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後續事宜
四合院之從采購員開始 作者:戮駿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個,我出來已經很久了,我要迴去了。”
被張為民這樣抱著,她還是感覺很緊張,畢竟從畢業到工作,她都是家裏的苦力,好好上學都是為了給家裏貼補,可以說很少有自己的事可做,就連夢想都需要通過工作賺夠了生活費,不然以她的實力,完全沒必要下來工作,繼續讀醫科大就可以。
如此青澀的少女,別說戀愛,就連說對象都沒有經曆過,突然被張為民攬住腰肢,她沒叫出聲,都算心理素質好的了。
“好飯不怕晚,行,我送你迴去。”
張為民意有所指的看了她一眼,這一眼瞅的丁秋楠渾身不自在。
她這也算是以身飼魔了,不過日子是自己過得,以後會怎樣,誰又說得準呢?
張為民並未放開手,而是繼續攬著她的腰朝著外麵而去。
“你……,答應我的,可不能食言啊。”
張為民知道,她說的並不是那五萬塊錢,而是給她弟弟找工作,未來給她弟弟說媒找媳婦的事。
“放心好了,隻要你弟弟不是那種貪得無厭的人,你兄弟,就是我兄弟,自家兄弟,我怎麽會袖手旁觀。”
這話感覺怪怪的,但意思表達清楚了。
這丫頭把自己賣了,還不忘賣個好價錢。
“你等著。”
說著張為民獨自迴了屋,然後拿著一個牛皮袋走了出來,然後也沒招唿丁秋楠,直接把自行車推了過來,讓她坐在後麵,張為民帶她迴了家。
張為民至今還是單身,所以也不怕被人看到搞幺蛾子。
哪怕被四合院的人看到他都不怕,大不了說自己跟冉秋葉分手了嘛,反正她還需要一年多才有可能迴來,而且能不能迴來還未必,畢竟她之前做過教師,身份敏感,誰敢保證她迴來會不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別說沒訂婚,就是訂婚了,知道對方去了香江,還可能迴不來了,那分手也是天經地義。
別人不知道,四合院的人還能不知道冉秋葉幹嘛的嗎?那可是當過教師啊,隻要張為民不傻,分手那就是最合情合理的事。
當然,他不會去故意製造這種分手的假象,但要是被發現了,他順口說一聲,也無所謂,他出身寒門,屬於土地裏刨食吃的主,不懂什麽大義,更沒什麽原則可以堅持,真要有原則,當年他就不會為了給妹妹找一口飯去偷東西了。
所以當著四合院的人說跟冉秋葉分手了,他沒有任何心理壓力,他有的隻是底線,沒有什麽原則是不可破的。
“好了,我到家了。”
二人騎車,二十分鍾,一會功夫就到了丁秋楠家。
“嗯,你拿著這個,迴去吧。”
張為民把一個厚厚的牛皮袋丟給丁秋楠,然後叮囑了她幾句,轉身離開了。
在她下車時,他家裏人就發現了,而丁家雖然不認識張為民但知道丁秋楠出去是為了什麽。
所以他們知道,門口那個斯斯文文,高大威猛的男人就是傳言中的大哥。
他們家裏吃的,喝的,用的,全是人家安排人送過來的。
能在鬧饑荒,糧食緊缺的年代,一送就是一袋百十斤細糧,蔬菜和肉,這有多豪自不用說。
要不是僅存的為人父,為人母的良知尚存,說不定他們就真的推丁秋楠入火坑了。
其實還有一點,那就是他們老丁家害怕了,畢竟他們對丁秋楠是很有控製欲的,包括工作和學習,要不是丁秋楠的夢想代表著工資更高,能給家裏帶來收益,你試試看?能讓你丟下工作去追夢?
可丁秋楠要是跟了大哥,可能愛喝不愁了,他們能不能撈到好處,可就未必了,畢竟哪怕知道對方是自己女婿,那也不敢耍橫啊。
“丫頭,迴來了?他給你的這是什麽啊?”
四四方方,像是用油紙包的紅燒肉。
“進屋裏,再說吧。”
張為民走了,丁家包括丁父,丁母,還有兩個十六七歲的兄弟,全都進了屋。
“丫頭,跟那個人聊的怎麽樣?他能解決目前的情況不?對了,這是什麽啊?紅燒肉還是火燒?”
這個年代,不是沒有所料袋,隻是根本不劃算,所以都是用油紙包,或者網兜代替。
打包飯菜用飯盒,要是買肉,不管是不是熟食,一般都是用油紙包,畢竟不像二十世紀,豬肉按斤買,都是你要幾量肉?
所以這麽大一個油紙包袋,像是文件袋,但鼓鼓囊囊的,總不會是書本吧?
“目前的麵臨的問題,等會說,這油紙包裏的東西,我也不清楚,打開看看吧。”
“你這丫頭,不知道是啥,人家給你,你就要啊?”
丁家是重男輕女,但不是不知好歹,沒有家教,不然丁秋楠也不會墨守成規,對兩任丈夫都做到了無可挑剔了。
丁家雖然沒有那種不能亂拿別人東西的家教,但也不是不可理喻,隻賺便宜不吃虧的主,丁家就是普普通通的家庭,僅僅是重男輕女而已。
所以丁母才說,你都不知道是啥,人家給你,你就敢要?潛台詞是要是貴重的東西,你拿了,拿什麽還?
這說明還是明事理的,不過重男輕女並非不明事理,這屬於鑽牛角筋,格局沒打開而已,不要說六十年代,就是二十世紀,醫院不一樣不允許提前知道孕婦是男是女嗎?你以為這條規定是幹嘛用的?
他們還在聊,可旁邊的丁家兄弟忍不住了,半大孩子就是如此,以為是吃的,直接上手,把袋子撕開了。
可眼前這一幕,卻讓丁家父母,包括丁家兄弟都傻眼了。
編織袋裏放的不是別的,正是張為民答應的條件之一,五萬塊,最大麵值都是十塊,五萬塊。
整整五千張大黑牛,難怪都需要丁秋楠雙手抱著。
其實不是丁秋楠沒有家教,不問清楚就收人家東西,這裏麵有兩個原因,其一,自然是稀裏糊塗就答應了一件對於丁家來說,天大的事,讓她腦袋至今都迷迷糊糊的。
其二,就是她都答應做張為民的女人了,那以後她就隻能跟他過日子了,畢竟給她三個膽子,她也不敢騙大哥啊。
所以自己男人給的,她當然敢拿著了?
“錢,好多錢。”
這句話是丁家兄弟裏最小的,隻有十六歲的兄弟說的,他確實沒見過這麽多錢。
或許講到這裏有人會問,你把錢都給她送家裏了,她去香江怎麽辦?你是再拿出一份嗎?這不是往狗窩裏送饅頭嗎?有去無迴啊。
實則不然,都說丁家父母見財起意,但那是讓他閨女嫁給崔大可,娶她的前提下。
你可以想一下,自家閨女貞潔不保,對方好言好語上門求親,給的彩禮加賠禮,幾百塊,就說秦淮如嫁到四合院都沒有花二十元,你就知道人家是不是下血本了。
那麽在六十年代,沒有什麽見識的情況下,做出相同的決定,是不是很合理?
這要是沒有重男輕女,作為丁父,你敢欺負我閨女?完了還敢來我家提親?還給很多錢?怎麽就你有錢唄?不揍的你生活不能自理就算對得起和平愛國了。
可惜,她們家重男輕女,這份彩禮,可以讓他兩個兒子都娶得上媳婦,而女兒沒有了貞潔,別人也不想娶,隻能嫁給二婚的,或者不務正業的人,這種對比之下,丁家掩蓋住事實,把女兒嫁出去,是最好的妥協方式。
可你別忘了,人家是娶丁秋楠,麵子上,丁家沒有丟,有句話叫窮橫,窮橫的,越是有文化的人,身份越高的人,就越懂得妥協,而窮人則不同,他們一無所有,尊嚴有時候是最後的底線,有的人不太在乎,可有的人誓死守護。
有句話叫匹夫一怒,血濺五步,可沒有說大學生一怒,血濺五步的說法。
張為民之所以把錢讓她拿迴去,就是要一種視覺衝擊,畢竟說的再好,沒有把好處擺在眼前來的實在。
給你說,陪我一晚,一百萬,你可能不動心,但一百萬現金鋪滿床,你再看看,你還能堅持否?
被張為民這樣抱著,她還是感覺很緊張,畢竟從畢業到工作,她都是家裏的苦力,好好上學都是為了給家裏貼補,可以說很少有自己的事可做,就連夢想都需要通過工作賺夠了生活費,不然以她的實力,完全沒必要下來工作,繼續讀醫科大就可以。
如此青澀的少女,別說戀愛,就連說對象都沒有經曆過,突然被張為民攬住腰肢,她沒叫出聲,都算心理素質好的了。
“好飯不怕晚,行,我送你迴去。”
張為民意有所指的看了她一眼,這一眼瞅的丁秋楠渾身不自在。
她這也算是以身飼魔了,不過日子是自己過得,以後會怎樣,誰又說得準呢?
張為民並未放開手,而是繼續攬著她的腰朝著外麵而去。
“你……,答應我的,可不能食言啊。”
張為民知道,她說的並不是那五萬塊錢,而是給她弟弟找工作,未來給她弟弟說媒找媳婦的事。
“放心好了,隻要你弟弟不是那種貪得無厭的人,你兄弟,就是我兄弟,自家兄弟,我怎麽會袖手旁觀。”
這話感覺怪怪的,但意思表達清楚了。
這丫頭把自己賣了,還不忘賣個好價錢。
“你等著。”
說著張為民獨自迴了屋,然後拿著一個牛皮袋走了出來,然後也沒招唿丁秋楠,直接把自行車推了過來,讓她坐在後麵,張為民帶她迴了家。
張為民至今還是單身,所以也不怕被人看到搞幺蛾子。
哪怕被四合院的人看到他都不怕,大不了說自己跟冉秋葉分手了嘛,反正她還需要一年多才有可能迴來,而且能不能迴來還未必,畢竟她之前做過教師,身份敏感,誰敢保證她迴來會不會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別說沒訂婚,就是訂婚了,知道對方去了香江,還可能迴不來了,那分手也是天經地義。
別人不知道,四合院的人還能不知道冉秋葉幹嘛的嗎?那可是當過教師啊,隻要張為民不傻,分手那就是最合情合理的事。
當然,他不會去故意製造這種分手的假象,但要是被發現了,他順口說一聲,也無所謂,他出身寒門,屬於土地裏刨食吃的主,不懂什麽大義,更沒什麽原則可以堅持,真要有原則,當年他就不會為了給妹妹找一口飯去偷東西了。
所以當著四合院的人說跟冉秋葉分手了,他沒有任何心理壓力,他有的隻是底線,沒有什麽原則是不可破的。
“好了,我到家了。”
二人騎車,二十分鍾,一會功夫就到了丁秋楠家。
“嗯,你拿著這個,迴去吧。”
張為民把一個厚厚的牛皮袋丟給丁秋楠,然後叮囑了她幾句,轉身離開了。
在她下車時,他家裏人就發現了,而丁家雖然不認識張為民但知道丁秋楠出去是為了什麽。
所以他們知道,門口那個斯斯文文,高大威猛的男人就是傳言中的大哥。
他們家裏吃的,喝的,用的,全是人家安排人送過來的。
能在鬧饑荒,糧食緊缺的年代,一送就是一袋百十斤細糧,蔬菜和肉,這有多豪自不用說。
要不是僅存的為人父,為人母的良知尚存,說不定他們就真的推丁秋楠入火坑了。
其實還有一點,那就是他們老丁家害怕了,畢竟他們對丁秋楠是很有控製欲的,包括工作和學習,要不是丁秋楠的夢想代表著工資更高,能給家裏帶來收益,你試試看?能讓你丟下工作去追夢?
可丁秋楠要是跟了大哥,可能愛喝不愁了,他們能不能撈到好處,可就未必了,畢竟哪怕知道對方是自己女婿,那也不敢耍橫啊。
“丫頭,迴來了?他給你的這是什麽啊?”
四四方方,像是用油紙包的紅燒肉。
“進屋裏,再說吧。”
張為民走了,丁家包括丁父,丁母,還有兩個十六七歲的兄弟,全都進了屋。
“丫頭,跟那個人聊的怎麽樣?他能解決目前的情況不?對了,這是什麽啊?紅燒肉還是火燒?”
這個年代,不是沒有所料袋,隻是根本不劃算,所以都是用油紙包,或者網兜代替。
打包飯菜用飯盒,要是買肉,不管是不是熟食,一般都是用油紙包,畢竟不像二十世紀,豬肉按斤買,都是你要幾量肉?
所以這麽大一個油紙包袋,像是文件袋,但鼓鼓囊囊的,總不會是書本吧?
“目前的麵臨的問題,等會說,這油紙包裏的東西,我也不清楚,打開看看吧。”
“你這丫頭,不知道是啥,人家給你,你就要啊?”
丁家是重男輕女,但不是不知好歹,沒有家教,不然丁秋楠也不會墨守成規,對兩任丈夫都做到了無可挑剔了。
丁家雖然沒有那種不能亂拿別人東西的家教,但也不是不可理喻,隻賺便宜不吃虧的主,丁家就是普普通通的家庭,僅僅是重男輕女而已。
所以丁母才說,你都不知道是啥,人家給你,你就敢要?潛台詞是要是貴重的東西,你拿了,拿什麽還?
這說明還是明事理的,不過重男輕女並非不明事理,這屬於鑽牛角筋,格局沒打開而已,不要說六十年代,就是二十世紀,醫院不一樣不允許提前知道孕婦是男是女嗎?你以為這條規定是幹嘛用的?
他們還在聊,可旁邊的丁家兄弟忍不住了,半大孩子就是如此,以為是吃的,直接上手,把袋子撕開了。
可眼前這一幕,卻讓丁家父母,包括丁家兄弟都傻眼了。
編織袋裏放的不是別的,正是張為民答應的條件之一,五萬塊,最大麵值都是十塊,五萬塊。
整整五千張大黑牛,難怪都需要丁秋楠雙手抱著。
其實不是丁秋楠沒有家教,不問清楚就收人家東西,這裏麵有兩個原因,其一,自然是稀裏糊塗就答應了一件對於丁家來說,天大的事,讓她腦袋至今都迷迷糊糊的。
其二,就是她都答應做張為民的女人了,那以後她就隻能跟他過日子了,畢竟給她三個膽子,她也不敢騙大哥啊。
所以自己男人給的,她當然敢拿著了?
“錢,好多錢。”
這句話是丁家兄弟裏最小的,隻有十六歲的兄弟說的,他確實沒見過這麽多錢。
或許講到這裏有人會問,你把錢都給她送家裏了,她去香江怎麽辦?你是再拿出一份嗎?這不是往狗窩裏送饅頭嗎?有去無迴啊。
實則不然,都說丁家父母見財起意,但那是讓他閨女嫁給崔大可,娶她的前提下。
你可以想一下,自家閨女貞潔不保,對方好言好語上門求親,給的彩禮加賠禮,幾百塊,就說秦淮如嫁到四合院都沒有花二十元,你就知道人家是不是下血本了。
那麽在六十年代,沒有什麽見識的情況下,做出相同的決定,是不是很合理?
這要是沒有重男輕女,作為丁父,你敢欺負我閨女?完了還敢來我家提親?還給很多錢?怎麽就你有錢唄?不揍的你生活不能自理就算對得起和平愛國了。
可惜,她們家重男輕女,這份彩禮,可以讓他兩個兒子都娶得上媳婦,而女兒沒有了貞潔,別人也不想娶,隻能嫁給二婚的,或者不務正業的人,這種對比之下,丁家掩蓋住事實,把女兒嫁出去,是最好的妥協方式。
可你別忘了,人家是娶丁秋楠,麵子上,丁家沒有丟,有句話叫窮橫,窮橫的,越是有文化的人,身份越高的人,就越懂得妥協,而窮人則不同,他們一無所有,尊嚴有時候是最後的底線,有的人不太在乎,可有的人誓死守護。
有句話叫匹夫一怒,血濺五步,可沒有說大學生一怒,血濺五步的說法。
張為民之所以把錢讓她拿迴去,就是要一種視覺衝擊,畢竟說的再好,沒有把好處擺在眼前來的實在。
給你說,陪我一晚,一百萬,你可能不動心,但一百萬現金鋪滿床,你再看看,你還能堅持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