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65年四月,趙曙下詔,讓禮官及待製以上官員共同討論崇奉濮安懿王趙允讓的典禮。什麽意思?通俗點解釋,兒子趙曙做皇帝了,“老子”濮安懿王趙允讓該怎麽稱唿?用什麽禮節對待?
這事,我們現代人不好理解,兒子做皇帝了,老子還是老子啊!難道還變了?在封建禮法觀念中,還真變了!再說,侄子趙曙繼承叔叔趙禎的皇位,趙曙又應該怎樣稱唿先帝叔叔趙禎呢?這也是個事?我們現代看來是件小事,在封建時代,卻是天大的事!
封建社會,禮法是國家維係的基礎,禮法亂了,社會也就亂了。但是這個禮法是天生的嗎?當然不是,它是隨著社會發展而發展的,在封建社會,皇帝的意誌就是國家意誌,皇帝的話就是法律,因此禮法的製定者就是皇帝。
唯一的區別是,明君、聖君要虛心納諫,中和朝廷意見,以求團結一心,共同進步;昏君、暴君則獨斷專行,妄下旨意,結果自然眾叛親離,人息政亡!
趙曙當然也想做明君,所以下詔讓大臣討論。其實在此一年前,即公元1064年,趙曙病愈剛親政的五月,宰相韓琦就提出了這個問題,趙曙認為仁宗駕崩不到兩年,同時也為了給大臣一些緩衝時間,先放了一放。
趙曙按下先不討論這事,司馬光憑著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從中嗅到了趙曙的真實意圖,那就是趙曙一定想隆重追崇親生父母,因此司馬光上疏給趙曙打“預防針”。
司馬光道:“西漢宣帝劉詢為孝昭帝的後代,最終不追尊祖父''衛太子''劉據、父親''史皇孫''劉進(司馬光這個證據舉得不正確,公元前65年,漢宣帝按天子規格,對父親劉進上尊號''皇考'');漢光武帝劉秀繼統西漢元帝劉奭,也不追尊親生父親''南頓君''劉欽,這是萬世永久的製度。”
司馬光這個人,是誌誠君子不錯,但也很迂腐和倔強,可他偏偏代表士大夫的主流觀點,這就比較麻煩了。對於司馬光,以後還要細說!
宰相韓琦更不是呆瓜,當然也能夠領會趙曙的真實想法,而且,韓琦考慮得更加長遠,趙曙即位才兩年,又經曆了曹太後的垂簾聽政,可以說地位尚不穩固,為了維護趙曙的絕對權威,維護中央的絕對領導,作為宰相,必須和皇帝的意誌高度一致。
所以韓琦和鐵杆兄弟歐陽修等駁斥了司馬光的觀點:“禮法的目的是不忘根本,濮安懿王德盛位隆,應該被尊崇;為濮安懿王及夫人王氏、韓氏、仙遊縣君任氏(趙曙母親)舉行隆重儀式,符合禮法人情!”
還沒有討論,大臣就這樣相互掐架,盡管宰輔大臣和皇帝意見一致,但如果趙曙強行裁決,肯定是有很大的阻力,所以趙曙先按兵不動,等待時機。
等了近一年,這次,趙曙下詔,翰林學士王珪等人已經完全洞悉最高領導的真實意圖,內心都忐忑不安,互相觀望不敢發言。
又是司馬光,一人奮筆疾書,首先發難,他上書道:“出繼給他人,就是他人兒子,不應當顧忌私親。濮安懿王雖然於陛下有天性之親,然而陛下之所以垂拱天下,子孫萬世相承帝業,都是先帝(仁宗)的恩德所致!臣以為濮王應當按照封贈期親尊屬的成例,尊以高官大國,譙國(王氏)、襄國(韓氏)、仙遊(任氏)並封太夫人,曆朝曆代,都是如此!。”
於是王珪等命令吏員以司馬光的手稿作為根據。送呈中書省,中書省駁迴:“王珪等所議,沒有對濮王的具體稱唿!”
王珪等又一起討論,認為濮王是仁宗的兄長,皇帝應該稱他為“皇伯”。再報上去。
參知政事歐陽修引用《喪服大記》(禮記),代中書省迴複道:“過繼給他人的,可以為親生父母降服(本應服三年喪,降為一年),但不能削除父母的名分。如果親生父親改為皇伯,考查古今,沒有根據。陛下應該稱濮王為''皇考'',提請三省、禦史台詳細議定!”
也就是說,歐陽修等人認為,將親生的父親稱唿改為“伯伯”,這是滑天下之大稽。
雙方爭得不可開交時,曹太後傳出手詔,指責宰相不合禮法。趙曙一看曹太後支持司馬光等人,隻得又下詔暫時停下爭論。
佐料:和韓琦同時代的宰相曾公亮,從公元1061年至1070年,連續十年任宰相,時間可以說不短,但似乎一直沒有什麽存在感。《宋史.曾公亮傳》的篇幅也不長。
曾公亮是泉州晉江人,進士甲科。他沒有什麽出彩的事例,官運卻異常亨通。曾公亮考取進士後,先任知會稽縣,很久後為國子監直講,王府侍講,接著授集賢校理,天章閣侍講,天章閣待製,不久升為知製誥,翰林學士,以端明殿學士身份知鄭州、知開封府,緊跟著就是給事中、參知政事,加禮部侍郎,進樞密使,公元1061年,拜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成為宰相,真是一帆風順。
曾公亮的仕途如此順利,唯一的解釋,可能是曾公亮曾經擔任過仁宗趙禎在王府時的侍講,曾公亮眼光長遠,抓住機遇,在這段時間和趙禎建立了良好的關係,讓趙禎印象深刻。
曾公亮性格方厚莊重,深沉周密,做事循規蹈矩。但是比較吝嗇,家藏財富巨萬。
宋神宗時期,曾公亮曾經舉薦王安石,和他一起輔政,不久發現神宗十分欣賞王安石,曾公亮替子孫謀劃,決定改變行事方式,一切聽從王安石,但表麵上若無其事。曾公亮還派兒子暗中幫助王安石,神宗因此更加信任王安石。王安石為了感激他,提拔他兒子到樞密院。
蘇軾曾經嚴肅地責備曾公亮,不能糾正當時弊病,曾公亮迴答道:“皇上與王安石如同一個人,這是天意。”
曾公亮於1078年卒,享年八十歲。
這事,我們現代人不好理解,兒子做皇帝了,老子還是老子啊!難道還變了?在封建禮法觀念中,還真變了!再說,侄子趙曙繼承叔叔趙禎的皇位,趙曙又應該怎樣稱唿先帝叔叔趙禎呢?這也是個事?我們現代看來是件小事,在封建時代,卻是天大的事!
封建社會,禮法是國家維係的基礎,禮法亂了,社會也就亂了。但是這個禮法是天生的嗎?當然不是,它是隨著社會發展而發展的,在封建社會,皇帝的意誌就是國家意誌,皇帝的話就是法律,因此禮法的製定者就是皇帝。
唯一的區別是,明君、聖君要虛心納諫,中和朝廷意見,以求團結一心,共同進步;昏君、暴君則獨斷專行,妄下旨意,結果自然眾叛親離,人息政亡!
趙曙當然也想做明君,所以下詔讓大臣討論。其實在此一年前,即公元1064年,趙曙病愈剛親政的五月,宰相韓琦就提出了這個問題,趙曙認為仁宗駕崩不到兩年,同時也為了給大臣一些緩衝時間,先放了一放。
趙曙按下先不討論這事,司馬光憑著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從中嗅到了趙曙的真實意圖,那就是趙曙一定想隆重追崇親生父母,因此司馬光上疏給趙曙打“預防針”。
司馬光道:“西漢宣帝劉詢為孝昭帝的後代,最終不追尊祖父''衛太子''劉據、父親''史皇孫''劉進(司馬光這個證據舉得不正確,公元前65年,漢宣帝按天子規格,對父親劉進上尊號''皇考'');漢光武帝劉秀繼統西漢元帝劉奭,也不追尊親生父親''南頓君''劉欽,這是萬世永久的製度。”
司馬光這個人,是誌誠君子不錯,但也很迂腐和倔強,可他偏偏代表士大夫的主流觀點,這就比較麻煩了。對於司馬光,以後還要細說!
宰相韓琦更不是呆瓜,當然也能夠領會趙曙的真實想法,而且,韓琦考慮得更加長遠,趙曙即位才兩年,又經曆了曹太後的垂簾聽政,可以說地位尚不穩固,為了維護趙曙的絕對權威,維護中央的絕對領導,作為宰相,必須和皇帝的意誌高度一致。
所以韓琦和鐵杆兄弟歐陽修等駁斥了司馬光的觀點:“禮法的目的是不忘根本,濮安懿王德盛位隆,應該被尊崇;為濮安懿王及夫人王氏、韓氏、仙遊縣君任氏(趙曙母親)舉行隆重儀式,符合禮法人情!”
還沒有討論,大臣就這樣相互掐架,盡管宰輔大臣和皇帝意見一致,但如果趙曙強行裁決,肯定是有很大的阻力,所以趙曙先按兵不動,等待時機。
等了近一年,這次,趙曙下詔,翰林學士王珪等人已經完全洞悉最高領導的真實意圖,內心都忐忑不安,互相觀望不敢發言。
又是司馬光,一人奮筆疾書,首先發難,他上書道:“出繼給他人,就是他人兒子,不應當顧忌私親。濮安懿王雖然於陛下有天性之親,然而陛下之所以垂拱天下,子孫萬世相承帝業,都是先帝(仁宗)的恩德所致!臣以為濮王應當按照封贈期親尊屬的成例,尊以高官大國,譙國(王氏)、襄國(韓氏)、仙遊(任氏)並封太夫人,曆朝曆代,都是如此!。”
於是王珪等命令吏員以司馬光的手稿作為根據。送呈中書省,中書省駁迴:“王珪等所議,沒有對濮王的具體稱唿!”
王珪等又一起討論,認為濮王是仁宗的兄長,皇帝應該稱他為“皇伯”。再報上去。
參知政事歐陽修引用《喪服大記》(禮記),代中書省迴複道:“過繼給他人的,可以為親生父母降服(本應服三年喪,降為一年),但不能削除父母的名分。如果親生父親改為皇伯,考查古今,沒有根據。陛下應該稱濮王為''皇考'',提請三省、禦史台詳細議定!”
也就是說,歐陽修等人認為,將親生的父親稱唿改為“伯伯”,這是滑天下之大稽。
雙方爭得不可開交時,曹太後傳出手詔,指責宰相不合禮法。趙曙一看曹太後支持司馬光等人,隻得又下詔暫時停下爭論。
佐料:和韓琦同時代的宰相曾公亮,從公元1061年至1070年,連續十年任宰相,時間可以說不短,但似乎一直沒有什麽存在感。《宋史.曾公亮傳》的篇幅也不長。
曾公亮是泉州晉江人,進士甲科。他沒有什麽出彩的事例,官運卻異常亨通。曾公亮考取進士後,先任知會稽縣,很久後為國子監直講,王府侍講,接著授集賢校理,天章閣侍講,天章閣待製,不久升為知製誥,翰林學士,以端明殿學士身份知鄭州、知開封府,緊跟著就是給事中、參知政事,加禮部侍郎,進樞密使,公元1061年,拜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成為宰相,真是一帆風順。
曾公亮的仕途如此順利,唯一的解釋,可能是曾公亮曾經擔任過仁宗趙禎在王府時的侍講,曾公亮眼光長遠,抓住機遇,在這段時間和趙禎建立了良好的關係,讓趙禎印象深刻。
曾公亮性格方厚莊重,深沉周密,做事循規蹈矩。但是比較吝嗇,家藏財富巨萬。
宋神宗時期,曾公亮曾經舉薦王安石,和他一起輔政,不久發現神宗十分欣賞王安石,曾公亮替子孫謀劃,決定改變行事方式,一切聽從王安石,但表麵上若無其事。曾公亮還派兒子暗中幫助王安石,神宗因此更加信任王安石。王安石為了感激他,提拔他兒子到樞密院。
蘇軾曾經嚴肅地責備曾公亮,不能糾正當時弊病,曾公亮迴答道:“皇上與王安石如同一個人,這是天意。”
曾公亮於1078年卒,享年八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