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以色列的關係


    1993年9月和1994年5月,巴以簽署了巴自治協議(“奧斯陸協議”)和該協議的執行協議。1995年9月,巴以簽署巴第二階段自治協議,根據協議,以色列已將約旦河西岸6座城市的教育、社會福利、旅遊、衛生和稅收等20餘項民事管理權移交巴方。


    1997年1月17日,巴以正式簽署了關於以軍在希伯倫市重新部署的協議,規定以從希伯倫80%的地區撤出。1998年10月23日,巴以簽署了以色列第二階段從約旦河西岸撤軍協議,即“懷伊協議”。1998年12月14日,巴全國委員會在加沙召開會議,以舉手表決方式通過對巴國民憲章的修改,取消其中的滅以條款。


    1999年5月以色列工黨領袖巴拉克上台執政後,中東和平進程出現轉折,巴以和談恢複。巴拉克與阿拉法特多次公開和秘密會晤。9月5日,阿拉法特和以總理巴拉克在埃及的沙姆沙伊赫就實施懷伊協議和啟動巴最終地位談判簽署協議。11月8日,巴以正式啟動巴最終地位談判。2000年7月,美、以、巴首腦在戴維營舉行峰會,但因巴以雙方在耶路撒冷主權問題分歧嚴重,會談無果而終。9月,由於以色列右翼黨利庫德集團領導人沙龍強行進入阿克薩清真寺,引發以巴衝突。2001年3月,沙龍就任以色列總理後,對巴采取強硬政策,對巴自治區實行封鎖和軍事打擊,以巴衝突愈演愈烈。


    2003年6月,由美國、俄羅斯、歐盟和聯合國“四方機製”起草的中東和平“路線圖”計劃啟動,規定在2003年底之前建立有臨時邊界和主權象征的巴勒斯坦國,繼而在2005年完成最終地位談判,巴正式建國。該計劃至今未得到切實執行。


    2005年,阿巴斯上台後,巴以關係明顯改善。2月8日,在穆巴拉克的倡議和推動下,以、巴、埃、約領導人在埃及沙姆沙伊赫舉行峰會,就巴以停止長達4年多的暴力衝突達成協議。此後,以暫停了對巴軍事行動,先後釋放了898名在押巴囚,並向巴移交了傑裏科和圖勒凱爾姆兩城的安全控製權。8月15日到9月20日,在埃及等方麵的推動以及巴方的積極配合下,以完成從加沙和約旦河西岸部分地區撤離猶太定居點和軍隊的“脫離計劃”。11月15日,在美國斡旋下,以同意開放加沙與埃及交界處的拉法口岸以及加沙南部與以交界處的凱雷姆貨物口岸,同意巴修建加沙港口,並允諾逐步開放加沙地帶農產品向以出口的通道等。25日,由巴控製、歐盟觀察員監督的拉法口岸正式開放。


    但是,雙方的暴力衝突仍時有發生。2005年7月12日,以海濱城市內坦亞遭巴武裝人員自殺式爆炸襲擊。以隨即宣布恢複“定點清除”,一度平靜的巴以局勢再度緊張,原定的巴以第三次首腦會晤被迫取消。12月5日,內坦亞再次遭襲,以宣稱將繼續采用“一切可能的方式”來製止巴武裝人員的襲擊。28日,以啟動“藍天”軍事行動,意圖在加沙北部建立軍事隔離區,阻止巴武裝人員襲擊以城市。


    2006年哈馬斯組閣後,以要求其接受“三項條件”,並對巴進行政治孤立和經濟封鎖。6月25日,巴武裝人員襲擊以軍哨所,造成數名以軍傷亡,並綁架了一名以軍士兵。以軍隨後對巴展開大規模軍事行動,逮捕60多名巴部長、立法委員。11月,巴以宣布在加沙停火。12月,以總理奧爾默特與阿巴斯會晤。2007年3月,巴民族聯合政府成立後,以對其采取“不承認、不交往”政策,維持對巴封鎖,但與阿巴斯保持接觸。


    同美國的關係


    美國曾長期拒不承認巴解。1988年12月,巴美開始對話。海灣危機爆發後,巴解一再抨擊美在處理海灣危機問題和巴勒斯坦問題上實行“雙重標準”,要求美以同樣的標準執行聯合國和安理會關於解決巴勒斯坦問題的決議。美則指責巴支持伊拉克。海灣戰爭結束後,美推行中東和談計劃,巴解對此采取積極立場,巴、美關係漸趨緩和。1993年9月,經美撮合,巴以簽署華盛頓原則宣言,實現相互承認,美隨後宣布承認巴解為巴人民的代表。1994年6月24日,美將巴駐美辦事處升格為官方使團,並利用美駐耶路撒冷總領館與巴進行聯係。1998年12月,克林頓訪巴,這是美總統第一次訪問巴自治區。阿拉法特執政後期,美巴關係緊張,美拒絕同阿接觸。2005年阿巴斯上台後,美巴關係改善。2006年哈馬斯勝選並組閣後,美反應強烈,表示不會與巴政府進行接觸,要求國際社會孤立哈馬斯,直至其改變立場、接受“三項條件”,並停止了對巴直接援助。2006年下半年以來,美國務卿賴斯多次訪問巴以。10月,阿巴斯訪美,會見美總統布什。布什稱阿巴斯是有遠見且愛好和平的領導人。2007年巴民族聯合政府成立後,美表示將密切關注巴政府實際行動,並與新任巴財長接觸。4月,美國會批準向阿巴斯領導的安全部隊提供5900萬美元資金。


    同歐洲國家的關係


    巴解組織重視發展與歐盟國家的關係,在10多個歐盟國家派駐代表。歐盟國家在法律上未承認巴國。但不少國家一直與巴解保持著各種形式的聯係,並不斷向被占區巴人提供物質援助。海灣危機發生後,歐盟國家指責巴解在海灣危機中支持伊拉克。


    1991年2月6日,歐共體12國外長宣布凍結與巴解和阿拉法特的接觸。海灣戰爭結束後,歐盟國家與巴解關係逐漸恢複。巴以簽署巴自治協議後,歐盟國家開始在巴自治區設代表處或通過駐耶路撒冷總領館與巴自治政府進行聯係,並向巴自治政府提供了大量援助。


    2005年10月,歐盟委員會向歐洲議會和歐盟部長理事會提出了支持巴的全麵中期戰略,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巴選舉、司法製度和法製建設;支持巴民族權力機構改革;改善巴貿易和投資條件;重建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的基礎設施等。歐盟對哈馬斯執政表示擔憂,要求其接受“三項條件”,並將之與援助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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