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曆1月23日,星期六,晴天


    上個星期六,那個打著“抓教育”的幌子,把對“被前妻拋棄”的怨恨通通發泄到女兒身上的渣爹。


    當天下午就被警察叔叔帶走了。


    很多家長都是第一次為人父母,在教育子女的路上犯錯誤,是極其正常的現象。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但是呢,有很多家長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卻不自知!


    別人好心提醒他,或者被警察找上門,他依舊固執地認為自己沒錯!


    覺得:各家各戶有自己家的傳統教育方式,外人不宜插手過問,不打不成才,自古就有“錐刺股,頭懸梁”,自己當“惡人”是因為“愛之深恨之切”!


    這就有點可怕了。


    在我們的孩子出生的那一天,孩子也把我們作為父母“生”了出來,我們在指正孩子錯誤的同時,也要時不時地迴過頭來看看我們自身是否“錯而不自知”。


    發現錯誤,改正錯誤。


    與孩子一同成長。


    上次全員核酸檢測的結果是隔壁十來公裏的另一個小區中又檢測出一家五口感染者,上到老人,下到小孩,無一幸免。


    於是,我們這個周末又是全員核酸檢測。


    “上次那個拿針紮孩子的畜牲,聽我那當警察的侄子說,此人行為偏執,想法古怪,已經超出常人思維,需要對其做精神鑒定,再根據鑒定依法處理……”


    周圍吃瓜群眾,立馬恍然大悟。


    “哦,我說呢,虎毒還不食子,親生父親怎會對女兒下如此狠手!原來是個神經病呀!難怪!那孩子呢?最後被媽媽接走了嗎?”


    “沒有,當天被她的外婆接走了,她外婆剛看到娃身上的傷,淚如雨下呀,抱著孩子好一陣痛哭呢,後來聽我侄子的話,先帶孩子去醫院檢查。”


    大媽連連咋舌。


    “才知道孩子天天要被擰十幾次耳朵,耳廓都裂開了個小口子,膝蓋、腳底板全部都發炎了,難怪走路總是一瘸一拐的,頭皮上、大腿、連胸部都有被針紮過的痕跡,真是可憐呀……”


    吃瓜群眾裏,有人很生氣了。


    “這當媽的也不是個好東西,一年都不聯係自己閨女?孩子都被虐待成這樣了!娘家人還不知道孩子在受虐待?果然,父母離婚的孩子就根爹不疼娘不愛的野草!”


    其他吃瓜群眾:“話不能這麽說,不管媽媽怎麽樣,作為父親都不能這樣對待孩子的!我們該批判的應該是這個畜牲爹!”


    知情人士:“剛離婚的那幾個月,孩子的外公外婆有來過我們小區好幾次的,但渣爹每次都把孩子藏起來,不給看,還罵的很難聽,次數多了,他們就不來了,孩子媽媽要賺錢呀,疫情之下,除了出差,誰敢亂跑呀……”


    事情發展成這樣,我是一點都不意外。


    誰讓我很早就體會過:婚姻破裂時,男女雙方博弈,最後犧牲的基本都是“人質”。


    我們小區的那個正讀小學的“問題少女”熹熹,就是這種悲劇中的典型犧牲品。


    中國離異家庭真的太喜歡灌輸仇恨了。


    基本是離婚就在孩子麵前相互詆毀,訴說著彼此的不堪。


    孩子隻是個聽他們埋怨對方的工具人。


    孩子的基因、長相與性格多多少少有遺傳,彼此看不上眼的夫妻,看到孩子就像是看到那個“討厭鬼”的縮影,所以很多人打心底裏就不怎麽愛這個孩子。


    孩子必定會敏感,從小就會察言觀色,依靠本能來欺負“弱者”,討好“強者”,以此來獲取正常的生存空間。


    這也是很多家庭主婦的媽媽(弱勢)抱怨“老公渣,孩子還是個養不熟的白眼狼”的原因。


    而熹熹家更加複雜。


    奶奶天天說她親媽“好吃懶做”,說她後媽“偏心愛找事”,不會真心疼愛她;她媽媽見麵就抱怨她的奶奶“挑撥離間”,罵她的爸爸“軟弱無能”,更是添油加醋的詆毀她的後媽與小妹妹,她後媽成天滿小區的訴苦“養了個養不熟的白眼狼,天天欺負妹妹”。


    爺爺是“沉默”的愛,爸爸完美隱身像是“死了”一樣,就由著那三個女人為了“爭奪他”打擂台。


    在這種全是“刀光劍影”的家庭環境裏成長,熹熹隻是成為一個精神小妹,而不是一個神經病,我覺得她已經挺了不起了。


    我憐惜她。


    曾不著痕跡地接近過她,想要和她做個普通朋友。


    可惜,我們的年齡差太多,她的警惕心又太強了,她不相信任何人的樣子像極了曾經全身豎起尖刺的我。


    誰靠近就紮誰!


    最終,我們隻是相處成麵無表情的“擦肩而過”,連點頭之交都算不上。


    大媽又強勢地拿迴主導權:“就是,孩子媽得知了消息,第三天就趕了過來,在警察局裏和前夫哥一見麵,前夫哥就跪下來抱著她的大腿,痛哭流涕的求複合……”


    說到這裏,大媽神秘一笑,閉了嘴。


    她真是個高手,很懂得吊人胃口。


    立馬就有急性子受不了,睜著雙渴望的眼睛,大力捧場:“後來呢?她們複合了?不是吧?這麽狗血啊?不要啊……”


    “嗨!”


    大媽連連擺手。


    “哪能呀,女方當年為了離這個婚,打打鬧鬧了兩年,終於擺脫了這個惡魔,又怎麽可能再迴來受罪,她一拒絕,前夫哥立馬變臉,說自己就是把孩子打死活埋也不會把撫養權讓給她!嚇得孩子抱著外婆哇哇哭,大喊,媽媽,救救我,如果把我送還給父親,我是真的會死的……”


    “後來呢?孩子撫養權變更給媽媽了吧?”


    “哪有那麽容易啊,得走正常訴訟流程,隻不過渣爹鑒定精神病期間,孩子暫時可以跟著媽媽生活。”


    “孩子媽媽有房子嗎?她搶的到撫養權嗎?孩子的外公外婆會幫她帶孩子嗎?哎,一個單親的女人,又要事業不受影響,又要帶孩子實在是太難了,哎……”


    說出這些話的,是個三十出頭的靚麗女人,她摸了摸她身旁那個小女孩的頭,深深地歎了口氣。


    “我也離異了,在深圳做采購,一個月工資有14k,可我也還是沒辦法把孩子帶在身邊,我經常要出差以及喝酒應酬,若是要兼顧孩子,隻能換份清閑的工作,可這樣不僅對不起我讀的這麽多年書,也養不起我和孩子,會活得非常累……”


    “到時候,好幾年都沒錢給父母買點吃的穿的,隻能租住在髒亂差的城中村,舍不得買新衣服,更不敢買護膚品,吃點水果零食也要下很大的決心,就別提娛樂和旅遊了……這樣的日子,不出三年,我大概率會瘋掉的,很難保證自己不會遷怒孩子……”


    剛剛還津津有味地吃瓜的群眾們,全都安靜了下來。


    大家都明白:兩個人的責任,一個人是無法承擔的,抱起磚就沒法抱孩子,抱著孩子就搬不了磚(超人媽媽除外)。


    現實就是這般蒼白無力!


    “因此,我離婚的時候,沒有要孩子的撫養權,並且我是淨身出戶的,孩子爸爸承諾過我不用給撫養費的,但是孩子是我生的,我想讓她過得更好一點,所以,每個月會從深圳過來看望孩子兩次,再送上一千五百元撫養費。”


    女人苦笑一聲。


    “有人說我傻,說我離婚後還養著前夫哥,說這錢未必會花到我女兒身上,還不如攢下來,給女兒當嫁妝。其實我一點都不傻,如果花了我給的這個錢,能讓他對我的怨恨少一點,對我女兒好一點,這點錢就很值得,嫁妝當然要給她存,但成長路上該有的嗬護與愛也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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