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莫名其妙多了兩個鐵杆粉


    一切的一起,都由唐鑫森而起!


    盧東興心中火光四射,他不但憤恨,更顯苦悶,失落!


    那是{歌手}這一層身份上的實力碾壓,更是肉眼可見的人氣懸殊!


    這滿滿一間餐廳裏,上百個顧客,竟然不分男的女的,都把鋼琴旁佇立的唐鑫森當成了明星!


    ‘老子才是明星啊!我是福貿的新興王牌才對啊!他僅僅彈唱兩首,你們拜神拜得也太盲目了!’


    ‘都是在彈琴,都是在唱歌,我怎麽可能在唱作方麵比他差?你們幹嘛朝他鼓掌?’


    ‘對,那首總是感歎命運!命運!命運的歌,一定是他翻唱別人的!’


    ‘可是,我卻沒有聽過,一次都沒聽過,這麽複雜精美的旋律,如果它早先出現過,我一定聽過!’


    ‘不行……’身後兩位同行又在交耳議論些什麽,通過隻言片語,盧東興知道他們在策劃如何把台上這個少年納入福貿旗下。


    “一定是翻唱人家的!”


    盧東興已經快被逼瘋了。


    眼前粉絲們倒戈,身後同行謀劃,他感到自己正處於人氣崩潰的邊緣。


    作為福貿簽約歌手,新興製作人,他不容自身聲望受到挫敗!


    所以他直截了當地重複了一句,“一定是翻唱人家的,一個15歲小孩子,如何寫得出這種程度的曲子?”


    盧東興說出這話之後,頓時成為萬眾矚目的對象。


    盧東興竟然向後退了一步。


    “你們搞什麽,雖然這首歌很好聽,但是,隨便翻唱其他藝術家的作品,炒作人氣,這樣的行為我身為華語音樂人,非常不齒!”


    盧東興已沒有後路。


    也許在場所有人都不清楚他明明一介當紅炸子雞,幹嘛要和一位普通琴師搞對立,但是其中緣由又隻有他自己知道。


    他還有很長的音樂道路要走,不能陰溝裏翻船。


    擋路的,都給我死開!


    隻要能證明這家夥是翻唱了別人的,他就沒有資格繼續留在鋼琴前,賣弄。


    這些粉絲,本來就應該屬於我!


    盧東興表麵上仍然優雅,但是透過他隱隱抽搐的鼻翼,已經可以知道他氣急敗壞。


    他必須要推翻唐鑫森,贏得這場無形的戰鬥。


    ……


    鋼琴前,唐鑫森終於迴到現實世界,琴技無法達到巔峰,但他還是能強逼有限的身體機能,催生出可以令人容忍的歌曲。


    他終於放下心來。


    ‘好在翻唱不需要占用到太多音樂能力,隻是想要重獲我成熟時期的創作力,還需要一點一點努力進步。


    “沒關係,慢慢來。’


    心神穩定之後,唐鑫森的目光重迴銳利。


    他視線跨過重重愛慕無比的目光,那些男女聽眾忘我地盯著他,而唐鑫森眼神很縹緲,並無一點激動。


    他淡然開口:“我這首歌叫做《浪漫滿屋》。”


    這句話極為普通,卻引起了滿堂喝彩。


    “原來是叫浪漫滿屋耶!”


    “我還以為叫命運之類的,竟然有個這麽好聽的名字!”


    “小弟弟你幾歲?剛問你你都不迴答。”


    那名已然成為他鐵粉的聖嘉佰利高中女生,嘟起嘴巴,聲音仍帶著幾分哽咽地抱怨起來。


    “我叫做唐鑫森,你們以後叫我阿ton就好了。”


    唐鑫森傲得連頭都不肯垂一下。


    他以前做藝人時期就這種風格,總有人說他傲,一直這麽說著二十多年,他絲毫未改。


    反正在唐鑫森眼裏,無論樂器也好,膠片機也好,唱歌演戲,寫書做互聯網,他都把這些當工具。


    他追求的,隻是不斷利用工具,不斷,不斷攀上高峰。


    那高峰,是{人類}為世俗製定的秩序,為{人類}本身劃分出的等級。


    他要攀上這些東西的最高峰,享受那無邊寬闊的雲海!


    這個目標,哪怕迴到2000年,這副15歲身體中,同樣堅定不移!


    所以,他對人接物的態度,並不會做出太多改變。


    他眼中藏有鋒銳,看人一眼令人神情緊張,但是他的粉絲從來不會這樣。


    唐鑫森一直以來都有這種天分:那就是無論他有多傲,那些喜歡他的粉絲隻會覺得他這種傲是個性所在,是他身上的閃光點。


    來到2000年苔彎,這些高中女生很少見到如此傲到可愛的小孩子,所以她們渾然不怕,興奮地傳起話來。


    “他說他叫阿ton誒。”


    “阿ton,看起來好叼的,有沒有?若是我弟對我這副臭臉,我早就抓住他一頓暴揍了。”


    “可是阿ton,我討厭不起來啊,是不是他唱歌太好讓我失去做人的分寸了?!”


    “哈哈,阿ton!為了阿ton我以後要經常來這裏吃飯!”


    “那說好了,我們一起來哦!


    “阿ton!你以後會常在這邊彈琴嗎?”


    眾人迴頭,發現尖叫的是一名月北市市立第一高中女生,她摸著右耳耳環,收迴剛才往前挺直的下巴。


    “我隻是,問一問。”


    旁邊那位男生馬上接話,代替她說:“阿ton,我和她說好了,要一起做你歌迷,你以後要好好表現啊!”


    唐鑫森望著這兩位,最為出眾的市立一高男女生,及先前問他名字的那位聖嘉佰利高中女生。


    “很高興你們支持我,我會繼續做好音樂。”


    聖嘉佰利高中的女生們一般都以聖女般姿態示人,從不聒噪,保持聖潔姿態,發現唐鑫森看重自己之後,那位女生興奮地跳起來,差點被腳下長裙拽倒,還好她幾位同學抓得緊。


    “阿ton,我叫做李媛媛,以後我要幫你成立後援會!”


    隔壁那市立一高女生見狀,怎堪落後,馬上針鋒相對道:“我已經把《浪漫滿屋》錄進錄音筆裏了,我要放給同學聽,讓他們都來當阿ton粉絲!”


    “阿ton你要記得,我叫做陳淑芬啊!一定記得啊!”


    他們你一言我一語,把盧東興徹底激怒了。


    他耳邊發絲抖動,直起腰杆,近乎咆哮:“你們沒有聽到我說話嗎?這人的《浪漫滿屋》是翻唱別人的!他才15歲,有可能寫出這種歌?!”


    唐鑫森目光輕飄飄落在盧東興身上,“你怎麽還在這邊跳?你不想斷掉歌手生涯的話,我勸你趕緊灰溜溜逃走。”


    “你太囂張了,阿ton,我很快就能找到你翻唱誰的歌,你等著。”


    盧東興轉身問之前那胖子,“徐理事,你見多識廣,《浪漫滿屋》究竟誰的?”


    徐理事臉上的橫肉也不顯得兇了,帶著一種忌憚,“我不知道。”


    “那你呢?李製作人?!”盧東興還不死心,問另一個同行,結果對方也撓耳朵,幹咳幾聲緩解尷尬。


    盧東興憤然道:“怎麽可能不知道!等我打電話!”


    “這首歌是這位小老弟原創的。”


    這句話公然推翻了盧東興的說法。


    眾人朝那方向一看。


    原來牆角那一桌,坐著一個頭發呈自來卷的三十多歲男子,對方身材瘦削,戴黑框眼鏡,桌子對麵同席者是一位臉色瓷白的十六七歲少女。


    她身材並不高挑,倒十分符合後世軟萌蘿莉身那說法,圓圓的臉蛋說不上有多美豔,卻有幾分令人多看幾眼的乖巧,一雙眼睛仿若桃核,眨弄起來,看了唐鑫森一眼之後,迅速迴過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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