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警這麽多年,在質詢過程中當事人膽敢當眾摔門而去的情況,高所這還是第一次遇到。
雖然很生氣,但一想到沈曉婉將要麵臨的麻煩,他還是深感憂慮。
如果被控故意傷害罪成立,不管最後坐不坐牢,這個漂亮小姑娘原本應該輝煌無比的人生,都會因為留有了案底而光彩盡失。
之後的學業、事業,甚至愛情和婚姻,可能都要因為這次年輕時的錯誤全部毀掉,最後她說不定會絕望地走上不歸之路……
一想到這些,高所就再也坐不住了,他積極地行動了起來,想要盡自己的力量去挽救沈曉婉的人生。
畢竟,這隻是一個才16歲的小姑娘啊,她就算有點兒任性,做事沒分寸,責任也主要在其父母教育上的缺失,不應該讓一個孩子去背負這樣嚴重的後果啊。
高所一邊聯係高新分局的同事,希望他們能夠找到一些事發時在現場的證人,一邊又匆匆趕往了醫院,打算再親自勸說勸說那個當事人。
對於猥瑣的偷拍者,高所的心裏自然是充滿了惡感的,但要想避免沈曉婉被起訴,現在他隻有息事寧人這個選擇,得盡力把雙方拉迴到協商解決的道路上來。
沈曉婉已經聲明了絕對不會賠一分錢,在這種情況下要想說服偷拍者,自然不會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高所也絕沒有想到對方竟然提出了這樣一個荒唐的要求:
“她不願意賠錢?也行啊,那就讓她、還有另外那個女孩,到我家裏給我當一個月的女仆,這樣就算兩清了。”
做警察這麽多年,高所也見過很多腦子不正常的家夥了,可還從沒見過有誰失心瘋到了這種程度的!
好家夥,當著警察的麵,居然敢說出這種話來,這不是已經完全瘋了麽!
作為上一輩人,高所對於現在這什麽動漫文化和宅文化自然是了解不多的,眼前這個負麵的例子,隻能讓他立即產生出一種非常惡劣的印象,覺得宅男這種奇葩的生物都應該被抓進精神病院裏關起來!
強忍著立即拷走這死胖子的衝動,高所以自己這輩子從未有過的良好耐心,向他闡明了不願和解會招致什麽樣的惡果。
“不要以為當時忙著把你送醫、讓你有了機會刪掉偷拍的照片就萬事大吉了,現在已經有了足夠的證人證詞,要給你定性很容易!”
高所聲色俱厲的警告其實並沒有完全的底氣。
當時展場裏的人太多,處置不及時,搞不好會發生很嚴重的踩踏事故!權衡輕重,警方選擇了盡可能快地把涉事雙方帶出場館,那種情況下實在沒有餘力去考慮取證的問題,現在想要再重新去尋找證人就不那麽容易了。
任幸、薑夢瑤等人倒是可以確定在場看到了事情經過的,但他們都和沈曉婉存在著密切的關聯,光有他們這方的證言,並不能形成法律上會采信的完整證據鏈。
高所雖然非常想要幫助沈曉婉、雖然非常討厭這個偷拍者,可他畢竟是個執法者,必須公正公平地按照程序來辦案,不能以自己個人的喜惡作為標準。
所以,當那個死胖子嚷嚷出了知道自己最多被治安拘留、對方卻可能會坐牢這個正確的法律常識時,高所也隻能暫時放棄進一步施壓的打算,鬱悶地返迴了所裏。
高所並沒有把對方的新要求轉達給任幸一方。
偷拍的受害者還得去給偷拍的臭流氓當女仆“贖罪”?
這種荒唐事就算是小姑娘們自己能答應,他高所也絕對不會允許發生!
當然,經過了沈曉婉在警局的暴怒離場後,對於這個外表嬌弱的少女,高所已經有了全新的認識,清楚她絕對不可能答應這種無禮要求。
但讓她知道了這件事,不知道還會弄出什麽狀況來,到時候事情就會搞得更難收場了。
隻是現在怎麽才能把事情給平息下去呢?
高所想了半天,決定還是把任幸單獨約出來再談談,打算勸他掏錢解決問題。
對於這個任幸,高所一直印象不佳,認定他對薑夢瑤、沈曉婉這些女孩子存有著很邪惡的企圖,搞那個什麽經紀公司,完全就是騙小姑娘的幌子罷了。
不過,從過去對任幸公司幾次突擊檢查的情況看,這個任幸似乎還沒有對那些女孩子們做出過什麽實際的壞事……
總之,不管他任幸是色心大色膽小還是什麽原因,他比起那個偷拍的無賴胖子應該要好上一些的,而且他畢竟是沈曉婉的老板,又有著任大發這樣一個有錢的爹,讓他出點錢去解決這次事件,非常合情合理!
高所這個機智的決策,卻並沒有來得及去實行。
因為就在當天下午,偷拍的那家夥,突然自己來到了警局,老老實實地坦白了自己的罪行,然後請求警方按照最高標準進行懲處。
這種匪夷所思的怪事,別說高所是第一次見了,全所幹警都紛紛表示這輩子聞所未聞!
看著那個跪著哀求要立即把自己送進號子裏去的胖子,高所簡直都沒辦法把他和幾小時前的那副梗著脖子不聽勸的囂張模樣聯係起來了。
“好家夥,這幾個小時裏究竟是發生了什麽?”
這樣的疑問,其實不難得到解答。
因為在那胖子的臉上,除了之前沈曉婉踩踏形成的傷痕外,還增添了不少新的傷痕,而且還不隻是臉上,他身上的其他地方也有著明顯的青紫痕跡……
如果說,之前他隻是臉成了爛西瓜,現在是整個人都成了爛西瓜!
麵對高所的詢問,胖子卻堅稱是急於來所裏交代罪行,在路上自己不小心摔傷的!
本著警察的責任心,高所又再三詢問了好幾次,告訴他不用害怕,要他說出事實來,但那胖子始終如一,隻說是自己摔傷的,而且一個勁地請求立即把自己關進去。
以高所豐富的從警經驗,很容易就能判斷出他的那些新傷裏很多根本不會是自己摔倒就能形成的,而且從胖子那滿眼的驚恐裏,也能夠感受到事情並沒有這麽簡單。
但是,認真考慮過後,高所還是決定采信胖子的說法。
畢竟,在這家夥主動招認後,已經足夠對他的偷拍行為定性了,按照治安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應該處以拘留。
不過,在滿足他進號子的強烈要求之前,也不得不先處理一下他的傷勢。
高所把小嚴叫來,吩咐他帶胖子再去一趟醫院,等包紮好了就把人帶去分局備個案,然後直接送到拘留所去。
“別忘記了,治療費用得讓他自個掏,不要墊付!”
小嚴出門前,高所大聲向他吩咐道。
隨後,高所拿起了電話,撥打了一個之前就打算要撥的號碼。
他突然意識到了對那位任大少爺的膽量,自己的評估似乎並不準確。
雖然很生氣,但一想到沈曉婉將要麵臨的麻煩,他還是深感憂慮。
如果被控故意傷害罪成立,不管最後坐不坐牢,這個漂亮小姑娘原本應該輝煌無比的人生,都會因為留有了案底而光彩盡失。
之後的學業、事業,甚至愛情和婚姻,可能都要因為這次年輕時的錯誤全部毀掉,最後她說不定會絕望地走上不歸之路……
一想到這些,高所就再也坐不住了,他積極地行動了起來,想要盡自己的力量去挽救沈曉婉的人生。
畢竟,這隻是一個才16歲的小姑娘啊,她就算有點兒任性,做事沒分寸,責任也主要在其父母教育上的缺失,不應該讓一個孩子去背負這樣嚴重的後果啊。
高所一邊聯係高新分局的同事,希望他們能夠找到一些事發時在現場的證人,一邊又匆匆趕往了醫院,打算再親自勸說勸說那個當事人。
對於猥瑣的偷拍者,高所的心裏自然是充滿了惡感的,但要想避免沈曉婉被起訴,現在他隻有息事寧人這個選擇,得盡力把雙方拉迴到協商解決的道路上來。
沈曉婉已經聲明了絕對不會賠一分錢,在這種情況下要想說服偷拍者,自然不會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高所也絕沒有想到對方竟然提出了這樣一個荒唐的要求:
“她不願意賠錢?也行啊,那就讓她、還有另外那個女孩,到我家裏給我當一個月的女仆,這樣就算兩清了。”
做警察這麽多年,高所也見過很多腦子不正常的家夥了,可還從沒見過有誰失心瘋到了這種程度的!
好家夥,當著警察的麵,居然敢說出這種話來,這不是已經完全瘋了麽!
作為上一輩人,高所對於現在這什麽動漫文化和宅文化自然是了解不多的,眼前這個負麵的例子,隻能讓他立即產生出一種非常惡劣的印象,覺得宅男這種奇葩的生物都應該被抓進精神病院裏關起來!
強忍著立即拷走這死胖子的衝動,高所以自己這輩子從未有過的良好耐心,向他闡明了不願和解會招致什麽樣的惡果。
“不要以為當時忙著把你送醫、讓你有了機會刪掉偷拍的照片就萬事大吉了,現在已經有了足夠的證人證詞,要給你定性很容易!”
高所聲色俱厲的警告其實並沒有完全的底氣。
當時展場裏的人太多,處置不及時,搞不好會發生很嚴重的踩踏事故!權衡輕重,警方選擇了盡可能快地把涉事雙方帶出場館,那種情況下實在沒有餘力去考慮取證的問題,現在想要再重新去尋找證人就不那麽容易了。
任幸、薑夢瑤等人倒是可以確定在場看到了事情經過的,但他們都和沈曉婉存在著密切的關聯,光有他們這方的證言,並不能形成法律上會采信的完整證據鏈。
高所雖然非常想要幫助沈曉婉、雖然非常討厭這個偷拍者,可他畢竟是個執法者,必須公正公平地按照程序來辦案,不能以自己個人的喜惡作為標準。
所以,當那個死胖子嚷嚷出了知道自己最多被治安拘留、對方卻可能會坐牢這個正確的法律常識時,高所也隻能暫時放棄進一步施壓的打算,鬱悶地返迴了所裏。
高所並沒有把對方的新要求轉達給任幸一方。
偷拍的受害者還得去給偷拍的臭流氓當女仆“贖罪”?
這種荒唐事就算是小姑娘們自己能答應,他高所也絕對不會允許發生!
當然,經過了沈曉婉在警局的暴怒離場後,對於這個外表嬌弱的少女,高所已經有了全新的認識,清楚她絕對不可能答應這種無禮要求。
但讓她知道了這件事,不知道還會弄出什麽狀況來,到時候事情就會搞得更難收場了。
隻是現在怎麽才能把事情給平息下去呢?
高所想了半天,決定還是把任幸單獨約出來再談談,打算勸他掏錢解決問題。
對於這個任幸,高所一直印象不佳,認定他對薑夢瑤、沈曉婉這些女孩子存有著很邪惡的企圖,搞那個什麽經紀公司,完全就是騙小姑娘的幌子罷了。
不過,從過去對任幸公司幾次突擊檢查的情況看,這個任幸似乎還沒有對那些女孩子們做出過什麽實際的壞事……
總之,不管他任幸是色心大色膽小還是什麽原因,他比起那個偷拍的無賴胖子應該要好上一些的,而且他畢竟是沈曉婉的老板,又有著任大發這樣一個有錢的爹,讓他出點錢去解決這次事件,非常合情合理!
高所這個機智的決策,卻並沒有來得及去實行。
因為就在當天下午,偷拍的那家夥,突然自己來到了警局,老老實實地坦白了自己的罪行,然後請求警方按照最高標準進行懲處。
這種匪夷所思的怪事,別說高所是第一次見了,全所幹警都紛紛表示這輩子聞所未聞!
看著那個跪著哀求要立即把自己送進號子裏去的胖子,高所簡直都沒辦法把他和幾小時前的那副梗著脖子不聽勸的囂張模樣聯係起來了。
“好家夥,這幾個小時裏究竟是發生了什麽?”
這樣的疑問,其實不難得到解答。
因為在那胖子的臉上,除了之前沈曉婉踩踏形成的傷痕外,還增添了不少新的傷痕,而且還不隻是臉上,他身上的其他地方也有著明顯的青紫痕跡……
如果說,之前他隻是臉成了爛西瓜,現在是整個人都成了爛西瓜!
麵對高所的詢問,胖子卻堅稱是急於來所裏交代罪行,在路上自己不小心摔傷的!
本著警察的責任心,高所又再三詢問了好幾次,告訴他不用害怕,要他說出事實來,但那胖子始終如一,隻說是自己摔傷的,而且一個勁地請求立即把自己關進去。
以高所豐富的從警經驗,很容易就能判斷出他的那些新傷裏很多根本不會是自己摔倒就能形成的,而且從胖子那滿眼的驚恐裏,也能夠感受到事情並沒有這麽簡單。
但是,認真考慮過後,高所還是決定采信胖子的說法。
畢竟,在這家夥主動招認後,已經足夠對他的偷拍行為定性了,按照治安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應該處以拘留。
不過,在滿足他進號子的強烈要求之前,也不得不先處理一下他的傷勢。
高所把小嚴叫來,吩咐他帶胖子再去一趟醫院,等包紮好了就把人帶去分局備個案,然後直接送到拘留所去。
“別忘記了,治療費用得讓他自個掏,不要墊付!”
小嚴出門前,高所大聲向他吩咐道。
隨後,高所拿起了電話,撥打了一個之前就打算要撥的號碼。
他突然意識到了對那位任大少爺的膽量,自己的評估似乎並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