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傑和徐芸不熟,但是他知道徐芸是一個非常勢利的經紀人。


    在這個圈子勢利一點也沒什麽關係,但是不要太過分。


    經紀人把藝人給捧紅了,經紀人的收入也是非常可觀的。


    所以經紀人和藝人一般來說是相互成就的。


    但也有些個別經紀人隻會壓榨藝人。


    徐芸之前一直想捧孟美美,是因為孟美美聽話,而且還年輕漂亮。


    她認為孟美美會有更好的發展前景,有更多的商業價值。


    但是讓徐芸想不到的是,楊蜜突然連續推出作品,而且全部大火,現在已經坐穩了繽紛娛樂的一姐的位置。


    如果公司再在這個時候拋棄楊蜜去捧其他的藝人,那肯定不符合商業邏輯。


    藝人火的時候就是為公司去賺錢的時候,公司當然要在這個時候拚命的榨取藝人的價值。


    現在徐芸不但想榨取楊蜜的價值,還想榨取林傑的價值。


    徐芸滿臉堆笑,主動伸出手:“你好,林老師,久仰了!”


    “你好,徐小姐。”


    林傑表現比較冷淡,“有什麽事咱們就直接說吧,說完以後我和蜜蜜還有事要談。”


    你他媽就是個大燈泡,趕緊說完趕緊走吧。


    “是這樣的林老師,現在公司這邊準備為楊蜜出專輯,但是她唱的那些歌的版權都在你手裏,所以你看能不能……”


    “免費使用是不可能的,花錢來買吧。”


    林傑也不想花時間跟她彎彎繞繞,直接說了就行了。


    “其實你和我們的蜜蜜一直關係不錯……”


    林傑再次主動打斷了徐芸的話:“關係不錯歸關係不錯,但是親兄弟明算賬,該收的錢,我還是一分都不會少。”


    徐芸感覺到這件事不好談了。


    “林老師這邊現在是什麽個意思?”


    “我的意思很明確,要用我的歌出專輯的話,那就得花錢。”


    “那林老師準備要收多少錢版權費?”


    “每首歌的版權費200萬,看在我和楊蜜朋友關係的份上,我可以免費送她一首。”


    徐芸瞪大了眼睛:“200萬?”


    “對,三首歌就是600萬,然後我免費送他一首。送的這一首完全是看在楊蜜的麵子,如果是你們的話,我是不會送的。”


    徐芸想過這個事情不好談,但是沒想到林傑會要價這麽高。


    如果按他報的價格的話,那版權費首先就花了600萬,再加上製作費用,宣傳費用,那得賣多少張專輯才能把這個本給撈迴來?


    這麽高風險的投資公司怎麽可能去做?


    “林老師,你這個要價實在是太高了,高得離譜了。如果花幾百萬去買版權費的話,我們這邊不太可能會做這樣的投資。”


    “我要價就是這麽高,你們願不願意做那是你們自己的事情。”


    徐芸看了看楊蜜,希望她能在旁邊說服一下林傑。


    其實楊蜜也有點被嚇住了,之前林傑跟他說的是每首歌至少100萬,但是現在林傑直接從100萬提到了200萬。


    繽紛娛樂這邊是萬萬不可能同意這樣的條件的。


    林傑也就是故意要讓他們不同意。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女明星的孩子是我的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浮生南樵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浮生南樵並收藏女明星的孩子是我的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