嘿,」我笑笑道,「我初中時也不錯的,好的話年級前一百,差一點時也就一百多名,在班裏沒跌出過前十。我當時記敘文寫得老好了,幾乎每次寫作文都會被印成範文全班傳閱,也差不多是那時候開始喜歡在小本子上寫小說。


    所以當時我應該算是班上文藝小女生的代表吧,很受歡迎。學神那個時候也公開說過喜歡我,搞得就連我和他的作業本偶然放在一起,都會引起一片起鬧。


    所以初中那三年,我們其實是雙向喜歡的關係。


    那確實是很開心的三年啊。現在迴憶起來,那個班級、那個操場,都能蒙上一層七彩泡泡濾鏡。


    但是那三年,我應該是沒有給過他哪怕一丁點迴應。」


    這是我第一次跟除了媽媽以外的人提及這段暗戀,連碩碩都不知道。


    在我一時興起決定告訴陳先生時,我也沒想到這段往事說到這兒,竟這麽澀嘴巴:「就初中小女生嗎,多少有點別別扭扭的。可能是不好意思,可能是愛麵子,可能是實在不知道初中生之間的戀愛能做點什麽,也可能是因為我媽老給我灌輸『早戀的話學業就完了』這種思想。


    結果就是,全班都以為他單戀我三年。但實際上,他喜歡我三年,我喜歡了他十年。


    我倒也沒怪過誰,我知道這段緣分是我自己作沒的。


    當年我老覺得初中生之間談戀愛什麽也做不了,我媽也根本不可能批準我周末隨便出去玩,所以就當是錯誤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吧。


    我想著就這麽暗暗地互相喜歡,就已經很開心了。


    我甚至還有一種特別奇葩的想法,覺得等我長大了一定會去喜歡別人,所以沒必要為這種事多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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