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白富美不做村婦17


    陸晚說道“顧大哥,沒事,我自己能走。”


    旁邊的女民警見狀,過去扶著陸晚。


    陸晚感受到了旁邊有人扶住了她,看去,是那個女民警,她感激又友善的笑道:“謝謝。”


    此時那位男民警接到了上司的電話。


    又與旁邊的女民警說道等會同事會過來,接陸晚一起迴警局。


    陸晚聽了之後,便看向顧辰,她笑笑,道:“顧大哥,今晚辛苦你了,謝謝。你早點迴去吧,早點休息。”


    顧辰點點頭,有警察在了,他也確實挺多餘的,便轉身離開。


    兩位民警帶著她包紮檢查等等之後,被他們的同事一起接走去做筆錄了。


    ——


    與此同時,公安局裏。


    李火文被帶到公安局。


    故意傷人罪是沒跑的。


    而且性質惡劣一點,是手持利器。


    李火文來到警局,發現自己已經完全說不了話了,他隻能通過民警給他的紙筆,寫下他們問題的答案。


    “你和剛才那個女的是什麽關係?”


    紙上:辦了酒席…但是還沒有領結婚證。


    “為什麽動手?”


    這個問題,李火文猶豫了很久。


    本來如果是她先打他,那他反抗隻能說正當防衛吧,但是問題是他心裏清楚,不是因為她今晚先動手的。


    那也總不能說之前她打了自己,今天想報複迴去。


    之前的事已經過了,證據也找不到了,他也沒報案,準確來說是沒辦法報案,既然這樣的話,她也沒法以故意傷害罪受罰了。


    而如今,他打了她,還導致她受傷,卻是板上釘釘。


    說到自己不能說話的原因,雖然他沒有證據,但是還是想說。


    思來想去,他斟酌寫下:“我的嗓子出了問題,說不了話,以前可以的,我猜是她做了什麽。她之前還打過我。”


    看到他紙上打與被打的身份調換,民警略微停頓了一下。


    此時,旁邊小孩的筆錄很快做完了。


    負責李火文筆錄的警察,接過同事遞過來的筆錄,看了下。


    男人是小孩的親生父親,而女子則是爸爸的女朋友,在孩子眼裏現在應該算是繼母,而且以前還是孩子的幼兒園老師,但是孩子說聽別的老師說,她已經辭職了。大致就是小孩睡著之後聽到女子的尖叫於是醒來,醒來就見到自己的親生父親拿著刀在追趕女子,因為害怕,他沒有過去,然後見到男女都出門了,這才偷偷跟上去,跟上去之後見到有兩個他不認識的男的把他父親製止了,便跑過去找了女的,然後警察來了,就帶到警局來了。


    負責他筆錄的民警還問了他的媽媽是怎麽和爸爸離婚的。孩子說,也是因為爸爸打了媽媽。


    民警心下了然。


    慣犯了啊。


    他又迴到李火文的筆錄上,說道:“以前打過你,是什麽時候。”


    紙上:上兩個星期吧。


    ——


    陸晚也到了警局。


    另一位民警已經在車上做了一些筆錄,還有一些筆錄便在警局做。


    負責李火文的民警和負責陸晚的溝通了一下。


    負責陸晚的民警叫做李娟,聽到那位同事說讓她問問前兩個星期她是不是有打過他,她表示明白,還說了別的一些,讓她問問。


    便帶著陸晚去了另一個沙發上問。


    她問道:“那位男士說你在上兩個星期有打過他對嗎?”


    陸晚沉吟一下,說道:“他想打我,我就反抗了。”


    “那那位男士的嗓子啞了,是你做了什麽嗎?”


    陸晚:“法治社會,說我對他的嗓子做了什麽,他得拿出證據來。”


    她既不否認,也不承認。


    細節勿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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