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x7的售價,那可又要比奔馳要貴上一些呢!


    奔馳方麵也沒想到,寶馬會站出來攪局!


    馬上給出迴應:“這些主題曲是林老師專門為我們的品牌量身打造的,友商這也要搶?吃相會不會太難看了?”


    網友們一看,林傑還能讓兩大車企給打起來?


    網友可是什麽熱鬧都要湊的,這樣的熱鬧照湊不誤啊!


    於是紛紛發表意見:


    “我也覺得奔馳的五年免費使用期限太短了,還是寶馬大氣,直接給十年。”


    “奔馳也應該給十年嘛,五年才一千多天,太短了!”


    “建議林傑棄奔馳要寶馬!”


    “奔馳是時候展現真正的實力了!”


    奔馳這邊一看,網友都站寶馬了,就有點頂不住壓力了!


    趕緊又發了一條聲明:“本司經過慎重研究,決定將給林老師的車的使用期限延至十年!”


    十年使用期,可以了。


    網友繼續看熱鬧:


    “現在皮球又給到了寶馬了,寶馬,就問你跟不跟?”


    “小馬,跟上啊,別慫啊!”


    “小馬,直接提到二十年,卷起來!”


    “林傑贏麻了!”


    “寫歌贏汽車,我他媽羨慕到死!”


    寶馬當然也不會輕易讓步:“隻要林老師願意為我們寫歌,我們可以免費給林老師提供寶馬x7,使用期限二十年!”


    好了,這下直接幹到二十年了!


    二十年的使用權,不就相當於直接送給林傑了!


    把一輛使用了二十年的舊車收迴去,意義真心不大了!


    奔馳方對寶馬的無理摻合又憤怒又沒辦法,根本沒想到半路殺出一隻馬!


    可是現在對方已經殺出來了,不理也不行了!


    可是如果理,那怎麽理?


    總不能又把使用期限提升到二十五年,或者是三十年吧。


    沒意義了。


    算了,直接梭哈,不說什麽免費使用期限,就直接贈送給林傑算了。


    不就是一輛車,這麽大個奔馳公司還送不起?


    就當八十萬投廣告了。


    不蒸饅頭爭口氣!


    於是迅速在官微發表最新聲明:“經公司慎重決定,本司將向林傑老師贈送一輛奔馳gle,該車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皆屬於林傑先生。林傑先生可隨意支配該車,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轉贈別人。”


    直接贈送了!


    一直在觀察此事的音樂學院劉教授坐不住了!


    林傑能寫歌,自己也能寫歌。


    憑什麽林傑寫歌,就能換奔馳,換寶馬?


    他能,我也能!


    於是也在網上向寶馬示好,“我對貴司的企業文化非常欣賞,我願意為貴司譜寫推廣主題曲。至於報酬,一切好商量,我熱愛音樂,看重原創,不像有些人自稱音樂人,卻隻會炒作,獲取利益。”


    基本上就是在明說,我可以比林傑便宜,不用給我寶巴x7,隨便給倆三係五係的轎車都可以,畢竟那也值幾十萬啊!


    就讓林傑拿奔馳的車就行了,寶馬就歸我吧!


    網友們一看,開始調侃:


    “寫歌換車的好買賣,教授也想要!”


    “教授寫的歌,應該比林傑的要強吧?”


    “我敢打賭,林傑三小時能寫出三首歌,教授是專家,絕對能一小時就寫出三首歌!”


    “你真的敢賭,萬一教授寫不出來,你送他一輛寶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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