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法醫使用的手套有兩種,橡膠手套和乳膠手套,但按照現在的情況適合使用柔軟一點的乳膠手套,這種手套防刺穿能力強一點,我和唐麗琴把屍體從坑內提了上來,放到了邊緣上,這種情況下驗屍當然是不可能的,先不說這裏的環境很差勁,設備也沒有,我們現在可是在一個國際重犯的巢穴之內,稍微分心都會造成不堪設想的後果,這種情況下哪還有心情驗屍。


    隻好把屍體挪動到某個地方藏匿起來先,但在挪動的時候,我們發現屍體的身上掉落下來了一塊手鐲,本來也不知道用來幹嘛的,但我還是收起來了,然後我們繼續前進,到時候我們能離開這裏的話,這具屍體肯定會進入解剖室進行詳細屍檢的,就這樣我們先繼續往前走,經過一些管道和走廊,在這裏遇到了一個奇怪的電子門,但看上麵的凹槽上有個手鐲形狀的軌跡,我馬上使用了手鐲,門就打開了,原來那手鐲是在這裏使用的。


    再次前進,我們已經來到了一處車間之中,地下工廠肯定是有車間的,這不奇怪,這種車間到處分布著不少的長方形鐵櫃子,看著它們表麵的一處玻璃有雜質分布著,我拿起了放在旁邊的一盤花直接砸了上去,其實我剛才是看到了裏麵有一把扳手了。


    一開始唐麗琴還不知道我拿扳手做什麽,但在我拿起那工具朝著左邊一處鐵門而去的時候,她就明白過來了,我們一起用力扭動了一下一處門鎖,那東西哢嚓一聲斷開了兩半,我一腳踢開了門,往前麵不斷深入,唐麗琴在背後跟著,一路上有許多強光打在我們的身上,害我們的眼睛一瞬間都睜不開,我們持槍步步深入,直到一處周圍都分布著一些鐵絲網的房間出現在眼前,我們立馬止步!


    這些鐵絲網之上有不少電流經過的痕跡,密集而混亂,而且電流量應該很複雜,如果我們就這樣衝過去,沒準一會兒就會被電死,然後永遠和那鐵絲網連接在一起,其實這樣挺麻煩的,因為我們眼前當時都沒路了背後竟然又傳來了轟隆轟隆的巨響,迴頭一看才發現好幾個鐵球竟然朝著我們滾動了過來!


    本來周圍都沒有出口的,然而就在鐵球滾來的時候,兩邊都突然裂開了一條縫隙,當時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隻能暫時分開了,不然我們彼此都得完蛋,接著我們往左右撲去,我選擇了左邊的通道,而唐麗琴來到了另一邊,接著那些鐵球直接撞開了眼前的鐵絲網,可同一時間我們背後的牆壁也合上了,不然我們還能從背後離開然後從那些鐵絲網中走出去,看來是沒有辦法了,在牆壁關閉之後,我對著背後喊了幾聲:“唐麗琴!”


    但那邊沒有迴應,這牆壁的厚度挺嚇人的,估計我就算喊破喉嚨聲音都不會傳到她那邊,那得了,又隻能自己繼續前進,我就是擔心唐麗琴會有事,畢竟她即便有點手段,但始終都是女孩子,可我現在也沒有辦法去幫助她,看來隻能這樣了,為她祈禱了一句,我轉身繼續走,這一次我通過了一條樓梯就找到了往上的路,接著一直爬行,忽然聽到有密集的腳步聲朝著我這邊而來,我擔心是老船長的人,並沒有輕舉妄動,然而就在一分鍾後,我發現外麵傳來了槍擊的聲音!


    我故意探出腦袋看看外麵的情況,發現不少的穿著剛才那種實驗室工作服的人持槍跟我們警隊的人在火拚,我立馬就意識到是怎麽迴事了,看來警隊的人在另一邊找到了出路,已經進入到工廠內部了,看來我的機會也來了,我小心地彎著身子借助一些障礙物來到了那些罪犯的背後,隨即掄起一把衝鋒槍就往他們的背後射擊,由於突然的背後襲擊,他們的人被我擊倒了幾個,等到他們反應過來的時候,前麵的特警和武警已經撲出來把這些人製服了!


    我們還在工廠的一處老總的辦公室中,把一個老頭揪了出來,然而在看到那老頭的模樣時,卻然讓我們感覺到咂舌,這家夥怎麽跟劉光啟一模一樣,那個時候我才意識到,或許這個人才是劉光啟!


    而我們之前在船上抓捕的那個人多半是替身了,任務圓滿成功,之後我們在地下工廠的其他地方找到了唐麗琴,大夥兒也沒事,我們從那裏找到出路爬上來的時候,才發現武警們原來使用了地下通道,他們在附近的牆壁上用切割器打開了一條能進入地下工廠的通道,畢竟位置都確定了,隻要知道大概的方位切開一堵牆壁對武警們不是難事。


    這一次得到他們的幫助我們才成功地抓捕了劉光啟,在把他的人送去公安局的時候,黃馨就已經調查出他的真正身份,原來此人還真是劉光啟,而之前我們遇到的那個,雖然dna吻合,但隻是他的弟弟,那一切就解釋清楚了,怪不得dna是吻合的,兄弟之間這就解釋清楚了,而且那個死掉的正是劉光啟的孿生兄弟,劉光名。


    審訊室內,劉光啟卻一點也不願意承認自己做錯了什麽,我早就知道他會這樣,但那工廠內找出了無數的教導別人犯罪的公式和方法,另外是一些視頻和照片等等,甚至還有犯罪類型的書籍之類,更加重要的是,一些犯罪的手法跟之前我們遇到的一些罪犯使用的一模一樣,經過筆跡鑒定,跟劉光啟書寫的是一模一樣的。


    這很明顯,之前一些罪犯都跟他有著密切的關係,這迴劉光啟就算想抵賴也賴不掉了,然而他還是跟我們說:“我即便有教育他們犯罪的意思,可最終動手的還是他們呀,我這最多就是教唆殺人而已,跟謀殺是兩迴事的。”


    這家夥明顯是在棄卒保帥,我解釋道:“《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聽到我的說法,劉光啟也隻能低頭認罪……我看著他萎靡的樣子,內心感覺特別興奮,就這樣我們完成了最後的使命……


    懲罪者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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