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用木頭再給你做個音響


    第22章 用木頭再給你做個音響


    張小蠻到了分局後,就做了筆錄。


    主要是提供了商品購買鏈接,以及當時的情況說明。


    他這新品音響剛到手不到一小時,就已經成了一堆破爛,肯定是按照原價賠償。


    原價25萬美金,按照當天匯率1:6.7計算,那就是167.5萬人民幣,再創張小蠻賠償數額新高。


    這群大媽來到分局,立馬吵起來了,現在分局熱鬧的就像菜市場。


    關鍵她們打死也不相信,一個音響就能值一百多萬。


    “我們以前生產大隊裏,那個音響和這個差不多,當時好像才幾百塊錢。”


    “就是,那樣的音響死醜,167.5塊還差不多。”


    說著,波浪頭大媽掏出200塊拍在桌上。


    “這賠他的音響,不用找了。”


    辦案民警都手撫額頭,就沒見過這麽沒見識的大媽,幾十年前的物價,能和現在比嗎?


    又一個大媽商量道:“要不,實在不行,我讓我那個當木匠的外甥,給他重新做一個木頭音響不就得了,用紅鬆木,再弄幾個街道辦的那種大喇叭按上去,一樣的響亮。”


    這下,大家真的知道了,這大媽有多無知。


    既然和她們講不通,那張小蠻就隻有動用老辦法了。


    他當即給梁思影打去電話。


    梁思影也是幹脆,直接問道:“這次什麽案子?”


    “別人砸壞了我的音響,在分局。”張小蠻說。


    “好的,馬上到。”


    梁思影放下電話就來了,此時張小蠻也做好了筆錄,他可以迴家了。


    而那11個大媽也被釋放,既然協商不成,那張小蠻就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了。


    梁思影就坐著張小蠻的布加迪威航,來到了小區外,這裏還有一堆音響殘骸。


    梁思影下車後,就對這裏拍照,這可都是起訴的證據。


    隨後她拿走了張小蠻的購買截圖,還有直播時的錄像。


    當看到張小蠻已經提示過對方音響很貴,對方卻依然將其砸毀,就讚許的點點頭:“你做的很聰明,如果沒有這個提示,可能賠償金額要減很多。”


    張小蠻說:“那當然,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吟詩也會吟,看你打官司多了,我也會了點。”


    “好的,我會盡快撰寫好起訴書,大概明後天就去起訴。”


    梁思影說完,就打算攔輛出租車迴去。


    “我送你好了。”


    張小蠻和她打交道這麽久,還不知道梁思影住哪裏,就想送送她。


    “不用。”


    梁思影卻拒絕了,迴頭就叫了輛滴滴,載著她離開。


    “奇怪的女人。”


    張小蠻點評一句,就迴了家。


    現在家裏一片寧靜祥和,這份安靜,就是他抗爭得來的。


    果然係統存在太好了,遇見奇葩就是懟,一味的忍讓,隻能讓奇葩更加囂張。


    張小蠻舒服的躺在床上,睡覺之前,就發了條動態:已準備起訴,大家敬請期待。


    這一下,又引爆了直播圈。


    眾多網友奔走相告,又可以看到張小蠻整治奇葩了。


    第二天,梁思穎去分局找警方了解了跳舞大媽們的一些個人資料,就正式的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院快速通道受理了,決定於隔天下午開庭。


    轉過天,上午還是庭外調解流程。


    就憑在分局裏的情形,張小蠻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沒有結果,就懶得去,他派梁思影代替自己去調解。


    這算是他給大媽們最後一個機會了,如果大媽肯賠償,又可以保證以後不再跳廣場舞擾民,他還是可以免於起訴。


    但結果不出張小蠻所料,梁思影迴來匯報,大媽們隻肯賠5000塊錢,或者由她們木匠親戚製作一個木頭音響給張小蠻。


    到現在,大媽也不認可這音響的價值。


    “你沒給他們看我的購買記錄?”張小蠻問道。


    梁思影說:“給他們看了,不過他們說這是ps的。”


    張小蠻算是服氣了,這大媽不通世務,但這方麵還還挺懂行,不過她們的聰明用錯了地方。


    既然如此,張小蠻就不管她們了,就等下午開庭。


    下午2點,第一快速法庭內,座無虛席,眾多旁觀聽眾和媒體都到場了。


    今天這起案子非常貼近生活,是有關廣場舞擾民的話題。


    目前《噪聲防治法》正在起草階段,就發生了這次的案件,對法條的施行,應該會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


    所以這起因廣場舞擾民而起的賠償案件,引起了多方關注。


    庭審開始,首先由原告代理律師梁思影發言。


    她提出,一共11位隔壁小區的大媽,在原告方小區外跳舞,影響小區內居民休息,在多方警告協調無效的情況下,砸毀原告方價值25萬美元的高級音響,原告一方要求全額賠償。


    被告方11個大媽已經請了位厲害的辯護律師,名叫李四,在業內有赫赫威名,今天梁思影遇到真正的對手了。


    不過還沒等律師發言,大媽們在被告席上就站起來開始吵。


    “你這小夥子太不道德了,居然坑害我們老同誌。”


    張小蠻冷笑一聲:“你們跳廣場舞的時候,一跳一個多小時大氣兒都不帶喘的,沒看出你們老,現在成被告了,就說自己是老人了?”


    “我們本來就是老人,你看不出來嗎?”大媽們開始把話題帶偏。


    審判長看不下去了,狂敲錘子,讓大媽安靜。


    等現場平靜後,被告辯護律師李四開始陳述。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好,我是被告方代理律師,我代理人陳珠女士等11人,在街邊正常跳舞,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是原告方放音響挑釁在先,而且巨大的音量對陳女士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心絞痛發作,隨時有生命危險,她為了自己的生命,才砸毀音響,這屬於是在自救,所以歸咎於緊急避險,其餘10位女士,屬於是救人心切,也是見義勇為的評判標準,所以她們應當免於處罰,而且,原告要適當賠償陳女士的精神損失費。”


    被告律師李四此言一出,滿堂皆驚。


    本來是事實清楚的賠償案,在他的嘴裏,張小蠻不僅白損失一個音響,還要反過來賠錢。


    這家夥的嘴,怕是死人都能說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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