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丙子台南條約
祖宗保佑之風起大明【君臨天下】 作者:煙雨蓑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過了一段時間,路易斯等人抓了一個滿臉橫肉、身體肥圓的家夥過來。
滿臉橫肉的諾貝爾
“殿下,他就是諾貝爾!”路易斯施了一禮說道。
徐閑用眼神示意了一下麻豆社頭人阿布和蕭壟社頭人瓦加力。
兩人點了點頭。
“你就是諾貝爾!”徐閑說道。
“我就是尼德蘭聯省共和國少尉君士坦丁·諾貝爾。”諾貝爾大聲嚷嚷道,
“我都投降了,你們還抓我幹什麽?”
“你可認識他們兩人?”徐閑指著阿布和瓦加力。
“嗯……認識,他們就是兩個不識相的土著。”諾貝爾不屑地說道。
“他們說你殺了他們很多族人。”徐閑說道。
“誰叫他們不配合,隻能殺雞儆猴!”諾貝爾說道。
“這麽說,你就是承認殺人了。”徐閑正色道。
“他們隻是一些卑賤的土著而已,和野獸沒啥區別。”諾貝爾狡辯道。
“放肆!他們是大明的子民!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豈容你侮辱和殺害!”徐閑大聲地說道。
“來人!荷蘭人君士坦丁·諾貝爾殺人證據確鑿,罪名成立!把諾貝爾交給他們兩人,該怎麽處置讓他們按照自己的規矩安排!”
“不,你不能把我交給他們!我是荷蘭人,即使有罪,也應該由荷蘭的法律來製裁我。”諾貝爾歇斯底裏地喊道。
“是的,閣下。他是荷蘭人,應該交由荷蘭的法院,按照荷蘭的法律進行審判。”被綁在椅子上的普特曼斯大聲的附和道。
“你們錯了!在大明的國土上,有且僅有一部法律,那就是《大明律》。任何國籍的人,隻要踏上大明的土地就必須遵守!”徐閑說道,
“按《大明律》規定:無故殺人者,償命!把他帶下去,讓他為死去的原住民贖罪!”
“不,你不能這樣!他是一名士兵,即使有罪,也應當給他個體麵的死法!”普特曼斯大聲唿號道。
“士兵?體麵?”
徐閑一步步地走向普特曼斯,用手指敲擊著他的腦袋,說道:
“用你的豬腦給我想想,兇狠殺戮百姓的人能稱之為士兵?殘害了100多人的瘋子還需要給他體麵?”
“我們都是文明人,難道就不能給他個文明的死法嗎!”普特曼斯再次掙紮道。
“別跟我談文明!你們這群盜竊犯、戰爭犯、殺人犯,配不上文明二字!立即執行!”
徐閑嚴肅地說道。
“謝謝王爺!”兩位頭人下跪謝禮。
“不用多禮!你們是大明的子民,為你們伸張正義,是本王的職責!”
徐閑把兩人扶了起來,拍拍他們的肩膀,誠摯地說道。
“謝王爺!”
兩人含淚點了點頭,拖著殺豬般嚎叫的諾貝爾下去了,至於諾貝爾的結局是什麽,徐閑不在乎。
過了一會兒,鄭芝龍和王鐵柱兩人走了進來。
荷蘭士兵投降圖
“啟稟王爺。我部將士殺敵69人,俘虜士兵、水手122人,奴隸240人。將士受傷121人,死亡17人。”鄭芝龍說道。
“報告司令,一軍戰士共殲敵146人,俘虜官員、士兵、家眷、仆人923人,奴隸405人。一軍隻有12位戰士輕傷,無一人死亡。”王鐵柱報告道。
“很好!同誌們都辛苦了!死者做好撫恤工作,傷者盡快讓軍醫醫治,其他士兵讓他們原地休整。”徐閑說道。
“是!”兩人齊齊地應了一聲。
鄭芝龍問身旁的王鐵柱:
“王兄弟,你們是如何做到傷亡這麽少?”
“靠這個!”
王鐵柱說著,伸手用手指敲了敲自己頭上的頭盔,發出“當當”的響聲。
“這個是什麽?鐵帽子?”鄭芝龍疑惑道。
“沒見過吧?這個帽子是鋼質的,叫做防彈頭盔。”
王鐵柱脫下頭盔,展示給鄭芝龍看,指著上麵的幾個彈痕說道:
“你看這幾個彈痕,這個是正麵擊中的,比較深點;這4個是擦過去的,比較淺些。”
“也就是說這頂頭盔,幫你擋了五顆子彈?!”鄭芝龍驚唿道。
“是啊!不然你以為我往前衝,是我頭鐵啊!”王鐵柱嘿嘿笑道。
“嗯……王兄,這頭盔我能要一些麽?”鄭芝龍不好意思地說道。
“這我就沒法做主了……這頭盔老貴了……都是精鋼製作的……
你看這工藝,一體成型……你看這裏襯,多麽舒適……戴上去,感覺整個人都勇猛多了……”
王鐵柱邊說邊指邊稱讚,簡直把這頭盔誇得是:天上有,地下無;錯過一次,後悔終生!
鄭芝龍:?(^w^)?我要
“王兄,這頭盔怎麽賣?”
“我都說我沒法做主嘛,你想要,找王爺去。”王鐵柱笑嗬嗬地說道。
鄭芝龍:(?o?o)你個老六。
不能做主,你說那麽多幹什麽!
於是,隻得腆著臉,湊到徐閑跟前,說道:
“王爺,您看這頭盔這麽好,能不能賞點給小的們……”
“可以啊!這次你們出了這麽大力,雖然這頭盔很貴,但給你們兩千頂還是沒問題的。”徐閑說道。
“謝謝王爺!”鄭芝龍高興地說道。
“王軍長,等迴去的時候,給鄭總兵2000頂頭盔,材料費就在本次的賞賜裏麵扣除就行。”徐閑吩咐道,
“怎樣?本王對你不錯吧。隻收你點材料費用。”
“嗬嗬,謝謝王爺!”鄭芝龍假裝笑道:就知道王爺不會白給……
過了一會兒,阿布和瓦加力迴來了,對著徐閑施禮道:
“謝謝王爺!幫我們為死去的族人報仇。”
“不必多禮,接下來,本王有個任務讓你們去做。”徐閑說道,
\\\"你們幫本王把附近的部族頭人都請過來,大肚社的頭人也幫我邀請一下。三天後,我們召開一個台中南原住民自治會議,並選舉出相關的自治委員會領導。”
“是!王爺!”兩人應了一聲,下去找人安排。
徐閑轉過頭慢悠悠地對普特曼斯說道:
“普特曼斯,你想死,還是想活?”
普特曼斯的眼珠子馬上活絡了過來,急切地說道:
“尊敬的王,我想活!”
“很好!想活就好好配合!芝龍,給他解綁,把合約給他。”徐閑說道。
鄭芝龍笑著點頭應是,幫普特曼斯解了綁,拿著合約給他,然後溫和地說道:
“老朋友,你這條命可是我向王爺幫你討來的,你可別浪費了哦!”
“嗯,嗯。我會的!謝謝您,老朋友!”普特曼斯感恩地說道。
他活動了一下手腕,展開合約一看,越看眉頭越緊,不覺喉嚨一甜,吐了口血,接著顫抖地說道:
“你,你們……這,這是……你們好狠啊!”
“狠,能有你們狠!你看看自己染滿鮮血的手,不簽,我就換人!一千多人,總有人會簽的!”徐閑淡淡地說道。
“我,我,我……”
普特曼斯的嘴巴囁嚅了半天,最終從喉嚨裏擠出了一個含糊的音節——“簽!”
“那行,把他帶下去,給他吃頓好的,壓壓驚。然後再從俘虜裏挑幾個大點的官員,把他們拾掇一下,後天我們舉行一個簽約儀式。”
徐閑對著鄭芝龍說道,“這件事,你來安排!”
“是!臣一定安排妥善!”
崇禎九年(1636),六月一日,天氣晴。
熱蘭遮城長官公署一樓大廳,擺著一張長長的桌子。
坐在北邊的是以徐閑為首的九個人,坐在南邊的則是以普特曼斯為首的九個人,看上去兩隊人好像是在談判。
坐在北邊的人,興高采烈。特別是孫承宗,按他的話來說,能親眼見證台灣收複,讓他立刻死,他都無憾了!
坐在南邊的人,則暮氣沉沉,因為他們即將簽下屈辱的條約……
經徐閑九人激烈討論,雙方所訂立的最新條約條款如下:
“1.雙方都要把所造成的一切仇恨遺忘。
2.熱蘭遮城及其城外的工事、大炮及其他武器、船隻,糧食、商品、貨幣、土地、牲畜及所有其他物品,都要交給大明軍隊。
3.荷蘭占領台灣南部十二年,每年以四噸黃金補償給大明軍隊,共計黃金153.6萬兩。
4.所有的荷蘭官員、職員、自由民、婦女、兒童可以離開,男奴、女奴等通過不法手段獲得的人員則交給大明軍隊。
5.所有荷蘭人離開時隻允許帶走個人的衣服與不值錢的東西,其餘貴重財產一律不許帶走。
6.允許普特曼斯派小船前往巴達維亞東印度公司送信,賠償金到位,就可以把人帶走。
7.可以離開的荷蘭人共計1045人,每人每天生活費1兩銀子,待準備離開時再進行結算,費用結清才允許離開。
8.死去的荷蘭士兵每具屍體一兩銀子的火化費,共計205兩銀子。待離去時也一並結清。
9.荷蘭總督府全部文件簿記,都可以帶往巴達維亞。離開時,荷蘭軍隊舉著打開的白旗、打著鼓出去上船。
10.荷蘭人若是想要在大明境內做生意,則需付20%的關稅。
本條約自簽名之日起生效。”
北邊九人看完都露出了滿意的笑容,而南邊九人則如喪考妣,滿麵愁容。
“各位,沒意見吧。沒意見就簽字!”
劉宗敏握著劍站起來說道。
“沒,沒,簽,簽……”南邊九人唯唯諾諾地簽下自己的名字。
簽下名字,迴去會被罵死;但不簽,現在就得死。
待南邊九人簽完後,劉宗敏恭敬地把合約遞給徐閑,說道:
“王爺,他們簽完了!”
“很好,我們也簽吧!”徐閑說道。
北邊九人愉快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自此,《明荷台灣條約》生效,台南正式迴歸中國懷抱,台灣島也開始步入快速發展的階段。
《新明史》記載:崇禎九年,歲在丙子。5月28日逍遙王徐閑率王鐵柱、鄭芝龍等人,以閃電戰方式,三天打敗荷蘭人,收複台灣南部,並迫使其於6月1日簽訂《明荷台灣條約》。史稱“丙子台南條約”。
滿臉橫肉的諾貝爾
“殿下,他就是諾貝爾!”路易斯施了一禮說道。
徐閑用眼神示意了一下麻豆社頭人阿布和蕭壟社頭人瓦加力。
兩人點了點頭。
“你就是諾貝爾!”徐閑說道。
“我就是尼德蘭聯省共和國少尉君士坦丁·諾貝爾。”諾貝爾大聲嚷嚷道,
“我都投降了,你們還抓我幹什麽?”
“你可認識他們兩人?”徐閑指著阿布和瓦加力。
“嗯……認識,他們就是兩個不識相的土著。”諾貝爾不屑地說道。
“他們說你殺了他們很多族人。”徐閑說道。
“誰叫他們不配合,隻能殺雞儆猴!”諾貝爾說道。
“這麽說,你就是承認殺人了。”徐閑正色道。
“他們隻是一些卑賤的土著而已,和野獸沒啥區別。”諾貝爾狡辯道。
“放肆!他們是大明的子民!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豈容你侮辱和殺害!”徐閑大聲地說道。
“來人!荷蘭人君士坦丁·諾貝爾殺人證據確鑿,罪名成立!把諾貝爾交給他們兩人,該怎麽處置讓他們按照自己的規矩安排!”
“不,你不能把我交給他們!我是荷蘭人,即使有罪,也應該由荷蘭的法律來製裁我。”諾貝爾歇斯底裏地喊道。
“是的,閣下。他是荷蘭人,應該交由荷蘭的法院,按照荷蘭的法律進行審判。”被綁在椅子上的普特曼斯大聲的附和道。
“你們錯了!在大明的國土上,有且僅有一部法律,那就是《大明律》。任何國籍的人,隻要踏上大明的土地就必須遵守!”徐閑說道,
“按《大明律》規定:無故殺人者,償命!把他帶下去,讓他為死去的原住民贖罪!”
“不,你不能這樣!他是一名士兵,即使有罪,也應當給他個體麵的死法!”普特曼斯大聲唿號道。
“士兵?體麵?”
徐閑一步步地走向普特曼斯,用手指敲擊著他的腦袋,說道:
“用你的豬腦給我想想,兇狠殺戮百姓的人能稱之為士兵?殘害了100多人的瘋子還需要給他體麵?”
“我們都是文明人,難道就不能給他個文明的死法嗎!”普特曼斯再次掙紮道。
“別跟我談文明!你們這群盜竊犯、戰爭犯、殺人犯,配不上文明二字!立即執行!”
徐閑嚴肅地說道。
“謝謝王爺!”兩位頭人下跪謝禮。
“不用多禮!你們是大明的子民,為你們伸張正義,是本王的職責!”
徐閑把兩人扶了起來,拍拍他們的肩膀,誠摯地說道。
“謝王爺!”
兩人含淚點了點頭,拖著殺豬般嚎叫的諾貝爾下去了,至於諾貝爾的結局是什麽,徐閑不在乎。
過了一會兒,鄭芝龍和王鐵柱兩人走了進來。
荷蘭士兵投降圖
“啟稟王爺。我部將士殺敵69人,俘虜士兵、水手122人,奴隸240人。將士受傷121人,死亡17人。”鄭芝龍說道。
“報告司令,一軍戰士共殲敵146人,俘虜官員、士兵、家眷、仆人923人,奴隸405人。一軍隻有12位戰士輕傷,無一人死亡。”王鐵柱報告道。
“很好!同誌們都辛苦了!死者做好撫恤工作,傷者盡快讓軍醫醫治,其他士兵讓他們原地休整。”徐閑說道。
“是!”兩人齊齊地應了一聲。
鄭芝龍問身旁的王鐵柱:
“王兄弟,你們是如何做到傷亡這麽少?”
“靠這個!”
王鐵柱說著,伸手用手指敲了敲自己頭上的頭盔,發出“當當”的響聲。
“這個是什麽?鐵帽子?”鄭芝龍疑惑道。
“沒見過吧?這個帽子是鋼質的,叫做防彈頭盔。”
王鐵柱脫下頭盔,展示給鄭芝龍看,指著上麵的幾個彈痕說道:
“你看這幾個彈痕,這個是正麵擊中的,比較深點;這4個是擦過去的,比較淺些。”
“也就是說這頂頭盔,幫你擋了五顆子彈?!”鄭芝龍驚唿道。
“是啊!不然你以為我往前衝,是我頭鐵啊!”王鐵柱嘿嘿笑道。
“嗯……王兄,這頭盔我能要一些麽?”鄭芝龍不好意思地說道。
“這我就沒法做主了……這頭盔老貴了……都是精鋼製作的……
你看這工藝,一體成型……你看這裏襯,多麽舒適……戴上去,感覺整個人都勇猛多了……”
王鐵柱邊說邊指邊稱讚,簡直把這頭盔誇得是:天上有,地下無;錯過一次,後悔終生!
鄭芝龍:?(^w^)?我要
“王兄,這頭盔怎麽賣?”
“我都說我沒法做主嘛,你想要,找王爺去。”王鐵柱笑嗬嗬地說道。
鄭芝龍:(?o?o)你個老六。
不能做主,你說那麽多幹什麽!
於是,隻得腆著臉,湊到徐閑跟前,說道:
“王爺,您看這頭盔這麽好,能不能賞點給小的們……”
“可以啊!這次你們出了這麽大力,雖然這頭盔很貴,但給你們兩千頂還是沒問題的。”徐閑說道。
“謝謝王爺!”鄭芝龍高興地說道。
“王軍長,等迴去的時候,給鄭總兵2000頂頭盔,材料費就在本次的賞賜裏麵扣除就行。”徐閑吩咐道,
“怎樣?本王對你不錯吧。隻收你點材料費用。”
“嗬嗬,謝謝王爺!”鄭芝龍假裝笑道:就知道王爺不會白給……
過了一會兒,阿布和瓦加力迴來了,對著徐閑施禮道:
“謝謝王爺!幫我們為死去的族人報仇。”
“不必多禮,接下來,本王有個任務讓你們去做。”徐閑說道,
\\\"你們幫本王把附近的部族頭人都請過來,大肚社的頭人也幫我邀請一下。三天後,我們召開一個台中南原住民自治會議,並選舉出相關的自治委員會領導。”
“是!王爺!”兩人應了一聲,下去找人安排。
徐閑轉過頭慢悠悠地對普特曼斯說道:
“普特曼斯,你想死,還是想活?”
普特曼斯的眼珠子馬上活絡了過來,急切地說道:
“尊敬的王,我想活!”
“很好!想活就好好配合!芝龍,給他解綁,把合約給他。”徐閑說道。
鄭芝龍笑著點頭應是,幫普特曼斯解了綁,拿著合約給他,然後溫和地說道:
“老朋友,你這條命可是我向王爺幫你討來的,你可別浪費了哦!”
“嗯,嗯。我會的!謝謝您,老朋友!”普特曼斯感恩地說道。
他活動了一下手腕,展開合約一看,越看眉頭越緊,不覺喉嚨一甜,吐了口血,接著顫抖地說道:
“你,你們……這,這是……你們好狠啊!”
“狠,能有你們狠!你看看自己染滿鮮血的手,不簽,我就換人!一千多人,總有人會簽的!”徐閑淡淡地說道。
“我,我,我……”
普特曼斯的嘴巴囁嚅了半天,最終從喉嚨裏擠出了一個含糊的音節——“簽!”
“那行,把他帶下去,給他吃頓好的,壓壓驚。然後再從俘虜裏挑幾個大點的官員,把他們拾掇一下,後天我們舉行一個簽約儀式。”
徐閑對著鄭芝龍說道,“這件事,你來安排!”
“是!臣一定安排妥善!”
崇禎九年(1636),六月一日,天氣晴。
熱蘭遮城長官公署一樓大廳,擺著一張長長的桌子。
坐在北邊的是以徐閑為首的九個人,坐在南邊的則是以普特曼斯為首的九個人,看上去兩隊人好像是在談判。
坐在北邊的人,興高采烈。特別是孫承宗,按他的話來說,能親眼見證台灣收複,讓他立刻死,他都無憾了!
坐在南邊的人,則暮氣沉沉,因為他們即將簽下屈辱的條約……
經徐閑九人激烈討論,雙方所訂立的最新條約條款如下:
“1.雙方都要把所造成的一切仇恨遺忘。
2.熱蘭遮城及其城外的工事、大炮及其他武器、船隻,糧食、商品、貨幣、土地、牲畜及所有其他物品,都要交給大明軍隊。
3.荷蘭占領台灣南部十二年,每年以四噸黃金補償給大明軍隊,共計黃金153.6萬兩。
4.所有的荷蘭官員、職員、自由民、婦女、兒童可以離開,男奴、女奴等通過不法手段獲得的人員則交給大明軍隊。
5.所有荷蘭人離開時隻允許帶走個人的衣服與不值錢的東西,其餘貴重財產一律不許帶走。
6.允許普特曼斯派小船前往巴達維亞東印度公司送信,賠償金到位,就可以把人帶走。
7.可以離開的荷蘭人共計1045人,每人每天生活費1兩銀子,待準備離開時再進行結算,費用結清才允許離開。
8.死去的荷蘭士兵每具屍體一兩銀子的火化費,共計205兩銀子。待離去時也一並結清。
9.荷蘭總督府全部文件簿記,都可以帶往巴達維亞。離開時,荷蘭軍隊舉著打開的白旗、打著鼓出去上船。
10.荷蘭人若是想要在大明境內做生意,則需付20%的關稅。
本條約自簽名之日起生效。”
北邊九人看完都露出了滿意的笑容,而南邊九人則如喪考妣,滿麵愁容。
“各位,沒意見吧。沒意見就簽字!”
劉宗敏握著劍站起來說道。
“沒,沒,簽,簽……”南邊九人唯唯諾諾地簽下自己的名字。
簽下名字,迴去會被罵死;但不簽,現在就得死。
待南邊九人簽完後,劉宗敏恭敬地把合約遞給徐閑,說道:
“王爺,他們簽完了!”
“很好,我們也簽吧!”徐閑說道。
北邊九人愉快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自此,《明荷台灣條約》生效,台南正式迴歸中國懷抱,台灣島也開始步入快速發展的階段。
《新明史》記載:崇禎九年,歲在丙子。5月28日逍遙王徐閑率王鐵柱、鄭芝龍等人,以閃電戰方式,三天打敗荷蘭人,收複台灣南部,並迫使其於6月1日簽訂《明荷台灣條約》。史稱“丙子台南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