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9章 身份交換真人秀
我剛裝的新房,你們撬開結婚? 作者:王小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559章 身份交換真人秀
第559章 身份交換真人秀
第二天,張小蠻就帶著夏立宏,以及梁思影等人,一起來到閔壯壯的家。
閔壯壯昨天被允許看電視,甚至被允許玩了一會手機,他就特別開心,還用手機玩上了同學們都在玩的一款遊戲,果然有點入迷。
不過昨天那是特殊情況,今天就不被允許玩手機了,以免沉迷。
看到張小蠻帶了好幾個人過來,閔家父母不明白他葫蘆裏買的是什麽藥。
這次是張小蠻給了他們夫妻一份文件,讓他們看一看。
這是一份合同,甲方是奇葩克星公司,乙方就是閔壯壯父母。
而上麵寫著的獎金金額,居然是一百萬人民幣,一下子就讓兩口子不淡定了。
他們一家的收入大概是一年二十萬左右,這一百萬的獎金,相當於他們5年的收入。
他們開頭先被100萬的金額給震撼了,夫妻倆對望一眼,然後繼續看下麵的詳細內容。
這是一份雙方簽署的合同,甲方準備一個真人秀節目,乙方如果參加拍攝,並堅持半個月之後,就能獲得獎金100萬元。
此真人秀節目,需要攝製組進駐到他們家裏,對其家庭成員,進行每天最少12小時的跟蹤拍攝,對方不能無故拒絕拍攝。
當然,攝製組也不會拍攝他們如廁、洗澡、更衣等隱私行為,隻是在法律規定允許的範圍內,進行跟拍。
他們一家三口都要參與,中間除了不可抗力、人員重傷之外,乙方不得無故暫停,如果中途退出,則此協議無效。
此節目的具體要求是:
1、夫妻二人要和孩子交換身份,生活作息要和孩子學習時的作息保持一致,他們夫妻當然不用去學習,而是用工作來代替,要求他們付出同等時間的勞動,以便從孩子的視角體驗整天學習是有多麽不容易。
2、此節目采用錄播方式,會在當天內容剪輯後,在電視、網絡上麵發布,版權歸甲方所有,不過如果收入高的話,乙方會得到一定的現金分成。
看起來,就是要參加這個真人秀節目,就能有機會賺到100萬,看著很誘人。
不過夫妻倆需要提前問清楚。
“和孩子交換身份是什麽意思?”閔母關心的問道。
張小蠻就解釋:“是你們要按照孩子的作息去生活,期間不能管教孩子,反而是閔壯壯要督促你們,就是讓你們體驗一下,閔壯壯之前過的是什麽樣的生活。”
“這……”
夫妻倆有些猶豫。
他們受苦一點沒關係,不想讓孩子也牽扯進去。
他們擔心,半個月的時間不管孩子,會耽誤孩子。
夏立宏解釋道:“這您不必擔心,我們會聘請家庭教師,在你們上班工作的時候,對他進行和學校同步的課程教學,就屬於在家上課。不過課餘時間,閔壯壯就自由安排了,我們攝製組會全程跟蹤拍攝,絕對符合法律規定,不會讓孩子做危險,且不合法的活動。而且,拍攝過程你們可以每天查看,如果不滿意,可隨時中止拍攝。”
孩子在家也能學習不落下功課,夫妻倆的顧慮總算少了一些。
張小蠻在旁邊說:“我想,這也要先問問壯壯同不同意拍攝,這個合同需要你們一家三口的同意,但凡有一人不同意,我們現在就走,絕不會拖泥帶水。”
張小蠻雖然這麽說,不過他篤定最後閔家父母會同意,因為他這可是耗費了一個真心話大冒險的道具,才換來的一次機會。
夫妻倆原來肯定不同意孩子出鏡,不過他們似乎被這100萬元給吸引了,就找閔壯壯出來問話。
一聽說要和父母交換身份,小男孩忙不迭的同意。
“我要玩!我要參加這個節目!”
閔壯壯曾經做夢就夢到過這種場景,他成為了父母,不用再每天無休止的學習和上興趣班,沒想到美夢居然還會成真。
雖然隻有半個月,但是他也願意。
孩子、家長交換身份後,家長所付出的,不過是多工作到深夜而已,而加班還有相應收入,反而會有收獲。
再說時間也隻有半個月,就算是再累,再不方便,相比於100萬元也是值得的。
但是他們夫妻還是有些顧慮,畢竟之前沒見過類似的事情。
閔父就提議,他們要考慮一天,明天再給答複。
“可以,那麽明天等你們的答複。”
張小蠻答應了,然後帶著下屬離開了。
這下閔家一家人,就到處打電話,去問親戚朋友,這個合同到底靠不靠譜?
“我草,這種好事你還猶豫啥,不就是半個月嗎?別說100萬了,就算是10萬,我也幹。”
“老閔啊,你要把握住這次機會啊,說不準你借著張小蠻的熱度,成為網紅了呢。出名以後,你們可就不用上班了,帶貨一下就賺幾萬幾十萬。”
結果親戚們全是勸他們同意的,也是,能有這樣的機會,相當於中彩票,多虧閔壯壯當初去找張小蠻,才因此結緣。
經過朋友勸說,他們夫妻倆基本上同意了,不過為了保險起見,他們晚上又去找了一個律師,拿著合同諮詢了一下,看看這合同裏有沒有什麽霸王條款。
律師就說,合同沒有什麽坑,隻要他們夫妻倆能如約完成,那麽對方就必須支付100萬元,否則就可以起訴。
隻不過要考慮他們一家人半個月時間,要拍攝節目,中途退出可就一分錢都沒有了,能不能堅持是大問題。
他們夫妻倆覺得自己能堅持,不就加班到深夜麽。
於是當天晚上,他們就和閔壯壯學校打了聲招唿,反正已經休學了,現在正好就等節目結束,半個月就當兒子調整心情了,等到節目結束,有了一百萬,就可以給孩子上最好的補習班了。
到底是為人父母,他們夫妻想得到一百萬後,第一想到的還是給兒子補課,還真是執著。
所以,第二天,他們夫妻倆就在雇來的律師見證下,和張小蠻的公司簽署了這份真人秀拍攝合同。
其實合同裏麵並沒有什麽法律問題,合同也是梁思影負責起草的,張小蠻的目的,是為了更多被痛苦雞娃的孩子,所以他不惜花費100萬,和一個道具來達成這一目的。
那麽合同簽好了,張小蠻心中高興,接著真人秀導演來和一家三口溝通注意事項,如果準備好了的話,後天就可以開始拍攝了。
閔家夫妻倆聽了注意事項,也都點頭同意。
於是兩天後,由張小蠻主導的家庭唿喚身份真人秀節目,正式開機了。
第559章 身份交換真人秀
第二天,張小蠻就帶著夏立宏,以及梁思影等人,一起來到閔壯壯的家。
閔壯壯昨天被允許看電視,甚至被允許玩了一會手機,他就特別開心,還用手機玩上了同學們都在玩的一款遊戲,果然有點入迷。
不過昨天那是特殊情況,今天就不被允許玩手機了,以免沉迷。
看到張小蠻帶了好幾個人過來,閔家父母不明白他葫蘆裏買的是什麽藥。
這次是張小蠻給了他們夫妻一份文件,讓他們看一看。
這是一份合同,甲方是奇葩克星公司,乙方就是閔壯壯父母。
而上麵寫著的獎金金額,居然是一百萬人民幣,一下子就讓兩口子不淡定了。
他們一家的收入大概是一年二十萬左右,這一百萬的獎金,相當於他們5年的收入。
他們開頭先被100萬的金額給震撼了,夫妻倆對望一眼,然後繼續看下麵的詳細內容。
這是一份雙方簽署的合同,甲方準備一個真人秀節目,乙方如果參加拍攝,並堅持半個月之後,就能獲得獎金100萬元。
此真人秀節目,需要攝製組進駐到他們家裏,對其家庭成員,進行每天最少12小時的跟蹤拍攝,對方不能無故拒絕拍攝。
當然,攝製組也不會拍攝他們如廁、洗澡、更衣等隱私行為,隻是在法律規定允許的範圍內,進行跟拍。
他們一家三口都要參與,中間除了不可抗力、人員重傷之外,乙方不得無故暫停,如果中途退出,則此協議無效。
此節目的具體要求是:
1、夫妻二人要和孩子交換身份,生活作息要和孩子學習時的作息保持一致,他們夫妻當然不用去學習,而是用工作來代替,要求他們付出同等時間的勞動,以便從孩子的視角體驗整天學習是有多麽不容易。
2、此節目采用錄播方式,會在當天內容剪輯後,在電視、網絡上麵發布,版權歸甲方所有,不過如果收入高的話,乙方會得到一定的現金分成。
看起來,就是要參加這個真人秀節目,就能有機會賺到100萬,看著很誘人。
不過夫妻倆需要提前問清楚。
“和孩子交換身份是什麽意思?”閔母關心的問道。
張小蠻就解釋:“是你們要按照孩子的作息去生活,期間不能管教孩子,反而是閔壯壯要督促你們,就是讓你們體驗一下,閔壯壯之前過的是什麽樣的生活。”
“這……”
夫妻倆有些猶豫。
他們受苦一點沒關係,不想讓孩子也牽扯進去。
他們擔心,半個月的時間不管孩子,會耽誤孩子。
夏立宏解釋道:“這您不必擔心,我們會聘請家庭教師,在你們上班工作的時候,對他進行和學校同步的課程教學,就屬於在家上課。不過課餘時間,閔壯壯就自由安排了,我們攝製組會全程跟蹤拍攝,絕對符合法律規定,不會讓孩子做危險,且不合法的活動。而且,拍攝過程你們可以每天查看,如果不滿意,可隨時中止拍攝。”
孩子在家也能學習不落下功課,夫妻倆的顧慮總算少了一些。
張小蠻在旁邊說:“我想,這也要先問問壯壯同不同意拍攝,這個合同需要你們一家三口的同意,但凡有一人不同意,我們現在就走,絕不會拖泥帶水。”
張小蠻雖然這麽說,不過他篤定最後閔家父母會同意,因為他這可是耗費了一個真心話大冒險的道具,才換來的一次機會。
夫妻倆原來肯定不同意孩子出鏡,不過他們似乎被這100萬元給吸引了,就找閔壯壯出來問話。
一聽說要和父母交換身份,小男孩忙不迭的同意。
“我要玩!我要參加這個節目!”
閔壯壯曾經做夢就夢到過這種場景,他成為了父母,不用再每天無休止的學習和上興趣班,沒想到美夢居然還會成真。
雖然隻有半個月,但是他也願意。
孩子、家長交換身份後,家長所付出的,不過是多工作到深夜而已,而加班還有相應收入,反而會有收獲。
再說時間也隻有半個月,就算是再累,再不方便,相比於100萬元也是值得的。
但是他們夫妻還是有些顧慮,畢竟之前沒見過類似的事情。
閔父就提議,他們要考慮一天,明天再給答複。
“可以,那麽明天等你們的答複。”
張小蠻答應了,然後帶著下屬離開了。
這下閔家一家人,就到處打電話,去問親戚朋友,這個合同到底靠不靠譜?
“我草,這種好事你還猶豫啥,不就是半個月嗎?別說100萬了,就算是10萬,我也幹。”
“老閔啊,你要把握住這次機會啊,說不準你借著張小蠻的熱度,成為網紅了呢。出名以後,你們可就不用上班了,帶貨一下就賺幾萬幾十萬。”
結果親戚們全是勸他們同意的,也是,能有這樣的機會,相當於中彩票,多虧閔壯壯當初去找張小蠻,才因此結緣。
經過朋友勸說,他們夫妻倆基本上同意了,不過為了保險起見,他們晚上又去找了一個律師,拿著合同諮詢了一下,看看這合同裏有沒有什麽霸王條款。
律師就說,合同沒有什麽坑,隻要他們夫妻倆能如約完成,那麽對方就必須支付100萬元,否則就可以起訴。
隻不過要考慮他們一家人半個月時間,要拍攝節目,中途退出可就一分錢都沒有了,能不能堅持是大問題。
他們夫妻倆覺得自己能堅持,不就加班到深夜麽。
於是當天晚上,他們就和閔壯壯學校打了聲招唿,反正已經休學了,現在正好就等節目結束,半個月就當兒子調整心情了,等到節目結束,有了一百萬,就可以給孩子上最好的補習班了。
到底是為人父母,他們夫妻想得到一百萬後,第一想到的還是給兒子補課,還真是執著。
所以,第二天,他們夫妻倆就在雇來的律師見證下,和張小蠻的公司簽署了這份真人秀拍攝合同。
其實合同裏麵並沒有什麽法律問題,合同也是梁思影負責起草的,張小蠻的目的,是為了更多被痛苦雞娃的孩子,所以他不惜花費100萬,和一個道具來達成這一目的。
那麽合同簽好了,張小蠻心中高興,接著真人秀導演來和一家三口溝通注意事項,如果準備好了的話,後天就可以開始拍攝了。
閔家夫妻倆聽了注意事項,也都點頭同意。
於是兩天後,由張小蠻主導的家庭唿喚身份真人秀節目,正式開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