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8章 孩子找到了
我剛裝的新房,你們撬開結婚? 作者:王小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578章 孩子找到了
第582章 孩子找到了
給張小蠻發來信息的是他的一個鐵粉。
鐵粉那天看到了張小蠻轉發的尋人啟事。
原本沒當迴事,不過他隨後出差,在火車上看到對麵坐著一個戴口罩的中年婦女抱著個小孩,而那個小孩一直在睡覺。
鐵粉無聊中就多看了幾眼,當時就感覺這孩子有點眼熟,不過也沒往心裏去。
直到今天,他出差在酒店無聊,就翻看朋友圈,又看到了張小蠻發的這條尋人啟事,當時就呆住了,因為上麵的孩子,和他在火車上看到的小孩,非常像。
但是他又不能肯定,畢竟小孩和他走失時穿的衣服不同,而且事情過去了兩天,他記憶沒有那麽清晰,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錯覺。
隻是他不想錯過這一個線索,才用微信通知的張小蠻。
“你詳細說說車次,還有座位號!”
張小蠻當即重視起來,即便是假的,查完不是也能放心,但萬一是真的,那可能就挽救了一個家庭。
這位粉絲就拍了一張他的火車票,和當時描述的座位圖。
然後簡單推論,就得出了那個抱孩子女兒的座位。
現在都是實名製坐火車,隻要是有座位,一定能找到這個人,但是不會透露客人隱私信息,張小蠻就讓唐洛幫忙,查一下這個抱孩子女人的信息。
“老板,信息對不上,這個女人貌似用的是別人的身份證,上麵顯示她沒有3歲左右的兒子。”
經過黑客手段調取了鐵路信息,唐洛查到的女人信息不符,反而讓張小蠻認真起來。
他覺得這裏有貓膩,需要追查下去。
查出的破綻越多,說明那個孩子是何望軒的可能性越大。
張小蠻手頭人手和資源有限,這事他查起來比較費勁,還是通知警方比較好。
擔心報警後不被重視,所以張小蠻就找到老熟人徐濤,把他掌握的信息都告訴了對方。
張小蠻從來都不會無的放矢,徐濤當即重視起來。
登錄了警務係統,簡單的查詢之後,幾分鍾內,就得出了唐洛花費不少工夫得出的結論。
首先,那個提供線索的粉絲對麵坐的女人,的確是使用別人的身份證,而乘車身份證信息上的人,是個外省的婦女,那婦女的兒子已經十幾歲了,不太可能出現在火車上,還抱著一個3歲左右的小孩。
宋濤專業素養很強,他意識到這裏有問題,就感謝張小蠻提供的信息,他馬上就去轉給同事。
這起引發社會關注的失蹤案,有專門的支隊在負責,這麽多天終於有了一絲線索,負責辦案的民警同事非常高興,立即聯係外地派出所的同誌進行協查。
當地片警上門問詢後,確認了乘車婦女最近都沒有離開過家,而且她的身份證一個月前丟了,還沒有來得及去補辦。
另一方麵,民警根據線索,調取到了抱孩子乘車的婦女,是在中州隔壁市坐上的火車,且外貌確實與身份證上的不一致。
看監控錄像,女人懷裏抱著的孩子,與失蹤的何望軒小朋友進行麵容比對,符合率高達97%,基本確認是同一人。
這下案件有了重大突破,中州警方立刻組織一支精兵強將的隊伍,趕赴女人下車的車站,估計孩子現在就在附近。
接下來張小蠻也在關注這件事,不過為了不打草驚蛇,所以警方並沒有向外界透露辦案細節,張小蠻也沒有對外人說,還囑咐那位提供線索的粉絲也不要聲張。
雖然消息沒有透露出去,不過社會上對於本案的熱度還沒有消散。
孩子家人,不斷發布找孩子的視頻,父母已經請了長假,親人在本村周邊尋找,找尋各種河溝、深井等地方。
而孩子父親就外出在周邊尋找。
看到孩子父母那可憐悲苦的表情,網友們感同身受。
他們都祈禱能如願找到孩子。
而且現在網友對於孩子的下落,有諸多猜測,但大部分人,都猜測孩子是被拐走了。
大家不由得又在評論區裏,批判起了人販子。
人販子有多可惡,就不必說了,現在已經有很多例子,尤其是有孩子了的家長,都能感同身受,就提議把人販子抓到全部槍斃,這樣拐人的案子,估計能少九成。
不過法律問題,老百姓說了不算,也隻能過過嘴癮了。
數天之後,終於盼來了一個天大的好消息。
何望軒小朋友被成功解救出來。
中州警方,也隨即發布了案情通報。
原來小朋友真的是被人販子給拐走了。
他們是一個團夥,一共有三個人,兩女一男。
男人開車天天帶著兩個女人,在戶外轉悠踩點,看到那裏沒有監控,且孩子脫離了大人的掌控,他們就動手。
何望軒就是他們開車路過的時候,看到孩子在大門口,他們見周圍沒有監控,下車給了孩子一個棒棒糖,趁著孩子吃糖的時候,抱起就走。
上車之後,他們就迅速開車走國道,到了隔壁市,然後給孩子換了身衣服,又服下安眠藥讓孩子昏睡,就由其中一個婦女,用買來的假身份證,抱著孩子去到買家那裏。
隻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婦女抱孩子轉移的時候,就被張小蠻的粉絲看到,並提供了線索,最終幫助警方順藤摸瓜,抓住了人販子,並成功救迴了孩子。
雖然給孩子家庭帶來了一定的痛苦,不過結局還是圓滿的。
網友們鬆了一口氣的同時,就紛紛唾棄人販子,和購買孩子的養父母。
網友這時候又開始斷案了,他們希望人販子直接槍斃,購買孩子的養父母,也都判無期。
這就是不懂法了,作為網紅律師的梁思影,就專門出了一期視頻,來講解本案。
“首先人販子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其中一共有三個人,一男兩女。根據警方披露出來的細節,男人是主謀,且給孩子服下安眠藥,構成嚴重情節,刑期在十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而那兩個女人是同犯,會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購買孩子的養父母,因為認錯態度良好,救援時沒有阻攔,會從輕發落,估計緩刑或者是最高3年以下的刑期。”
聽到梁思影的解釋,網友們不認可,還是認為人販子應該判死刑。
這樣才能震懾人販子。
不過法律並不是人們認為的那樣,刑期越嚴重,起到的效果就會越好。
畢竟都知道刹人大概率會死刑,但是命案仍屢禁不止,可見刑罰嚴重與否,並不能完全杜絕一種違法現象。
所以對於人販子的量刑,這麽多年實行下來,還是基本符合要求的。
隻不過對於購買孩子的養父母懲罰,大家都認為太輕了,也來個10年以下有期徒刑,那樣看誰還敢買孩子。
然而梁思影卻給網友一個不一樣的迴答:“對於養父母量刑輕,其實是為了孩子的安全考慮。如果量刑過重,那麽會讓養父母擔心孩子暴露,在某些時候會起殺心。”
這下網友們大為驚愕,仔細一想,還確實是這麽迴事,如果眼瞅著要被發現購買孩子的事實,可能就會偽造意外,刹人滅口。
畢竟剛剛新聞就曝出來,繼父和親生母親聯手害死了10歲的小孩子。
這還是親生的孩子呢,如果沒有血緣關係的養子,估計發生惡性事件的概率會大幅上升。
“靠,難道就沒法製裁這些人了嗎?”
部分網友悲憤的在網上呐喊。
“倒也不是全無辦法。”
張小蠻在評論區下方發言。
“哦?快說說什麽辦法!”
網友都來了興趣,張小蠻以往最有想法了,他們迫切想要知道。
張小蠻說:“重刑會帶來反作用,如果刑期不變,但是追加經濟罰款和賠償,說不定也能起到震懾效果。”
網友初時一怔,但仔細一琢磨,似乎挺有道理。
一般購買孩子的人,都是普通家庭。
這是大概率事件,因為有錢人家子女即便無法生育,也會用錢搞定合法手續的孩子,比如借腹生子,試管嬰兒等等。
或者是直接大範圍挑選可供收養的對象,反正絕對是不會缺少孩子的。
隻有沒有實力,卻想要孩子的那批人,才會想到購買的念頭,這些人通常家境普通,且經濟落後的地方居多。
當然,並不是說發達城市就沒有購買孩子的現象,這隻是大數據統計的多數情況。
這時候如果有嚴厲的經濟懲罰,買一個孩子就要承擔被罰的傾家蕩產的下場,那麽就會考慮值不值了。
一旦罰款和風險加起來,比去正規醫院、或者靠收養獲得孩子的成本還要高的多,那麽養父母自然會去尋求正規手段去獲得孩子。
這是從經濟學角度,來約束購買孩子的違法行為。
網友們覺得這條建議不錯,最少比修改刑期溫和一些,而且對大眾利大於弊,沒什麽不好的地方。
所以網友又開始唿籲,要求修改法條,增加經濟處罰這部分。
鑒於上次的成功經驗,網友又去官方部門網站留言請願,請求重視他們的意願。
不過這次並沒有立即執行,畢竟這次沒有張小蠻的唿籲,請願人數隻有不到20萬人次,比上次萬人空巷的狀態差遠了。
人數少,重視程度就低,畢竟官方部門也有自己的既定工作,不可能每次都要顧及網友的感受,來插隊處理這些突發事件。
不過這個時候,有個法律女專家出來,駁斥了張小蠻和網友的倡議。
第582章 孩子找到了
給張小蠻發來信息的是他的一個鐵粉。
鐵粉那天看到了張小蠻轉發的尋人啟事。
原本沒當迴事,不過他隨後出差,在火車上看到對麵坐著一個戴口罩的中年婦女抱著個小孩,而那個小孩一直在睡覺。
鐵粉無聊中就多看了幾眼,當時就感覺這孩子有點眼熟,不過也沒往心裏去。
直到今天,他出差在酒店無聊,就翻看朋友圈,又看到了張小蠻發的這條尋人啟事,當時就呆住了,因為上麵的孩子,和他在火車上看到的小孩,非常像。
但是他又不能肯定,畢竟小孩和他走失時穿的衣服不同,而且事情過去了兩天,他記憶沒有那麽清晰,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錯覺。
隻是他不想錯過這一個線索,才用微信通知的張小蠻。
“你詳細說說車次,還有座位號!”
張小蠻當即重視起來,即便是假的,查完不是也能放心,但萬一是真的,那可能就挽救了一個家庭。
這位粉絲就拍了一張他的火車票,和當時描述的座位圖。
然後簡單推論,就得出了那個抱孩子女兒的座位。
現在都是實名製坐火車,隻要是有座位,一定能找到這個人,但是不會透露客人隱私信息,張小蠻就讓唐洛幫忙,查一下這個抱孩子女人的信息。
“老板,信息對不上,這個女人貌似用的是別人的身份證,上麵顯示她沒有3歲左右的兒子。”
經過黑客手段調取了鐵路信息,唐洛查到的女人信息不符,反而讓張小蠻認真起來。
他覺得這裏有貓膩,需要追查下去。
查出的破綻越多,說明那個孩子是何望軒的可能性越大。
張小蠻手頭人手和資源有限,這事他查起來比較費勁,還是通知警方比較好。
擔心報警後不被重視,所以張小蠻就找到老熟人徐濤,把他掌握的信息都告訴了對方。
張小蠻從來都不會無的放矢,徐濤當即重視起來。
登錄了警務係統,簡單的查詢之後,幾分鍾內,就得出了唐洛花費不少工夫得出的結論。
首先,那個提供線索的粉絲對麵坐的女人,的確是使用別人的身份證,而乘車身份證信息上的人,是個外省的婦女,那婦女的兒子已經十幾歲了,不太可能出現在火車上,還抱著一個3歲左右的小孩。
宋濤專業素養很強,他意識到這裏有問題,就感謝張小蠻提供的信息,他馬上就去轉給同事。
這起引發社會關注的失蹤案,有專門的支隊在負責,這麽多天終於有了一絲線索,負責辦案的民警同事非常高興,立即聯係外地派出所的同誌進行協查。
當地片警上門問詢後,確認了乘車婦女最近都沒有離開過家,而且她的身份證一個月前丟了,還沒有來得及去補辦。
另一方麵,民警根據線索,調取到了抱孩子乘車的婦女,是在中州隔壁市坐上的火車,且外貌確實與身份證上的不一致。
看監控錄像,女人懷裏抱著的孩子,與失蹤的何望軒小朋友進行麵容比對,符合率高達97%,基本確認是同一人。
這下案件有了重大突破,中州警方立刻組織一支精兵強將的隊伍,趕赴女人下車的車站,估計孩子現在就在附近。
接下來張小蠻也在關注這件事,不過為了不打草驚蛇,所以警方並沒有向外界透露辦案細節,張小蠻也沒有對外人說,還囑咐那位提供線索的粉絲也不要聲張。
雖然消息沒有透露出去,不過社會上對於本案的熱度還沒有消散。
孩子家人,不斷發布找孩子的視頻,父母已經請了長假,親人在本村周邊尋找,找尋各種河溝、深井等地方。
而孩子父親就外出在周邊尋找。
看到孩子父母那可憐悲苦的表情,網友們感同身受。
他們都祈禱能如願找到孩子。
而且現在網友對於孩子的下落,有諸多猜測,但大部分人,都猜測孩子是被拐走了。
大家不由得又在評論區裏,批判起了人販子。
人販子有多可惡,就不必說了,現在已經有很多例子,尤其是有孩子了的家長,都能感同身受,就提議把人販子抓到全部槍斃,這樣拐人的案子,估計能少九成。
不過法律問題,老百姓說了不算,也隻能過過嘴癮了。
數天之後,終於盼來了一個天大的好消息。
何望軒小朋友被成功解救出來。
中州警方,也隨即發布了案情通報。
原來小朋友真的是被人販子給拐走了。
他們是一個團夥,一共有三個人,兩女一男。
男人開車天天帶著兩個女人,在戶外轉悠踩點,看到那裏沒有監控,且孩子脫離了大人的掌控,他們就動手。
何望軒就是他們開車路過的時候,看到孩子在大門口,他們見周圍沒有監控,下車給了孩子一個棒棒糖,趁著孩子吃糖的時候,抱起就走。
上車之後,他們就迅速開車走國道,到了隔壁市,然後給孩子換了身衣服,又服下安眠藥讓孩子昏睡,就由其中一個婦女,用買來的假身份證,抱著孩子去到買家那裏。
隻不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婦女抱孩子轉移的時候,就被張小蠻的粉絲看到,並提供了線索,最終幫助警方順藤摸瓜,抓住了人販子,並成功救迴了孩子。
雖然給孩子家庭帶來了一定的痛苦,不過結局還是圓滿的。
網友們鬆了一口氣的同時,就紛紛唾棄人販子,和購買孩子的養父母。
網友這時候又開始斷案了,他們希望人販子直接槍斃,購買孩子的養父母,也都判無期。
這就是不懂法了,作為網紅律師的梁思影,就專門出了一期視頻,來講解本案。
“首先人販子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其中一共有三個人,一男兩女。根據警方披露出來的細節,男人是主謀,且給孩子服下安眠藥,構成嚴重情節,刑期在十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而那兩個女人是同犯,會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購買孩子的養父母,因為認錯態度良好,救援時沒有阻攔,會從輕發落,估計緩刑或者是最高3年以下的刑期。”
聽到梁思影的解釋,網友們不認可,還是認為人販子應該判死刑。
這樣才能震懾人販子。
不過法律並不是人們認為的那樣,刑期越嚴重,起到的效果就會越好。
畢竟都知道刹人大概率會死刑,但是命案仍屢禁不止,可見刑罰嚴重與否,並不能完全杜絕一種違法現象。
所以對於人販子的量刑,這麽多年實行下來,還是基本符合要求的。
隻不過對於購買孩子的養父母懲罰,大家都認為太輕了,也來個10年以下有期徒刑,那樣看誰還敢買孩子。
然而梁思影卻給網友一個不一樣的迴答:“對於養父母量刑輕,其實是為了孩子的安全考慮。如果量刑過重,那麽會讓養父母擔心孩子暴露,在某些時候會起殺心。”
這下網友們大為驚愕,仔細一想,還確實是這麽迴事,如果眼瞅著要被發現購買孩子的事實,可能就會偽造意外,刹人滅口。
畢竟剛剛新聞就曝出來,繼父和親生母親聯手害死了10歲的小孩子。
這還是親生的孩子呢,如果沒有血緣關係的養子,估計發生惡性事件的概率會大幅上升。
“靠,難道就沒法製裁這些人了嗎?”
部分網友悲憤的在網上呐喊。
“倒也不是全無辦法。”
張小蠻在評論區下方發言。
“哦?快說說什麽辦法!”
網友都來了興趣,張小蠻以往最有想法了,他們迫切想要知道。
張小蠻說:“重刑會帶來反作用,如果刑期不變,但是追加經濟罰款和賠償,說不定也能起到震懾效果。”
網友初時一怔,但仔細一琢磨,似乎挺有道理。
一般購買孩子的人,都是普通家庭。
這是大概率事件,因為有錢人家子女即便無法生育,也會用錢搞定合法手續的孩子,比如借腹生子,試管嬰兒等等。
或者是直接大範圍挑選可供收養的對象,反正絕對是不會缺少孩子的。
隻有沒有實力,卻想要孩子的那批人,才會想到購買的念頭,這些人通常家境普通,且經濟落後的地方居多。
當然,並不是說發達城市就沒有購買孩子的現象,這隻是大數據統計的多數情況。
這時候如果有嚴厲的經濟懲罰,買一個孩子就要承擔被罰的傾家蕩產的下場,那麽就會考慮值不值了。
一旦罰款和風險加起來,比去正規醫院、或者靠收養獲得孩子的成本還要高的多,那麽養父母自然會去尋求正規手段去獲得孩子。
這是從經濟學角度,來約束購買孩子的違法行為。
網友們覺得這條建議不錯,最少比修改刑期溫和一些,而且對大眾利大於弊,沒什麽不好的地方。
所以網友又開始唿籲,要求修改法條,增加經濟處罰這部分。
鑒於上次的成功經驗,網友又去官方部門網站留言請願,請求重視他們的意願。
不過這次並沒有立即執行,畢竟這次沒有張小蠻的唿籲,請願人數隻有不到20萬人次,比上次萬人空巷的狀態差遠了。
人數少,重視程度就低,畢竟官方部門也有自己的既定工作,不可能每次都要顧及網友的感受,來插隊處理這些突發事件。
不過這個時候,有個法律女專家出來,駁斥了張小蠻和網友的倡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