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手指放到了城市往南的位置,那裏有一條河流,是母親河一條向東的分支。


    沿著河流往西劃,彎彎曲曲的來到母親河分開的一個點,那裏畫著一個人形雕像,旁邊有小字寫到:河穀鎮。


    啊!河穀鎮!


    所有傭兵的第二故鄉,傭兵文化的發源地之一。


    蓓露絲隻是用手指點了一下,嘴裏就開始流口水,那是因為河穀鎮裏有她最愛的蛋糕。


    它現在歸屬於自由之風。


    手指順著另外一條分支繼續移動,這條分支顯得比較直,從北往南,一路向下,手指把蓓露絲帶到了另一個地方。


    在分支的東側不遠處,就出現了一座城市。


    城市旁的小字寫道:自由之風。


    它的全稱?


    蓓露絲歪著腦袋想了半天,好像叫什麽元素?共同?自由的風之國度。


    她一時想不清楚,不過她也可以去看看。


    這座城市就是地精原來生活的地方,在城市被攻破,地精逃亡之後,這裏在混亂中由多方勢力共同控製,又因為河穀鎮的緣故,這裏有序中又有些無序,慢慢變成了一個包羅萬象的國度,是這個世界上僅次於傭兵城的第二自由國度。


    在自由之風的城外,出現了一條向西的實線,實線一直通往西邊的疾風穀。


    蓓露絲微微一笑,把卷軸收起放到了布袋裏。


    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


    這種感覺真的很不錯,她雖然記不清楚當年凱特琳到底說了什麽,不過現在她可以自己去實地看一看。


    她也第一次體會到凱特琳所說過的“讀萬卷書,不如行萬裏路”這句話,到底是什麽意思。


    書中所描述的無論再美好,都不如行動起來,親眼去見證一下。


    蓓露絲抬頭看向蔚藍的天空,我走了,真的走了,她開始有些想念他們……


    蓓露絲曾經幻想過無數種離別的場景,但是她沒有想到會是現在這樣。


    沒有難舍難分,沒有相擁哭泣……


    出發!她先向南看了看,又往東看了看。


    她的心中出現了兩條路線,她可以直接往南,進入南森德蘭,然後在裏麵尋找前往疾風穀的道路。


    而另外一條,就是現在轉向東方,走到母親河,然後沿著河流向南,先經過河穀鎮,再走到自由之風,然後沿著那條穿越森林的路,直接就能到達疾風穀。


    第一條路線明顯的更快。


    不過……蓓露絲現在有的是時間,河穀鎮的蛋糕顯然更加的誘人。


    她想要吃上一塊自己購買的蛋糕。


    “咕……嚕……”


    蓓露絲一捂肚子,她迎來了探險以來的第一個小小的挑戰:如何填飽肚子。


    她身無分文,離開時,連一個銅幣都沒有從大人們那裏要,雖然他們都可以給自己很多,可是她更希望自己去賺。


    自己的小布袋裏麵隻有一瓶藥和一把火鐮,這兩件東西都有用,可不能拿去換錢。


    而且這裏是草原,有錢又有什麽用呢?她可沒在草原上見過賣東西的。


    蓓露絲摸了摸自己的箭囊,是時候展示自己的弓箭術了,獵人的女兒,弓箭術也不錯,再加上“狼群小分隊”,這要是在草原上挨了餓,說出去肯定沒人相信。


    她拍了拍老二的腦袋,輕聲說道:“幸運星,你留下來,讓盧卡斯和柳蘭去找些吃的來填飽肚子。”


    那怎麽行!老二搖了搖頭,還嚎叫了一聲,表示自己完全沒問題。


    蓓露絲微微一笑,繼續說道:“那好吧,嘿嘿,如果是你狀態好的話,我肯定不會說這些,不過看你這麽虛弱,我們要不要比賽一下?看誰抓到的獵物多,而且自己隻能吃自己的?”


    老二嗷嚎一聲,帶著狼群轉身就跑,蓓露絲站起來,伸了個懶腰,信心滿滿的準備大展一下拳腳。


    不過蓓露絲失算了,她這幾年一直待在森林裏,那裏麵真的是物產豐富,幾乎不用尋找,到處都是可以吃的。


    可是現在……這位獵人的女兒,呆呆的看著茫茫的草原,除了青草,她幾乎沒有看到任何動物的痕跡。


    她一邊繼續往東走,一邊不斷降低著自己的標準。


    一頭黃羊就夠了……


    一隻兔子也能吃飽……


    土撥鼠不是很好吃,不過也行……


    不要很大,一隻小老鼠也行……


    可惜什麽都沒有。


    空氣很清新,不過聞不出獵物的氣味。


    她需要到更遠的地方尋找,她需要一個靈敏的鼻子。


    她可能射箭很準,但是沒有目標又有什麽用?


    蓓露絲繼續往前走,她不是很擔心,沒有就沒有,挨餓對她來說是很尋常的事……


    可是等老二迴來的時候,又變得不太一樣了。


    他們帶迴來一頭黃羊和一張破損不是很嚴重的羊皮。


    從他們臉上的血跡能看出,他們已經提前吃飽了……


    老二把黃羊拖到蓓露絲的麵前。


    蓓露絲看著黃羊,肚子又咕咕的叫了兩聲。


    這可謂是出師不利了,這才剛出門沒多久,自己總不能以後要靠幸運星他們養著吧?


    蓓露絲心一橫,這第一頓飯還是靠自己吧,以後嘛……以後再說以後的。


    老二看到蓓露絲不吃,那可不能浪費,他現在體型更大,當然吃的也更多。


    唉,挨餓不難,難得是自己挨餓,而身邊的夥伴卻在大快朵頤……


    就算看夥伴大快朵頤也不難,更難的是,為了羊皮的完整,蓓露絲還要自己操刀,把羊皮剝下來……


    看著他們吃的開心,蓓露絲隻能從地上拔下一把青草,放在嘴裏大口的嚼著,心裏想著:人是雜食的,不一定非要吃肉,吃草也不錯……


    老二給她叼過來一條羊腿,他不知道蓓露絲明明餓了,為什麽就是不吃肉。


    看到蓓露絲還是拒絕,老二瞪著眼睛圍著蓓露絲轉了一圈,難道是病了?


    蓓露絲嘿嘿一笑,說道:“咱們說好了,今天自己吃自己抓到的。”


    老二表示很納悶,他想了好一會,才伸手比劃著:我們不是一家了?


    蓓露絲看完他的肢體語言,笑的前仰後合,大聲的說道:“是啊!我們永遠是一家!”


    她拿起羊腿咬了一口,她可沒有那麽鋒利的牙齒,沒能將肉撕下來,她看了看羊腿,直接扛在了肩膀上,對老二說道:“我是獵人,我可不是野人,羊腿先放著,等我找到能生火的東西再吃。”


    她看著肚子已經圓鼓鼓的老三和胖胖,又看了看已經被吃的幹幹淨淨的黃羊,說道:“走吧,我們的路還很長。”


    將兩張羊皮和一條羊腿都放到肩膀上,他們再次出發。


    沒有了雷博和凱隆的管教,自己想去哪就去哪,雖然有目的地,卻沒有時間限製,身邊有自己小時候的夥伴陪伴,步伐不用很快,挨餓也是開心的。


    走走停停,邊走邊狩獵,布袋裏裝了一些羊糞。


    一般來說草原人是不用羊糞燒火的,燒的時間短,水分大,氣味也很難聞,可是現在可不是挑三揀四的時候。


    在繼續往東走了一天後,在蓓露絲已經餓到沒有饑餓感的時候,她也終於捕到了自己的一隻獵物,是一隻可憐的兔子。


    它被一箭貫穿脖頸,當場死亡,蓓露絲剝下兔皮,費了半天勁尋找枯草,可是當她將羊糞引燃之後,那氣味實在是無法忍耐,她一氣之下,把所有的羊糞都扔掉,又聞了聞陪伴自己很久的布袋,要不是隻有這麽一個,她真的當場就扔掉了。


    我是獵人,不是野人,將兔皮放進布袋,將兔子用枯草捆起做成一條圍脖圍在脖子上,再次出發。


    在看到第三個日出的時候,她終於來到了母親河的河邊。


    二十多米寬,過膝的河水清澈見底,水流緩緩,兩岸生長著茂密的青草,空氣都變得清涼起來。


    蓓露絲脫掉鞋襪,將羊皮、羊腿、兔皮放在岸邊。


    本來就穿的短褲,也不需要挽褲腿,就這麽走進水裏,老二他們則是直接跳進河水。


    他們的身上全是擰成一塊一塊的泥巴,臉上是幹下來的血跡,蓓露絲給他們好好的洗了一個澡。


    捧起河水喝了一口,又洗了一把臉,將布袋取下來,好好的清洗了一遍。


    她沒有帶梳子,不能幫老二梳理毛發,也不能打理羊皮,雖然羊皮洗了一遍,可是賣相並不好。


    河中幾條魚遊來遊去,不過蓓露絲就當做沒看到。


    草原人幾乎不吃魚,原因很多,刺太多,不如大口吃肉過癮,魚腥味很難去除,想吃的話還需要大量的香辛料,而且做起來也很複雜,普通人可不會為了吃魚而花費這麽多的時間和金錢。


    喝了一個水飽,蓓露絲點了點頭,是的,缺少一個水囊,以後可能需要經常打理毛皮,還要去買一把梳子。


    蓓露絲計劃的很簡單,以後就以打獵為生,走哪吃哪。


    毛皮賣錢,換些別的東西,從小到大她一直都是這麽生活,她也覺得生活本來就是這樣的。


    她將布袋又反複洗了幾遍,聞了又聞,終於讓羊糞的氣味消失才停下來。


    吃一塹,長一智,恐怕蓓露絲這輩子都不會再把羊糞裝進布袋裏了。


    “嘶嘶!”


    “籲……”


    一聲嘹亮的馬鳴聲,一聲騎馬人讓馬兒停下來的唿聲。


    蓓露絲抬起頭看向南方,隻見在距離自己四五十米遠的地方,一個一行五人的小隊停在那裏。


    五人都騎在馬上,也都將自己的弓拉滿,正對著自己,隨時準備射出箭來。


    老二帶著狼群跳到蓓露絲的前麵,怒視著對方。


    五人中的一人好像說了些什麽,他鬆開弓,高高的舉起手,翻身下馬,慢慢的走了過來。


    蓓露絲越過老二,慢慢的往前走,她看著走來的那人有些眼熟。


    距離越來越近,隻聽那人高聲的喊道:“你是雷博家的小丫頭?”


    蓓露絲眼前一亮,稍微一想就知道了他是誰,她迴話道:“您是約克叔叔?”


    約克,雷博在村裏的好友,曾經在雷博從湖邊營地迴家的路上相遇,帶著雷博去各個村裏報信。


    蓓露絲最後一次見他,還是在那些人來討伐爸爸的時候。


    約克對著自己身後的四人喊話道:“沒事了,自己人。”


    這一聲“自己人”,一下就拉近了他和蓓露絲的關係。


    蓓露絲扛著羊皮、光著腳走上河岸,老二他們跟著,在河邊抖動身子,將水甩的到處都是。


    約克快走兩步,不過還是在距離五六米的地方停了下來。


    雖然獵人常年打獵,殺狼無數,但是老二這肩高一米五的體型,確實有點大,離這麽近,還是有些膽怯。


    約克認識蓓露絲,幾乎神佑村的所有人都認識她,就算是那些後來搬過來的大、小天佑村的人也都認識她。


    這個小姑娘曾經在那個夜裏,打開了鐵籠,救下了很多人。


    大家也都知道,她的身邊有幾頭狼一直跟著。


    而且那位曾經在村裏待過的德魯伊大人,能夠變成一個巨大無比的怪獸,這些大家都是親眼見過的。


    約克見到蓓露絲顯得很開心,他和雷博可是很久沒見過麵了。


    他高聲問道:“你爸爸哪?他沒跟你在一起?”


    蓓露絲往前走了幾步,老二跟著往前。


    她咧著嘴來到約克的身前,說道:“約克叔叔好,這次是我們幾個出門,爸爸沒跟著。”


    約克眉頭微微一皺,看了看蓓露絲身後的老二他們一眼,疑惑的問道:“你們幾個?去哪裏?”


    蓓露絲迴道:“我們準備去疾風城堡。”


    約克再次皺眉,他幾乎不敢相信,這樣的小女孩就這樣準備去那麽遠的地方?


    他問道:“你說的你們幾個……是不是還有其他人?”


    蓓露絲一拍老二的大腦袋,說道:“就是我們幾個啊!”


    她說到這,就聽到約克的身後有人在唿喊:“快迴來!”


    蓓露絲抬頭看去,卻看到從約克的身後,探出了一個小腦袋,是一個大約十一二歲,個子不高的短發小男孩。


    隻見他臉蛋紅彤彤,很是害羞的向蓓露絲喊道:“姐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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