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毫無意外的勝訴
我剛裝的新房,你們撬開結婚? 作者:王小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46章 毫無意外的勝訴
第46章 毫無意外的勝訴
在被得到允許後,何澎湃先說道:“對不起各位,我隻是開個玩笑,沒想到造成這麽嚴重的後果,我懺悔,請原諒我,我一定痛改前非。”
對方在認錯,現在壓力來到原告一方,如果不原諒的話,有可能又要引起聖母觀眾的非議。
張小蠻起身代替其他人迴複:“認錯態度很好,法律會給你一個機會,去好好麵壁反省。”
隨後張小蠻向法庭提供一份錄音證據,這是他最近收到的匿名音頻,在征得審判長同意後,就在法庭公開播放。
裏麵是一段被告何澎湃的酒桌上的錄音,他當時相當得意,大放厥詞,說自己這迴一定會火。
期間有人問他,張小蠻會不會受到影響,何澎湃不以為意地說:“他死活關我屁事。”
這充分顯示了何澎湃是自私自利,這個錄音就發生在他被抓前一天和朋友的聚會上。
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一個人的性格,一般不會在短時間內有非常大的改變,這基本可以證明,何澎湃明知造謠會造成嚴重後果,卻不以為意。
那麽,他這次的懺悔,有多少水分,就不言而喻了。
何澎湃臉上忽然變得很難看,這一個錄音,破解了他懺悔的小伎倆。
然後是被告郎天星發言,他聲稱自己隻是攝影師,客戶給錢他幫忙拍照,ps照片的時候,也沒想到會用於造謠,他並沒有主觀惡意,所以請求從輕發落。
這迴梁思影迴答了他:“法律不隻有行為犯,還有結果犯,同樣是扔垃圾,有人扔進垃圾桶,那是講文明,但如果是高空拋物,砸到花花草草都是要入刑的,你是一個而立之年的成年人,對自己做的事,應該有清醒的認識,做錯了,就要接受處罰。”
隨後整個辯論過程,都是被告律師在給兩位被告開脫。
被告的核心訴求就一個,乞求原諒,然後用賠錢來解決。
而梁思影把張小蠻和其他原告的損失羅列一下,光張小蠻被網暴的前幾天的打賞收入,就減少了十幾萬,其他人的相關損失和賠償,加起來有45萬餘元,這些肯定都要兩位被告承擔。
至於刑期多少,那就看法院如何判了。
最終,庭審在持續了一個多小時後,審判長宣布休庭,20分鍾後,會進行宣判。
等審判長離席,下方看台上的被告的父母妻兒,又開始博同情了,尤其是老年人和小孩,在哭嚎抹淚,還在跪求原告,請放他兒子一馬,他們老兩口願意替兒子去坐牢。
女人到底是心軟,看到這妻兒老母的哭泣,她們內心就有些動搖,都悄悄看向了張小蠻,在想,是不是要原諒被告?
張小蠻知道,如果真的原諒,那就中計了。
首先坐牢可沒法代替,而且何澎湃29歲了一直在家待業,從而無所事事犯下錯誤,和他們父母的嬌慣脫不開關係。
他當即說道:“放過你們,那誰放過她們!”
張小蠻向後一指原告席,“她們之中,有人喝了農藥,有人丟了工作,有人挨罵導致抑鬱,現在她們出門,都要戴上口罩和墨鏡,請問誰來放過她們了?”
“你們要知道,有時候語言的攻擊,比真實的刀子都厲害!”
這時何澎湃的老爹說道:“那不是事情已經發生了麽,我們也道歉了,即便讓我家兒子坐牢也於事無補啊,還不如拿錢給你們……”
張小蠻直接打斷了他的話:“是於事無補,可我們要的是其他人不再受到造謠的侵害,懲罰了兩個被告,以儆效尤,以後再有人想要造謠,就要掂量掂量,監獄的飯菜好不好吃。”
確實,光為了他們報仇,就不用這麽大張旗鼓地宣傳了,張小蠻的目的,還是要震懾這世界上所有的造謠者,和潛在的造謠者。
武俠小說中有句話,叫做俠之大者,為國為民,那麽張小蠻這個奇葩克星,這麽較真,也是為了天下蒼生,不要再受他同樣的痛苦。
被告家屬不依不饒,還在法庭哭鬧,最後被法警勸離了,現場才安靜下來。
很快,審判長迴來,就宣布了此次案件的審理結果。
“被告何澎湃、郎天星造謠一案,現在宣判。因為何、朗二人,捏造事實,導致張小蠻等十一名原告聲譽受到不可估量的損失,現判處何澎湃有期徒刑一年,並賠償原告方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合計40萬元;被告郎天星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賠償原告4.17萬元。”
終於宣判了,主謀何澎湃入獄一年,攝影師郎天星雖然緩刑不用坐牢,不過也要賠償損失。
對於這個結果,原告一方的女士們都很欣慰,總算她們出了一口惡氣。
之前從來沒想到,還能讓造謠者坐牢,以往她們都是忍氣吞聲的。
現在張小蠻用實際行動告訴她們,遇到造謠不要慫,怕的應該是對方才對!
原告席上,那位16歲的中學女生,拿著手機,對連線中的王琴大媽,喊道:“阿姨,你看到了嗎?我們勝訴了!”
說著,這個小姑娘已經滿臉淚痕,她的冤屈終於在今天宣泄出來。
“我看到了,好,好,好!”
王琴大媽連說了三聲好,隨即流下了激動的淚水。
她不在乎什麽賠償,一個村鎮上生活的婦女,隻想要一個好名聲,這次審判過後,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對別人說,她沒有做過丟人的事,她是被冤枉的。
張小蠻堅持上訴,要的就是這個效果,讓這次的被害人,以後能堂堂正正的走出家門,能不再受別人非議。同時也警醒其他被侵害的人,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名譽。
當張小蠻從台上走下來後,記者唿啦一下子都圍了過去,要采訪他們。
張小蠻見慣了這種場麵,但是其他原告的女士,都有些害怕。
張小蠻就伸開雙臂,說道:“讓女士們先離開,她們累了,有什麽話,問我就好!”
媒體記者當然更關注張小蠻,於是一個個把話筒放在他身邊。
而剩下那些原告女士,則感激的看了張小蠻一眼,從人群中離開了法庭。
見到那些受害者走了,張小蠻可以暢所欲言了。
第46章 毫無意外的勝訴
在被得到允許後,何澎湃先說道:“對不起各位,我隻是開個玩笑,沒想到造成這麽嚴重的後果,我懺悔,請原諒我,我一定痛改前非。”
對方在認錯,現在壓力來到原告一方,如果不原諒的話,有可能又要引起聖母觀眾的非議。
張小蠻起身代替其他人迴複:“認錯態度很好,法律會給你一個機會,去好好麵壁反省。”
隨後張小蠻向法庭提供一份錄音證據,這是他最近收到的匿名音頻,在征得審判長同意後,就在法庭公開播放。
裏麵是一段被告何澎湃的酒桌上的錄音,他當時相當得意,大放厥詞,說自己這迴一定會火。
期間有人問他,張小蠻會不會受到影響,何澎湃不以為意地說:“他死活關我屁事。”
這充分顯示了何澎湃是自私自利,這個錄音就發生在他被抓前一天和朋友的聚會上。
俗話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一個人的性格,一般不會在短時間內有非常大的改變,這基本可以證明,何澎湃明知造謠會造成嚴重後果,卻不以為意。
那麽,他這次的懺悔,有多少水分,就不言而喻了。
何澎湃臉上忽然變得很難看,這一個錄音,破解了他懺悔的小伎倆。
然後是被告郎天星發言,他聲稱自己隻是攝影師,客戶給錢他幫忙拍照,ps照片的時候,也沒想到會用於造謠,他並沒有主觀惡意,所以請求從輕發落。
這迴梁思影迴答了他:“法律不隻有行為犯,還有結果犯,同樣是扔垃圾,有人扔進垃圾桶,那是講文明,但如果是高空拋物,砸到花花草草都是要入刑的,你是一個而立之年的成年人,對自己做的事,應該有清醒的認識,做錯了,就要接受處罰。”
隨後整個辯論過程,都是被告律師在給兩位被告開脫。
被告的核心訴求就一個,乞求原諒,然後用賠錢來解決。
而梁思影把張小蠻和其他原告的損失羅列一下,光張小蠻被網暴的前幾天的打賞收入,就減少了十幾萬,其他人的相關損失和賠償,加起來有45萬餘元,這些肯定都要兩位被告承擔。
至於刑期多少,那就看法院如何判了。
最終,庭審在持續了一個多小時後,審判長宣布休庭,20分鍾後,會進行宣判。
等審判長離席,下方看台上的被告的父母妻兒,又開始博同情了,尤其是老年人和小孩,在哭嚎抹淚,還在跪求原告,請放他兒子一馬,他們老兩口願意替兒子去坐牢。
女人到底是心軟,看到這妻兒老母的哭泣,她們內心就有些動搖,都悄悄看向了張小蠻,在想,是不是要原諒被告?
張小蠻知道,如果真的原諒,那就中計了。
首先坐牢可沒法代替,而且何澎湃29歲了一直在家待業,從而無所事事犯下錯誤,和他們父母的嬌慣脫不開關係。
他當即說道:“放過你們,那誰放過她們!”
張小蠻向後一指原告席,“她們之中,有人喝了農藥,有人丟了工作,有人挨罵導致抑鬱,現在她們出門,都要戴上口罩和墨鏡,請問誰來放過她們了?”
“你們要知道,有時候語言的攻擊,比真實的刀子都厲害!”
這時何澎湃的老爹說道:“那不是事情已經發生了麽,我們也道歉了,即便讓我家兒子坐牢也於事無補啊,還不如拿錢給你們……”
張小蠻直接打斷了他的話:“是於事無補,可我們要的是其他人不再受到造謠的侵害,懲罰了兩個被告,以儆效尤,以後再有人想要造謠,就要掂量掂量,監獄的飯菜好不好吃。”
確實,光為了他們報仇,就不用這麽大張旗鼓地宣傳了,張小蠻的目的,還是要震懾這世界上所有的造謠者,和潛在的造謠者。
武俠小說中有句話,叫做俠之大者,為國為民,那麽張小蠻這個奇葩克星,這麽較真,也是為了天下蒼生,不要再受他同樣的痛苦。
被告家屬不依不饒,還在法庭哭鬧,最後被法警勸離了,現場才安靜下來。
很快,審判長迴來,就宣布了此次案件的審理結果。
“被告何澎湃、郎天星造謠一案,現在宣判。因為何、朗二人,捏造事實,導致張小蠻等十一名原告聲譽受到不可估量的損失,現判處何澎湃有期徒刑一年,並賠償原告方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合計40萬元;被告郎天星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賠償原告4.17萬元。”
終於宣判了,主謀何澎湃入獄一年,攝影師郎天星雖然緩刑不用坐牢,不過也要賠償損失。
對於這個結果,原告一方的女士們都很欣慰,總算她們出了一口惡氣。
之前從來沒想到,還能讓造謠者坐牢,以往她們都是忍氣吞聲的。
現在張小蠻用實際行動告訴她們,遇到造謠不要慫,怕的應該是對方才對!
原告席上,那位16歲的中學女生,拿著手機,對連線中的王琴大媽,喊道:“阿姨,你看到了嗎?我們勝訴了!”
說著,這個小姑娘已經滿臉淚痕,她的冤屈終於在今天宣泄出來。
“我看到了,好,好,好!”
王琴大媽連說了三聲好,隨即流下了激動的淚水。
她不在乎什麽賠償,一個村鎮上生活的婦女,隻想要一個好名聲,這次審判過後,她可以光明正大地對別人說,她沒有做過丟人的事,她是被冤枉的。
張小蠻堅持上訴,要的就是這個效果,讓這次的被害人,以後能堂堂正正的走出家門,能不再受別人非議。同時也警醒其他被侵害的人,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名譽。
當張小蠻從台上走下來後,記者唿啦一下子都圍了過去,要采訪他們。
張小蠻見慣了這種場麵,但是其他原告的女士,都有些害怕。
張小蠻就伸開雙臂,說道:“讓女士們先離開,她們累了,有什麽話,問我就好!”
媒體記者當然更關注張小蠻,於是一個個把話筒放在他身邊。
而剩下那些原告女士,則感激的看了張小蠻一眼,從人群中離開了法庭。
見到那些受害者走了,張小蠻可以暢所欲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