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人入侵


    259年,一支日耳曼人的部落聯盟渡過萊茵河,攻克了帝國瑞士的北部邊塞,從此羅馬瑞士進入了戰亂的年代,直到公元401年帝國軍隊撤出了阿爾卑斯山以北地區。從此日耳曼人統治瑞士的時代開始了。


    日耳曼人統治的瑞士大體可以分為東西兩個部分,西部由勃艮第部落聯盟統治,他們人口數量少,文化落後在占領瑞士之後接受了當地的羅馬-凱爾特人語言和文化傳統;中部和東部由阿勒曼尼部落聯盟統治,他們所占領的是瑞士山區和羅馬化程度較低的區域,在那裏日耳曼語言取得了勝利,這種東西分治也是如今瑞士法語區和德語區的雛形。


    日耳曼人治下的瑞士地區先後產生了很多小的王國,這些王國相互征伐,最終於536年統一於法蘭克王國,公元843年,根據瓜分查理大帝的法蘭克王國的凡爾登條約,瑞士再度分裂,分屬中法蘭克王國和東法蘭克王國。


    1033年,分裂的瑞士再度歸於統一的神聖羅馬帝國治下,由於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和羅馬教皇之間的權力鬥爭,德意誌王權衰落,各地方諸侯勢力上升,各路諸侯為了擴展自己的勢力,建立了大批城市,在今天瑞士的區域,策林根家族推動建立了眾多的城市,形成了瑞士特有的城鎮自治體製。為日後瑞士邦聯的建立埋下了伏筆。


    瑞士聯盟


    舊瑞士邦聯為阿爾卑斯山中部的河穀社群的結盟,邦聯用以維護共同貿易利益及確保重要山區貿易和平。烏裏、施維茨及下瓦爾登於1291年簽署的《永久同盟誓約》被認為是邦聯建立的最初文件,然而,在其數十年前可能存在類似同盟。


    至1353年,最初的三森林州已與格拉魯斯州、楚格州、盧塞恩、蘇黎世及伯爾尼等州結盟,邦聯擴張後,權力及財富皆有所增加,此後至15世紀末期才有新州加入聯邦。邦聯在森帕赫戰役(battle of sempach)及奈弗爾斯戰役(battle of n?fels)中對哈布斯堡作戰勝利,至1460年已控製汝拉山脈至阿爾卑斯山間的大部分地區。而後於1470年代以瑞士傭兵協助打敗勃艮第公國大膽的查理。瑞士於1499年在施瓦本戰爭戰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後,各州獲得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所默許的自治權,神聖羅馬帝國幾乎被迫承認瑞士獨立自主。


    瑞士邦聯在戰爭中取得輝煌戰果,因而其善戰名聲聞名於歐洲。邦聯的領土擴張僅於馬裏尼亞諾戰役遭受挫敗,也終結了瑞士曆史上的英勇時代,邦聯自此放棄以武力擴張領土。茨溫利在瑞士北部州成功進行宗教改革,但卻引發各州間的宗教衝突,並於1529年及1531年爆發兩次卡珀爾戰爭(wars of kappel)。於1648年歐洲各國簽定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承認瑞士為一獨立國家並確認其為中立國。


    三十年戰爭結束後,由於經濟困難、貴族壟斷政權且濫用特權,而於1653年爆發農民起義。至18世紀,天主教及新教各州的衝突仍然存在,於1656年及1712年分別發生兩次維爾梅根戰役(battles of villmergen),第一次天主教各州戰勝,第二次則由新教各州戰勝,伯爾尼及蘇黎世兩州的政治影響力則與其經濟實力相符。


    宗教改革時期


    16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在瑞士廣泛興起,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影響。


    茨溫利以蘇黎世為中心,宣傳宗教改革,在1523年在蘇黎世確立了基督教新教的優勢地位。之後加爾文在日內瓦進行宗教改革。由於宗教的分裂與經濟利益的不同,不同州的態度也不同。


    1531年,在卡貝爾的宗教武力衝突中,茨溫利戰死。


    1532年,宗教改革擴散到瑞士全境,而後走出瑞士,傳遍歐洲。


    拿破侖時期


    法國政府征服瑞士並起草統一的憲法,並將政府體製改為中央集權,原屬瑞士邦聯的米盧斯及瓦爾泰利納則分別被劃入法國及奇薩爾皮納共和國。法國占領期間,瑞士改名為赫爾維蒂共和國,但此外來勢力所建立的共和國與瑞士各州高度獨立的傳統相違背。在此期間,瑞士僅是法國的附庸國。法國軍隊鎮壓與當地人民反抗引發如下瓦爾登州的“恐怖日”暴動。


    在俄羅斯及奧地利對法國發動的戰爭中,瑞士人拒絕以赫爾維蒂共和國的名義為法國軍隊作戰。赫爾維蒂共和國的新政府中主張國家中央集權的中央集權派及恢複舊邦聯體製的聯邦派也有所紛爭,拿破侖於1803年招集雙方在巴黎進行調解,各黨派無異議通過《調停法案》(acte de médiation),恢複各州自治及邦聯體製。


    1815年在維也納會議上,瑞士重獲獨立,並確認為永久中立國。但瑞士軍隊直至1860年加埃塔包圍戰(siege of gaeta)後才終止協助外國政府作戰。瓦萊州、納沙泰爾州及日內瓦州先後於1815年加入聯邦,瑞士的領土從1815年起即未再變更。


    聯邦國家


    法國大革命“自由、平等、博愛”的理念對瑞士各州由寡頭貴族所支配的政治體製具有明顯的衝擊,演變成激進與保守州的對立。瑞士於1839年爆發蘇黎世保守派叛亂(zuriputsch),部分保守天主教州於1845年結盟為“分離同盟”,於1847年與聯邦軍爆發分離同盟戰爭(sonderbundskrieg),戰爭持續不到1個月,死亡人數為104人,且大多是受到友軍誤傷。分離同盟戰爭與歐洲各國發生的動亂類似,但對瑞士社會及心理層麵皆有重大影響。


    在1848年歐洲各地發生革命及騷動時,瑞士起草以聯邦體製為架構的新憲法,該憲法大多參考美國憲法;新憲法賦予聯邦政府較大權力,各州政府則保留處理地方事務的權限。激進自由州傾向以各州人口比例推派代表的單一議會,而傳統保守州欲維持舊體製,經協商後,國會分為上議院即聯邦院,由各州選出2名代表,半州則為1名;以及下議院即國民院,共200名代表,依各州人口數量比例選出代表:106。修改憲法須經全民公投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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