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未察覺的危險


    小偷,強盜,殺手這三種職業曾經確實存在過,但隨著社會進步三種職業基本已經銷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偷,搶,殺人三種違法行為,隻不過如此行事者,依舊會被習慣性以舊有職業名所稱唿。


    這其實多半是一種汙蔑,但無論是如此稱唿者還是被稱唿者都很少在意這種細枝末節。


    這名黑人也不是貨真價實的偷獵者,也許這不是他第一次偷獵,但他顯然還沒有熟練到能把偷獵當成一種職業的地步。


    和那些被捕的小偷,強盜,殺手一樣,他們都隻是業餘選手。


    換一種說法叫做“生活所迫”。


    在動物的世界中,這些被認為是犯罪的行為很常見,雖然很不願意得出如此推論,但這些犯罪行為可以算是生物本能。


    掠奪資源,偷妻竊子,殘害同類和其他生命,這些行為會被人類下意識認為成本低廉獲益巨大。


    可實際上,因為人為定序,如今這些行為反而是高風險低迴報,如此才導致了行業凋敝,青黃不接。


    偷獵是個例外。


    從小被當成“壞孩子”,長大後隻能“去偷去搶”的林虎,曾經認真規劃過自己的職業生涯,才有了這種發現。


    最初來非洲時,林虎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因為這項適合他的優秀就業前景,雖然最後他並沒有選擇對口的專業就業。


    其他職業想要成才,如何一步步學習掌握職業技能,獲取渠道較為狹窄,而且沒什麽實習空間,往往出道即巔峰。


    但偷獵是可以學習的。


    偷獵和狩獵區別隻在於狩獵對象的不同,而狩獵這項技能對於野生動物出沒區域附近的農戶而言是一項必備的生存技能。


    每當迷路的動物偶然傳入農田,造成極大損失時,或者其他天災人禍,為了確保食物,就需要狩獵來補充。


    槍支是狩獵的利器,不過農戶所擁有的槍械隻是普通火槍,在麵對猛獸時火光和爆炸聲雖然能夠壯大不少聲勢。


    但無論是精度,射程,威力都相對欠缺,麵對足夠皮糙肉厚的龐然大物,或者成群結隊的入侵,就會顯得力不從心。


    無論是野獸還是人類,都被饑餓所脅迫在邊界展開一場又一場的戰爭。


    火槍的存在讓人類占據一定優勢,但這份優勢卻並不可靠。


    在野獸們理解人類擁有這樣一種不可思議的武器之後,他們通過打時間差的方式,進攻人類的地盤。


    作為防守方的人類沒辦法全時間段提防著野獸的進攻,況且他們還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這就讓野獸們找到了機會。


    更有狡猾兇猛的家夥,發現人類並不是一直隨身攜帶那種威力巨大的武器,甚至會采用埋伏偷襲的方式,直接連人帶牲畜一起葬送。


    獅子正是其中的佼佼者。


    人類自然也不會坐以待斃,陷阱,柵欄,其他可以防範野獸的方法,反而比槍械更加普及好用。


    畢竟匕首是可以隨身攜帶的武器。


    再後來,人類方發現了野獸身上的價值,動用了高精尖的槍械,再搭配夜視儀輔以偵查,以降維打擊般的碾壓姿態殺死了比賽。


    不過,一部分人因此察覺到野獸資源在這種碾壓般的榨取下,並不是無窮無盡的,並且對野獸們慘絕獸寰的處境感到痛心。


    可最後依然是在野獸們被逼到快要滅絕,人們才總算理解並有所收斂。


    各種保護措施才被逐漸實施,那種仗著槍械可以隨意捕殺野獸的時代也一去不複返了。


    不過,偷獵從來沒有根絕過,隻是如同屠殺般輕鬆的偷獵很難發生,隻有有償狩獵不守規矩逾越區域,或者極其膽大妄為者。


    前者交足了罰款,後者也吃夠了牢飯。


    因為高水平槍械的路徑以及動靜都太容易捕捉,如此行徑被發現反而是最容易的,實在是愧對一個“偷”字。


    令人覺得麻煩的,反而是曾經受苦受難,磨練了狩獵手藝的農戶們。


    槍械以及經過磨煉的技藝,都是為了應對猛獸,槍械雖然容易暴露,但像是布置陷阱,布網,下藥等等一係列的手段依舊讓其他野生動物防不勝防。


    而且攻守易勢,人類方唯一的劣勢也沒有了,就連許多大型猛獸也無法防備人類籌謀已久的偷獵。


    或許最開始偷獵是生活所迫的無奈,可一次成功就會勾起貪念一發不可收拾。


    林虎知道醫院裏昏迷不醒的這個黑人,大概就是如此,因為當地人可不會沒事在那個區域附近隨意閑逛,除了負責巡邏的人以外,基本上隻有別有用心者。


    不過林虎也無法斷定他此刻的慘狀是不是遭了報應,而且這種麻煩事還是不要過多參與為好。


    本來就是為了躲避麻煩,怎麽可能再去招惹麻煩,於是林虎什麽都沒有告訴林玲,他們隻是當了一迴普普通通的好心人。


    ......


    那名黑人是個偷獵者的推論,黃謙不得而知。


    他隻是覺得這是一個倒黴遇到晴空獅王的可憐人,在激怒晴空獅王之後,不得已用隨身攜帶的匕首反擊最後失敗,下場慘烈。


    在這種野外隨身攜帶一柄匕首黃謙覺得完全可以理解,也不會因此覺得他有什麽企圖。


    把一個陌生人當成一個陌生人來考慮再正常不過了,隻有像林虎那樣足夠了解才會產生額外的想法。


    不過,林虎並不清楚這個家夥更多的情況,隻是單純以為他是個想要在那附近偷獵些小型野獸的可憐人,還運氣極差的遭遇了猛獸,大概率是懶漢獅王。


    不希望麵對懶漢吃人這件事,林虎雖然沒有像林玲那麽強烈,但心底未嚐沒有此類想法。


    可如果兩人能有所交流,就會更加重視起來。


    這名偷獵者是與晴空獅王碰麵過的。


    想要與晴空獅王碰麵,其勢必在野外進行了很長一段路途的跋涉,甚至可能還得為此在野外過夜。


    他絕對不是一個新手偷獵者,而且目的性極強。


    甚至可能不隻是單獨一個人。


    不然,將其一臂咬斷的晴空獅王何至於逃竄向獅王夜幕求援呢?


    這本就是一場針對白獅的偷獵,隻不過進展並不順利,可惜,誰都沒有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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