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章 一個神秘來客
我剛裝的新房,你們撬開結婚? 作者:王小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454章 一個神秘來客
第454章 一個神秘來客
20分鍾後,門衛來匯報,說是有人來找他。
張小蠻就通過門口的監控畫麵,看到了來人。
這人的座駕是一輛普通牌照的奧迪a6,車上有個司機沒有下車,另外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年輕人,帶著一個黑色公文包,在門口求見。
“讓他進來吧。”
張小蠻通知了一聲。
這邊梁思影就去燒熱水,她在想,一會若是朋友,那就沏茶給對方喝,要是敵人,她就站在窗戶喊人,讓外麵的精壯小夥,進來修理他。
不一會,年輕男人就來到了會客廳,他剃著短發,穿著西裝,顯得精明幹練。
“你好,我就是與你約好的申毅。”
對方過來握手,張小蠻並沒有握,而是直接讓對方坐。
這人身份不清楚,張小蠻不想和對方接觸。
畢竟在手心上塗點毒,都不是什麽難事,他現在剛把一個地頭蛇父子送進去,對方都曾經找刹手來暗刹,餘黨再找個刺客來也不是啥難事。
這申毅藏頭露尾,那張小蠻也不用顧及禮貌問題了。
申毅沒有介意,而是坐在一旁的沙發上,看了看一旁的梁思影。
“我說的話可能涉及你的隱私,你不介意有人在場嗎?”
申毅問道。
“不介意,你盡管說。”
張小蠻的一些隱秘事情,除了身有係統之外,一直都沒怎麽瞞著梁思影。
梁思影這個人有點一根筋,但是人很正直,兩人認識一年有餘了,張小蠻對梁思影是無比信任,雖然她沒有在張小蠻手下任職,不過張小蠻已經把她當作了心腹。
所以他的就沒有必要瞞著梁思影了。
“說說你的來意吧。”張小蠻說道。
申毅點頭:“好的,我是想請求你,以後處理事情,不要搞那麽大的動靜,完全可以走正常的申訴渠道,以違法的手段去揭露違法分子,出發點是好的,但是終究不合法。”
張小蠻一下就聽出來了,對方暗指的就是濮濱父子的案件,而且對方還知道內情。
“你這話什麽意思?來威脅我?”張小蠻冷冷的問。
申毅說:“不是,隻是提醒,畢竟你這次有些衝動了,提前策劃了那起群毆,而且向全國直播,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輿論風波,甚至傳到了海外。”
張小蠻表情嚴肅,眼睛也微微眯了起來。
申毅的話裏,讓他聽出了幾點關鍵信息。
對方知道他提前策劃了事件,而且對方關注的點,那無疑就是內部的人了,否則一個小屁民或者公司職員,是不會在意這個的。
“你不用詐我,我是被害者,當時差點被濮濱打死,我想在人生最後一刻,留下害我兇手的信息,這有什麽錯?再說當地警方都沒有說我參與案件,你來這裏誣陷我,是看我好欺負嗎?”
張小蠻就用上了氣勢,在給對方壓力,看看對方會不會透露些什麽。
申毅沒有被影響,反而微笑道:“揣著明白裝糊塗,可不是你張小蠻的風格。這樣,我給你聽個錄音吧。”
申毅從包裏拿出一個錄音筆,然後放在桌上開始播放。
裏麵就傳出了張小蠻的聲音,他當時正在策劃對濮濱父子的計劃。
這是他當初在第一間秘密據點時說過的話。
這事發生在群毆之前,這就是張小蠻參與、策劃群架的證據。
張小蠻心中一凜,對方居然有這個錄音,如果鐵了心把他送進牢裏,也是可以辦到的。
畢竟按照法律,群毆案的主要策劃、製造人員,且影響惡劣的,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嚴格來說,張小蠻這兩樣都占了,真要是想辦他,他估計也要進去踩幾年縫紉機了。
現在情況就是,不知道對方如何得到的這錄音,這意味著可能身邊有內鬼,二就是對方沒有把這個錄音交給警方,而是來拿給他,這是要威脅他?
這時梁思影突然打斷道:“申毅,我要提醒你一下,根據最高法(2015)民提字第212號內容,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係不合法行為,你這個錄音來源存疑,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有可能錄音是偽造的,也有可能當事人是被迫說出這番話。”
果然,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就要有一個懂法的女人,到底還是梁思影,一下子就把被動情況給翻轉過來了。
確實,對於錄音一般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因為有篡改的風險,現在的ai,已經可以模擬本人發聲,達到以假亂真的程度,而且這是偷錄的,更不合法,就算是去交到檢察院,這也很難成為決定證據。
也就是說,單憑這個錄音是很難起訴、或給張小蠻定罪。
梁思影是在提醒張小蠻,不用過於驚慌。
申毅笑了笑,說道:“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551號內容,私下錄音,隻要並未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亦未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其取證方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申毅也是用法律來反擊,隻要能用技術手段證明,這段錄音不是篡改,而是正常錄製,那麽也可以當做證據。
可以說,雙方都有依據,就要看裁定部門的意見了。
如果申毅身份特殊,一心要辦了張小蠻的話,這條錄音就是有效的,反之也可以無效。
這下梁思影就盯上了申毅,兩人目光隔空交鋒,誰也不甘示弱。
在外人看來,法律是維護正義的手段,公平又公正,但對於資深法律人士來說,法律更像是在下圍棋,雙方在一個定好規矩的棋盤上,利用法律規則,來戰勝對手,或者尋求對自己最為有利的結果。
張小蠻擺了擺手,示意梁思影先不要爭。
對方既然把這錄音拿出來了,就不是來興師問罪的,更像是來談判的。
既然如此,那先聽聽對方的條件也未為不可。
“把你的條件都說出來吧。”張小蠻說道。
“我不是在威脅你,就是我之前說的請求,注意是請求,以後遇到一些不法之事,請盡量走正規渠道申訴或報案。畢竟,水至清則無魚。”
“你給我展示錄音,就為這?”
在張小蠻看來,這個“請求”相當溫和,他平時也是這麽做的。
隻不過這個濮家父子在當地勢力過於龐大,他走正規渠道,不一定有效不說,對方有充足的時間來反應並化解,會把很多罪證都消除掉,很難對其進行懲戒。
如果申毅沒有其他附加條件,這個要求完全可以答應,張小蠻也不想每次都形式動作,去利用輿論。
同時張小蠻也猜到了申毅的身份,肯定是一個不為大眾所知的神秘部門。
既然如此,張小蠻也不擔心了,他們要辦他,那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讓申毅來,顯然是不想追究這件事了,而是給他提個醒。
畢竟兔子的作風,就是一切以穩為主,並不喜歡做事太張揚,再說,家醜也不宜外揚。
想通關鍵之後,張小蠻就要反客為主,從申毅這裏討點好處了。
第454章 一個神秘來客
20分鍾後,門衛來匯報,說是有人來找他。
張小蠻就通過門口的監控畫麵,看到了來人。
這人的座駕是一輛普通牌照的奧迪a6,車上有個司機沒有下車,另外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年輕人,帶著一個黑色公文包,在門口求見。
“讓他進來吧。”
張小蠻通知了一聲。
這邊梁思影就去燒熱水,她在想,一會若是朋友,那就沏茶給對方喝,要是敵人,她就站在窗戶喊人,讓外麵的精壯小夥,進來修理他。
不一會,年輕男人就來到了會客廳,他剃著短發,穿著西裝,顯得精明幹練。
“你好,我就是與你約好的申毅。”
對方過來握手,張小蠻並沒有握,而是直接讓對方坐。
這人身份不清楚,張小蠻不想和對方接觸。
畢竟在手心上塗點毒,都不是什麽難事,他現在剛把一個地頭蛇父子送進去,對方都曾經找刹手來暗刹,餘黨再找個刺客來也不是啥難事。
這申毅藏頭露尾,那張小蠻也不用顧及禮貌問題了。
申毅沒有介意,而是坐在一旁的沙發上,看了看一旁的梁思影。
“我說的話可能涉及你的隱私,你不介意有人在場嗎?”
申毅問道。
“不介意,你盡管說。”
張小蠻的一些隱秘事情,除了身有係統之外,一直都沒怎麽瞞著梁思影。
梁思影這個人有點一根筋,但是人很正直,兩人認識一年有餘了,張小蠻對梁思影是無比信任,雖然她沒有在張小蠻手下任職,不過張小蠻已經把她當作了心腹。
所以他的就沒有必要瞞著梁思影了。
“說說你的來意吧。”張小蠻說道。
申毅點頭:“好的,我是想請求你,以後處理事情,不要搞那麽大的動靜,完全可以走正常的申訴渠道,以違法的手段去揭露違法分子,出發點是好的,但是終究不合法。”
張小蠻一下就聽出來了,對方暗指的就是濮濱父子的案件,而且對方還知道內情。
“你這話什麽意思?來威脅我?”張小蠻冷冷的問。
申毅說:“不是,隻是提醒,畢竟你這次有些衝動了,提前策劃了那起群毆,而且向全國直播,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輿論風波,甚至傳到了海外。”
張小蠻表情嚴肅,眼睛也微微眯了起來。
申毅的話裏,讓他聽出了幾點關鍵信息。
對方知道他提前策劃了事件,而且對方關注的點,那無疑就是內部的人了,否則一個小屁民或者公司職員,是不會在意這個的。
“你不用詐我,我是被害者,當時差點被濮濱打死,我想在人生最後一刻,留下害我兇手的信息,這有什麽錯?再說當地警方都沒有說我參與案件,你來這裏誣陷我,是看我好欺負嗎?”
張小蠻就用上了氣勢,在給對方壓力,看看對方會不會透露些什麽。
申毅沒有被影響,反而微笑道:“揣著明白裝糊塗,可不是你張小蠻的風格。這樣,我給你聽個錄音吧。”
申毅從包裏拿出一個錄音筆,然後放在桌上開始播放。
裏麵就傳出了張小蠻的聲音,他當時正在策劃對濮濱父子的計劃。
這是他當初在第一間秘密據點時說過的話。
這事發生在群毆之前,這就是張小蠻參與、策劃群架的證據。
張小蠻心中一凜,對方居然有這個錄音,如果鐵了心把他送進牢裏,也是可以辦到的。
畢竟按照法律,群毆案的主要策劃、製造人員,且影響惡劣的,會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嚴格來說,張小蠻這兩樣都占了,真要是想辦他,他估計也要進去踩幾年縫紉機了。
現在情況就是,不知道對方如何得到的這錄音,這意味著可能身邊有內鬼,二就是對方沒有把這個錄音交給警方,而是來拿給他,這是要威脅他?
這時梁思影突然打斷道:“申毅,我要提醒你一下,根據最高法(2015)民提字第212號內容,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製其談話,係不合法行為,你這個錄音來源存疑,不能作為證據使用,有可能錄音是偽造的,也有可能當事人是被迫說出這番話。”
果然,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就要有一個懂法的女人,到底還是梁思影,一下子就把被動情況給翻轉過來了。
確實,對於錄音一般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因為有篡改的風險,現在的ai,已經可以模擬本人發聲,達到以假亂真的程度,而且這是偷錄的,更不合法,就算是去交到檢察院,這也很難成為決定證據。
也就是說,單憑這個錄音是很難起訴、或給張小蠻定罪。
梁思影是在提醒張小蠻,不用過於驚慌。
申毅笑了笑,說道:“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551號內容,私下錄音,隻要並未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亦未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其取證方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申毅也是用法律來反擊,隻要能用技術手段證明,這段錄音不是篡改,而是正常錄製,那麽也可以當做證據。
可以說,雙方都有依據,就要看裁定部門的意見了。
如果申毅身份特殊,一心要辦了張小蠻的話,這條錄音就是有效的,反之也可以無效。
這下梁思影就盯上了申毅,兩人目光隔空交鋒,誰也不甘示弱。
在外人看來,法律是維護正義的手段,公平又公正,但對於資深法律人士來說,法律更像是在下圍棋,雙方在一個定好規矩的棋盤上,利用法律規則,來戰勝對手,或者尋求對自己最為有利的結果。
張小蠻擺了擺手,示意梁思影先不要爭。
對方既然把這錄音拿出來了,就不是來興師問罪的,更像是來談判的。
既然如此,那先聽聽對方的條件也未為不可。
“把你的條件都說出來吧。”張小蠻說道。
“我不是在威脅你,就是我之前說的請求,注意是請求,以後遇到一些不法之事,請盡量走正規渠道申訴或報案。畢竟,水至清則無魚。”
“你給我展示錄音,就為這?”
在張小蠻看來,這個“請求”相當溫和,他平時也是這麽做的。
隻不過這個濮家父子在當地勢力過於龐大,他走正規渠道,不一定有效不說,對方有充足的時間來反應並化解,會把很多罪證都消除掉,很難對其進行懲戒。
如果申毅沒有其他附加條件,這個要求完全可以答應,張小蠻也不想每次都形式動作,去利用輿論。
同時張小蠻也猜到了申毅的身份,肯定是一個不為大眾所知的神秘部門。
既然如此,張小蠻也不擔心了,他們要辦他,那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讓申毅來,顯然是不想追究這件事了,而是給他提個醒。
畢竟兔子的作風,就是一切以穩為主,並不喜歡做事太張揚,再說,家醜也不宜外揚。
想通關鍵之後,張小蠻就要反客為主,從申毅這裏討點好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