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農曆正月二十,星期六,晴天


    阿珠姐遞給我一個信封。


    “一定要拿好,裏麵是一張一萬多元的國際機票和發票,你給送到xx小區去……”


    雙手接過,乖巧點頭:“好的,保證拿好,準時送達,我丟了,它也不會丟的。”


    “就你皮!”


    阿珠姐笑著點了點我的額頭。


    “站在門口遞給他信封就行了,別管客人帥不帥氣,用什麽理由邀請你去家裏坐一坐,立馬婉拒,趕緊迴來,女孩子出門在外,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好的。”


    我不是第一次跑腿送機票,但是第一次去住宅區送機票,之前都是把機票送到公司給前台小姐姐。


    這是個老小區,經過十多年的光陰,硬件設施雖然已有些老化,但當初用於綠化的樹木卻已長成參天大樹,樹冠遮住春日的驕陽,形成一條條美麗的林蔭道。


    從我踏入小區,一路上,有遇見推著嬰兒車散步的年輕夫妻,也看到帶著孫子遊玩的老爺爺老奶奶,還有愛健身的小姐姐與自家狗狗在賽跑。


    當然,最讓我感到治愈的是那群懶懶地癱在地上曬著太陽的小貓們。


    一副歲月靜好的樣子。


    與我出生的環境,當真是天差地別呢。


    找到對應的房門,按了一下門鈴,靜靜等待。


    門開了,一張讓我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臉闖入我的視野裏。


    不算短的寸頭,黑色方框近視眼鏡,白色長袖寸衫搭配藍色牛仔褲,腳上踩著一雙白色拖鞋。


    吳話的穿衣風格還是一如既往的簡潔明了。


    將近兩年半未見,快20歲的他,幼態幾乎完全褪去,棱角分明的骨相已經初具雛形,輪廓清晰利落,能看出標準的120度下頜線。


    他鄉遇故知,是一件很值得高興的事!


    小小的驚訝過後,我發自內心地笑了起來,抬起了手,衝他揮了揮手。


    “呦!哥,好久不見!”


    結果這貨仍然像被施了定身術般直勾勾地盯著我,也不說話。


    “表哥,這誰呀?”一個十七八歲的清秀男生從吳話身後冒了出來。


    吳話那雙宛如盛滿星辰大海的眼睛,不僅璀璨,還滿藏溫柔,似乎有千言萬語,看得我心裏直發毛,完全不知道我到底哪裏招惹他了。


    這突然出現的清秀男生,簡直就是我的救星!


    雙手把信封高高舉起,遞到他麵前:“這是您訂購的機票,我給您送過來了,請簽收。”


    “哦……”


    清秀男生傻愣愣地接過信封,視線在我與吳話臉上來迴瞟。


    我摸不準吳話到底是個什麽態度,便不打算同他敘敘舊了。


    三十六計,走為上計!


    溜之大吉!


    “……”但我沒溜得動,才剛剛轉身,就被一隻大手掌緊緊抓住了手臂,疼得我抖了一下,那手掌像是觸電了一般放鬆了些。


    我迴頭看向抓住我的人。


    果然是吳話。


    “你……”視線一對上,我們倆異口同聲地開了腔,又同時閉上了嘴,讓對方先說。


    “……”


    “表哥,要不,讓這個小姐姐進家裏來坐坐?喝杯熱茶?”男孩適時打破了我與吳話之間那詭異的沉默。


    “不麻煩了。”我微笑著拒絕道,同時甩了甩手臂,示意吳話放手,“我還要迴去繼續工作呢。”


    “你當時沒錢讀書,為什麽不來找我呢?”吳話像是終於平複好了心情,不緊不慢地開了口,“我的壓歲錢有十來萬,足夠供你念完大學的。”


    “……”


    沒立場呀!


    雖然我叫他一聲哥。


    但我們又不是真的兄妹關係!


    還有,我知道他是挺有錢的,但沒想到他這般有錢,僅僅隻是壓歲錢都有十來萬!


    貧窮限製了我的想象力啊!


    “你現在有男朋友嗎?”問出這句話的吳話,聲音是極其輕柔的,握住我手臂的手指頭卻像是無意識般地緊了緊。


    “沒,剛分手十來天。”


    我這迴答讓他明顯鬆了一口氣,語氣輕鬆了起來:“你手機號碼是多少?”


    “沒號碼,手機也在十天前被偷了……”


    突然覺得好囧。


    清秀男生沒忍住,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吳話一個眼神掃了過去,讓他趕緊低下頭忍住。


    忍到臉頰鼓鼓的,像隻貪吃的小倉鼠般,十分呆萌。


    “等我一下。”


    吳話放開了我的手臂,原地換上了一雙白色球鞋,立馬又抓上了我的手臂,拖著我往前走。


    “走吧。”


    我不明所以:“去哪兒啊?我還要迴去上班呢。”


    “去街邊手機店,給你讚助個手機。”


    “……”我就是個俗人,這個誘餌對我很有吸引力。


    我需要一部手機。


    我很會察言觀色,隻在阿珠姐那上了三天班,熟悉她店裏的所有流程後,我便發現:她招聘我,純屬找個名正言順的理由幫助我。


    以工代賑!


    這讓我很過意不去。


    最近這兩天都想去網上投簡曆試試水,可我連個聯係方式都沒有。


    “哇唔,這麽大方呀!”


    吳話瞥了誇張表演的我一眼,語氣淡淡:“我對你小氣過嗎?”


    “沒!哥對我一向最大方了,是這世界上對我最大方的人!”


    這話讓吳話很受用,一直用眼角餘光對他察言觀色的我,瞬間就發現了他黑框眼鏡下的眼尾彎了彎,唇角也勾了勾。


    雖然幅度都不大,隻是個淺淺的笑容。


    我早已不是當年那個在圖書館寫試卷時,嫌棄他唱情歌影響我刷試卷的棒槌了。


    此刻的我,心知肚明他喜歡我!


    喜歡一個人,很多時候,都是藏不住的!況且他也沒有用力隱藏,一舉一動都表現的那麽明顯……


    但,隻要他打死不說,我便裝傻到底!


    絕對不會再主動捅破那層窗戶紙,說什麽試著交往看看……


    呸!萬一交往後一看,又不合適咋辦呀?肖贏那個尾巴我都還沒有徹底甩幹淨呢。


    絕不能在同一個坑裏栽倒兩次!


    我能夠做出的最大讓步就是他對我好時,不主動推開他,並且和他友好相處!


    “……”


    這感覺有點不太妙呀。


    我似乎又在不知不覺中往“渣女”的道路上策馬奔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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