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後,我們仨吃過飯,就坐在木製沙發上聊天。


    “小梅花是個脾氣古怪,還死強死強的主兒,小時候,也不知道哪裏惹到她了,氣性大的很,不管不顧地就衝到大山裏去了,把我的魂都給嚇飛了,生怕她有個三長兩短。”


    奶奶拍了拍胸口,一臉後怕。


    “還好被我們的鄰居給看到了,用蠻力把她給抓了迴來,不然,天大地大的,山又這麽多,我上哪兒去找她呀。”


    奶奶緊緊地抓住吳話的手,拍了拍他的手背。


    “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她就是這麽個一生氣就瞎跑的臭脾氣,奶奶知道你是個脾氣好的,以後呀,若是你們倆吵架了,奶奶希望你看在她沒有娘家可依靠的份上,去找找她,哄哄她……”


    吳話揚起燦爛的笑容。


    保證道:“好,奶奶請放心,我會做小梅花的依靠,不讓她受一丁點委屈的。”


    “誒,這兩個人過日子嘛,難免磕磕絆絆的,就像一張嘴裏的舌頭與牙齒都會有打架的時候,人哪裏有一直不受委屈的。”


    奶奶對吳話的保證卻不滿意,繼續語重心長。


    “這天下就沒有不磕不絆的夫妻,你有你的脾氣,她有她的性格,都是有棱有角的人呀。”


    奶奶一把抓過我的手,與吳話的手放在一起,被她那雙皺皺巴巴的枯黃的手緊緊地包裹住。


    “奶奶希望的是你們能夠床頭吵架床尾和,吵過鬧過,眼淚還沒幹,火氣還沒消,但看到外麵下雨了,還是會惦記跑出門的會不會被雨淋濕,然後給對方打個電話,送把傘。”


    我與吳話交流了一下眼神,相視一笑,異口同聲地說道:“好的,奶奶,我們記住了。”


    在一起生活了四年,這點默契還是有的。


    接下來就是奶奶與吳話聊我小時候的糗事。


    比如:


    帶威仔去上個廁所,都能讓威仔掉進廁所裏。看到威仔掉進池塘裏,都不會去找大人幫忙,就又蹦又跳的在池塘邊死哭。


    又比如:


    攤上了一對不靠譜的父母,從我出生沒多久就成天幹架,我就在一旁竹製的嬰兒車裏聲嘶力竭地哭喊。有一次我掙紮的太厲害了,讓嬰兒車側翻了,我的臉直接砸在鋒利的石頭上,被切掉了半邊鼻翼……


    萬幸是我當時還太小,嬰幼兒的細胞很活躍,修複的很快,鼻翼又自己長迴去了,隻在鼻尖與人中附近留下兩道淡淡的疤痕。


    不特意湊近仔細看,便會忽略掉。


    後來會化妝了,很容易被遮瑕膏隱蓋掉。


    若我當時不夠幸運,碰到那塊鋒利的石頭不是鼻翼,而是眼睛……


    失去一隻眼睛的我,大概從小就會被周圍的小孩子們嘲笑為“獨眼龍”吧,也就不可能憑借著乖巧的外表招周圍的人喜歡。


    感受了太多來自世界的惡意,傷痕累累的我,大概是裝不成“溫順”的家貓。


    那麽,等待我的成長之路,又是怎樣一番地獄場景呢?


    是在無邊的黑暗中獨自承受著孤獨,被站在陽光裏的人莫名地嫌棄厭惡,如一隻蟬一般,因為渴望著光明,就把自己原有的舊皮,一層層蛻去,在痛苦中,堅持,咬牙堅持,默默堅持,慢慢成長,一點一點的蛻變……


    忽然發現若非幸運的加持,僅僅是普通的活著都是一種奢望,更何況那年少時的夢想呢。


    簡直不值一提。


    吳話與奶奶聊到九點,就被奶奶趕去“睡覺”了。


    強行的。


    因為接下來是我們祖孫倆的私密話時間。


    “你們快要結婚了,你打算什麽時候讓雙方的父母見一麵,談談彩禮,酒席,三金這些事情呢?”


    我收了笑容,一臉嚴肅:“我不打算讓他們見麵。”


    “不見麵?”


    奶奶很驚訝,隨後很是擔憂地看著我,緊緊地握住我的手。


    “婚姻大事啊,你不讓雙方父母見麵,這會不會讓男方的父母看不起你呀?嫌棄你連個娘家都沒有。”


    “我還是不會讓他們見麵的!這樣做,或許會被他的父母看輕,但也好過我爸獅子大開口後,讓對方父母誤會我有一個無底洞的娘家,會拖垮他們兒子來的好。”


    這場婚姻,原本就已經門不當戶不對了。


    家庭條件方麵,是我在高攀。


    再摻和進我父親這種爛人,我是嫌它黃的不夠快,日子過得太舒坦了嗎?


    “那彩禮呢?”


    奶奶的聲音不由地帶上了些小心翼翼。


    “讓吳話隨便給我爸一萬八吧,意思意思一下,反正他又不會給我一分錢嫁妝。”


    這個“彩禮錢”是我在村裏的麵子,也堵住父親爺爺罵我是“賠錢貨”的嘴,再者是我也想要吳話為我“放點血”,哪怕這點錢對他來說不算什麽,但依舊是投了籌碼的。


    儀式感勉強算是有了。


    其實吳話給予我的安全感是足夠的。


    隨便算一下,就能發現吳話投在我身上的成本挺高的,就不說那些時間與情感成本,就單單金錢成本,同居四年就日常吃喝加電腦等禮物的花費至少十二萬以上。


    “那酒席?”


    “酒席不辦。”


    “不辦?”奶奶再次驚訝地向我確認。


    “嗯,不辦。”


    這是我深思熟慮後的決定。


    雖然很可悲,但我打心底裏不認可“父母”,覺得他們不配出席我的婚禮,而我家這些連父母都不贍養的親戚,我更加不願意與他們來往。


    唯一讓我在乎的奶奶,已經是風燭殘年,壓根經不起舟車勞頓的折騰。


    在這種情形下,我若是辦酒席,純屬自取其辱。


    當男方的親戚一個個好奇地問我:你父母呢?你娘家的親戚呢?怎麽不來?


    我該怎麽迴答?


    家醜不可外揚,子不言父之過!


    傳統的“孝道”將我壓得翻不了身。


    若是碰上心黑的,免不了對我投來嘲諷的眼神與惡意的笑容。


    大好的日子,勞心勞力地花大把的錢給自己添堵,這不是純屬有病嗎?


    而三金呢,我也不會去問他父母要。


    不說我原本就不喜歡戴這些首飾,就算我想要,完全可以自己去買。


    心理不平衡?


    覺得自己不被重視?


    那就拿吳話的錢,自己去買!


    如此簡單的事情,幹嘛要複雜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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