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憑什麽!


    第576章 憑什麽!


    從這天開始,張小蠻就沒有再直播了,不是在公司辦公,就是約上三五好友一起出遊。


    平時的他總是很忙,這時候難得有時間休閑一下,緊張的精神得到難得的放鬆。


    愜意的日子總是短暫的,隨後廖金素訴張小蠻案,第二次開庭。


    這次開庭,審判長公布了錄音鑒定的結果。


    經鑒定,此段錄音確實有剪輯過的痕跡,並不能成為物證。


    廖金素就在辯解,說她自己沒有剪輯,可能是某人在她手機上,做了手腳。


    而這時候,她看向的人就是張小蠻,那意思就是在說,是張小蠻偷偷把她的手機內容修改了,然後刪去了最關鍵的犯罪證據。


    她還是真是幻想豐富,把謊言說的自己都信了。


    張小蠻當然否認修改過她的錄音。


    現在他手頭已經掌握了廖金素的證據,不過他卻不想現在就拿出來,這個案子對方明顯會敗訴,等到他來反訴的時候,再拿出來也不遲。


    審判長隨後問清楚,在原告提供不出來更多證據後,當庭宣判,原告廖金素起訴失敗,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可笑的是,除此之外,她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誹謗別人,最後還能全身而退,現實就這麽離譜。


    等到庭審結束,原被告雙方一起出了法院,立即就被海量的記者圍上了。


    他們七嘴八舌的詢問案件結果。


    廖金素那邊,就聲淚俱下的控訴,說司法不公,偏袒名人,都不支持她這個弱女子維權,她對這個社會失望了。


    她這個女人,絕口不提是自己證據不足而敗訴,反而怪司法,可謂是碰瓷專業戶。


    碰瓷了張小蠻還不夠,還要碰一下公檢係統。


    偏偏有些陰謀論的人,就信廖金素這一套,認為張小蠻肯定是走了後門,操控了庭審結果,就大罵社會製度,罵張小蠻,到各個媒體上麵發帖,支持廖金素。


    而反觀張小蠻這邊,他勝訴了卻很寧靜,因為這在情理之中,他都沒做過那事,當然會勝利。


    “請問你接下來要做什麽?恢複直播嗎?”


    張小蠻就迴答:“我接下來,當然是追究廖金素的法律責任,我們今天就會進行反訴。”


    記者們很驚訝,因為這種案子勝訴,當事人一般都會慶幸,趕緊想著降低影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而張小蠻勝訴了卻不依不饒,要繼續上訴,這就有看點了。


    就好像連續劇本來大結局了,卻得知第二部馬上就要上映了,作為記者,肯定歡迎。


    “請問你要以什麽罪名起訴廖金素?”一個記者問道。


    “當然是誹謗罪!”


    張小蠻繼續說道:“我都沒有做過的事,平白被她造謠汙蔑,換做是你們,會咽的下這口氣?反正我嚴正聲明裏已經說過了,會追求到底,你們盡管拭目以待,看我怎麽為自己維權。”


    張小蠻說完,就離開了現場。


    等他迴到公司的時候,他就要準備反擊了。


    首先是要讓梁思影去法院提交起訴書,正式起訴廖金素誹謗。


    這和剛打完的官司可不一樣,現在張小蠻要成為原告了。


    他這次的起訴任務並不輕鬆,不光要勝訴,還要推動司法改革,所以他要全力以赴,做好一切準備之後,甚至為了保證成功,要動用許願燈。


    不過直接用許願燈,需要消耗的燈具壽命肯定很多,為了能節省許願燈,張小蠻就要提前做更多的準備,為這次的任務鋪路。


    他等到周圍沒人,就給申毅打去了電話。


    “感謝幫助,我這邊勝訴了。”


    張小蠻上來就感謝。


    申毅之前就說過,他會幫忙,他這次這麽輕鬆的就勝訴了,應該有他的助力。


    這次張小蠻要完成如此艱難的任務,申毅就是最好的幫手。


    所以張小蠻才給他打電話。


    “不客氣,沒事就好。”申毅說道。


    張小蠻氣憤的說:“不過,我這次要反訴,而且我要求改革不合理的法律,憑什麽女人空口說幾句,就能讓一個男人損失慘重,身敗名裂?我就問憑什麽!”


    “憑什麽!”


    “憑什麽!”


    張小蠻越說越大聲,最後連說三聲“憑什麽”,表達他的憤怒。


    都說女人是弱勢群體,但是隻要弱勢群體中某幾個道德敗壞的女人寫個小作文,就能讓男人扣上猥褻、騷擾等罪名,關鍵男人最多證明自己沒做過,造謠的女人沒什麽損失,這就很離譜。


    申毅就說:“理解一下,我們這畢竟不是完美世界,總是有一些壞人,男女都有。”


    “對!”


    張小蠻認可他這種說法,不過隨即更正道:“社會是不完美,但是總要有人站出來,替人伸冤吧。現在我要做那個伸冤人,你就說,支不支持吧?”


    “這個當然支持。”申毅說的明顯就不走心。


    張小蠻聽出來了,他就笑了一下,說道:“那好,我自己去伸冤,朗朗乾坤,總不能沒有人去替廣大男同胞主持公道。”


    這話一聽就有威脅的意味,申毅知道張小蠻的性格,他隻好勸道:“別這麽衝動,那你說說,要怎麽改變?”


    終於肯聽他說話了,張小蠻就把他的要求說了一遍。


    “我要修改刑法,就誹謗罪這一塊,刑期改為五年以下,而且慎用緩刑,並要負擔受害者受到的全部損失。”


    張小蠻說的這個可不容易實現,修改刑法要通過最高檢,能和這部門說上話,那實力肯定通天。


    但也因為不容易,所以張小蠻才來找申毅。


    申毅是張小蠻認識的人裏麵,唯一有希望能幫助他完成任務的人。


    申毅為難道:“你這就有點太看得起我了,我雖然有幾個厲害親戚,但是公檢法那片可影響不到,而且也不能因為一件事,就去修改運行很多年的法律。”


    張小蠻當即反駁他:“法律條款不合理,當然越早修改越好,你好好想想吧,如果你想不通,信不信我現在就去收買一個外圍女,起訴你猥褻,讓你也丟工作!”


    申毅別看在特殊部門工作,但是一旦牽扯到這種事,估計停職都是輕的,好一點的發配邊疆,差一點的就是革職永不錄用,畢竟公務人員隊伍裏,可不允許這種失德的情況發生。


    申毅隨即苦笑道:“我信還不行嗎?你這火氣怎麽朝我身上發啊,又不是我誣陷的你。”


    “我不和你玩虛的,我這是在禮貌的通知你,這次我損失大了,不報此仇,我誓不為人,反正我必須要把這事給辦明白才行!”


    張小蠻說的擲地有聲,不容反駁。


    申毅搖頭苦笑,心想張小蠻還真會給他出難題。


    “好吧,那我盡量找人試試,但你別抱希望,我家親戚可沒有那麽大的能量。”


    申毅給張小蠻打了個預防針,張小蠻語氣緩和了一些,他也不求申毅一定幫他辦妥,隻需要有這個意圖就行了,這樣就能讓許願燈少耗費一些壽命。


    接著,張小蠻就迴到家,對著許願燈許下了,要修改刑法的願望。


    “哢噠”一聲,許願燈果然有了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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