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疤也懶得跟一個婦人計較,被抓住胳膊他也沒有動粗,反而連連道歉,拿出身上三塊錢,丟給了婦人當做賠禮。


    現如今在菜市場一塊五就能買一隻老母雞啊,注意是老母雞,不是一年的小雞,要是肥一點的最多兩塊錢。


    他隻是無意間撞到了一個孩子,根本沒有受傷,婦人隻是見自家孩子被撞到哭了,然後對方還目不斜視想要離開,她身為母親自然不依不饒,拉著對方討個說法了。


    但凡刀疤態度好點,抱起孩子道個歉也就沒事了,畢竟又不是騎車撞得,隻是人走路沒看到,婦人也不是不講理的,見他神色焦急,想來應該是有事,急於脫身,婦人也就不在糾纏,何況對方還給了三塊錢,這都夠一個人半月個口糧了。


    何雨水在學校就是每月五元,而刀疤一出手就是三元,哪怕真有磕磕碰碰,也花不了三元。


    所以婦人立馬抱起孩子,不再拉著不放,而刀疤也不再多言,道過歉後立馬追了過去。


    雖然徐衛國是個胖子,但二人對視時他就如驚弓之鳥一般跑了,畢竟他是越獄出來的,畢竟他隻是被批評教育,並不是勞改犯,看守上自然沒有那麽嚴格,抓住空擋逃離並不難,可以說是個男人就能做到。


    隻是他這樣一逃,性質可就變了,原本隻需要批評教育,上上課,待滿三個月就可以,這下好了,不服管教,拘禁期間擅自逃離,再被抓就真的成勞改犯了。


    可以說賠了夫人又折兵,但他並不後悔,讓他等三個月?哪怕三個月以後出來了又如何?他還能重新做人嗎?街道辦迴不去了,重新找工作?這時候要是能找到工作,那麽多人去支援大西北就不會發生了。


    現在可是一崗難求,除非他忍辱偷生去街道辦從頭開始,可那樣他之前的手下肯定對他百般折辱,畢竟他雖然下台了,可他貪汙的好東西,別人不知道,他曾經的手下還能不知道?不榨幹他,那群人能放心讓他工作?


    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他的手下可沒有一個是好鳥,他還在位時什麽都好說,可他下台了,曾經他獨吞的那些好處,可很難保住。


    何況他一個被抓過的人,就算給其他領導送禮,保住職位都很難做到,其一,他送的必然是抄家所得,這東西不是小黃魚就是古董,這種東西好是好,難沒幾個敢收的。


    其二,他的身份敏感,萬一他保住了職位,來個迴馬槍,把恩將仇報演繹一遍,到時候哭都沒地方哭去,哪怕換個崗位,他的小弟也屬於敏感職位啊,你怎麽保證他不出賣你?把消息告訴街道辦的紅袖章?


    所以他是有錢花不出,日後的日子可想而知,而這一切隻是因為他假公濟私,庇護一下自己親戚所致。


    當然徐衛國不會如此想,他隻會認為這一切都怪張為民,都是他害得,所以張為民必須死。


    “該死,讓這家夥跑了!”


    等刀疤抵達胡同口的另一端,人已經不見了。


    刀疤又在附近找尋了起來,但始終一無所獲。


    徐衛國隻是胖,或許心黑了一些,無恥了一些,但不是沒腦子,否則也做不到糾察組的組長,他絕對是溜須拍馬,審時度勢的行家裏手,這種人有勇有謀,隻是格局小了點,眼光短淺了一些。


    想要逃離刀疤的視線,他還是很輕鬆的,何況這裏是胡同口,拐個彎進去就是各路大院,隨便找個院子躲一下就可以。


    刀疤也不可能挨個院子去搜查,大院裏往往住著好幾十戶,所以並不禁止陌生人進入,因為你也不知道是誰家的親戚,又不是你一個人的家,人家來你怎麽好意思阻攔?所以往往就是看到陌生人,院裏的老人就問一句,你找誰?順便幫忙指個路啥的。


    所以想混進去,很輕鬆,這也是設立幾個大爺負責管事的原因,畢竟真要有敵特混入,大家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那會加大街道辦的辦事效率。


    雖然不會挨個院子去搜,但看到大院房門開著的,刀芭都沒有放過,往裏張望看了一圈,哪怕被人看到,他也有話說,就說自己抓小偷,跑過來不見了人影,現在的人很熱情,一聽這話雖說不會全信,但也不會為難。


    而另一邊的張為民全然不知,他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時打開3d地圖,查看附近有沒有徐衛國,何況他也不認識徐衛國,刀疤認識,那是因為他去整過對方,當然知道目標人物了。


    可張為民是甩手掌櫃,壓根不知道徐衛國長啥樣,隻知道是一個胖子,還是聽刀疤提起的。


    這個年代雖然吃不飽的居多,胖子很少,但並不是沒有胖子,他總不能啥也不幹,天天在地圖上找胖子吧?這又不是玩來找茬。


    畢竟他安排刀疤保護梁拉弟和她的娃,隻是處於謹慎,連他都不敢確定,對方是否會報複,所以故而沒有那麽緊張。


    張為民抱著幾個小的去了飯店,打包了幾個菜,買了一隻燒雞,就迴了家。


    梁拉弟已經迴來了,見幾個娃沒有迴來,她就猜到了,肯定是張為民去接幾個孩子了,不然哪怕出去玩,秀兒和三毛也會在家。


    而且大毛二毛出去玩也會在附近,往往也會領著兩個小的,不會丟下幾個小的不管。


    所以四個娃都沒迴來,她就猜到肯定是有人帶著出去了。


    六十年代的娃沒有那麽矯情,上學別說一二裏路,就是十裏路的,也就是五公裏的大有人在,而哪怕這麽遠,也最多是和村裏其他孩子一起去上學,不會有大人送,隻有那種山溝溝裏,需要渡過河水的才會有大人送。


    像是梁拉弟的幾個娃,距離學校也不過二三裏,也就是一點五公裏,這點路程,幾個孩子跑幾步路就到了,十五分鍾都用不了。


    自然不用梁拉弟接送,願意去接娃的除了張為民,沒有其他人,所以梁拉弟安心在家燒火,把饅頭溫了一下。


    因為梁拉弟知道,張為民不會丟下她帶著孩子去吃獨食,肯定會買迴來一起吃,結果也正如她想的那樣,等幾個娃和張為民迴來她剛好溫好了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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