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應坤的老婆很喜歡聽唐鑫森的歌,雖說他隻有那幾首歌啦不算多,但是坊間有一位翻唱他歌曲非常有名氣的地下歌手叫“迷途羔羊”,他自費錄製了翻唱專輯叫做《ton once》,並將源文件放到了部落格中供人載錄。


    迷途羔羊的聲音比起唐鑫森略滄桑些,大有唱搖滾的感覺,他所演繹的《ton once》多了一些搖滾歌手的放浪不羈。


    整張專輯他的個人風格非常濃重,加上唐鑫森的曲子,使得這一張翻唱專輯影響力甚至波及到某些唱片公司關注。


    但是迷途羔羊這人比較神秘,他也非常低調,大家並不知道迷途羔羊是誰,也是許多唱片公司星探的遺憾了。


    說迴鍾應坤,他迴到家敲門,沒人應,隻聽到音樂聲。


    他知道老婆夏培芬在裏麵聽歌,火上應該還煨了湯給他喝。


    老婆總是這樣刀子嘴豆腐心,埋怨他下班不迴家去網咖打遊戲,卻每次不辭辛勞給他煲骨頭湯喝,不算很溫柔,但很體貼。


    一想到過幾天同事幫他把整套護膚品帶迴來,交給老婆那一瞬間她該多少高興?鍾應坤就興奮得不行。


    敲了幾聲沒人來開門,鍾應坤覺得有些怪,但也沒多想,他自己拿鑰匙出來開門。


    “寶貝。”


    他叫著老婆往裏走,陡然看到老婆正以一種古怪的姿勢趴在地上。


    她顯然是盤腿坐在沙發上,想要伸手去拿茶幾上的蘋果,結果一頭栽倒。


    那個姿勢很搞笑,又很可怕。


    如果是看動漫,主人公這個姿勢會讓你覺得他是一灘爛泥,喝多了似的。


    但是鍾應坤知道老婆夏培芬是滴酒不沾的,“寶貝!你怎麽了寶貝!寶貝!”


    鍾應坤慌了,他扔掉公文包跑到老婆麵前蹲下,輕輕地將她頭顱捧起來,發現額角磕破了皮,掰開眼簾看到她黑眼珠在朝上看。


    於是他叫了救護車,來之後老婆被果斷送往清河醫院。


    經過拍照主治醫師說要會診,鍾應坤立刻意識到不妙了。


    他坐在長椅上等了半夜,被主治醫師通知說是清河醫院不具備治療{三期腦部膠質瘤}的水平,建議他轉院去苔大附屬醫院。


    那還等什麽,隻有轉了。


    這一夜不知道怎麽過的,鍾應坤煙抽了一根接一根。


    本來因為老婆不喜歡他早就戒斷了,很久很久不再抽煙了。


    但是這一次老婆把他嚇死了,不抽煙沒法解決煩躁。


    他想了很多,大都關於如何為老婆解決醫療費的。


    他聽說癌症治療機會渺茫,而且很花錢,並沒有意識到醫生會診後說的三期是個什麽概念。


    很快,苔大附屬醫院的腦部神經外科主任全文僖,背著手滿臉陰沉地走了出來。


    他告訴鍾應坤三期膠質瘤已經確診了,想要治愈不是沒有可能的,但需要病人及家屬全麵的配合。


    “那我健保費有沒有在治療範圍內?”鍾應坤壓抑著心驚膽戰,竭力問了個理智的問題。


    全文僖像塊不會動的冰川。


    “這要看怎麽說,你想讓她靠毅力還是靠醫學去治,兩種完全不同的解決方案。”


    “我當然是想讓她用最好的醫學去治。”


    全文僖點了點頭,“那這是一筆很大的耗費,你要有心理準備,一次質子療法的費用大約是20萬台幣。


    說到這裏,全文僖很低聲地說:“我建議用藥物保守治療,37種在保藥物,加上她個人的意誌力,是負擔最小的。”


    “那成功率一定很小。”


    “是拖延罷了。”


    “三期很難治好對吧?”


    “對,很難,幾乎沒有希望,她已經醒了,你去看看她,絕對,絕對不要將這件事告訴她,等她稍微適應一些了,有我在場的情況下……”


    全文僖把原子筆插入白大褂口袋,手摸著聽診器走了。


    鍾應坤聽他說老婆醒了,連忙搶路來到病房看。


    她閉著眼頭上打著繃帶,側臉{看}窗外。


    “我隻能看見一點光,不知道怎麽迴事暈倒了,是頭撞到了導致的嗎?該不會是視網膜脫落了吧!”


    她用一貫輕鬆的語氣講話。


    但是可以聽出一些不自然。


    因為放在往常,他會尖叫{鍾應坤!你死哪裏去了!我暈倒你都不知道!}


    “沒有,寶貝。”


    鍾應坤來到病床前握住她的手,原本始終溫暖的小手在他掌心裏變得很冷。


    “你不是視網膜脫落看不到的,是因為你得了癌症,還是很難治那種,有一顆膠質瘤壓住了你的視覺神經,所以看不到了。”


    鍾應坤感到她的手抽搐了一下,很快那十根手指反過來抓住了他的手。


    “謝謝你的誠實。”


    “寶貝,我會讓你重見光明的。”


    夏培芬搖了搖頭,“我想要最省錢的治療,我要迴家,我在這裏不舒服。”


    “你聽我講。”鍾應坤抓她手更緊,注視著她焦急的臉孔,“寶貝你不要擔心錢的事情,我可以搞來錢,現在是你必須要全力配合醫生,我們一起抗擊癌魔。”


    “好花錢的,你把錢用到我身上用光了,我走了你怎麽辦!”


    “我說了你不要擔心錢的事情,你現在答應我,要好好的治病,康複之後我們還要去看唐鑫森演唱會,你該不會弱到他第一張專輯都等不到吧,我不是指迷途羔羊那一張,是他真正的第一張。”


    “你好囂張哦!”夏培芬抿了把眼淚,倔強地笑了笑。


    “這才是我寶貝,你安心住在這裏,我迴去把事情告訴媽,讓她過來照顧你先,你一切都不要擔心。”


    安慰好老婆,鍾應坤離開醫院。


    本來與世無爭的上班族,這一刻忽然露出了淩厲的眼神。


    他拿出手提電話撥通了遠在大陸分公司的同事電話,可是,響了幾聲他,又掛斷了。


    他迴家打開筆記本電腦,寫了一封伊妹兒給好先生傳媒,他想,如果這封郵件無法傳達他明天要登門造訪。


    {to:好先生傳媒唐鑫森先生。


    我是你一位忠誠粉絲,網路id是迷途羔羊。


    同時,我還是一位地下音樂人,以偶爾翻唱歌曲為樂。


    你可能知道《ton once》這張專輯,它是由我翻唱並在部落格公開了載錄資源,希望這一行為沒有觸犯到貴公司的利益。


    接下來我有一個提議,我對唐總所說的全民娛樂世代非常感興趣,我想借助好先生及唐總的力量,發行我的翻唱專輯。


    我可以抽取非常低的比例報酬,萬望答複。}


    他知道自己這些措辭看起來刺眼,甚至有幾分幼稚。


    翻唱專輯?錄出來是誰來承擔售賣成績不佳的風險?中間的版權費用該如何計算?哪怕一切順利到最後,能進他口袋裏的分成又能有多少呢?


    無論如何郵件已經發出了,這毛遂自薦,好像有幾分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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