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是心理有問題才需要接受心理諮詢,普通的困擾也是可以去諮詢的。我雖然是心理諮詢師,但我和你是朋友,朋友之間是沒有辦法做心理諮詢的。”
不是她不願意去幫徐靚靚,而是她真的勸不了。從她知道這件事兒開始,她就不遺餘力的一直在勸解開導,可並沒有收到任何的成效。
其實她也知道這件事兒光從徐靚靚這兒入手是沒用的,隻要吳玦一句話,問題就可以很簡單的解決。
可她並沒有去找吳玦,甚至可以說從未想過去找吳玦。
因為這是靚靚的人生,她作為一個旁人,沒有權利去剝奪她將體驗的一切。
無論是酸楚,是甜蜜,是痛苦還是辛辣,這些都是她人生中必須經曆的,她不能依著自己的喜好,擅自去幫她判斷是好還是壞。
畢竟,感情的事兒,誰又能說的準呢。
迴家的一路上,李沐騁想了許多,也認真分析了許久。
現在所謂的好男人真的太少了,很多表麵上很愛老婆很愛孩子很愛家庭的男人,大多背地裏都有見不得光的一麵。
遠的不說,就說李沐騁她媽媽嘴裏一直提到的那個“叔叔”,就是這樣的一個男人。
這個男人,名叫張建民,個頭不高,甚至可以說是矮小,至於長相嘛,平淡無奇,但給人的感覺還算敦厚。
他是一家裝修公司的小老板,手裏有一些小錢,但不算大富大貴之人。他有一個很是剽悍的老婆,還有一個超級學霸的兒子。
三年前,她媽媽在一個小姐妹建的微信群裏認識了他,正巧那時候她媽媽的旅館要裝修,兩人便借著合作熟悉了起來。
也是自那之後,她媽媽的店裏多了一個免費的勞動力,不光能夠任勞任怨的幫忙做著店裏的活計,還能鞍前馬後的幫忙買菜燒飯,最主要的是能忍受她媽媽暴風雨一般的急脾氣。
雖然李沐騁不想承認,但是她確信他是喜歡她媽媽的。
本以為,這是這個男人這輩子第一次出軌,可她媽媽告訴她,這個看似老實的男人,在外麵還有一個小情人,而那小情人還給他生了一個小兒子。
對此,他老婆是知道的,也跟他吵過鬧過,卻從來沒想過要離婚,隻不過對他管束得更嚴苛罷了。
像什麽查手機、翻賬單,都是家常便飯,有時候為了不讓他出門,甚至於把他的眉毛畫成了蠟筆小新的樣子。
可盡管如此,也並沒有起到任何作用,隻要她媽媽一召喚,他還是會想盡辦法過來。
說實話,李沐騁是很惡心他們兩人現在的關係的,可她隻能接受,因為她的媽媽實在太可憐了。
三十年前,她媽媽背井離鄉,然後經人介紹和她爸爸認識了。
據她媽媽講,那時候的她不懂怎麽挑男人,隻覺得一定要長得好看,富不富裕並不要緊,反正一起努力也不怕賺不到錢。
因而他們兩個麵容姣好的年輕人一見鍾情,也開始了談婚論嫁。
那時候,她爸爸家真的很窮,窮到家裏的擺設都是從親戚那兒借來的,隻為了能騙到一個女孩子成家。
兩人結婚之後,貧窮的現狀浮出了水麵,可她媽媽並沒有介意,而是一心想和她爸爸一起奮鬥。
可她爸爸不光人窮誌短,還特別懶惰,性子又很直,經常會和同事發生矛盾,也不受領導的喜歡。除了擁有一張好看的皮囊,他可以說是一無是處。
但盡管知道她爸爸是這樣的一個人,她媽媽也從沒有想過要離開他。因為剛結婚那會兒,他爸爸對她媽媽還是很好的,而且那時候,也已經有李沐騁了。
懷著孕的媽媽每天起早貪黑的工作,努力想要讓這個家變得更好,可生活卻並沒有因此而善待她。
在她奶奶看來,就算她再努力再勤勞,也隻不過是一個外地來的鄉下人,沒錢沒勢,娘家還鞭長莫及,自然和其他兒子娶的本地媳婦兒是沒法比的。
同樣是坐月子,她的嬸嬸們就能夠得到她奶奶無微不至的照顧,而她媽媽則隻能自己照顧自己,同時還要分心照顧她。
但所幸,那時候她爸爸還是一個很好的人,雖然不會為自己媳婦兒所遭遇的不公平而據理力爭,但至少事事親力親為,也算是盡到了為人夫為人父的職責。
可隨著日子一天天的過去,李沐騁奶奶變得尤為的變本加厲,不但會指責她媽媽,還會把家裏的麵條藏起來,理由僅僅是因為她媽媽愛吃。
作為一個被外婆捧在手掌心長大的小女兒,她媽媽並不是一個軟柿子,自然也不可能隨隨便便就委屈自己,被婆婆當成可欺侮的對象。
漸漸的,她們開始爭吵,有時候吵厲害了,甚至還會大打出手。
起初,她爸爸會阻攔,會調解,會想盡辦法當和事佬。可一邊是他的老婆,一邊是他的媽媽,他也很為難,很煎熬。
於是乎,他變了,本來還去上上班的人,辭掉了工作,開始在家裏遊手好閑,還不知道從哪裏染上了賭博的壞習慣,變得一發不可收。
也是從那個時候,她媽媽和她奶奶之間的關係緩和了不少,而她媽媽和她爸爸的關係則陷入了僵局。
他們開始了無休止的爭吵,每天都會因為各種各樣大大小小的事兒而變得劍拔弩張。
直到有一天,她爸爸對她媽媽動了手……
眾所周知,家暴隻有0次和無數次,因而她媽媽悲慘的生活開啟了。
其實那時候,她媽媽真的大可以拋下她一走了之,畢竟她還那麽的年輕,那麽的好看。
可她並沒有這麽做,而是選擇留了下來,開始拚了命的賺錢。
許多年後,李沐騁曾經問過她媽媽為什麽當時不走,她媽媽說因為她是個女孩子,比起男孩子會更需要媽媽。
可李沐騁知道,她媽媽僅僅是害怕她走了之後,重男輕女的爺爺奶奶不會照顧好她。
那真的是一段很艱辛的歲月,在李沐騁僅有的記憶裏,她陪她媽媽賣過貼紙、賣過衣服、賣過小百貨,看著她給人當學徒,然後再自己開店做生意。
不是她不願意去幫徐靚靚,而是她真的勸不了。從她知道這件事兒開始,她就不遺餘力的一直在勸解開導,可並沒有收到任何的成效。
其實她也知道這件事兒光從徐靚靚這兒入手是沒用的,隻要吳玦一句話,問題就可以很簡單的解決。
可她並沒有去找吳玦,甚至可以說從未想過去找吳玦。
因為這是靚靚的人生,她作為一個旁人,沒有權利去剝奪她將體驗的一切。
無論是酸楚,是甜蜜,是痛苦還是辛辣,這些都是她人生中必須經曆的,她不能依著自己的喜好,擅自去幫她判斷是好還是壞。
畢竟,感情的事兒,誰又能說的準呢。
迴家的一路上,李沐騁想了許多,也認真分析了許久。
現在所謂的好男人真的太少了,很多表麵上很愛老婆很愛孩子很愛家庭的男人,大多背地裏都有見不得光的一麵。
遠的不說,就說李沐騁她媽媽嘴裏一直提到的那個“叔叔”,就是這樣的一個男人。
這個男人,名叫張建民,個頭不高,甚至可以說是矮小,至於長相嘛,平淡無奇,但給人的感覺還算敦厚。
他是一家裝修公司的小老板,手裏有一些小錢,但不算大富大貴之人。他有一個很是剽悍的老婆,還有一個超級學霸的兒子。
三年前,她媽媽在一個小姐妹建的微信群裏認識了他,正巧那時候她媽媽的旅館要裝修,兩人便借著合作熟悉了起來。
也是自那之後,她媽媽的店裏多了一個免費的勞動力,不光能夠任勞任怨的幫忙做著店裏的活計,還能鞍前馬後的幫忙買菜燒飯,最主要的是能忍受她媽媽暴風雨一般的急脾氣。
雖然李沐騁不想承認,但是她確信他是喜歡她媽媽的。
本以為,這是這個男人這輩子第一次出軌,可她媽媽告訴她,這個看似老實的男人,在外麵還有一個小情人,而那小情人還給他生了一個小兒子。
對此,他老婆是知道的,也跟他吵過鬧過,卻從來沒想過要離婚,隻不過對他管束得更嚴苛罷了。
像什麽查手機、翻賬單,都是家常便飯,有時候為了不讓他出門,甚至於把他的眉毛畫成了蠟筆小新的樣子。
可盡管如此,也並沒有起到任何作用,隻要她媽媽一召喚,他還是會想盡辦法過來。
說實話,李沐騁是很惡心他們兩人現在的關係的,可她隻能接受,因為她的媽媽實在太可憐了。
三十年前,她媽媽背井離鄉,然後經人介紹和她爸爸認識了。
據她媽媽講,那時候的她不懂怎麽挑男人,隻覺得一定要長得好看,富不富裕並不要緊,反正一起努力也不怕賺不到錢。
因而他們兩個麵容姣好的年輕人一見鍾情,也開始了談婚論嫁。
那時候,她爸爸家真的很窮,窮到家裏的擺設都是從親戚那兒借來的,隻為了能騙到一個女孩子成家。
兩人結婚之後,貧窮的現狀浮出了水麵,可她媽媽並沒有介意,而是一心想和她爸爸一起奮鬥。
可她爸爸不光人窮誌短,還特別懶惰,性子又很直,經常會和同事發生矛盾,也不受領導的喜歡。除了擁有一張好看的皮囊,他可以說是一無是處。
但盡管知道她爸爸是這樣的一個人,她媽媽也從沒有想過要離開他。因為剛結婚那會兒,他爸爸對她媽媽還是很好的,而且那時候,也已經有李沐騁了。
懷著孕的媽媽每天起早貪黑的工作,努力想要讓這個家變得更好,可生活卻並沒有因此而善待她。
在她奶奶看來,就算她再努力再勤勞,也隻不過是一個外地來的鄉下人,沒錢沒勢,娘家還鞭長莫及,自然和其他兒子娶的本地媳婦兒是沒法比的。
同樣是坐月子,她的嬸嬸們就能夠得到她奶奶無微不至的照顧,而她媽媽則隻能自己照顧自己,同時還要分心照顧她。
但所幸,那時候她爸爸還是一個很好的人,雖然不會為自己媳婦兒所遭遇的不公平而據理力爭,但至少事事親力親為,也算是盡到了為人夫為人父的職責。
可隨著日子一天天的過去,李沐騁奶奶變得尤為的變本加厲,不但會指責她媽媽,還會把家裏的麵條藏起來,理由僅僅是因為她媽媽愛吃。
作為一個被外婆捧在手掌心長大的小女兒,她媽媽並不是一個軟柿子,自然也不可能隨隨便便就委屈自己,被婆婆當成可欺侮的對象。
漸漸的,她們開始爭吵,有時候吵厲害了,甚至還會大打出手。
起初,她爸爸會阻攔,會調解,會想盡辦法當和事佬。可一邊是他的老婆,一邊是他的媽媽,他也很為難,很煎熬。
於是乎,他變了,本來還去上上班的人,辭掉了工作,開始在家裏遊手好閑,還不知道從哪裏染上了賭博的壞習慣,變得一發不可收。
也是從那個時候,她媽媽和她奶奶之間的關係緩和了不少,而她媽媽和她爸爸的關係則陷入了僵局。
他們開始了無休止的爭吵,每天都會因為各種各樣大大小小的事兒而變得劍拔弩張。
直到有一天,她爸爸對她媽媽動了手……
眾所周知,家暴隻有0次和無數次,因而她媽媽悲慘的生活開啟了。
其實那時候,她媽媽真的大可以拋下她一走了之,畢竟她還那麽的年輕,那麽的好看。
可她並沒有這麽做,而是選擇留了下來,開始拚了命的賺錢。
許多年後,李沐騁曾經問過她媽媽為什麽當時不走,她媽媽說因為她是個女孩子,比起男孩子會更需要媽媽。
可李沐騁知道,她媽媽僅僅是害怕她走了之後,重男輕女的爺爺奶奶不會照顧好她。
那真的是一段很艱辛的歲月,在李沐騁僅有的記憶裏,她陪她媽媽賣過貼紙、賣過衣服、賣過小百貨,看著她給人當學徒,然後再自己開店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