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死者為大,尊重逝者嗎……”


    不遠處,方墨和那一開始發現青煙的小男孩,一人嘴上叼著一根棒棒糖,皆是躲在暗處,壞笑著看這一幕。


    看到這不講道理的老婦人暴跳如雷,別提有多爽了……


    剛才就是那一開始在李浩文墳前碰到的少年,帶著方墨找到了那熊孩子爺爺的墓碑。


    方墨二話沒說,就開始對遺像進行了改造,口中還振振有詞。


    “既然不讓我教訓孩子,那我替他幫當爺爺的燙個爆炸頭,應該沒人有意見吧?反正你家孫子也挺喜歡玩鞭炮的。”


    “大哥哥,你說那家人一會要是生氣了,會不會報複你朋友?”


    方墨離開鳳棲山的時候,在李浩文墳前碰到的那個少年也跟著朝山下走去。


    方墨雖然不是特別喜歡小孩,但對這個小兔崽子卻有種說不上來的別樣親切。


    尤其是他剛才還幫忙帶路找到了熊孩子爺爺的墓碑。


    算是幫方墨出口惡氣提供了線索。


    “那不至於,他們要是敢對李浩文的墳墓動手動腳,過兩天老子就讓人把他們家老爺子的墳都給刨了。”


    方墨可從來都不是一個認虧的主。


    雖然他並不算很小心眼的人,但若是對方敢挑釁,方墨也絕對不會客氣。


    聞言,少年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


    “對了,大哥哥,你叫什麽名字?我叫李文哲……”


    他居然也姓李?


    李在華夏算是個實打實的大姓,張王李趙統稱為華夏四大姓氏。


    基本上大街中每十個人其中就有起碼一個姓李的,要是統計的人數多一些,這個比例會更高。


    說不定每一百個人裏都能揪出來二十幾號姓李的同胞。


    所以少年姓李沒什麽奇怪的。


    但方墨依舊覺得很湊巧,或許是緣分使然,在李浩文墳頭認識的這個少年,竟然和自己去世的好兄弟一個姓氏。


    而且名字裏同樣還都有一個文字。


    要不是他年齡都約莫十一二歲上下,方墨差點都要懷疑自己與生俱來的這種好感,不會是因為這小屁孩是李浩文投胎吧?


    “我叫方墨,方寸的方,墨水的墨。”


    “也別大哥哥,大哥哥的叫了,聽上去怪別扭的。”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個小妞在喊我呢,你就喊我方墨哥或者方墨大哥吧!”


    李文哲‘哦’了一聲。


    二人又是接著朝山下走了一段路。


    某一刻,李文哲突然開口道;


    “對了方墨哥,你結婚了嗎?有女朋友嗎?談過戀愛嗎?”


    聞言,方墨疑惑地看了一眼這小小少年,聳聳肩;


    “結婚了,估計明年的這個時候,我家小孩都要出生了,怎麽啦?”


    一個年齡才十幾歲出頭的小孩,突然問自己關於婚姻戀愛之類的問題。


    方墨感覺還是相當古怪的。


    聽到這話,李文哲臉上一喜。


    “大哥哥,我想讓你幫個忙。”


    “你說。”


    方墨不動聲色的挑了挑眉頭。


    一個小屁孩能有什麽壞心思?


    隻是他依舊好奇,這名為李文哲的小小少年,能有什麽忙非得找個最起碼談過戀愛的人士幫助?


    孩子沒啥心眼,說話之前都喜歡加個前綴的問題。


    要是剛才方墨迴答沒結婚,也沒談過戀愛,估計李文哲後麵就不會接著說下去了。


    所以他那個前綴肯定跟待會想諮詢的問題有關。


    李文哲小臉掠過一抹糾結;


    “我想跟我喜歡的女孩子告白,但我不知道用什麽方式,我怕他拒絕我……”


    話到一半,方墨便是瞪大了雙眼。


    等等……


    什麽鬼,他在說什麽虎狼之詞?


    告白?


    害怕被拒絕?


    這是一個年僅十一二歲的少年應該吐出來的台詞嗎?


    年僅十一二歲居然就有談戀愛的打算了?


    都說10後出生的孩子們成熟,方墨以前還在想,大家都是從這個年齡階段過來的,小屁孩再成熟又能成熟到哪裏去。


    他做夢都沒想到,居然會早熟到這個程度。


    “你在跟我開玩笑?”


    下一刻,方墨嘴角劇烈抽搐看向李文哲。


    誰知道少年卻搖了搖頭;


    “沒有啊,我是認真的。”


    說完,他那稚嫩的小小臉蛋還露出了一副向往和憧憬;


    “我喜歡這個女孩子很久了,從我一年紀見到她的第一麵開始,我就深深的喜歡上了她。”


    “額……”


    炸裂發言再度席卷方墨的耳膜。


    一年級開始?


    怪不得大家成天嚷嚷著狼多肉少,未來男孩子找老婆艱難。


    方墨自己作為閃婚人士還沒有這層覺悟。


    現在他算是體會到了的什麽叫真正的內卷嚴重了!


    找老婆,要從娃娃抓起。


    想要三十歲不打光棍,就得十三歲開始泡妞。


    贏就得贏在起跑線上!


    一念至此,方墨腦海中又是浮現出了一個問題。


    那……老子一年級的時候在幹嘛?


    上課摸魚,下課睡覺,雖然當時的女同桌也挺漂亮,但方墨壓根絲毫不帶憐香惜玉。


    但凡她胳膊肘超過一點三八線,方墨就要用鉛筆紮她。


    沃日!


    這樣一想,我那些年錯過了多少愛情啊!


    跟眼前十一二歲出頭就已經做好談戀愛準備的李文哲相比。


    我簡直是在荒廢我的童年,浪費我的青春啊!


    “咕嚕。”


    吞咽了一口唾沫之後,方墨壓下心中的惋惜。


    他自我安慰道。


    沒事,反正我有月瀾姐了。


    老天爺待我不薄,知道我這種低情商兒童找不到老婆,還給我發配了一個。


    下一刻,他看向李文哲;


    “我覺得吧,表白,你有50%的成功率,畢竟無非就是接受或者拒絕這兩種可能。”


    “既然一開始你就喜歡人家,就不是抱著隻做朋友的心態。”


    “那你們以後也就是兩種結果,要麽是表白被拒,兩人朋友都做不了,要麽是被接受,成為情侶。”


    “但無論是哪一種,我覺得結果,都要比你現在這樣一個人在背後糾結要好很多……”


    “額,你在幹嘛?你不會在記錄我剛說的那些話吧?”


    “其實我也沒什麽戀愛經驗,我就是隨口胡謅的。”


    話到一半,方墨突然注意到李文哲掏出手機,開始哐哐哐地打字。


    還以為這小小少年,是被自己一通網上學來的感情學講到動情,打算抄筆記呢!


    誰知道湊近一看。


    好家夥……


    “你這就表白了!?”


    方墨瞪大雙眼,盯著李文哲手機上的屏幕。


    李文哲;我喜歡你,做我女朋友吧。


    女方;喝多了?


    李文哲;沒有。


    女方;家裏沒鏡子總有尿吧?


    李文哲;???


    女方;什麽表情?你不會以為你表白我就會直接接受吧?


    李文哲;哦,沒事,反正你是我心動的第一千零八百六十一個女人,不同意無所謂。


    女方;啥意思?合著我在你這才隻能排到一千多?


    李文哲;不,現在已經在一萬開外了。


    女方;那你剛才還說喜歡我?


    李文哲;啥時候?哦,那是一分鍾之前的想法,現在我的想法已經發生改變了,況且我剛才在玩真心話大冒險。


    女方;大冒險給喜歡的人表白?


    李文哲;不是,給列表最醜的女人表白。


    女方;……


    女方;嗬嗬,最醜的都看不上你。


    李文哲;我還怕你答應呢,不然怎麽叫大冒險。


    好一波極限拉扯!


    方墨看的眼皮子狂跳。


    這尼瑪頂級對抗路般的聊天,竟出自兩個年僅十歲出頭的小屁孩?


    這段聊天記錄放出去,任誰也想不到是兩個初中都沒上的小年輕。


    很快,李文哲再給對麵發消息。


    收到的隻有一個?,顯然對方已經給他拉黑了。


    “這就是你說的,從一年級開始喜歡到現在的女人?”


    方墨瞪大雙眼盯著少年。


    李文哲撇撇嘴;“是啊,當初真是瞎了眼。”


    方墨;???


    “嗬,自負的女人,還好她沒接受我,不然我肯定都要後悔了。”


    日啊,大哥你喜歡了這麽多年的女人,因為表白不接受你,你居然就這樣分分鍾把她放棄了!?


    拿得起放得下,十歲出頭的小孩竟然活的如此豁達嗎?


    說變心就變心?


    下一刻,李文哲收起手機,看了一眼神色錯愕的方墨;


    “哥哥,你咋了?”


    “別,別叫我哥。”


    “你才是我哥……”


    方墨誠惶誠恐,看向李汶翰的眼中滿是敬佩。


    心中油然而生一句,吾輩楷模,後生有望。


    看來舔狗這個職業,10年之後就要後繼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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