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女人很像七彩椒十二
剛結婚時,社會現實讓鋒對鳳充滿了一種希望,那便是鳳能一如暨往永遠保持本質本色。因為當時的社會環境把浮躁灑滿了生活之中,一切都變得有些複雜。隨著時間的推移,直到兒子大學快畢業,鋒卻覺得鳳應該變一變,有野雞般地熱情才對,也會打情罵俏和善解人意的樣子,該變的地方卻一點也沒改變,還是因了她的簡單,還是因了自己的思想變化,很難說清。
鳳永遠改變不了對鋒冰冷如霜的態度,安於現狀簡單平凡生活,讓鋒有所惆悵。吃的簡單穿的樸素,用的上不了檔次,花錢尤如割其肉。省吃儉用明可以理解,但該花錢時鳳總有一種不舍。孩子上小學時她稍稍有所變化,開始喜歡收拾打扮自己,也開始喜歡買衣服,卻沒有一件能上檔次,覺得喜歡便買,穿出去別人認為不美氣脫了丟進櫃子裏。日積月累,卻不願丟棄,那衣服簡直能搞一個曆年衣服博覽會。
十三
還有一種變化,鳳開始有了一種學習欲,而且十分迫切。看別人買毛線織毛衣,她也同樣買毛線織毛衣,卻總弄不出個成果,倒是新毛線織出了舊成品。別人搞勾線她也搞,工具倒騰了一大堆,仍沒有拿出個像模像樣的成品。別人打麻將她也打,而且非常熱心專注這項事業,常常鋒下班她才下麻將班,鋒雖生氣卻沒辦法。
對於孩子,鋒知道自己確實關心照顧的過少,但對孩子的那份心意卻時常擱在心裏。結婚那年蜜月中他接到命令去了曾經聞名全國的一個地方去執行任務,任務結束後為月花了半月的工資購買了當地有名的皮鞋,滿以為她會高興,殊不知她看後不屑一顧說明就是個二百五,不知道咋買東西,因此從沒穿過。具體二百五體現在什麽地方,她還是用二百五的話做以解釋,弄得鋒莫名其妙,內心便深深地埋下了二百五的種子,什麽東西不再給她買過。
孩子半歲那年,鋒又去wlmq學習,迴來時滿心歡喜地為孩子買了一套衣服,鳳看後滿臉怒氣,罵說鋒不知道孩子多大,買了幾乎兩歲孩子穿的衣服,簡直白當爹。鋒沒法與月講理,忍了又忍。後來,孩子兩歲時候,那套衣服她也從來沒給孩子穿過,也不知道她是什麽心思。
鋒一直希望鳳變一變那種臭脾氣,鳳卻認為這是天生的東西,永遠也改不了,希望鋒不可強求。鋒覺得鳳生於周天子的故鄉,卻始終不把周天子的那種思想記在心上。不懂倒不怕,怕的是鳳從來不知道有個《周易》的東西。二十餘年共同生活中,與鋒把菜皮弄到了垃圾筐外而發火生氣純屬一個道理。總是嫌棄鋒這的那的,他所做的事情沒有一件能讓她放心過一樣。一次兩次可以,三次四次鋒便不答應。無論鋒做出了多大努力,她總能挑三揀四讓他不舒服,那態度和那說話的語氣,鋒便什麽事情也不幹。
除了老實以外,要說鳳的最大好處還在於勤快。衣服經常洗,零活經常幹,麻將經常打。特別是鋒的內衣內褲必須兩到三天換洗一次,地板一天要拖洗若幹遍。手腳不會閑,不是織織毛衣便是勾勾物件,或看別的女人所做的自己也必定要做。閑不住,但瞎折騰的時間比較多。
要說鳳的最大壞處也在於不勤快,不勤快就是懶。要說有多懶,說出個具體的,她又死活不認可。也許她對那種懶毫無意識,是長期形成了一種應該和必須的習慣,是認識和意識上的懶。今天吃了稀飯,明天百分之百仍是稀飯,直到若幹天後吃膩了才換種品味。
這種做法,倒讓鋒不敢輕言想吃什麽,否則想吃的東西一定會將他吃得太膩,甚至能吃出些胃病。但不能說這是鳳的一種錯,否則她會毫不留情,因為她本身就沒錯,錯在對方多事。也沒有什麽好說的,家裏本來就沒有錯與對,鋒隻覺得有些說不清。
習慣成自然。鋒想改變這種習慣,卻沒有很好的辦法。就事論事指出了問題,鳳又不肯承認,鋒隻能承認自己錯。無論怎樣,他無時無刻,對月有一種祈盼,他希望她有所變化。
剛結婚時,社會現實讓鋒對鳳充滿了一種希望,那便是鳳能一如暨往永遠保持本質本色。因為當時的社會環境把浮躁灑滿了生活之中,一切都變得有些複雜。隨著時間的推移,直到兒子大學快畢業,鋒卻覺得鳳應該變一變,有野雞般地熱情才對,也會打情罵俏和善解人意的樣子,該變的地方卻一點也沒改變,還是因了她的簡單,還是因了自己的思想變化,很難說清。
剛結婚時,社會現實讓鋒對鳳充滿了一種希望,那便是鳳能一如暨往永遠保持本質本色。因為當時的社會環境把浮躁灑滿了生活之中,一切都變得有些複雜。隨著時間的推移,直到兒子大學快畢業,鋒卻覺得鳳應該變一變,有野雞般地熱情才對,也會打情罵俏和善解人意的樣子,該變的地方卻一點也沒改變,還是因了她的簡單,還是因了自己的思想變化,很難說清。
鳳永遠改變不了對鋒冰冷如霜的態度,安於現狀簡單平凡生活,讓鋒有所惆悵。吃的簡單穿的樸素,用的上不了檔次,花錢尤如割其肉。省吃儉用明可以理解,但該花錢時鳳總有一種不舍。孩子上小學時她稍稍有所變化,開始喜歡收拾打扮自己,也開始喜歡買衣服,卻沒有一件能上檔次,覺得喜歡便買,穿出去別人認為不美氣脫了丟進櫃子裏。日積月累,卻不願丟棄,那衣服簡直能搞一個曆年衣服博覽會。
十三
還有一種變化,鳳開始有了一種學習欲,而且十分迫切。看別人買毛線織毛衣,她也同樣買毛線織毛衣,卻總弄不出個成果,倒是新毛線織出了舊成品。別人搞勾線她也搞,工具倒騰了一大堆,仍沒有拿出個像模像樣的成品。別人打麻將她也打,而且非常熱心專注這項事業,常常鋒下班她才下麻將班,鋒雖生氣卻沒辦法。
對於孩子,鋒知道自己確實關心照顧的過少,但對孩子的那份心意卻時常擱在心裏。結婚那年蜜月中他接到命令去了曾經聞名全國的一個地方去執行任務,任務結束後為月花了半月的工資購買了當地有名的皮鞋,滿以為她會高興,殊不知她看後不屑一顧說明就是個二百五,不知道咋買東西,因此從沒穿過。具體二百五體現在什麽地方,她還是用二百五的話做以解釋,弄得鋒莫名其妙,內心便深深地埋下了二百五的種子,什麽東西不再給她買過。
孩子半歲那年,鋒又去wlmq學習,迴來時滿心歡喜地為孩子買了一套衣服,鳳看後滿臉怒氣,罵說鋒不知道孩子多大,買了幾乎兩歲孩子穿的衣服,簡直白當爹。鋒沒法與月講理,忍了又忍。後來,孩子兩歲時候,那套衣服她也從來沒給孩子穿過,也不知道她是什麽心思。
鋒一直希望鳳變一變那種臭脾氣,鳳卻認為這是天生的東西,永遠也改不了,希望鋒不可強求。鋒覺得鳳生於周天子的故鄉,卻始終不把周天子的那種思想記在心上。不懂倒不怕,怕的是鳳從來不知道有個《周易》的東西。二十餘年共同生活中,與鋒把菜皮弄到了垃圾筐外而發火生氣純屬一個道理。總是嫌棄鋒這的那的,他所做的事情沒有一件能讓她放心過一樣。一次兩次可以,三次四次鋒便不答應。無論鋒做出了多大努力,她總能挑三揀四讓他不舒服,那態度和那說話的語氣,鋒便什麽事情也不幹。
除了老實以外,要說鳳的最大好處還在於勤快。衣服經常洗,零活經常幹,麻將經常打。特別是鋒的內衣內褲必須兩到三天換洗一次,地板一天要拖洗若幹遍。手腳不會閑,不是織織毛衣便是勾勾物件,或看別的女人所做的自己也必定要做。閑不住,但瞎折騰的時間比較多。
要說鳳的最大壞處也在於不勤快,不勤快就是懶。要說有多懶,說出個具體的,她又死活不認可。也許她對那種懶毫無意識,是長期形成了一種應該和必須的習慣,是認識和意識上的懶。今天吃了稀飯,明天百分之百仍是稀飯,直到若幹天後吃膩了才換種品味。
這種做法,倒讓鋒不敢輕言想吃什麽,否則想吃的東西一定會將他吃得太膩,甚至能吃出些胃病。但不能說這是鳳的一種錯,否則她會毫不留情,因為她本身就沒錯,錯在對方多事。也沒有什麽好說的,家裏本來就沒有錯與對,鋒隻覺得有些說不清。
習慣成自然。鋒想改變這種習慣,卻沒有很好的辦法。就事論事指出了問題,鳳又不肯承認,鋒隻能承認自己錯。無論怎樣,他無時無刻,對月有一種祈盼,他希望她有所變化。
剛結婚時,社會現實讓鋒對鳳充滿了一種希望,那便是鳳能一如暨往永遠保持本質本色。因為當時的社會環境把浮躁灑滿了生活之中,一切都變得有些複雜。隨著時間的推移,直到兒子大學快畢業,鋒卻覺得鳳應該變一變,有野雞般地熱情才對,也會打情罵俏和善解人意的樣子,該變的地方卻一點也沒改變,還是因了她的簡單,還是因了自己的思想變化,很難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