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和解失敗,開庭!
我剛裝的新房,你們撬開結婚? 作者:王小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119章 和解失敗,開庭!
第119章 和解失敗,開庭!
開庭日的上午,慣例是庭外調解時間。
但這次的庭外調解,張小蠻掐指一算,就注定不成,因為他起訴的賠償金額,被告注定無法接受,而張小蠻也不接受任何的講價、打折行為,所以就派梁思影去和他們協商,他都懶得出麵。
梁思影就去見了這次起訴的被告方,一共有兩個。
一個就是奸商顏茂勳,這次按照購貨合同的條款,假一賠三,必須全款退迴150萬元電腦款,另外還有賠償三倍450萬元人民幣。
另一個被告,則是中州電腦城的產權方,他們監管不力,任由租戶宰客,弄虛作假,這鍋沒得洗。
行政方麵是工商局來處罰,而張小蠻起訴他們,是因為他們招牌上寫著假一罰十,既然承諾了,那就要履行。
所以張小蠻這次的起訴書,要求中州電腦城,賠償他10倍的購貨款,也就是1500萬。
這個數額相當驚人,電腦城的景經理感覺張小蠻獅子大開口,他們在和解的時候,提出最多賠償10萬元,多了免談。
然而梁思影已經和張小蠻通了氣,不接受和解拉倒,那就法庭見。
之所以張小蠻和電腦城如此較真,是因為也要警告一下商場的經營者,不能把攤位租出去就了事,也要負擔起管理的責任,這次不告得他們痛了,是不會有記性的。
張小蠻玩的這手就是殺雞儆猴。
電腦城當然不肯賠償,所以就談崩了,還剩下顏茂勳一個。
顏茂勳已經認栽了,他現在一屁股爛賬,多部門都在查他,他到處求人幫忙,可是那些平時稱兄道弟,收他禮金的人,現在電話都拒接了,很是現實。
他現在找了個律師,就乞求能少賠一點,給他留點家底。
“梁律師,那150萬的電腦,可以無條件退貨,我再賠償50萬給張小蠻,你看行不行?”
顏茂勳就和她商量。
梁思影說道:“我們是按合同辦事,假一賠三,所以是450萬,少一分不行,多一分,我的代理人也不會要。”
顏茂勳就在乞求,說自己怎麽不容易,拖家帶口的,就差說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兒了。
然而這話對梁思影沒用,她隻是來執行張小蠻的任務,既然無法談攏,那就等著開庭宣判了。
到了下午1:30,中州第三快速法庭內,又是座無虛席,眾多媒體記者還是站票,攝像機、相機都支上了,就等著拍攝庭審實況。
時間到了,原被告一塊出場,就引起一陣小小的歡唿。
大家當然不是歡唿顏茂勳這個奸商,而是旁聽的張小蠻粉絲,都站起來和偶像打招唿。
張小蠻微笑著揮手迴應,同時他也做手勢,讓大家坐下保持安靜。
瞬間,大家就都坐下了,下方安靜下來。
這就是一個正能量粉絲起到的作用,可以帶動粉絲遵紀守法講美德,而無良主播,隻會煽動粉絲網暴和割韭菜,這就是做人的差距,格局決定了一個人的成就。
盧姥爺那樣的過氣主播,永遠無法和張小蠻比擬。
反觀對麵的被告席,顏茂勳還有電腦城的景經理,都非常嚴肅,因為今天的庭審對他們並不樂觀。
很快審判長和審判員也出來了,庭審正式開始。
首先由原告律師梁思影發言。
她先是陳述了事情經過。
奇葩克星公司職員古白,受張小蠻的授意,在電腦城為公司采購了200台高性能組裝電腦,費用共計150萬元人民幣,但電腦攤主顏茂勳弄虛作假,用多款二手配件充當全新件。
根據合同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他需要假一賠三,目前張小蠻要求退掉200台偽劣電腦,並賠償3倍罰金450萬。
另外電腦城監管不力,並且承諾了假一賠十,所以他們也需要連帶賠償1500萬。
梁思影說完,台下就響起了嗡嗡的議論聲,很多人第一次知道這次的起訴內容,這居然是個上千萬賠償的大案。
“肅靜!”
審判長敲錘後,台下才逐漸安靜下來。
下麵該由被告律師發言了。
這次顏茂勳和商貿城都各自請了代理律師,首先由第一被告,顏茂勳代理律師發言。
顏茂勳的律師,是個三十多歲的中年男律師,他首先對張小蠻的動機進行攻擊。
“尊敬的審判長,我要在此說明,古白購買電腦的動機不純,他是故意碰瓷敲詐。他裝作不懂電腦,其實他懂電腦的,留洋迴來的高材生,不可能不會用電腦,另外他們在送貨後的第二天,就已經準備200台電腦的拆解證據了,說明是有備而來,是故意索賠。根據合同法第52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且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應判合同無效,所以我方代理人要求,這起購買合約無效,我方將收迴200台電腦,並退還其150萬元的購機款。”
被告律師一說完,台下觀眾dou7驚了,本來以為張小蠻勝券在握,結果對方律師一說,反而張小蠻成了故意碰瓷,也要擔責任。
律師還是厲害,就憑一張嘴,黑的也能說成白的。
接著輪到了第二被告,中州電腦城的代理律師發言。
“審判長、審判員,我方代理人中州電腦城,是電腦城實際管理方,根據租賃合同,我們提供的是場地租賃和衛生、安全等服務,但隻要客戶經營類目合法,我們就無權幹涉,這次是顏茂勳違法經營,與電腦城關係不大。當然,我們也負有一定的責任,所以願意主動提供10萬元的諒解金,給原告作為友情補償。”
這位被告代理律師更狠,他的意思簡單概括,就是拿10萬元給張小蠻,就不再承擔任何責任了,把鍋都推給了顏茂勳。
所以這兩個被告,現在是甩鍋的關係,並不團結。
雙方律師都闡述完畢,原告要求賠錢,被告是要求少賠或直接不賠,意見相差巨大。
下麵就輪到了互相辯論環節。
這裏古白起身,作為當事人之一的他,來駁斥剛才顏茂勳律師的發言。
第119章 和解失敗,開庭!
開庭日的上午,慣例是庭外調解時間。
但這次的庭外調解,張小蠻掐指一算,就注定不成,因為他起訴的賠償金額,被告注定無法接受,而張小蠻也不接受任何的講價、打折行為,所以就派梁思影去和他們協商,他都懶得出麵。
梁思影就去見了這次起訴的被告方,一共有兩個。
一個就是奸商顏茂勳,這次按照購貨合同的條款,假一賠三,必須全款退迴150萬元電腦款,另外還有賠償三倍450萬元人民幣。
另一個被告,則是中州電腦城的產權方,他們監管不力,任由租戶宰客,弄虛作假,這鍋沒得洗。
行政方麵是工商局來處罰,而張小蠻起訴他們,是因為他們招牌上寫著假一罰十,既然承諾了,那就要履行。
所以張小蠻這次的起訴書,要求中州電腦城,賠償他10倍的購貨款,也就是1500萬。
這個數額相當驚人,電腦城的景經理感覺張小蠻獅子大開口,他們在和解的時候,提出最多賠償10萬元,多了免談。
然而梁思影已經和張小蠻通了氣,不接受和解拉倒,那就法庭見。
之所以張小蠻和電腦城如此較真,是因為也要警告一下商場的經營者,不能把攤位租出去就了事,也要負擔起管理的責任,這次不告得他們痛了,是不會有記性的。
張小蠻玩的這手就是殺雞儆猴。
電腦城當然不肯賠償,所以就談崩了,還剩下顏茂勳一個。
顏茂勳已經認栽了,他現在一屁股爛賬,多部門都在查他,他到處求人幫忙,可是那些平時稱兄道弟,收他禮金的人,現在電話都拒接了,很是現實。
他現在找了個律師,就乞求能少賠一點,給他留點家底。
“梁律師,那150萬的電腦,可以無條件退貨,我再賠償50萬給張小蠻,你看行不行?”
顏茂勳就和她商量。
梁思影說道:“我們是按合同辦事,假一賠三,所以是450萬,少一分不行,多一分,我的代理人也不會要。”
顏茂勳就在乞求,說自己怎麽不容易,拖家帶口的,就差說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孩兒了。
然而這話對梁思影沒用,她隻是來執行張小蠻的任務,既然無法談攏,那就等著開庭宣判了。
到了下午1:30,中州第三快速法庭內,又是座無虛席,眾多媒體記者還是站票,攝像機、相機都支上了,就等著拍攝庭審實況。
時間到了,原被告一塊出場,就引起一陣小小的歡唿。
大家當然不是歡唿顏茂勳這個奸商,而是旁聽的張小蠻粉絲,都站起來和偶像打招唿。
張小蠻微笑著揮手迴應,同時他也做手勢,讓大家坐下保持安靜。
瞬間,大家就都坐下了,下方安靜下來。
這就是一個正能量粉絲起到的作用,可以帶動粉絲遵紀守法講美德,而無良主播,隻會煽動粉絲網暴和割韭菜,這就是做人的差距,格局決定了一個人的成就。
盧姥爺那樣的過氣主播,永遠無法和張小蠻比擬。
反觀對麵的被告席,顏茂勳還有電腦城的景經理,都非常嚴肅,因為今天的庭審對他們並不樂觀。
很快審判長和審判員也出來了,庭審正式開始。
首先由原告律師梁思影發言。
她先是陳述了事情經過。
奇葩克星公司職員古白,受張小蠻的授意,在電腦城為公司采購了200台高性能組裝電腦,費用共計150萬元人民幣,但電腦攤主顏茂勳弄虛作假,用多款二手配件充當全新件。
根據合同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他需要假一賠三,目前張小蠻要求退掉200台偽劣電腦,並賠償3倍罰金450萬。
另外電腦城監管不力,並且承諾了假一賠十,所以他們也需要連帶賠償1500萬。
梁思影說完,台下就響起了嗡嗡的議論聲,很多人第一次知道這次的起訴內容,這居然是個上千萬賠償的大案。
“肅靜!”
審判長敲錘後,台下才逐漸安靜下來。
下麵該由被告律師發言了。
這次顏茂勳和商貿城都各自請了代理律師,首先由第一被告,顏茂勳代理律師發言。
顏茂勳的律師,是個三十多歲的中年男律師,他首先對張小蠻的動機進行攻擊。
“尊敬的審判長,我要在此說明,古白購買電腦的動機不純,他是故意碰瓷敲詐。他裝作不懂電腦,其實他懂電腦的,留洋迴來的高材生,不可能不會用電腦,另外他們在送貨後的第二天,就已經準備200台電腦的拆解證據了,說明是有備而來,是故意索賠。根據合同法第52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且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應判合同無效,所以我方代理人要求,這起購買合約無效,我方將收迴200台電腦,並退還其150萬元的購機款。”
被告律師一說完,台下觀眾dou7驚了,本來以為張小蠻勝券在握,結果對方律師一說,反而張小蠻成了故意碰瓷,也要擔責任。
律師還是厲害,就憑一張嘴,黑的也能說成白的。
接著輪到了第二被告,中州電腦城的代理律師發言。
“審判長、審判員,我方代理人中州電腦城,是電腦城實際管理方,根據租賃合同,我們提供的是場地租賃和衛生、安全等服務,但隻要客戶經營類目合法,我們就無權幹涉,這次是顏茂勳違法經營,與電腦城關係不大。當然,我們也負有一定的責任,所以願意主動提供10萬元的諒解金,給原告作為友情補償。”
這位被告代理律師更狠,他的意思簡單概括,就是拿10萬元給張小蠻,就不再承擔任何責任了,把鍋都推給了顏茂勳。
所以這兩個被告,現在是甩鍋的關係,並不團結。
雙方律師都闡述完畢,原告要求賠錢,被告是要求少賠或直接不賠,意見相差巨大。
下麵就輪到了互相辯論環節。
這裏古白起身,作為當事人之一的他,來駁斥剛才顏茂勳律師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