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仆將房門輕輕合上,放下門簾,拱手站在門前,眼神直視前方,宛如一位等待丈夫歸來的深閨。


    精致的大門上掛著一幅年畫,年畫的痕跡已經模糊不清。不過從年畫的底部裸露出來的兩柄武器,可以猜測,年畫上應該是兩個人。


    乒乓乒乓!


    咣當咣當!


    唿哧唿哧!


    唿唿唿唿!


    女仆上了年紀,聽力卻不遜色於那些血氣方剛,身體素質過硬的青壯年。這些詭異的聲音,她都聽到了,雙眼迷離,絞盡腦汁,思索裏麵正在發生著什麽。


    按照她的經驗來說,發出這種聲音,應該隻有哪一種可能。一念至此,她憤憤然看向被籠罩在房間裏的方浩。房子阻隔視線的效果極好,女仆根本什麽也看不到。


    大門猛地被推開,方浩滿頭大汗地跑了出來。


    “這裏有沒有哪裏有水?”


    “下樓直走,後山有一眼山泉。”女仆捂住鼻子,可是依舊問到了方浩身上的汗臭味,真是好臭一男的。


    方浩隻感覺體內無比燥熱,在為黛安娜療傷的時候,他體內的靈氣竟然有了隱隱鬆動的跡象。他需要找一個地方,痛痛快快地洗一個澡,然後全力突破境界。


    他有一種直覺,如果自己成功突破到相蘊高階,他可以使用如意金箍棒的三成實力,那將是質的飛躍,哪怕是遇到禦風境界的修士,他也絲毫不怯。他現在明白了,為什麽劍西沉和連玉星,可以和與禦風境界修士相抗衡,甚至能夠越階斬殺敵人。


    正如女仆所說,教堂的後麵確實有一座山,這山的個頭還不小,比之符誕門的符誕山也是隻矮了一小節。


    後山廣袤無邊,方浩花費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了女仆所說的清泉。


    準確的說,這是一個水潭。潭水清澈,可以清晰地看到魚兒在裏麵暢遊。方浩也顧不得打攪這些七秒鍾記憶的生物,縱身一躍,濺起了大量水花,和大量的金魚,一些比較小的魚兒甚至被震飛到了岸上。


    方浩連忙將手沾濕,捧上一把清水,把這些迷路的魚兒送迴家中。


    做完這些,他開始了一場痛痛快快的洗澡。不過,水潭的上方,一雙紫色的眼睛一直在盯著他看。


    方浩朝水潭上方望了兩眼,卻放下心來,這是先前那隻紫色的小鹿,個頭不大,鹿角甚至都沒有完全長開。


    天邊一隻蒼鷹張開翅膀,從方浩頭頂斜飛而過;腳下的幾隻金魚,一直在穿花繞樹。


    方浩很快解決了戰鬥,他聞了聞身上沒有先前的那股惡臭後,才放心地約上了案,從令牌中取出一件玄色長袍套在身上。


    “看來離開之後,需要你宗門在領些這樣的衣服,穿起來真舒服。”方浩晉升相蘊境之後,宗門就送給了他三套白袍和玄色長袍,不過令牌中就剩下他身上這唯一的一件,其他的衣服不是在戰鬥中損毀,就是被他練功撐破。


    “主要是免費,不領白不領!我要是不領的話,別人不也是迴去領嗎?”


    方浩一隻很佩服曹操,這位“東臨碣石,以觀滄海”的曹孟德,深合他意。他甚至一直將自己比作方孟德,隻是可惜生錯了時代。曹操的英偉事跡,他自問達不到,但是“寧可我負天下人,不許天下人負我”,已經深入了他的骨髓。


    除了先前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他自認為自己是一個非常優秀的修士。修為雖然不高,但是我師傅厲害,靠了個大腿。


    我師傅的大腿有多粗,你知道嗎?不好意思,你所有的肢體加起來,也沒我師傅的的大腿粗。這樣粗的大腿,方浩自認為除了聶雲天師傅以外,無人能夠受此殊榮。


    方浩在這轉轉,那瞅瞅之後,終於是確定了一處比較僻靜的竹林。這裏很安靜,他甚至都沒有聽到蚊蟲的哼嚀。


    他撥開一根根竹子,視野也是逐漸開闊,前麵是一大片空地,地下堆積著落葉。還未到秋季,這裏卻落滿了金黃色的樹葉,方浩非常吃驚,卻聽到了一陣陣不合時宜的聲音。


    震驚,兩隻大型哺乳動物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做出這樣的事情!實在是在挑戰人類的底線,動物的極限。


    方浩搖搖頭,將這種想法拋之腦後。他可不是標題黨,不需要靠這樣吸引眼球,再說,這個世界好像沒有新聞八卦這些東西。


    他通過這兩隻彩色的麋鹿,看到了無限的商機。


    “從今以後,我允許你們稱唿我方雪岩!”


    方浩嘎嘎笑道,腦海中已經還想出自己將來掌握無數高手的隱私,然後靠此稱霸修仙界,一統天下。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甚至很危險。


    方浩的大笑,驚動了正在繁衍後代的兩隻麋鹿。其中一隻公鹿迅速調整了姿勢,弓著身子,雙目中燃燒著憤怒的火焰。


    隻差最後一步,它就可以成長了,它就可以像他們的父親一樣,萬人敬仰。甚至它還幻想過,人們為它修建專門的神堂。


    公鹿的鹿角迅速漲大,似乎要刺破雲霄。它的蹄子掘起大量的金黃色落葉,朝方浩衝了過來。


    幾個月前,它就用自己的鹿角,頂死了一位在這座山裏捕獵的獵人。獵人滴著血的獵刀,還被它埋在了自己睡覺的地方。每天晚上,他就枕著那把刀睡覺。


    方浩用雷目瞧出了這隻其貌不揚的麋鹿竟然也是一隻妖獸,隻是妖氣微弱,勉強算是一直小妖,距離成為妖兵,還有是前路漫漫。


    方浩側身,躲過了麋鹿,右手按在麋鹿兩隻角的中間空白部分,左手則迅速抄起麋鹿的四隻蹄子,將其翻了個底朝天。


    方浩不動明王功大成,力氣大增。不動明王功算是一門比較全麵的功法,並不像那種純粹提升氣力的功法。隨隨便便突破一個境界,就能空漲把千斤之力。不過方浩在不動明王的加持下,單手便有百斤之力,雙手舉起一隻不到一百公斤的麋鹿,還是非常輕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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