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四表姐
90後,山裏姑娘的星空 作者:屋後花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昨天太晚,肖贏不願意連夜開車送我迴家,就在酒店開了兩間單人房,在門口拉著我的手,期期艾艾地吃夠了豆腐才放我迴房間。
一大早又敲響了我的房門,說要帶我去見見他的四表姐。
遞給我一杯豆漿和兩個包子。
“我四表姐也很厲害,大學本科畢業,才26歲,就當上了區域銷售經理,你可以多向她學習學習言談舉止和待人接物。”
“好……”
肖贏是笑著說這些話的,但我聽到耳朵裏,卻不是特別舒服。
有點刺耳。
他在嫌棄我……也許是我太過敏感了。
肖贏的四表姐是個很幹練的女性,齊肩短發,職業套裝,見我們來她辦公室,立馬笑盈盈地站起身來招唿我們。
“自己找座位坐,喝菊花茶還是綠茶?”
正在翻找茶葉的她,迴首看了坐下的肖贏和我一眼,替我們作了決定。
“還是喝菊花茶吧,下火,對小姑娘的皮膚好,不容易冒痘痘。”
三人坐在辦公桌前,四表姐邊泡茶邊問肖贏第一次遠洋出海適不適應等相關問題。
肖贏的這些表哥表姐都很關心他。
“還好,就是很無聊!海上的信號總是不好!經常打不出電話,上不了網,發不了短信,成天和那些大老爺們一起看電影。”
“先幹三年,等熟悉遠洋貿易後,讓你爸媽操作一番,給你轉陸上後勤或者你自己與人合作,吃下一條海貿,到時候日子就會好過很多了,也能成家了呢。”
麵對四表姐的調侃,肖贏似乎有些害羞:“也隻能先這樣了。”
“吳梅是吧?”
和肖贏聊完的四表姐,終於想起安安靜靜一小口一小口抿茶的我。
我趕緊端坐好,掛上微笑麵具:“是。”
“聽肖贏說,你因家庭原因輟學了,高中都沒念完,已經出社會兩年多了,都做了些什麽工作呢?今後的職業規劃是什麽呢?”
職業規劃?
這是個第一次出現在我腦海裏的新詞。
我從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一直都是被命運趕著不停地賺錢養家,當初被賠了錢,最富裕的時候,也是天真地跑去找烏托邦……
我說不出個所以然,隻好低垂著頭,小聲地吐出三個字:“不知道……”
“表姐!你給規劃規劃唄!正好吳梅現在沒工作,你讓她來你手底下當個銷售唄!你替我照顧她,好不好呀?”
“不行。”
四表姐微笑地拒絕了肖贏的請求。
“你知道的,我們銷售的是高端瓷器,團隊對銷售人員有嚴格的要求,先不說她的學曆,就是身高也不達標的,這個忙,表姐沒法幫你。”
“哦。”肖贏有些悶悶不樂。
“但你可以去找找二表姐,她做私房菜,入行門檻應該不是很高,但我不太建議她去,她現在還小,不到二十歲,賺錢是次要的,應該多多充電,充實自己。”
從四表姐的公司出來後,肖贏帶著我去茶餐廳吃中午飯。
點的商務套餐和純果汁。
靜靜地吃完飯後,肖贏看著我眼睛,一臉嚴肅地說道:“昨天買手機的事,是我沒了解情況,讓你下不來台,是我的錯,我向你道歉。”
“嗯,過去了的就讓它過去吧。”這事,我們雙方都有錯,沒有提前交流清楚。
“但是我不讚同你的做法!”
嗯?他不讚同我的什麽做法?
“昨晚,我想半天都沒想明白,你都工作兩年半了,怎麽會連八百塊錢都掏不出來,就打電話給威仔問了與你有關的具體情況。”
肖贏越說越氣憤,手指頭狂點桌麵。
“你說你怎麽這麽傻?養你奶奶和你弟!那是你爸的事!你幹嘛往身上攬?他不給錢,你不知道去告他呀!你讀書明明那麽厲害!怎麽就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呢?”
這一刻,看著說到激動處,唾沫橫飛的肖贏,我似乎化身成了局外人,完全沒有與他爭辯的欲望。
夏蟲不可語冰。
此刻的他,在我眼裏,就是幼稚的化身。
他是真以為我不懂他說的這些嗎?
可惜,他說的這些,我早在腦海裏模擬了八百遍。
先得承認,法律是能保護未成年人與年邁老人的,但很多時候都是“正義永遠不會缺席,但會遲到”!
遲到是致命的!
會讓博弈中的“犧牲品”灰飛煙滅的。
最初,父親與黃燕不給威仔讀書,我們是可以去告他們,先不說這事有多麽的耗時耗力,會不會拖上個一兩年。
就算告贏了,最好的結果就是把威仔丟到“隻要不鬧出人命就萬事大吉”的鎮公立學校,每個月給個兩三百,保證他餓不死就行。
更別說他現在是在念私立高中。
這可不是九年義務教育,不受法律保護。
在“家人”都當他是“拖油瓶”,不斷爭吵扯皮中教養出來的威仔,最後會不會變成個像父親那般沒有責任心又花心的渣男呢?
就他那張招蜂引蝶的臉,在鎮中學裏又會不會搞出數條人命?
我一點都不敢保證。
再者,父親的棋牌室創業失敗後,他拍拍屁股走人了,想要告他,都找不著他的人!
茫茫人海中,要找尋到一個有心躲藏的人,何其艱難啊!
就算找到他的人了,他擺爛了,頹廢了,就要當吃了上頓沒下頓的老賴……
執法人員又能拿他怎麽辦呢?
他又不是沒被行政拘留過……
而且,我們那的社會大環境就有很多這類父母,在他們的認知裏,我父親是個讓人稱讚的“好父親”!
他竟然讓“女娃娃”去市裏最好的學校念書!
我若是去告他,百分百要被所有人罵白眼狼!
包括奶奶,她也是會責備我的!
現在她偏向我責備父親,那是因為這兩年是我在“養家”,是用“苦勞”換來的“心疼”!
若是我什麽都沒付出,哪怕我替他們打贏了告父親的官司,讓他不得不繼續“養家”。
我在這個家裏也是個“罪人”。
因為給錢的都是大爺!都需要好好捧著!他們需要討好“養家”的大爺!而我“得罪”了財神爺!
清官難斷家務事!
現實遠比法律條文複雜的多,“告父親”,付出的代價遠比收益大的多!
一大早又敲響了我的房門,說要帶我去見見他的四表姐。
遞給我一杯豆漿和兩個包子。
“我四表姐也很厲害,大學本科畢業,才26歲,就當上了區域銷售經理,你可以多向她學習學習言談舉止和待人接物。”
“好……”
肖贏是笑著說這些話的,但我聽到耳朵裏,卻不是特別舒服。
有點刺耳。
他在嫌棄我……也許是我太過敏感了。
肖贏的四表姐是個很幹練的女性,齊肩短發,職業套裝,見我們來她辦公室,立馬笑盈盈地站起身來招唿我們。
“自己找座位坐,喝菊花茶還是綠茶?”
正在翻找茶葉的她,迴首看了坐下的肖贏和我一眼,替我們作了決定。
“還是喝菊花茶吧,下火,對小姑娘的皮膚好,不容易冒痘痘。”
三人坐在辦公桌前,四表姐邊泡茶邊問肖贏第一次遠洋出海適不適應等相關問題。
肖贏的這些表哥表姐都很關心他。
“還好,就是很無聊!海上的信號總是不好!經常打不出電話,上不了網,發不了短信,成天和那些大老爺們一起看電影。”
“先幹三年,等熟悉遠洋貿易後,讓你爸媽操作一番,給你轉陸上後勤或者你自己與人合作,吃下一條海貿,到時候日子就會好過很多了,也能成家了呢。”
麵對四表姐的調侃,肖贏似乎有些害羞:“也隻能先這樣了。”
“吳梅是吧?”
和肖贏聊完的四表姐,終於想起安安靜靜一小口一小口抿茶的我。
我趕緊端坐好,掛上微笑麵具:“是。”
“聽肖贏說,你因家庭原因輟學了,高中都沒念完,已經出社會兩年多了,都做了些什麽工作呢?今後的職業規劃是什麽呢?”
職業規劃?
這是個第一次出現在我腦海裏的新詞。
我從沒有想過這個問題,一直都是被命運趕著不停地賺錢養家,當初被賠了錢,最富裕的時候,也是天真地跑去找烏托邦……
我說不出個所以然,隻好低垂著頭,小聲地吐出三個字:“不知道……”
“表姐!你給規劃規劃唄!正好吳梅現在沒工作,你讓她來你手底下當個銷售唄!你替我照顧她,好不好呀?”
“不行。”
四表姐微笑地拒絕了肖贏的請求。
“你知道的,我們銷售的是高端瓷器,團隊對銷售人員有嚴格的要求,先不說她的學曆,就是身高也不達標的,這個忙,表姐沒法幫你。”
“哦。”肖贏有些悶悶不樂。
“但你可以去找找二表姐,她做私房菜,入行門檻應該不是很高,但我不太建議她去,她現在還小,不到二十歲,賺錢是次要的,應該多多充電,充實自己。”
從四表姐的公司出來後,肖贏帶著我去茶餐廳吃中午飯。
點的商務套餐和純果汁。
靜靜地吃完飯後,肖贏看著我眼睛,一臉嚴肅地說道:“昨天買手機的事,是我沒了解情況,讓你下不來台,是我的錯,我向你道歉。”
“嗯,過去了的就讓它過去吧。”這事,我們雙方都有錯,沒有提前交流清楚。
“但是我不讚同你的做法!”
嗯?他不讚同我的什麽做法?
“昨晚,我想半天都沒想明白,你都工作兩年半了,怎麽會連八百塊錢都掏不出來,就打電話給威仔問了與你有關的具體情況。”
肖贏越說越氣憤,手指頭狂點桌麵。
“你說你怎麽這麽傻?養你奶奶和你弟!那是你爸的事!你幹嘛往身上攬?他不給錢,你不知道去告他呀!你讀書明明那麽厲害!怎麽就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呢?”
這一刻,看著說到激動處,唾沫橫飛的肖贏,我似乎化身成了局外人,完全沒有與他爭辯的欲望。
夏蟲不可語冰。
此刻的他,在我眼裏,就是幼稚的化身。
他是真以為我不懂他說的這些嗎?
可惜,他說的這些,我早在腦海裏模擬了八百遍。
先得承認,法律是能保護未成年人與年邁老人的,但很多時候都是“正義永遠不會缺席,但會遲到”!
遲到是致命的!
會讓博弈中的“犧牲品”灰飛煙滅的。
最初,父親與黃燕不給威仔讀書,我們是可以去告他們,先不說這事有多麽的耗時耗力,會不會拖上個一兩年。
就算告贏了,最好的結果就是把威仔丟到“隻要不鬧出人命就萬事大吉”的鎮公立學校,每個月給個兩三百,保證他餓不死就行。
更別說他現在是在念私立高中。
這可不是九年義務教育,不受法律保護。
在“家人”都當他是“拖油瓶”,不斷爭吵扯皮中教養出來的威仔,最後會不會變成個像父親那般沒有責任心又花心的渣男呢?
就他那張招蜂引蝶的臉,在鎮中學裏又會不會搞出數條人命?
我一點都不敢保證。
再者,父親的棋牌室創業失敗後,他拍拍屁股走人了,想要告他,都找不著他的人!
茫茫人海中,要找尋到一個有心躲藏的人,何其艱難啊!
就算找到他的人了,他擺爛了,頹廢了,就要當吃了上頓沒下頓的老賴……
執法人員又能拿他怎麽辦呢?
他又不是沒被行政拘留過……
而且,我們那的社會大環境就有很多這類父母,在他們的認知裏,我父親是個讓人稱讚的“好父親”!
他竟然讓“女娃娃”去市裏最好的學校念書!
我若是去告他,百分百要被所有人罵白眼狼!
包括奶奶,她也是會責備我的!
現在她偏向我責備父親,那是因為這兩年是我在“養家”,是用“苦勞”換來的“心疼”!
若是我什麽都沒付出,哪怕我替他們打贏了告父親的官司,讓他不得不繼續“養家”。
我在這個家裏也是個“罪人”。
因為給錢的都是大爺!都需要好好捧著!他們需要討好“養家”的大爺!而我“得罪”了財神爺!
清官難斷家務事!
現實遠比法律條文複雜的多,“告父親”,付出的代價遠比收益大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