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 黃金台


    “諸位,今日奉大王令:設此黃金台,一為論道,二為招賢,三為立法,希望來自五湖四海的朋友,能踴躍發言!”老相國王孫雒發表開場白後。


    就把這個工作交給年富力強的辛平!


    可能是不熟悉,來自國內外的上萬百姓,都還在懵逼狀態。


    “既然現在無人自告奮勇,那我們說第一個問題:法律麵前,是否應該人人平等!”


    這一個標題,就是高台上被白布遮蓋的第一道題目。


    被他取下白布後,很多人都能看的一清二楚。


    很多貴族出身,尤其是北方奴隸主貴族出身的名士,立馬起身,然後走上高台,開始他們的演講。


    “人,自然有高低貴賤之分,有的源於血統,有的源於父輩努力,不一而足,既然人有貴賤,法律麵前,怎麽能人人平等!”


    立即就有平民派文人站出來。“人有貴賤,但法無貴賤,既然立法,就應當人人遵守,豈可分你我彼此,如此立法又有何意義,隻是幫助權貴壓迫平民老百姓!”


    他的論斷,獲得了吳國來自五州的各村村老的歡唿。


    這可是吳國,家家戶戶都是平民的時代。


    北方這種奴隸主維權理論。


    哪裏能獲得他們的好感。


    吳國的國情就是平民階級崛起。


    這和毀滅了秦朝的漢初,毀滅了元朝的明初都差不多的情況。


    代表奴隸主的楚國都被他們埋葬。


    哪裏樂意讓楚國又迴來壓迫他們。


    隨後兩派激烈論戰。


    涉及到階級利益問題。打起來,甚至以命相搏都很常見。


    辛評,讓公孫霸,用高超劍術隔開打起來的兩派代表。


    “很好,根據我國的傳統,少數服從多數,大家舉手表決!”這算是定了個規矩,也是議會製的基本規則:少數服從多數!


    毫無疑問,來自各村的代表,大多數支持“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律令。


    然後辛評拋出第二個問題,也是難題。


    “私有財產是否神聖不可侵犯?”


    這個問題,也一直是吳國內部最大的難題。


    很明顯,來自各地的村老自然認為應當保護私有製。


    奴隸主搞得西周那一套“公有製”也就是赫赫有名的井田製。


    早就該丟進垃圾桶了。


    這個條例,實際上符合所有地主階級和平民階級的利益。


    隨時都能被權貴剝奪一切財富和生命。


    這不是開玩笑。


    所以激烈套路一個小時後。


    一致通過這一條。這意味著戶部掌管的國庫和內務府相關的國君內帑徹底隔開!前者是全民所有的國家財產,後者為國君私產!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第三條,人生來是否平等,自由!”


    這一條很要命,因為它關係的每個人是否生下來就是自有的,是否有不被壓迫的權力。在吳國內,也是“無限自衛”權力的基礎。也是廢奴製度的基礎!


    所以,吳國內的老百姓,毫不猶豫支持,人人平等。


    不然他們怎麽理直氣壯的殺死入侵者。


    類似“堡壘法”吳國可也有啊。可以說如果官府拿不出搜查令。


    他們可以用一切辦法反抗入侵者。


    他也是很多吳國奇怪的法律:比如廢除奴隸製運動。


    這種奇怪行為的基礎。


    第一天,上萬人隻為了這三條,吵架一天。


    吳王地全程參與,但不發言,怕引起不必要的猜測。


    第二天繼續。


    隨後十多天。


    吳王地就把他提前和王孫雒等一幹內閣大臣討論的“憲法三十六條”全部闡述清楚。


    道理不講,不通。你不知道設定這條法律的原因,就難以理解這條法律設定的本意!


    隨後休息三天。


    這三天,壽春印刷廠加班加點幹活。


    印製了上萬冊新鮮出爐的《吳國憲法》。


    “簽名蓋印吧。雖然累,但是我們要對老百姓負責”。


    吳王地每印出來一本,就在書的第一頁簽名,然後讓掌印太監,給他一個個蓋章。


    他寫完還不行。


    還得讓內閣成員們都署名上去。


    上麵還有他們衙門簽字的位置。這意味著成為吳國正式通過的全國性法典!


    所以當半個月後,3月16日,再次召開的時候。


    來參加黃金台會議的國內外人士,就拿到了一本《吳國憲法》的書本。


    書的前麵幾頁,都是吳國內閣大臣和吳王的簽字。


    相當隆重。


    這一天,吳王地終於說話了。


    “此前,我不說話,是希望大家踴躍發言,不要因為我的權勢而不敢說話。吳國是我的,也是你們的。這一部《憲法》不僅僅是幾位相國的心血,也是整整一代人的心血。他不僅僅和大家闡述了,為什麽製定這些法律的原因,也告訴了你們,吳國設立一係列機構的原因和目的。.....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他說了很多他認為合理的理念!


    他滔滔不絕的讚美了所有參與“立憲”的代表,賢達。


    “但是,就和當年我設立的元老院一樣,法律有時效性,也許今年還合理,明年還合理,30年後就不合理了。那個時候,我希望你們不要敬畏權威,勇敢的修改不利於國家和大部分百姓的條例。”


    然後他引導到為什麽設立“議會”的邏輯上來。


    簡單地說就是時代在改變,法律也應該改變,順應時勢。


    但是憲法是國君和百姓的“盟誓”,也是舉國約定成俗的“契約”。


    不能想改就該。於是需要設立議會,定期開會修改包括基於憲法精神設立的《刑法》《民法》。


    “吸取上一次元老院,該立法機構逐漸銳變成商人,官僚和權貴門脅迫國君退讓的工具。越來越反動的立法機構和執法體係,對國民的傷害太大了,這一次,我們組建議會,我把他命名為三級議會,整個國家,應該按照稅收多少,分為貴族,士族和平民三個等級。每個等級都應該有自己的發聲代表,否則都是給既得利益說話的議員,那就會導致國家上下解體,走向對立和內戰,他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調和各個階層利益矛盾而存在的,所以議會內吵架,甚至打架,都是可以理解的。貴族和平民好區分,貴族就是授予王公侯伯子男六等爵位的人,還可以延伸到他們的家族成員,他們是整個國家的掌權者,處於最大的優勢。士族是中下層官僚和納稅每年超過20貫(文錢)的民眾,他們是整個國家的中層,中堅力量。剩下人數眾多的老百姓就是平民……”按照階級論,貴族就是大地主,士族就是中小地主,平民就是自耕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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