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九章 警察同誌,我要報案!!
最強律師:開局讓對麵罰款變受罰 作者:佩琪小可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139章 警察同誌,我要報案!!
記者們震驚!!!
他們居然看到一個律師腿骨硬的像泰拳選手。
這特娘怕不是泰拳手半路改行成律師的吧!!!
“嗬~”
劉雲輕嗬一聲,隨後拿出錄音筆,塞tv記者手中。
tv記者不知道這是幹啥的,直到他打開。
錄音筆開始播放:
“劉雲,算你狠,沒想到這樣你都能脫罪。”
“嗬~你一個法律小白和我堂堂武陵市第一刑事訴訟律師玩法律?我能玩死你。況且我還有其他證據沒拿出來,一旦拿出來,你輸得更快,我這麽做隻是顧及劉可凡的情麵,沒把事情做絕。”
“證據?什麽證據?”
“說你傻你不承認,要知道雲凡律師事務所的電閘都是進口的,跳閘是自動跳閘還是人為關電閘都有記錄,我早把當時的記錄調取出來,隻是劉可凡替你請求,我才沒讓你難看。”
“你......記錄上寫的什麽?”
“還能寫的什麽,寫的你晚上9點40分的時候拉的電閘。”
“哈~我拉電閘的時候是......”突然尚可佳反應過來,立刻閉嘴。
“狐狸終於露出尾巴了,所謂的電閘能記錄跳閘時間,隻是騙你罷了,世界上怎麽可能存在這種東西。”
“你騙人?但那又如何!法律講究證據,我的一句話做不了證據的。”
“有沒有可能,我要的不是證據,隻是你的電話錄音罷了。”
眾記者聽完,立刻明白怎麽迴事。
合著劉雲真是被設計陷害的!!!
他們紛紛把消息傳迴台裏,爭取最早賺一波熱搜流量。
等傳言消息,記者們大眼瞪小眼。
因為他們沒事幹了。
tv記者問旁邊的鳳凰台記者:“咱們接下來幹什麽去,要不去采訪采訪劉可盈?”
“采訪她幹什麽,沒點用,你不想想,就算知名主持人塗磊被誣陷了,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劉雲一個僅在武陵市內有名氣的律師能把人家怎麽樣。”
“這個說不定,畢竟劉雲是刑事訴訟律師,最擅長利用刑法治人。”
“有道理,要不咱們再去采訪劉雲吧。”
當他們來到雲凡律師事務所時,被告知劉雲不在律師事務所,而是去了派出所......
沒人知道劉雲去派出所幹什麽。
據劉可凡說,劉雲好像去派出所聊聊碰瓷這件事。
又好像是去聊聊被誣陷這件事。
具體去幹什麽沒人知道,隻有派出所的李若嫻知道。
這不,在派出所中,劉雲悠閑的喝著加鹽咖啡。
喝完五杯加鹽的咖啡,劉雲猛然站起來,急切說道:“警察同誌,我要報案!!!”
“劉雲,你有病?”
“警察同誌,我真是來報案的,麻煩你走一下流程。”
“......好......希望你不是拿我尋開心。”
李若嫻拿過紙和筆,嚴肅詢問:“劉律師請你說說你要報什麽案。”
“我要報有人誣陷我。”
“誣陷?你說的是劉可盈誹謗你的案子吧?”
“我說的誣陷。誹謗和誣告陷害截然不同好不好!它們在行為方式、主觀方麵和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上都有所不同。誹謗是指以不實之辭毀人,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而誣告陷害則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誣陷構不成吧,你如果報案,我們倒是能以誹謗罪對對方拘留7到15天。”
“怎麽構不成?女方捏造事實,以圖使我受到刑事處罰,難道這還構不成誣告陷害罪嗎?”
“關鍵女方沒有捏造事實啊,女方提供的證據以及證言都是真實的,怎麽構成誣陷罪了。”
“女方提供的證據確實都是真的,但女方的有些說辭是假的,如果我能證明女方的說辭是假的,是不是就能以誣告陷害立案。”
“當然。”
“好,我暫時找不到證據,那你們先行政處罰她吧。”
“......你咋這麽狠......”
李若嫻對劉雲的狠辣多了分了解。
要知道在我國的法律中,即使已經進行行政拘留,隻要發現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照樣可以進行刑事處罰。
假如真把尚可佳行政拘留了,再刑事處罰一次,咋感覺人家挺冤屈的......
不過劉雲按照流程報案,她不處理也不行。
於是她給尚可佳打電話:“喂,劉可盈嗎,我是派出所的李若嫻,咱們以前在雲凡律師事務所見過麵的,現在有個案件和你有關係,你過來一趟。”
“什麽案子?”
“不可奉告。”
“那我不去,我沒時間。”
“你若不來,我們會上門強製傳喚,到時候你丟人別怪我們。”
“......好......”
過了20分鍾,尚可佳打的過來。
她進門後一眼看見劉雲,於是冷著臉說道:“怎麽這屋裏還有犯罪呢。”
“嗬~劉可盈,我沒被判刑,何來犯罪一說。”
“你沒被判刑是老天瞎了眼。”
李若嫻怒了,嗬斥道:“這裏是派出所,不是菜市場,你們都給我安靜點。”
等兩人安靜不說話,她開口道:“劉可盈,劉雲今天過來報案,告你誹謗他,你有什麽說的。”
“警察同誌,我何時誹謗過他?”
劉雲插嘴道:“一,你去報案說我強暴,但我被判無罪,請問這是誹謗嗎。二,你進來的時候嘲諷我是罪犯,請問這是誹謗嗎。”
尚可佳沉思幾秒,說道:“好吧,我認罪,請問我需要交多少錢罰款?”
“砰。”李若嫻重重拍擊桌子,說道:“你好囂張,你以為這裏是菜市場,你想交罰款就交罰款。”
“我沒囂張啊......誹謗罪不都是罰款嗎,我認罪交罰款不行嗎。”
“你直接認罪,並自作主張的問罰款什麽,這不是囂張是什麽!要知道這可是行政處罰,沒有討價還價餘地。”
尚可佳:......
李若嫻一錘定音道:“鑒於劉可盈你的誹謗侮辱行為較輕,拘留3天,罰款200吧,有空自己去拘留所報道。”
說完給尚可佳一張行政處罰書。
尚可佳怒氣衝衝道:“我不服,憑什麽拘留我,我要上訴。”
“我對你的拘留有理有據,你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
記者們震驚!!!
他們居然看到一個律師腿骨硬的像泰拳選手。
這特娘怕不是泰拳手半路改行成律師的吧!!!
“嗬~”
劉雲輕嗬一聲,隨後拿出錄音筆,塞tv記者手中。
tv記者不知道這是幹啥的,直到他打開。
錄音筆開始播放:
“劉雲,算你狠,沒想到這樣你都能脫罪。”
“嗬~你一個法律小白和我堂堂武陵市第一刑事訴訟律師玩法律?我能玩死你。況且我還有其他證據沒拿出來,一旦拿出來,你輸得更快,我這麽做隻是顧及劉可凡的情麵,沒把事情做絕。”
“證據?什麽證據?”
“說你傻你不承認,要知道雲凡律師事務所的電閘都是進口的,跳閘是自動跳閘還是人為關電閘都有記錄,我早把當時的記錄調取出來,隻是劉可凡替你請求,我才沒讓你難看。”
“你......記錄上寫的什麽?”
“還能寫的什麽,寫的你晚上9點40分的時候拉的電閘。”
“哈~我拉電閘的時候是......”突然尚可佳反應過來,立刻閉嘴。
“狐狸終於露出尾巴了,所謂的電閘能記錄跳閘時間,隻是騙你罷了,世界上怎麽可能存在這種東西。”
“你騙人?但那又如何!法律講究證據,我的一句話做不了證據的。”
“有沒有可能,我要的不是證據,隻是你的電話錄音罷了。”
眾記者聽完,立刻明白怎麽迴事。
合著劉雲真是被設計陷害的!!!
他們紛紛把消息傳迴台裏,爭取最早賺一波熱搜流量。
等傳言消息,記者們大眼瞪小眼。
因為他們沒事幹了。
tv記者問旁邊的鳳凰台記者:“咱們接下來幹什麽去,要不去采訪采訪劉可盈?”
“采訪她幹什麽,沒點用,你不想想,就算知名主持人塗磊被誣陷了,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劉雲一個僅在武陵市內有名氣的律師能把人家怎麽樣。”
“這個說不定,畢竟劉雲是刑事訴訟律師,最擅長利用刑法治人。”
“有道理,要不咱們再去采訪劉雲吧。”
當他們來到雲凡律師事務所時,被告知劉雲不在律師事務所,而是去了派出所......
沒人知道劉雲去派出所幹什麽。
據劉可凡說,劉雲好像去派出所聊聊碰瓷這件事。
又好像是去聊聊被誣陷這件事。
具體去幹什麽沒人知道,隻有派出所的李若嫻知道。
這不,在派出所中,劉雲悠閑的喝著加鹽咖啡。
喝完五杯加鹽的咖啡,劉雲猛然站起來,急切說道:“警察同誌,我要報案!!!”
“劉雲,你有病?”
“警察同誌,我真是來報案的,麻煩你走一下流程。”
“......好......希望你不是拿我尋開心。”
李若嫻拿過紙和筆,嚴肅詢問:“劉律師請你說說你要報什麽案。”
“我要報有人誣陷我。”
“誣陷?你說的是劉可盈誹謗你的案子吧?”
“我說的誣陷。誹謗和誣告陷害截然不同好不好!它們在行為方式、主觀方麵和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上都有所不同。誹謗是指以不實之辭毀人,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而誣告陷害則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
“誣陷構不成吧,你如果報案,我們倒是能以誹謗罪對對方拘留7到15天。”
“怎麽構不成?女方捏造事實,以圖使我受到刑事處罰,難道這還構不成誣告陷害罪嗎?”
“關鍵女方沒有捏造事實啊,女方提供的證據以及證言都是真實的,怎麽構成誣陷罪了。”
“女方提供的證據確實都是真的,但女方的有些說辭是假的,如果我能證明女方的說辭是假的,是不是就能以誣告陷害立案。”
“當然。”
“好,我暫時找不到證據,那你們先行政處罰她吧。”
“......你咋這麽狠......”
李若嫻對劉雲的狠辣多了分了解。
要知道在我國的法律中,即使已經進行行政拘留,隻要發現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照樣可以進行刑事處罰。
假如真把尚可佳行政拘留了,再刑事處罰一次,咋感覺人家挺冤屈的......
不過劉雲按照流程報案,她不處理也不行。
於是她給尚可佳打電話:“喂,劉可盈嗎,我是派出所的李若嫻,咱們以前在雲凡律師事務所見過麵的,現在有個案件和你有關係,你過來一趟。”
“什麽案子?”
“不可奉告。”
“那我不去,我沒時間。”
“你若不來,我們會上門強製傳喚,到時候你丟人別怪我們。”
“......好......”
過了20分鍾,尚可佳打的過來。
她進門後一眼看見劉雲,於是冷著臉說道:“怎麽這屋裏還有犯罪呢。”
“嗬~劉可盈,我沒被判刑,何來犯罪一說。”
“你沒被判刑是老天瞎了眼。”
李若嫻怒了,嗬斥道:“這裏是派出所,不是菜市場,你們都給我安靜點。”
等兩人安靜不說話,她開口道:“劉可盈,劉雲今天過來報案,告你誹謗他,你有什麽說的。”
“警察同誌,我何時誹謗過他?”
劉雲插嘴道:“一,你去報案說我強暴,但我被判無罪,請問這是誹謗嗎。二,你進來的時候嘲諷我是罪犯,請問這是誹謗嗎。”
尚可佳沉思幾秒,說道:“好吧,我認罪,請問我需要交多少錢罰款?”
“砰。”李若嫻重重拍擊桌子,說道:“你好囂張,你以為這裏是菜市場,你想交罰款就交罰款。”
“我沒囂張啊......誹謗罪不都是罰款嗎,我認罪交罰款不行嗎。”
“你直接認罪,並自作主張的問罰款什麽,這不是囂張是什麽!要知道這可是行政處罰,沒有討價還價餘地。”
尚可佳:......
李若嫻一錘定音道:“鑒於劉可盈你的誹謗侮辱行為較輕,拘留3天,罰款200吧,有空自己去拘留所報道。”
說完給尚可佳一張行政處罰書。
尚可佳怒氣衝衝道:“我不服,憑什麽拘留我,我要上訴。”
“我對你的拘留有理有據,你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