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老僵屍的戀愛史,不然真的得扯出幾十萬字經來……)


    將臣這一說,就足足說了二三個小時。


    “第10個,是一個脾氣和小月月很像的女孩兒,她好打抱不平,而且很刁蠻,很可愛。我和她遇見的時候,她14歲,已經被父母定好了親事,準備要嫁給宰相大人的兒子了。那天夜裏,我溜進她府裏麵,沒想到她竟然沒有睡著,瞧見了我,於是就對我一見鍾情了……


    ……(略3w字愛情史)……


    後來,她要我帶她走,她說她無法和一個不愛的男人成親生孩子,她願意隨我浪跡天涯。


    我問她:你知道我是什麽人嗎?並把獠牙亮給她看。


    我以為這樣就能把她嚇跑,沒想到她卻是早就知道了一般,麵容無懼地對我說:我不怕你,若你是吸血僵屍,我便就給你找血來喝;若是找不到,我就把我的血給你喝。


    嗬,那傻丫頭,我早就不吸血了……


    ……(再省略3w字愛情史)……


    我最後還是把她帶走了,我知道,當我把她帶在我身邊,她就會離人類社會越來越遠、越來越遠,再也迴不去她原來的地方。


    她曾無數次對我許願,說讓我咬她一口,把她也變成吸血僵屍,這樣她就能永生永世陪伴在我的身邊了。但我始終沒有答應她,不是為了什麽狗血言情劇裏說的那樣,男主不忍心把女主從人變成僵屍。


    臥槽了個去的,那電視劇簡直亂編!僵屍就是僵屍,人類就是人類,僵屍怎麽可能會說因為對方是個人類就不舍得把她變得不是人呢?你們人編故事就是從人的角度出發,根本不從僵屍的角度出發,僵屍才不會覺得人類有什麽可惜的呢。


    我不願意把她變成僵屍,與我共享生命的原因是,我曾試過咬一個人,然而那個人最後瘋了。吸血僵屍之所以是僵屍中最臭名昭彰的,那是因為吸血僵屍能保留理智的太少太少了。當我咬了她,她將會擁有無窮無盡的壽命,但同時,她也會變成一個隻會喝血的瘋子。


    那和親手殺死她沒有什麽區別。


    ……(繼續省略3w字愛情史)……


    你們都知道的,其實我和陰曹地府並不合,一直以來,我都躲在黃泉1路裏,隱姓改名叫‘小樋’,但是如果陰間那幾位閻王知道我是將臣,估計就要派出陰兵來收拾我了。他們老想弄死超脫他們‘命運轉盤’以外的東西。我正是如此。


    在我談第10次戀愛的時候,陰間發現我的行蹤了,閻王派出陰兵來殺我,我不是吹牛逼啊,那些陰兵真的都打不過我,如果他們真的能打得過我,我現在就不會坐在這裏和你好好的講故事了。


    等我揍完來追殺我的陰兵的時候,迴頭一看,發現她不見了。


    她被陰間捉走了。


    然後我就追去陰間了,沒想到那是一個陷阱。


    閻王們逼我上誅仙台,我不上,就她上,兩個之中必須要死一個。


    扯你媽的淡,閻王爺會講個屁的仁義道德,靈魂在他們眼中毛球都不算,一切都是他們的遊戲,任何人、任何靈魂於他們而言可有可無。


    我上去了。


    但是雷劈下來的時候,她卻衝出來,掩護了我,被打得魂飛魄散,連一句訣別的話都來不及說。所以我才說電視劇裏麵真他喵的扯淡!要真的遇上那種狀況,打死了就打死了,怎麽可能還留著人下來煽情呢?就算能活下來,你含著一口血看看你能把話說清楚不?


    事情大概就這樣了。


    她死了之後,我撕心裂肺,發了狂,逃出了陰間。最後就再也沒有出現在人世間,改了名字,以後就再也沒有談過戀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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