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國際巨星的初戀女友(1)
快穿之女配不按劇本來 作者:笑意炎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從有記憶起,燕露就一直在不斷穿梭於一個個故事之中,她不知道自己的穿梭之旅什麽時候才會結束,更加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每次都會穿越成故事裏的女配。
冥冥之中,有一個聲音告訴她,隻要在每個故事活出自己的精彩,到一定時候,她的記憶就會恢複,於是燕露開始了一個個世界的穿梭之旅……
又在一個世界死去,再一次醒過來,燕露發現自己的手腳都是短的,於是她知道自己又穿越成了另一個人。
默默消化了腦海裏的東西,燕露發現這一次自己穿越到了一個歐美娛樂圈文中,而且毫不意外地成了其中的女配。
原主名字叫露意莎.菲爾德,雖然生於權貴之家,但是菲爾德家卻沒有貴族家庭的冷漠氣氛。菲爾德先生和夫人彼此相愛,兩人有三個孩子,長子蘭伯特,次子羅威爾,露意莎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備受寵愛。從小到大,露意莎想要什麽,家裏人都會滿足她,所以,當露意莎想要進演藝圈之時,菲爾德一家雖然不願意家裏的小公主進那個圈子,但在小公主的堅持下,他們還是同意了她的要求,然而他們萬萬沒想到,他們的小公主居然是為了一個男人進入演藝圈的。
賈斯帕.道格拉斯是演藝圈的當紅炸子雞,是這一篇娛樂圈文的男主。十三歲以組合歌手的方式出道,不出幾年,他和組合裏的喬治.格林就已經紅遍大江南北,兩人顏值高,賈斯帕更是被稱為歐美第一男神,根據媒體統計,全歐美90%的女人都把賈斯帕當成夢中情人。
這一篇娛樂圈文以女主視角描寫的,講的是歐美一個新手女演員喬安娜.布萊克與當紅歌手賈斯帕的戀愛過程,其中分分合合自是不必多說,女配戲份……咳咳,露意莎.菲爾德,賈斯帕的初戀女友,和賈斯帕分手後患上抑鬱症,男女主婚禮時,露意莎在家中自殺……
燕露難得呆了呆……
挖槽!什麽情況?露意莎的戲份就那麽一點?
燕露覺得,女配的戲份完全可以用一句話可以概括——為了一個男人患上抑鬱症自殺。
她忍不住扶額,這叫什麽事嘛?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男人多了去了,何必要為了一個男人就放棄自己的生命?
嗯,她的目的是要活出自己的精彩,那麽她隻要不按照劇本上的來就可以了吧?
燕露暗暗握拳,現在露意莎十歲,隻要自己不喜歡上賈斯帕,不和他交往,那麽一切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了!
於是乎,這姑娘在不經意間為某個人以後的追妻之路設下了最大的關卡……
「作者聲明:此文女主並非成長型,蠢萌二永遠是王道!想看成長型女主的可以撤了,不要看了之後說女主怎麽怎麽的,入坑請謹慎,拒絕噴子,首次寫作,為自己碼字的時候不被評論膈應,惡評刪除禁言!另外:小說已簽約,拒絕任何形式轉載,侵權必究!」
冥冥之中,有一個聲音告訴她,隻要在每個故事活出自己的精彩,到一定時候,她的記憶就會恢複,於是燕露開始了一個個世界的穿梭之旅……
又在一個世界死去,再一次醒過來,燕露發現自己的手腳都是短的,於是她知道自己又穿越成了另一個人。
默默消化了腦海裏的東西,燕露發現這一次自己穿越到了一個歐美娛樂圈文中,而且毫不意外地成了其中的女配。
原主名字叫露意莎.菲爾德,雖然生於權貴之家,但是菲爾德家卻沒有貴族家庭的冷漠氣氛。菲爾德先生和夫人彼此相愛,兩人有三個孩子,長子蘭伯特,次子羅威爾,露意莎是家中最小的孩子,備受寵愛。從小到大,露意莎想要什麽,家裏人都會滿足她,所以,當露意莎想要進演藝圈之時,菲爾德一家雖然不願意家裏的小公主進那個圈子,但在小公主的堅持下,他們還是同意了她的要求,然而他們萬萬沒想到,他們的小公主居然是為了一個男人進入演藝圈的。
賈斯帕.道格拉斯是演藝圈的當紅炸子雞,是這一篇娛樂圈文的男主。十三歲以組合歌手的方式出道,不出幾年,他和組合裏的喬治.格林就已經紅遍大江南北,兩人顏值高,賈斯帕更是被稱為歐美第一男神,根據媒體統計,全歐美90%的女人都把賈斯帕當成夢中情人。
這一篇娛樂圈文以女主視角描寫的,講的是歐美一個新手女演員喬安娜.布萊克與當紅歌手賈斯帕的戀愛過程,其中分分合合自是不必多說,女配戲份……咳咳,露意莎.菲爾德,賈斯帕的初戀女友,和賈斯帕分手後患上抑鬱症,男女主婚禮時,露意莎在家中自殺……
燕露難得呆了呆……
挖槽!什麽情況?露意莎的戲份就那麽一點?
燕露覺得,女配的戲份完全可以用一句話可以概括——為了一個男人患上抑鬱症自殺。
她忍不住扶額,這叫什麽事嘛?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男人多了去了,何必要為了一個男人就放棄自己的生命?
嗯,她的目的是要活出自己的精彩,那麽她隻要不按照劇本上的來就可以了吧?
燕露暗暗握拳,現在露意莎十歲,隻要自己不喜歡上賈斯帕,不和他交往,那麽一切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了!
於是乎,這姑娘在不經意間為某個人以後的追妻之路設下了最大的關卡……
「作者聲明:此文女主並非成長型,蠢萌二永遠是王道!想看成長型女主的可以撤了,不要看了之後說女主怎麽怎麽的,入坑請謹慎,拒絕噴子,首次寫作,為自己碼字的時候不被評論膈應,惡評刪除禁言!另外:小說已簽約,拒絕任何形式轉載,侵權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