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占先棟,是一個喪屍。
對,你沒看錯,這是一個喪屍寫的自傳。
雖然它也許短到隻能當成作文看。
那個,別嫌字難看。
喪屍的肢體很僵硬,抓筆寫字這種高難度的動作,我不知道練了多久。
所以,將就看吧。
至於紙上那些小洞洞,不好意思,是我新長出來的指甲戳破的。
喪屍的身體好像在腐敗,我身上每天都會掉一塊肉,卻又好像在生長,指甲天天磨天天長,肉天天掉,愣是沒掉成骨架。
就是因為掉的同時,也在長。
所以,我有些搞不明白喪屍到底算腐屍還是新物種。
我個人嘛,傾向於腐屍多一點。
因為喪屍都沒有記憶,它們每天隻知道找人類來殺,來吃。
而殺喪屍,大概是骨子裏的求強心作祟?
我就不一樣了,我有記憶,知道自己曾經是人,讓我吃人我做不到。
讓我殺人的話,就看那人該不該殺了。
殺壞人,我可是義不容辭的!
不過,我懷疑喪屍皇也有記憶。
他雖然不說話,但總愛召集我們去攻擊人類基地。
他並不是真的在攻城,而是在找人。
或者說,在確定那個人是不是他要找的人。
不然以喪屍皇那麽厲害的異能,十個基地都不夠他鏟平的。
可他找誰呢?
我不知道,但十分好奇。
我去攻擊人類基地,一是湊熱鬧,二是想殺一個人。
那個人害死了我弟,讓我變成了喪屍。
我要找她報仇!
可惜我來來迴迴去了好幾次,都沒遇到那個女人。
那個……叫湯敏敏的女人。
我弟和湯敏敏是大學同學,我弟追過她,她以我弟家境貧寒為由,拒絕了我弟。
我弟因而發奮圖強,畢業十年就成了一家中型企業的副總經理。
他以為夠格追湯敏敏了,又跑去追求她。
我當時那個氣啊,國罵都脫口而出了,那種女人還值得追?
我以為我弟是在賭氣,沒曾想,他居然是認真的。
他說他就愛湯敏敏那樣的女人,擁有妖豔邪惡容貌和高傲不屑眼神的惡毒女人。
我靠。
國罵已經不足以泄憤,我想摔東西,可我舍不得,都是血汗錢買的啊。
我是真的很想把我弟的腦袋打開來看看,看看裏麵是不是都是漿糊。
這樣一個有受虐傾向的人,我很懷疑他已經不是我弟了,而是一個被下了降頭,披著我弟人皮的陌生人。
我怎麽勸說都無用,索性不管了。
愛咋樣就咋樣吧,你的選擇,過成怎樣都該你受著。
當然,我悄默默找大師看過。
大師不知是不是真大師,反正沒看出啥不對勁的,就說我弟隻是戀愛腦,看到湯敏敏那張臉就智障了。
我:“……”
真想毀了那個女人的臉。
又過了一年,末世來了,我覺醒了火異能,跑去找我弟。
那時的他已經和湯敏敏在一起一年多了,當然隻是暗地裏。
明麵上,他們還是好朋友,嗯,睡同一張床會做某種運動的“好朋友”。
去你的“好朋友”,侮辱了好朋友這個詞!
我弟沒覺醒異能,是個普通人。
湯敏敏則覺醒了木係異能,還是稀有的治療木係。
我弟很快被厭棄。
我趕過去時,隻看到我弟被湯敏敏的追隨者丟進了喪屍群裏。
我雙眼血紅,異能直朝那群人而去。
可惜雙拳難敵四手,我很快也被他們丟進了喪屍群裏。
最後,我弟死了,我成了喪屍,成了一個有記憶的喪屍。
我時常想,是不是因為我當時的恨意太濃,才沒讓我失去記憶的?
史無前例,無從考究。
從此以後,我一邊殺喪屍修煉異能,一邊守在暗處等湯敏敏出現。
奈何湯敏敏是個膽小鬼,一次都沒出過基地。
呃,也許出過,可能我錯過了。
那之後,我格外響應喪屍皇的攻城活動,每次都積極參與。
每次都是喪屍皇找他的人,我找湯敏敏。
終於皇天不負有心人,我等到了。
湯敏敏被一個人,呃,那個人還是我認識的——上官家的保鏢,出其不意丟出了城外。
我雖不知上官家與湯敏敏有什麽仇什麽怨,但這可太方便我了。
感謝上官家!大好人啊!
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於是我衝過去,“唰唰”兩招直接劃破了湯敏敏那張醜陋的臉,把她丟給喪屍皇。
老大快吃,稀有的治療係異能!
可惜啊,剛把人丟過去,有個空間大佬就拉著喪屍皇自爆了。
不過,我當時驚鴻一瞥發現了,喪屍皇的嘴角居然彎起了一個弧度。
我還沒來得及細想,自爆的熱浪就將我衝到了一邊。
事後,我隻想感歎一句——莫非這年頭流行受虐?
喪屍皇居然也是一個受虐狂,找的人是那個空間大佬,而那個大佬隻想拉著他自爆。
太狗血了!
老大沒了,我的仇也報了,所以我離開了。
留下來的喪屍沒了喪屍皇指揮就是一盤散沙,我可不想成其中一員被消滅。
後麵又有新的喪屍皇出現了。
可已經不關我事了,他控製不了我,我依然做我的獨行喪屍。
我在一個偏遠山頭安了家,把弟弟的骨頭埋在了新家旁邊。
不知過了多久,我下山一看,人類與喪屍皇達成了協議,國家被一分為二,各占一邊。
我看完熱鬧,再次迴來隱居。
山中的日子很平靜,我過得今夕不知何夕。
等我再下山時,原本歸為喪屍的城市居然住滿了人。
我愣在了當場,這是喪屍被團滅了啊?
那我怎麽辦?
剛想跑,猛然發現好像沒人在看我。
怎麽迴事?
直到我經過一個大樓前,清晰的玻璃映照出我的模樣,我才發現自己好像變迴了人的模樣。
黑色的頭發,粉嫩的臉蛋,深褐色的瞳仁,白皙的皮膚……
“當、當、當、當、當!”
我聽到鍾聲響起的聲音,抬頭遠眺,看到鍾下的電子日期顯示是3196年1月12日。
我傻眼了,現在竟然距離末世那年已經過去一百多年了?
也就是說,我身邊行走的這些人,百年前跟我一樣都是喪屍?
還是說,他們是喪屍的後代?
我想不明白,也懶得去想了。
我沒有身份證明,也因為過慣了隱居的生活,在城市裏走了一圈,做幾天兼職,吃了些好吃的食物,就又迴山裏了。
之後的日子,一切如常。
不過,如果你有幸看到這本自傳,代表我已經離世了。
有弟弟相伴,我過得很幸福。
唯一的遺憾,是沒能見到那個有趣的喪屍皇幸福。
對,你沒看錯,這是一個喪屍寫的自傳。
雖然它也許短到隻能當成作文看。
那個,別嫌字難看。
喪屍的肢體很僵硬,抓筆寫字這種高難度的動作,我不知道練了多久。
所以,將就看吧。
至於紙上那些小洞洞,不好意思,是我新長出來的指甲戳破的。
喪屍的身體好像在腐敗,我身上每天都會掉一塊肉,卻又好像在生長,指甲天天磨天天長,肉天天掉,愣是沒掉成骨架。
就是因為掉的同時,也在長。
所以,我有些搞不明白喪屍到底算腐屍還是新物種。
我個人嘛,傾向於腐屍多一點。
因為喪屍都沒有記憶,它們每天隻知道找人類來殺,來吃。
而殺喪屍,大概是骨子裏的求強心作祟?
我就不一樣了,我有記憶,知道自己曾經是人,讓我吃人我做不到。
讓我殺人的話,就看那人該不該殺了。
殺壞人,我可是義不容辭的!
不過,我懷疑喪屍皇也有記憶。
他雖然不說話,但總愛召集我們去攻擊人類基地。
他並不是真的在攻城,而是在找人。
或者說,在確定那個人是不是他要找的人。
不然以喪屍皇那麽厲害的異能,十個基地都不夠他鏟平的。
可他找誰呢?
我不知道,但十分好奇。
我去攻擊人類基地,一是湊熱鬧,二是想殺一個人。
那個人害死了我弟,讓我變成了喪屍。
我要找她報仇!
可惜我來來迴迴去了好幾次,都沒遇到那個女人。
那個……叫湯敏敏的女人。
我弟和湯敏敏是大學同學,我弟追過她,她以我弟家境貧寒為由,拒絕了我弟。
我弟因而發奮圖強,畢業十年就成了一家中型企業的副總經理。
他以為夠格追湯敏敏了,又跑去追求她。
我當時那個氣啊,國罵都脫口而出了,那種女人還值得追?
我以為我弟是在賭氣,沒曾想,他居然是認真的。
他說他就愛湯敏敏那樣的女人,擁有妖豔邪惡容貌和高傲不屑眼神的惡毒女人。
我靠。
國罵已經不足以泄憤,我想摔東西,可我舍不得,都是血汗錢買的啊。
我是真的很想把我弟的腦袋打開來看看,看看裏麵是不是都是漿糊。
這樣一個有受虐傾向的人,我很懷疑他已經不是我弟了,而是一個被下了降頭,披著我弟人皮的陌生人。
我怎麽勸說都無用,索性不管了。
愛咋樣就咋樣吧,你的選擇,過成怎樣都該你受著。
當然,我悄默默找大師看過。
大師不知是不是真大師,反正沒看出啥不對勁的,就說我弟隻是戀愛腦,看到湯敏敏那張臉就智障了。
我:“……”
真想毀了那個女人的臉。
又過了一年,末世來了,我覺醒了火異能,跑去找我弟。
那時的他已經和湯敏敏在一起一年多了,當然隻是暗地裏。
明麵上,他們還是好朋友,嗯,睡同一張床會做某種運動的“好朋友”。
去你的“好朋友”,侮辱了好朋友這個詞!
我弟沒覺醒異能,是個普通人。
湯敏敏則覺醒了木係異能,還是稀有的治療木係。
我弟很快被厭棄。
我趕過去時,隻看到我弟被湯敏敏的追隨者丟進了喪屍群裏。
我雙眼血紅,異能直朝那群人而去。
可惜雙拳難敵四手,我很快也被他們丟進了喪屍群裏。
最後,我弟死了,我成了喪屍,成了一個有記憶的喪屍。
我時常想,是不是因為我當時的恨意太濃,才沒讓我失去記憶的?
史無前例,無從考究。
從此以後,我一邊殺喪屍修煉異能,一邊守在暗處等湯敏敏出現。
奈何湯敏敏是個膽小鬼,一次都沒出過基地。
呃,也許出過,可能我錯過了。
那之後,我格外響應喪屍皇的攻城活動,每次都積極參與。
每次都是喪屍皇找他的人,我找湯敏敏。
終於皇天不負有心人,我等到了。
湯敏敏被一個人,呃,那個人還是我認識的——上官家的保鏢,出其不意丟出了城外。
我雖不知上官家與湯敏敏有什麽仇什麽怨,但這可太方便我了。
感謝上官家!大好人啊!
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於是我衝過去,“唰唰”兩招直接劃破了湯敏敏那張醜陋的臉,把她丟給喪屍皇。
老大快吃,稀有的治療係異能!
可惜啊,剛把人丟過去,有個空間大佬就拉著喪屍皇自爆了。
不過,我當時驚鴻一瞥發現了,喪屍皇的嘴角居然彎起了一個弧度。
我還沒來得及細想,自爆的熱浪就將我衝到了一邊。
事後,我隻想感歎一句——莫非這年頭流行受虐?
喪屍皇居然也是一個受虐狂,找的人是那個空間大佬,而那個大佬隻想拉著他自爆。
太狗血了!
老大沒了,我的仇也報了,所以我離開了。
留下來的喪屍沒了喪屍皇指揮就是一盤散沙,我可不想成其中一員被消滅。
後麵又有新的喪屍皇出現了。
可已經不關我事了,他控製不了我,我依然做我的獨行喪屍。
我在一個偏遠山頭安了家,把弟弟的骨頭埋在了新家旁邊。
不知過了多久,我下山一看,人類與喪屍皇達成了協議,國家被一分為二,各占一邊。
我看完熱鬧,再次迴來隱居。
山中的日子很平靜,我過得今夕不知何夕。
等我再下山時,原本歸為喪屍的城市居然住滿了人。
我愣在了當場,這是喪屍被團滅了啊?
那我怎麽辦?
剛想跑,猛然發現好像沒人在看我。
怎麽迴事?
直到我經過一個大樓前,清晰的玻璃映照出我的模樣,我才發現自己好像變迴了人的模樣。
黑色的頭發,粉嫩的臉蛋,深褐色的瞳仁,白皙的皮膚……
“當、當、當、當、當!”
我聽到鍾聲響起的聲音,抬頭遠眺,看到鍾下的電子日期顯示是3196年1月12日。
我傻眼了,現在竟然距離末世那年已經過去一百多年了?
也就是說,我身邊行走的這些人,百年前跟我一樣都是喪屍?
還是說,他們是喪屍的後代?
我想不明白,也懶得去想了。
我沒有身份證明,也因為過慣了隱居的生活,在城市裏走了一圈,做幾天兼職,吃了些好吃的食物,就又迴山裏了。
之後的日子,一切如常。
不過,如果你有幸看到這本自傳,代表我已經離世了。
有弟弟相伴,我過得很幸福。
唯一的遺憾,是沒能見到那個有趣的喪屍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