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抵達餛飩館已經下午五點半,隨著天氣越來越暖和,天空隻是稍微暗淡了一點。


    “爸媽,你們先迴家,我想帶著子義到附近溜達一會。”


    舟車勞頓的媽媽疲憊不堪。


    “好,你們在附近溜達溜達,天黑之前趕快迴家,我和你爸在家裏做好了飯,等你們迴來。”


    爸爸打開卷簾門,鐵簾碰撞之間發出嘩嘩刺耳的聲音。


    看著爸媽進了門,我對金子義說道:“你今天能聽我指路,咱們去一個地方嗎?”


    金子義迴頭看看我,他的眼神裏也稍顯疲憊,馬不停蹄地開了兩個小時的車,換做誰,都會心力交瘁。


    “你該不會想去你爺爺家吧!”


    我渾身的血液仿佛凝固一般,震驚地盯著金子義俊美的側臉,他怎麽會精準地一下子猜到我心裏的想法。


    見我目瞪口呆啞口無言的樣子,他撲哧一聲笑了:“是不是被我猜中了心思。說吧,咱爺爺家在哪”,隨著車子的啟動,我才逐漸晃過神來,原來金子義對我是如此的了解,仿佛我的一舉一動,都在他預料之中。


    在我的記憶裏,爺爺家在一片山根根底下,爸媽雖也住在農村,但是離城市比較近,農村大改造之後,爺爺家那片區域沒撈著動遷,這麽多年過去了,他老人家早已駕鶴西去,我以前聽爸爸說過,我小姑也就是我生母一直是跟爺爺住在一起,那棟老房子有著我生母居住過的痕跡,這麽多年來,那棟老房子一直空在那裏,趁著這次迴老家的機會,我真的很想去看看,說不定能找到個什麽念想,也不枉那個未滿二十歲的女孩,在醫療不發達的年代,拚命生我一場。


    越靠近山底,天色越發顯得陰沉。爺爺家破舊的小泥房很快就出現在不遠處,附近的幾處人家早已搬走,破落不堪的房子旁,到處散亂著早已腐化的木頭樁子。


    金子義把車子停在了相對平坦的路麵上,我倆下了車,山上的枯樹旁,全是一排排白色的墓碑和鼓起的墳包。


    我從背包裏拿出手機打開手電筒,拉著金子義的手,走進了爺爺家早已破爛不堪的院子裏。


    東西房的玻璃被石頭砸的七零八落,灰塵淩亂地掛在蜘蛛網上散落在各處牆角。


    我順著夢裏的記憶,從難以下腳的客廳走到了西屋,簡陋的木板處使我一眼就認出這肯定是生母曾經待過的地方,年久失修的屋子千瘡百孔,突然床底下發出了“嘶嘶~”的響聲。


    該不會是蛇吧,小時候,經常聽村裏的老人說,像這種百年不倒的老房子,房頂上都會有幾條鎮宅的大蟒蛇。


    床底下的‘生物’仿佛也感知到了我和金子義的存在,一個猛躥,從床底下溜出來。


    竟然是一隻肥頭大耳的灰色灰色大老鼠,些許是好久不見生人,老鼠也被下了一跳,一個激靈跳了起來,金子義趕忙把我拉到了身後,向後跺了幾步,房間內能落腳的地方太少了,有些從房梁上掉落下來的木板上,釘子直勾勾地衝向外邊,這要是踩上去一腳,不得破傷風才怪。


    老鼠撲了個空,還想再次撲過來,情急之下,我從地上撿起一塊落滿灰塵的石頭,狠狠地向老鼠砸去,這個大老鼠倒也機靈,一個逃竄躲了過去,溜之大吉。


    木頭狠狠地砸破了糊在牆上的報紙,竟硬生生的砸出了一個大窟窿。


    從窟窿裏竟掉出了一個本子。


    金子義鬆開我的手,跨過地上的破爛家具,腿長在這種時刻就特別彰顯優勢,他兩隻腿呈人字形,彎腰撿起了從牆體裏掉落的本子,遂又把腿伸了迴來。


    我從包裏拿出紙巾,擦拭著本子上的灰塵,金子義打開本子看了一眼,又遞給我了。


    年代久遠,本子潰爛的三四分,依稀能看到本子上清秀的字跡,上麵清楚的記錄著日期和天氣狀況,這原來是一本日記。


    一想到屋子裏隨時會出現幾隻猖狂的大老鼠,我和金子義趕忙走出了屋子。


    天色像是一瞬間落下帷幕似的,伸手不見五指。我和金子義迴到車上。


    打算先迴餛飩館,吃點飯,休息一下,再迴房間慢慢研究這本年代久遠的日記。


    餛飩館的玻璃被白蒙蒙的霧氣覆蓋,媽媽做了幾道拿手菜,爸爸更是把 年前金子義給他買的酒擺在了桌子上。


    忙碌一天的大家都餓急了,金子義更是連吃了兩碗米飯。


    酒足飯飽之後,我從包裏拿出那本早就破舊到,經不起任何拉扯的本子。


    “欣欣,你這是從哪裏搗鼓的本子?”爸爸拿著牙簽,心滿意足地剔著牙。


    “我和子義今天去了爺爺家的老房子,在裏麵找到了這本日記。”


    媽媽一聽我倆去了老房子,語氣裏充滿了責怪和擔憂。


    “這倆傻孩子,閑著沒事去那幹嘛呀,那種土堆的老房子,一點人氣兒都沒有,大風一吹就倒了。你倆也不怕被砸到。尤其是山根底下,被人殺了都不知道。。。”


    悠閑安逸地晚飯時光,伴隨著媽媽斷斷續續地嘮叨聲,慢慢進入深夜。


    我和金子義趁爸媽沒睡,洗漱之後進了爸媽的房間,我脫了鞋子鑽進爸媽的被窩裏,農村的二層樓不想城市的采暖那麽好,初春的夜晚,屋內還是透心的涼。


    爸媽那屋是兩張床拚成了一個大炕,十分寬敞,金子義也脫掉鞋子,把修長的腿伸進爸爸的被窩裏。


    我們一家四口其樂融融地坐在一起。爸爸很喜歡金子義,打從第一見麵開始,爸爸就相中了這個準女婿,都說老丈人看女婿,一看一個準。


    在這個大千世界,除了父母之外,我怕是再也找不到第二個人,能像金子義這樣待我好。


    我拿出日記本遞給爸媽,這本日記我還沒有仔細看過。


    爸爸接過本子,小心翼翼地打開。


    “這是雅塵的本子,你們倆是在哪裏找到的?”


    “機緣巧合之下吧,從報紙糊的強上掉出來的。”我迴答道。


    爸爸從一旁的床頭櫃內拿出老花鏡,一頁一頁地翻看著日記上的內容。


    “這裏記錄的都是你生母和金牧安戀愛時的一些內容,那個時候的人真是淳樸啊。”爸爸一頁一頁地翻看著,我從側麵也能看到日記上的一些內容,每篇日記之記錄了短短的幾句話,字跡卻相當工整。


    一本小小的本子很快就被翻到最後一頁,爸爸不隻看到了什麽內容,眼睛瞪的老大,像是發現了什麽驚天大秘密似的。


    媽媽也察覺到了不對勁。


    “老初,怎麽了?”


    媽媽從爸爸顫抖的手中接過日記本,我坐在媽媽的身邊,正好也能看到日記本上的內容。


    二月十六日 大風


    今天早上,我看到牧安放在桌子上的五百塊錢和一張配方。我知道他已經悄悄的離開了我和欣欣。


    上個星期,我收到了牧安的家人在城裏給他寄來的一封信,我背著他偷偷的打開,他並不知道,其實我是識字的。


    信裏寫著一個好消息,他們家洗脫了右派的罪名,而牧安馬上也可以被調迴城裏,有望成為一名大學老師。


    可是,信裏還提到了一個姑娘,名叫杜維拉,是縣城醫院的護士。


    我把信粘好了,交到牧安手裏。他迫不及待地撕開信封,絲毫沒有察覺到信封是被重新粘合過的。


    如果他迴城真的和杜維拉小姐結婚,或許我們這輩子都沒有機會再見麵了。


    我已經把欣欣送到了哥哥家,我決定今天下午去城裏,把這五百塊錢和這張配方送給他。


    他拿走另一半配方,也許就是想讓我去找他吧。


    這本日記,臨走之前,我要把它封在牆裏,這間房子曾是我和牧安一起生活的地方,如果今天我見不到他,就當我們之間的關係從來沒有發生過吧。


    欣欣,我不是一個好媽媽,我沒有勇氣麵對沒有你爸爸的生活。


    這本日記或許你永遠也看不到,媽媽希望將來你會成為一名,獨立乖巧的女孩子,不要像媽媽一樣,隨便就聽信男人的話。


    媽媽這輩子,最對不起的,就是你。


    初雅塵絕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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