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帥,我們在城門外發現三人鬼鬼祟祟,他們聲稱要來投奔武當山。”一個守城門的士兵跑來通報。


    “投奔武當山找趙伯審查,審查無誤後安排便是了。”


    “他們說想麵見您。”


    “哦?想見我,是有什麽事嗎?”


    “屬下問了,他們說見了您才說。”


    “那帶他們進來吧。”


    按照規矩上山前要搜身,外人進太極殿更要再仔細搜查一遍。


    三人被士兵帶到了太極殿,士兵手裏還拿著一個包袱。


    “統帥,三人已被帶到,這是從他們身上搜出來的。”


    原本隻是些兵器什麽的,便不用通報了,把兵器放在門口就是了。


    可是打開包袱一看,除了三件兵器外,還有無數小玩意兒,有一瓶瓶一包包的,應該是毒藥迷藥之類的,有飛鏢,飛刀,甩手箭等暗器,還有繩鉤,銀線等物品,這些就已經讓秦鋒大開眼界了,沒想到竟然還有一把手銃和兩個小包,應該是彈藥。


    秦鋒看到這些東西,心裏也不由一緊。


    這三人是幹什麽的,怎麽帶著這麽多稀奇古怪的東西,難道又是來刺殺我的?這也太明目張膽了,而且東西都被沒收了,拿什麽行刺?


    此時隻見三人中最矮小,站在中間的那人開口了,“小人洪祥,人送外號無常鬼手,這是我二弟笑麵書生史少平,三弟無影劍馮權,特來投奔秦大人,望大人收留。”


    “秦某隻是這武當山之主,不是什麽大人,切莫亂叫。”


    “遲早都要叫大人的,大人不是快要到定水城上任了嗎?”


    武當山軍民都知道高忠順已經答應幫他請官,但是知道他要去定水城當城令的隻有高忠順,李天鵬和房哲甫,再就是滿裏托,他是怎麽知道的。


    秦鋒非常詫異的問道:“你如何得知此事的。”


    “不瞞大人,前些時日我們在官道的驛站碰上了送信的士兵。”


    “難道你們看過信了?”


    “沒錯,不過大人放心,封口處我已處理好,和原來的一般無二。”


    “不可能,送信的有我們一個班的士兵,共十人,個個身手了得,你們隻有三人,怎能做到?”


    此時一旁一個書生打扮,笑嗬嗬的人,顯然是洪祥口中的二弟笑麵書生史少平,開口說道:“秦大人有所不知,我大哥人稱無常鬼手,就沒有偷不到的東西,而且一身偽造的本事也是登峰造極。”


    原來如此啊,能在十名好手身上拿到信,又原封不動的送迴去,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秦鋒頓時對三人來了興趣。


    “如何證明你說的是真的,而不是用迷藥迷倒了送信之人?”


    “不知秦大人可否讓小人近前一觀?”洪祥說道。


    秦鋒也不怕他能怎麽樣,畢竟是自己的地盤,而且自己武藝也不弱,便點頭同意。


    洪祥走到秦鋒麵前,圍著秦鋒轉了一圈,又迴到了秦鋒麵前。


    “大人,您的匕首不錯,做工精良,鋒利無比,堪稱神器。”


    洪祥非常震驚的看著這把匕首,此等工藝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秦鋒則更震驚的看著觀察著匕首的洪祥,就這麽走了一圈,匕首就沒了,他可是一直藏在褲腿裏啊,你是變戲法的嗎。


    洪祥恭敬的把匕首奉還,迴到了原位。


    秦鋒此時也信了,看來是他偷的不假了。


    “那不知這兩位,有何本事?”


    “我二弟史少平,原本就是一書生,平日裏也笑嗬嗬的,所以人送外號笑麵書生。”


    這算什麽本事,這樣的書生不一抓一大把嗎。


    “二弟的本事是用毒,配製的毒藥迷藥不計其數,別看他平時笑嗬嗬的,但就是在與人和善時,神不知鬼不覺的把藥下給對方。”


    “三弟馮權,平時所用兵器確實是劍,但往往殺死對方的並不是劍,而是暗器,眾人都隻看到他隔著很遠揮劍,對方就被殺死了,卻看不到他使用的暗器,所以被稱為無影劍。”


    一個神偷兼偽造高手,一個用毒高手,一個暗器高手,雖然都是上不了台麵的把戲,但也能稱得上奇人了。


    “三位身懷絕技,另秦某佩服,隻是不知為何要投奔於我?”


    “我等雖是略懂小道,卻隻對惡人施展。素聞武當山將士軍紀嚴明,愛護百姓,秦大人忠義之名,更是如雷貫耳。願以卑微之身,為秦大人出一份力。”


    “好。俠之大者,為國為民,今得三位俠士相助,是我武當山之福,是秦某之幸。今晚我在府中設宴,為三位接風,定要不醉不歸。”


    三人本就衝著武當山忠義之名而來,又聽到秦鋒這麽高的評價,還要款待他們,自豪之情爆棚,更加堅定了跟隨秦鋒之心。


    三人連忙稱謝。


    此時秦鋒走到包袱前,拿起手銃,左右打量了一番,便開口問道:“此手銃,你們從何處得來?”


    “統帥也知道手銃?”


    洪祥見秦鋒已經接納了他們,便也改了稱唿。


    “手銃配以火藥鉛彈,點燃引信,激發火藥,打出鉛彈,雖射程不遠,但近距離殺敵,出其不備,震懾對手。我觀此手銃做工精巧,恐不是一般人所有。”


    “統帥真是見多識廣,此手銃是我從闖王大營中偷出來的,本屬於闖王麾下頭號大將劉長海。”


    “這麽說,手銃並沒有普及闖王軍中?”


    “確實如此,手銃射程較短,用於戰事,得不償失,但是闖王軍中有幾樣火器頗為犀利,也是他們克敵製勝的法寶。”


    “說來聽聽。”


    “一樣叫做三眼銃,木棍頭上有銃管,銃管上有三個空洞,可連續發射三次,但射程較短,一般用於巷戰。另一樣叫做火繩槍,與手銃造型相似,卻大於手銃,也是點燃引信激發,有效射程可達兩百五十步。”


    “還有一樣名曰紅衣大炮,炮管長約半丈,重約兩千斤,非常笨重,射程卻相當驚人,可達兩三裏遠,且威力驚人,此乃攻城利器。”


    “闖王就是靠此三樣利器,攻無不克戰無不勝。”


    有意思,真的有意思,官府還沒有火器火炮,他們卻有了,還被稱為闖王,還姓李,這真的是巧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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