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活潑的劉律師


    三人一起進入庭審現場,進入原告席位。


    這時,剛剛那名彪悍婦女朝原告席位看過來,嘴角掛著嘲諷的笑容,似乎在說:和我鬥?我有的是錢。


    事實確實如此。


    對麵那位彪悍婦女是被告之一曹小凡的媽媽,因為家庭特別有錢,曹小凡媽媽花了100萬找了個知名律師,知名律師水平確實高,分分鍾從案件中找出法律漏洞,並用“無法確定誰的鞭炮響的”,來替曹小凡脫罪。


    另外一位少年叫王明星,家裏很窮困,根本支付不起民事賠償,但他沾了曹小凡的光,最終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被人當麵挑釁,劉雲不禁皺眉。


    然而法律無情,他除了找證據外,別無他法。


    【滴滴滴,檢測到宿主開始第一個案件,為了鼓勵宿主,特發放新手大禮包。】耳邊響起係統聲音。


    劉雲不禁大喜,要知道他現在最缺強有力的手段。


    隻是不知道新手大禮包裏麵有什麽。


    【滴滴滴,新手大禮包到位,獎勵宿主5個善惡點,請宿主注意查收。】


    劉雲等了好久,死活沒等到下文。


    “沒下文了?”


    這也太短了吧。


    不過,還好。


    有了5點善惡值,能利用係統提供的能力了。


    “今天武陵市人民法院在這裏公開審理原告訴被告過失致人死亡一案,由審判長,也就是我魯西強擔任審判長,和審判員王猛剛、審判員劉芳盈依法組成合議庭,現在開庭。”


    “哐”,審判長拿著法槌敲擊桌子,意味著審判正式開始。


    “接下來請原告宣讀起訴狀。”


    在審判長催促下,劉雲硬著頭皮念誦狀紙:“本人受死者韓涵涵父母委托,承接檢察院認定為不提起刑事訴訟的案件。在這裏本人稱述一下案件概要:韓涵涵在尹家莊小區北側無名小河玩耍,卻被突然過來的曹小凡、王明星扔鞭炮,致使年僅6歲的韓涵涵驚慌失措之下跳入小河中,很遺憾當時天氣炎熱,隻有三個不會水的小孩在河邊,當成年人趕到時,韓涵涵已經溺水死亡。故本律師起訴曹小凡、王明星過失致人死亡一案。”


    忽然,


    劉雲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既然事發地在小區北麵交通不便的河流小路,所以路過的人皆為附近之人,如果利用係統“狗鼻子”能力,不知道能否找到當時炸響的那枚鞭炮。


    如果炸響的鞭炮難找,換個思路,找到沒炸響的那枚鞭炮也可以。


    反正隻要找到其中一枚即可。


    曹小凡方孫律師自信反駁道:“劉律師,你的狀紙毫無新意,我在上次檢察院公訴時說的很清楚,無法證明哪響鞭炮響的,怎麽給被告兩人定罪,如果定錯罪,那不成了冤枉好人!”


    兜兜轉轉,迴到最根本的問題:共同過失犯罪沒有未遂,故隻能對所有嫌疑人單獨分析。


    但問題來了,沒法證明哪個鞭炮響的,怎麽定罪。


    不得不說花100萬請的律師就是會玩,業務能力一般人比不了。


    “劉律師,如果你拿不出有力證據,我勸你趕緊裝肚子疼離開吧。”孫律師調笑道。


    “謝謝。”劉雲莫名其妙來了一句,搞的孫律師摸不著頭腦。


    很快孫律師就知道為啥了,因為他看見劉雲突然倒下了......


    倒下了......


    “啊~我肚子好疼,我請求審判長給我半個小時休息。”劉雲表情痛苦,躺在地上捂著肚子打滾。


    這騷操作把眾人看懵逼了。


    要知道律師從來都是非常嚴肅的行業,99.999%的律師日常生活極為嚴謹,根本不會嘻嘻哈哈做事。


    而劉雲呢,直接趴窩......


    “審判長大人,劉律師裝的,我請求駁迴劉律師請求。”孫律師不知道劉雲玩什麽花招,但他明白小心駛得萬年船的道理,絕對不能讓劉雲得逞。


    萬一劉雲有騷操作,搞的他陰溝裏翻船怎麽辦。


    審判長稍加思索,說道:“本審判長允許休庭半個小時。”


    他注視著劉雲,問道:“你還有什麽要補充的嗎。”


    劉雲捂著肚子晃晃悠悠站起來,感動的韓涵涵媽媽嗚嗚哽咽:“劉律師,你身體難受就先休息吧,等休息好了再辦案。”


    劉雲尷尬的笑了笑,隨後看向曹小凡、王明星兩位少年。


    問道:“曹小凡,王明星,我問你們兩個,你們當時扔了幾發鞭炮,鞭炮又是哪裏來的。”


    “咳咳、咳咳。”孫律師害怕有圈套,一個勁提醒曹小凡一家人和王明星一家人。


    畢竟論哪個職業最無節操,當屬律師行業。


    很多律師毫無道德底線可言!


    盡管孫律師瘋狂提醒,奈何曹小凡媽媽絲毫不在乎。


    曹小凡媽媽以為勝券在握,冷嘲熱諷道:“小凡,劉律師問什麽你迴答什麽,我就不信劉律師能問出個花來。”


    “曹小凡媽媽,你讓孩子注意言辭。”孫律師無奈出言提醒。


    劉雲不悅插嘴:“孫律師,我現在正在詢問當事人,你如果再插嘴,信不信把你驅逐出法庭。”


    法庭是至高無上法律的代名詞。


    法律是什麽,法律是規矩,是條條框框,是判案的依據,豈能容人隨意幹擾。


    根據法庭庭審製度,每一個流程都必須按照製度辦事。


    比如劉雲詢問曹小凡、王明星,除了審判長之外,其他人無權插嘴,否則視為藐視法庭,直接驅逐出法庭,嚴重的甚至判刑。


    作為資深律師的孫律師清楚法庭製度,隨後不敢再說一句話。


    劉雲用上嚴厲語氣嗬斥道:“請曹小凡和王明星迴答我的問題。”


    正所謂有其母必有其子,王明星家境不好,他性格和他母親性格很像,唯唯諾諾的。然而曹小凡性格極為乖張,主要因為他媽媽性格強悍,且家裏有錢,形成目無他人的性格。


    曹小凡眼眸中難過神色一閃而過,隨即恢複乖張模樣:“我迴答劉律師吧。”


    他陳述道:“當時我和王明星去河塘玩,突然發現河邊有兩個摔炮仗,我倆撿起來,正想摔的時候,一個小女孩出現在河塘邊,我倆想嚇嚇小女孩,於是一起扔出摔炮仗,哪知小女孩不經嚇,自己跳入河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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