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戈茨案


    霍華的飛機經過十幾小時飛行,終於抵達京城。


    按照章源給的電話、地址,霍華來到了龍國青年報。


    “章源寫的稿子給我,明天中午你再聯係我。”


    鄒玲玲一見到霍華,就索要稿件。霍華一邊取出稿子交給鄒玲玲,一邊暗道:“合著哥堂堂一個億萬富豪,坐著私人飛機專門來送稿件的。”


    鄒玲玲拿了稿件,直接來到主編辦公室。


    “琳姨,章源的稿子來了。”


    李曉琳從鄒玲玲手中接過稿件,開始翻看。


    “小妖這孩子,憋了一肚子氣啊,罵的倒是痛快。”


    看完章源寫的《論香蕉人》一文,李曉琳笑著對鄒玲玲說道。


    “琳姨,這群烏龜王八蛋,為了博出名,連一個十三歲的孩子都不放過,一點點禮義廉恥都沒有!這次要好好的教訓它們!”


    鄒玲玲這幾天一直都是氣鼓鼓的。


    下午下班後,李曉琳帶著鄒玲玲迴到了四合院。


    巴銀老爺子看完《論香蕉人》後,歎了口氣。


    “有些人確實不像話,作為大學的老師,既沒有情懷,也沒有胸懷!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意思是作為一個士人,一個君子,必須要有寬廣、堅韌的品質,因為自己責任重大,道路遙遠。)”


    說完後巴銀老爺子有些寂寥,拿起章源的《論香蕉人》,一言不發走進了自己的書房。


    隻留下鄒玲玲和李曉琳,在小院中麵麵相覷。


    “琳姨,巴銀爺爺這是怎麽了?”


    “等等吧!老爺子心情不好。”


    直到快吃晚飯的時候,巴銀老爺子才迴到小院。把兩份稿件,交給了李曉琳。


    “等兩天再發,我會通知龍國日報和你們一起首發。(龍國日報是龍國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必訂刊物)。”


    “好的!爸爸。”


    李曉琳拿起巴銀老爺子的稿件開始閱讀起來。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龍國培養一位高級知識分子,並不容易!可是…………”


    …………


    “設計師同誌曾說:窗戶打開了,新鮮空氣進來了,蒼蠅蚊子也進來了,故建議發動全民來一次徹底的愛國主義教育運動,以嶄新麵貌去迎接未來的挑戰?…………”


    …………


    “…………是以國危則無樂君,國安則無憂民。(國基不固,內憂外患交相侵逼,則其君主必定無法快意舒閑。反之,國內安泰和諡,其國民就不會再有憂慮和煩擾了)。”


    第二天中午霍華再次聯係鄒玲玲後,來到龍國青年報。鄒玲玲拿出兩份稿件的複印件交給了霍華。


    “等我通知再發,這次要和龍國日報一起首發。”


    聽到這話霍華心中一喜,這趟值了和龍國機關報,一起首發什麽概念!再低頭一再稿件,霍華心中暗道:


    “哦操!操!操!大佬啊!早知道章源背後站著這位,我還擔心個毛線啊,一群沒長眼的渣渣!看你們怎麽死。”


    …………


    …………


    自從霍華走後,章源就把罵戰的事情拋在了腦後,每天上課,練歌、圖書館看書,陪陳濤看大“兇”妹(凱瑟琳·瓊斯)。


    “小妖,你說她是吃什麽長大的?咋這麽大呢?”


    “濤哥啊!真是個悶騷男,心上人是黃慧娟!每天沒事總跑音樂社來,偷窺凱瑟琳·瓊斯,喜歡就去表白呀,要是成了你兒子就有福了。”


    “為什麽?我兒子有什麽福?”


    “真尼瑪笨,你兒子的食堂很大呀!”


    說完章源還對坐在身邊的凱瑟琳·瓊斯點頭示意。


    凱瑟琳·瓊斯忙微笑迴禮,這兩個人,欺負別人不懂中文,坐在正主旁邊,旁若無人的對她的雄偉肆意點評。(多學一門外語,真的很重要)


    今天晚上是音樂社內部,迎新晚會初選的日子。


    很快輪到章源上台展示節目了,章源直接拿出了《that girl》的小樣,放入cd播放機,按下播放鍵。


    “there''s a girl but i let her get away,


    it''s all my fault cause pride got in the way,


    and i''d be lying if i said i was ok…………”


    音樂社內部,一片寂靜,等到一曲播完。


    “再放一遍,太牛了。”


    “哦!上帝!我愛上了小妖!可惜他太小了!”


    “真心好聽,還是原創,小妖真有才!我怎麽不晚生幾年啊!”


    音樂社內一片鼓噪!


    章源忙抬手示意大家靜一靜。


    “這個是我為新書,寫的推廣曲,過兩天會送去打榜!請諸位學長,學姐多支持!”


    “小妖,新書是《哈利波特》第二部嗎?”


    音樂社社長蘇珊·奧麗維婭是章源的書迷。


    “《哈利波特》第二部已經交稿馬上出版,新書的靈感來自1984年12月22日,發生的恩哈特·戈茨案。”


    “喔!我知道那件事,太可憐了!”


    “是的,是的!”


    這一案件當年轟動了整個米國。


    “1984年12月22日,聖誕節前的那個星期六,伯恩哈特·戈茨離開自己曼哈頓格林尼治村的寓所,走向位於十四大街和第七大道交匯處的郊區地鐵站在車站,他乘上開往市中心的2號快車,挨著4個黑人青年坐了下來。


    當時車上已經有20個人左右,但多數人都坐在車廂的另一頭,以避開那幾個家夥。因為,正如後來目擊者所說,他們看上去“不像正經人”、“流裏流氣”。然而,戈茨對這一切似乎毫無察覺。


    果然,剛剛上車,這四個黑人青年就要搶劫戈茨。


    戈茨掏出鍍鉻的可裝5發子彈的史密斯威森點三八手槍,朝著那幾個家夥每人一槍。他們之中那個名叫達雷爾·卡韋的家夥,他倒在地上尖叫著,戈茨走過去對他說:“你好像沒事,那就再來一槍。”說完,他開了最後一槍,子彈直入卡韋的脊髓,他由此終身殘廢。


    混亂之中,有人拉動了緊急製動閘。所有的乘客都跑進了下一節車廂,隻有兩個婦女驚恐得好像被釘在了原地。“你沒事兒吧?”戈茨問其中的一個,表現得彬彬有禮。她迴答,沒事兒。


    另一位婦女躺在地上,她想讓戈茨以為自己已經死了。“你沒事兒吧?”戈茨問她,問了兩遍。她點頭表示沒事兒。


    這時,列車長已經來到了現場,問戈茨是否是警察。“不是,”戈茨迴答說,“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麽會這樣。”停了一會兒,他說:“他們要搶劫我。”


    列車長讓戈茨交出手槍,戈茨拒絕了。他從車廂的前門走出去,摘下車廂間的保險鏈,跳到軌道上,消失在黑暗的隧道裏。


    一周後戈茨到警局自首,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沒有費太多周折,戈茨的攻擊和謀殺未遂罪名被判不成立,宣布無罪。裁決結果出來的那天晚上,在戈茨的公寓樓外,喧鬧的人們自發地舉行了當街慶祝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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