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他說得嚇人,張秀才不禁打了個寒戰:「我們這裏民風淳樸,從沒聽說葬過什麽十惡不赦之人啊……老先生,你說的那個惡人究竟是誰?」


    湯顯祖一字一頓道:「劉瑾!」


    這劉瑾的名號,張秀才自然不陌生。這人是本朝正德年間有名的巨宦,官拜司禮監掌印太監,曾深得明武宗朱厚照寵愛。因明武宗昏聵荒誕,劉瑾漸漸把握了軍政,將大權獨攬,可謂唿風喚雨、隻手遮天。劉瑾權傾朝野,不光作威作福,就連各級官員的生殺予奪也全憑他一句話。當是時,人們私下皆稱「朝有二帝」,明武宗為「坐皇帝」,劉瑾為「立皇帝」。


    劉瑾十分貪財,時常魚肉民間,大肆搜掠,弄得百姓怨聲載道。後來,他更是無法無天,竟在家中偷製偽璽、玉帶,意圖弒君謀反。東窗事發後,明武宗總算醒悟過來,當即下令擒拿劉瑾,定了大罪十七條,判以淩遲處死。有傳言說,劉瑾足足被割了三千多刀,割下來的肉片,也讓痛恨他的百姓搶走吃掉了。


    張秀才嘴巴空張了半晌,才道:「是大太監劉瑾啊,那他真算是十惡不赦了……哎?晚輩記得他籍貫貌似在陝西,怎會葬在我們這裏?」


    湯顯祖道:「都說是偷著移葬過來的嘛,那劉瑾臭名昭著,家鄉的父老怎肯讓他入祖墳?」


    張秀才四下望望,撓頭道:「那他葬在哪兒了?」


    「唔……」湯顯祖想了想,又道,「老夫打西邊過來,途經一座大山,離這兒大概十來裏路。」


    張秀才道:「那定是饅頭山了,那就是個荒山野嶺,平時連打柴的都不願意去,沒聽說上麵有什麽墳墓啊。」


    「等等,饅頭山?」湯顯祖眼珠子轉了幾轉,突然一拍巴掌,「這就對了。張秀才,你可知那山為何喚作饅頭山?」


    「人們都這麽叫,晚輩也未曾細想。莫非是因那山勢呈弧狀,遠遠看起來像隻大饅頭?」


    「非也非也。」湯顯祖搖頭道,「曾有人將那圓圓的墳包,比作土饅頭,而那墳中屍骨,則為饅頭餡。若不出老夫所料,正因那山中葬了劉瑾這老饅頭餡,故而才有那饅頭山之名啊。好了,閑話不提,言歸正傳,想要化解旱災,你們就去那山上把劉瑾墓找出來,砸爛棺槨,搗毀屍身,再淋上些混有童子尿、黑狗血的燃油一燒,那旱骨樁就算是打掉了。」


    張秀才聞之色變:「那可不成,按大明律法,發塚見骨都是重罪,更別說是砸棺毀屍了。不行不行,此舉萬不可行!」


    湯顯祖鍥而不捨地勸誘道:「隻要能除去旱災,縱使擔些風險又如何?再說了,那劉瑾生前搜颳了無數民脂民膏,他那墓裏,定然陪葬著不少奇珍異寶,隨便拿出一件賣了,都能令你和鄉親們下半輩子衣食無憂。」


    張秀才鐵了心,任湯顯祖巧舌如簧,始終不為所動:「有命拿沒命花,掉腦袋的營生,我們堅決不碰!」


    湯顯祖見狀,悄悄鬆了口氣,又笑道:「嘿嘿,老夫早就猜到你們不敢去。」


    張秀才哼了一聲,反唇相譏:「我們是沒那膽子。老先生,你敢你去啊,事成之後,晚輩和鄉親們給你立生祠,早晚三炷香,拿你當祖宗一般供養!」


    「別別別,老夫也不敢。」湯顯祖訕笑兩聲,「那啥,這天不早了,老夫還得趕夜路,該動身了。」


    張秀才冷冷道:「老先生曾答應不將『神鼠送財』之事透露出去,你可別食言而肥。」


    「放心,老夫一諾千金,保證不說,告辭告辭。」


    「好走不送。」


    這時,幾個遠遠等在一旁的村民也圍了過來:「秀才,那牛鼻子老道跟你說啥了?怎麽還挖墳呀、打旱骨樁的?」


    張秀才衝著湯顯祖遠去的背影啐了一口:「大夥甭理他。還什麽兩榜進士,呸!八成是個江湖騙子!他的伎倆,我早就看穿了,編出那些鬧旱魃的鬼話,無非是想藉機騙取錢財。好了,反正咱們也沒上當,天就要黑了,大夥再去給鼠將軍磕幾個頭就迴村吧!」


    等眾村民離開,天也徹底黑透。山岡上的草叢裏突然閃出一個人來,身子幾個起縱,奔向那茫茫夜色中。


    那人一身短打,袖口、褲腿皆以綁布裹了,行動起來十分利落。他七拐八繞地,專挑著小徑放足疾奔,不出一頓飯的工夫,便來到一處偏僻的密林中。


    林間草木參差,枝丫錯綜交疊,連月光都難以透下。再往深處,愈發幽寂,影影綽綽地,露出一棟大屋的輪廓。屋後支著帳篷、卸著車駕,隱約還有馬匹在噅噅低鳴。


    那人又往前走了幾步,黑影裏突然鑽出兩名暗哨:「來者何人?」


    「別緊張,是我!」那人趕緊亮明身份。


    暗哨急忙朝兩側一退,雙雙行禮:「原來是伍校尉迴來了,伍校尉辛苦。」


    那伍校尉擺擺手,又問道:「將軍歇下了?」


    「還沒有,八成還在屋中喝酒。」


    「那好,我這便找他去。」


    說完,伍校尉越過暗哨,直奔前方大木屋。那屋門半掩,裏麵透著光亮,伍校尉伸手在門上輕敲幾下,聽得傳出個「進」字,這才邁步入內。


    屋裏無甚擺設,四下角落裏堆著數口大箱,中央鋪著一塊厚實的地毯,毯上一名侏儒盤膝而坐,抱著一隻酒罈喝得正歡。


    那侏儒雖然身形矮小,但絕非三寸丁、穀樹皮那般窩囊模樣。隻見他身上套著皮甲,足下踏著馬靴,紅光滿麵,神采奕奕,舉手投足間,豪氣萬千,確實有些大將風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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