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朗在床上輾轉反側,翻來覆去睡不著,傷心和內疚不時的撕扯著他的心。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麽這麽自私,江亦舒結婚,他應該祝福才對,可是,他為什麽那麽傷心?他為什麽像失戀一樣的難過?難道男人都是這麽自私?都是這樣吃著盤裏的,看著碗裏的?他的老婆就躺在他的旁邊,他怎麽還能對別的女人想入非非?
一隻溫軟的胳膊搭上了沈俊朗的胸膛,是淩薇。
其實,淩薇並不是不相信沈俊朗。她恨的是沈俊朗太看重江亦舒而忽略了自己,她恨的是沈俊朗幫助江亦舒而不幫著徐強,經過幾天的冷戰,她早已後悔,也許江亦舒說的是對的,這樣的男人,自己真的應該好好珍惜,江亦舒的結婚更加消除了她的疑慮,此時此刻,她再也忍耐不住,不主動將胳膊伸向了沈俊朗。
“俊朗,你還沒有睡?”
“恩,沒有,你也沒睡麽?”沈俊朗遲疑了一下,輕輕的握住了她的手。
淩薇將頭紮在沈俊朗的懷裏,輕輕的說道:“俊朗,我前幾天的話,說的有些重,你……不要介意!”
“哦,沒事,夫妻哪有隔夜的愁?”
“哼,那你幾天不理我?還隔夜?”淩薇撒嬌道。
“是你不理我吧?”
“俊朗,我們以後不鬧了,我們好好過日子吧?”淩薇緊緊的抱住了沈俊朗。
“恩……”沈俊朗輕輕的抱住了淩薇。
溫熱的身子抱在懷裏,沈俊朗心中卻沒有溫暖的感覺。淩薇的那幾句話就像是天邊的烏雲,在沈俊朗的心頭久久徘徊不去……
“哎,你有完沒完啊?”沈俊朗有氣無力的問道。
“好了,馬上就完了!”淩薇歪著腦袋看了看,卻再次拿起了眉筆,沈俊朗頓時像泄了氣的皮球一樣,癱軟在沙發上。
化妝,是老天賜予女人特有的權利。的確,化妝能讓女人錦上添花,可是,如果每天花在化妝上的時間有一個多小時,那就大可不必。化妝,是為了彌補女人本身的缺陷,可是,如果化妝要花很長時間的話,那就說明缺陷實在是太多了,恐怕真的彌補不過來。
“好了,走吧!”淩薇總算滿意的站起身。
沈俊朗如釋重負的長出了一口氣。
逛街對大多數男人來說,都是一件苦差事,沈俊朗也不例外。女人是種奇怪的動物,如果說這個世界上能有什麽事讓女人堅持一天的話,那一定是逛街!一旦逛起街來,柔弱的女人會變得異常瘋狂,她們不厭其煩的挑,反來複去的試,完全不顧身後男人垂死的眼神……
“這件怎麽樣?”淩薇從試衣間出來,得意的問道。
淩薇長的很不錯,但是身材略顯豐滿,尤其是結婚後,更加的明顯,那件衣服緊繃繃的箍在身上,仿佛隨時有崩開的危險,沈俊朗趕緊搖了搖頭。
“哼!”淩薇轉身進去了。
如是換了幾次,沈俊朗終於熬不住,隨便點了點頭。
如鬼子進村一般掃蕩一番,收獲卻不大,最後僅僅買了一件衣服,淩薇顯然不太滿意,不過也隻好嘟嘟囔囔的往迴返。
旁邊一個女人飄然而過,沈俊朗不禁為之側目,此女後背幾乎完全裸露,隻是象征性的有幾根帶子。若是她膚若凝脂,也不失為一種美,偏偏皮膚黑的幾乎冒油,包青天再世,恐怕也要被她氣死。
原始社會,男女皆穿短裙,生下孩子往往隻知其母不知其父,社會發展到今天,裙子卻成了女人的專利!按照一般的法則,弱者一定要更加的保護自己,而,裙子這種東西,往往為犯罪提供便利,所以,女人為了保護自己,裙子應該被逐漸淘汰,可是,到了今天,放眼望去,遍地短裙,有的甚至短的不能再短,難道僅僅是為了漂亮?為了涼爽?這個世界是矛盾的,而矛盾的根源在於女人……
女人相對男人,體力上無疑是出於絕對的劣勢,可是卻偏偏喜歡穿些暴露的衣服,這對男人是絕對的誘惑。這就像一個五歲的小孩搬著一塊五斤的黃金在大街上玩耍,如果大人要搶的話,是大人的錯還是小孩的錯?
據說,世界上最喜歡接吻的國家是法國,他們接吻比上廁所還要頻繁。接吻,是情到濃處的表現,應該是你情我願,情意綿綿。不遠處,一對男女正在忘情親吻,看那架勢,那男的仿佛是在對著一個椰子狂飲,而且,吸管被椰肉堵住了……
夏天本來就很熱,可是女人卻讓男人更加的燥熱,她們比著賽著,似乎都想證明一個真理,看誰既能把重要的部位包住,而又能用布最少!
又一位女士雄糾糾氣昂昂的走過,她穿了一件肚兜,她相對保守,因為這無論如何也算是一件衣服,隻不過是閨房中穿的衣服。現在的男人真是幸福,在大街上就可以看見過去在閨房穿的衣服,而且還不用花錢,真是人生一大樂事!
沈俊朗微笑的盯著那個女人,心中不禁暗自感慨:如果真的要逛街的話,他寧願是夏天,至少還有街景可看……
“要不要我過去幫你問問電話?”淩薇笑眯眯的問道。“哦,不用了!”
“那你還看得那麽入神,恨不得跟過去!”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麽!”
“好,你愛看是吧?我讓你看個夠,還是不穿衣服的!”淩薇拉著沈俊朗的手拐進了菜市場。
“看吧,這白花花的多好看!”淩薇指著一片豬肉說道。
沈俊朗尷尬的咧咧嘴,勉強抑製著心中的惡心。他實在佩服淩薇的想象力,那秀色可餐的美女,怎麽可以和這腥氣逼人的豬肉聯係到一起?
“師傅,您秤秤這塊有多少!”淩薇笑著問道。
“你迴去就抱著這塊豬肉睡覺,別碰我啊!”兩個人走在路上,淩薇得意的說道。
“你買這麽一大塊豬肉,吃的了麽?”
“我是買來給你抱的!”
“好好,我以後再也不看別的女人了!”
“別啊,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麽!”
一隻溫軟的胳膊搭上了沈俊朗的胸膛,是淩薇。
其實,淩薇並不是不相信沈俊朗。她恨的是沈俊朗太看重江亦舒而忽略了自己,她恨的是沈俊朗幫助江亦舒而不幫著徐強,經過幾天的冷戰,她早已後悔,也許江亦舒說的是對的,這樣的男人,自己真的應該好好珍惜,江亦舒的結婚更加消除了她的疑慮,此時此刻,她再也忍耐不住,不主動將胳膊伸向了沈俊朗。
“俊朗,你還沒有睡?”
“恩,沒有,你也沒睡麽?”沈俊朗遲疑了一下,輕輕的握住了她的手。
淩薇將頭紮在沈俊朗的懷裏,輕輕的說道:“俊朗,我前幾天的話,說的有些重,你……不要介意!”
“哦,沒事,夫妻哪有隔夜的愁?”
“哼,那你幾天不理我?還隔夜?”淩薇撒嬌道。
“是你不理我吧?”
“俊朗,我們以後不鬧了,我們好好過日子吧?”淩薇緊緊的抱住了沈俊朗。
“恩……”沈俊朗輕輕的抱住了淩薇。
溫熱的身子抱在懷裏,沈俊朗心中卻沒有溫暖的感覺。淩薇的那幾句話就像是天邊的烏雲,在沈俊朗的心頭久久徘徊不去……
“哎,你有完沒完啊?”沈俊朗有氣無力的問道。
“好了,馬上就完了!”淩薇歪著腦袋看了看,卻再次拿起了眉筆,沈俊朗頓時像泄了氣的皮球一樣,癱軟在沙發上。
化妝,是老天賜予女人特有的權利。的確,化妝能讓女人錦上添花,可是,如果每天花在化妝上的時間有一個多小時,那就大可不必。化妝,是為了彌補女人本身的缺陷,可是,如果化妝要花很長時間的話,那就說明缺陷實在是太多了,恐怕真的彌補不過來。
“好了,走吧!”淩薇總算滿意的站起身。
沈俊朗如釋重負的長出了一口氣。
逛街對大多數男人來說,都是一件苦差事,沈俊朗也不例外。女人是種奇怪的動物,如果說這個世界上能有什麽事讓女人堅持一天的話,那一定是逛街!一旦逛起街來,柔弱的女人會變得異常瘋狂,她們不厭其煩的挑,反來複去的試,完全不顧身後男人垂死的眼神……
“這件怎麽樣?”淩薇從試衣間出來,得意的問道。
淩薇長的很不錯,但是身材略顯豐滿,尤其是結婚後,更加的明顯,那件衣服緊繃繃的箍在身上,仿佛隨時有崩開的危險,沈俊朗趕緊搖了搖頭。
“哼!”淩薇轉身進去了。
如是換了幾次,沈俊朗終於熬不住,隨便點了點頭。
如鬼子進村一般掃蕩一番,收獲卻不大,最後僅僅買了一件衣服,淩薇顯然不太滿意,不過也隻好嘟嘟囔囔的往迴返。
旁邊一個女人飄然而過,沈俊朗不禁為之側目,此女後背幾乎完全裸露,隻是象征性的有幾根帶子。若是她膚若凝脂,也不失為一種美,偏偏皮膚黑的幾乎冒油,包青天再世,恐怕也要被她氣死。
原始社會,男女皆穿短裙,生下孩子往往隻知其母不知其父,社會發展到今天,裙子卻成了女人的專利!按照一般的法則,弱者一定要更加的保護自己,而,裙子這種東西,往往為犯罪提供便利,所以,女人為了保護自己,裙子應該被逐漸淘汰,可是,到了今天,放眼望去,遍地短裙,有的甚至短的不能再短,難道僅僅是為了漂亮?為了涼爽?這個世界是矛盾的,而矛盾的根源在於女人……
女人相對男人,體力上無疑是出於絕對的劣勢,可是卻偏偏喜歡穿些暴露的衣服,這對男人是絕對的誘惑。這就像一個五歲的小孩搬著一塊五斤的黃金在大街上玩耍,如果大人要搶的話,是大人的錯還是小孩的錯?
據說,世界上最喜歡接吻的國家是法國,他們接吻比上廁所還要頻繁。接吻,是情到濃處的表現,應該是你情我願,情意綿綿。不遠處,一對男女正在忘情親吻,看那架勢,那男的仿佛是在對著一個椰子狂飲,而且,吸管被椰肉堵住了……
夏天本來就很熱,可是女人卻讓男人更加的燥熱,她們比著賽著,似乎都想證明一個真理,看誰既能把重要的部位包住,而又能用布最少!
又一位女士雄糾糾氣昂昂的走過,她穿了一件肚兜,她相對保守,因為這無論如何也算是一件衣服,隻不過是閨房中穿的衣服。現在的男人真是幸福,在大街上就可以看見過去在閨房穿的衣服,而且還不用花錢,真是人生一大樂事!
沈俊朗微笑的盯著那個女人,心中不禁暗自感慨:如果真的要逛街的話,他寧願是夏天,至少還有街景可看……
“要不要我過去幫你問問電話?”淩薇笑眯眯的問道。“哦,不用了!”
“那你還看得那麽入神,恨不得跟過去!”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麽!”
“好,你愛看是吧?我讓你看個夠,還是不穿衣服的!”淩薇拉著沈俊朗的手拐進了菜市場。
“看吧,這白花花的多好看!”淩薇指著一片豬肉說道。
沈俊朗尷尬的咧咧嘴,勉強抑製著心中的惡心。他實在佩服淩薇的想象力,那秀色可餐的美女,怎麽可以和這腥氣逼人的豬肉聯係到一起?
“師傅,您秤秤這塊有多少!”淩薇笑著問道。
“你迴去就抱著這塊豬肉睡覺,別碰我啊!”兩個人走在路上,淩薇得意的說道。
“你買這麽一大塊豬肉,吃的了麽?”
“我是買來給你抱的!”
“好好,我以後再也不看別的女人了!”
“別啊,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