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禎知道截斷閥的出現意味著什麽,以後大宋的火車將會變得更加有效和強大,事實上現在的火車和當初的火車就有著極大的差別,大宋的蒸汽機其實一直都在進步。


    看著孫蓋賣力的把一鏟子散發著黑色光澤的煤塊扔進火爐中,趙禎便頗為感慨。


    誰想到大宋的火車已經發展到了這種地步,除了駕駛室中少了些操縱杆之外,其他的東西幾乎和後世的火車一模一樣。


    即便是排放多餘氣體的汽笛也是如此,汽笛這東西也是不可缺少的存在,大宋的火車汽笛是用來排放多餘氣體的,代表壓力的表盤其實就是一個刻度條,並且格物院的匠人們在上麵刻上了紅色的警戒線。


    一旦超過警戒線變必須使用汽笛進行排放多餘的氣體,以避免蒸汽機的汽缸產生爆炸,而這一個小小的刻度線便是通過數條人命換來的,沒有一個人敢鬆懈。


    火車的車頭錢加上了鐵鏟一般的東西,這一點也和後世的火車類似,任何在鐵軌上的障礙物都會被它清掃以避免造成火車的脫軌。


    鐵路的巡查製度已經相當完善了,地方州府會負責在當地治下都火車線路巡查,這一點也已經被納入了地方官員的每年勘磨之中。


    雖然鐵路上的問題不容易出現,但隻要出一個問題,那一年所有的政績都等同於零,朝廷各部的斥責文書便會如同雪片一樣飛來。


    沒人敢拿自己的政治前途開玩笑,尤其是在火車對各地的影響越來越大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東京城很快就到了,這列火車是趙禎的專列,所以守城的禁軍沒有任何猶豫便開啟了城門上專供火車進出的千斤吊閘。


    原本東京城的車站是在城外的,這是為了避免火車進入東京城造成不安全的隱患,同時也是為了安全考慮。


    但後來發現,鐵路若是直接能從東京城橫穿而過,這將大大減少裝卸貨的時間,也給住在城中的百姓以方便。


    於是乎在經過多次協商以及補償之後,東京城中拆出了一大片地方作為城中火車站的停靠地點。


    宋人的產權意識很強烈,自己的東西就是自己的,即便是朝廷要征用也要獲得自家的同意,否則必然時要去朝廷尋個說法的。


    這就是大宋私有製度的完善,當然這也是大宋另一個轉變的地方,趙禎通過加強律法,使得大宋百姓對法律更加信任,也使得大宋的訴訟製度開始完善。


    律法雖不是極度公平公正的,但在某種程度上卻是相對公平的,而且律法就在那裏,減少了“人為操作”的可能性。


    大宋的百姓也從原本的“以訟為恥”轉變為了“好訟成風”,其實在趙禎看來,大宋的百姓並不是“好訟成風”,而覺得轉變的是大宋官員。


    原本應該進行訴訟的事情,在他們看來卻完全沒有必要,在地方上的宿老進行調解便可“大而化小小而化了。”


    但百姓們現在更加希望訴諸於法律,因為一切都聽朝廷的,在百姓心中官府更具權威性,任何人也無法撼動!這其實是一個最簡單的道理。


    自漢代以降,曆代王朝無不推崇儒家提倡的“無訟“理念。


    不僅統治者在司法中身體力行,在老百姓中也產生了重要影響,形成了以訟為恥的心理。到了大宋,這種情況卻發生了變化,訴訟之風大為興盛。


    但有一點似乎所有人都忘了,儒家提倡的“無訟”並非是發生了糾紛而不去訴訟,相反而是百姓之間和睦相處,因為如此而避免糾紛所形成的“天下大同式”無訟!


    沒有糾紛自然就沒有訴訟,但就是這麽簡單的一個觀點,居然被那麽多的“聰明”人誤解,其中的原因便耐人尋味…………


    大宋百姓好訟,這似乎是一種風俗的變遷,而同樣,從法律的角度看,這是民眾訴訟意識提高與新的價值觀的出現。


    這說明,大宋百姓在律法中已不再是任由人欺淩的愚昧者,依法抗爭、積極訴訟成為百姓們解決困難的最佳途徑。


    訴訟,必然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據,而這也是趙禎改變所帶來的好處,大宋的律法不斷的完善,趙禎甚至下旨令刑部和監察院以及地方上的官員參與到了刑法和民法的區別編篡之中。


    其實最重要的還是大宋法律環境的變化以及法律的完備,這些都為民風好訟提供了環境;當然教育興盛、百姓法律意識提高為民風的好訟的形成提供了同樣重要的環境。


    當然這也離不開大宋的環境,從建國之初,大宋的環境就奠定了律法普及以及好訟的基礎。


    大宋初年土地要比漢唐要小得多,這樣一來,人多地少的矛盾就會更加突出,對各種物質資源的爭奪也更為加劇。


    福建路“土地狹迫,生籍繁夥,雖磽確之地,耕耨殆盡,畝直寢貴,故多田訟“;湖南路“有袁、吉壤接者,其民往往遷徙自占,深耕溉種,率致富饒,自是好訟者亦有矣“京東“淄、青、齊、濮、鄆諸州人冒耕河地,數起爭訟“。


    那時候的人們就知道利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和財產,而人類是不斷進步的,宋人在這方麵的變化和進步即便是在趙禎看來也是相當了不起的。


    而恰巧在這個時候出現了另一個環節的衰敗,自古以來都有“皇權不下縣“的說法,即在鄉村實行宗族自治,依靠德高望重的鄉紳宿老來製定的村規民約來處理矛盾。


    這種現象的出現主要是交通的落後以及通信的不便捷造成的。


    而在大宋,這種力量處於一種衰弱狀態,因為交通的不斷發展,中央的權利不斷的向下,地方上的人口不斷的增加,使得朝廷越來越重視權利的擴展。


    現在的大宋,縣治之下的鄉村也被納入了縣一級的管理之中,同時鄉紳和宿老的權利被大幅削弱,他們隻能配合縣衙對鄉村百姓進行約束,但卻沒有執法權和處置權。


    於是隨著好訟的狀態出現,百姓們對自己的私有財產更加重視和保護,在拆除東京城的民居和店鋪時,朝廷花費了大量的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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