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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總他隻想當受[穿書] 作者:景蘿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每當這時候,梁烈都會笑著迴答:「吃吧。」
即便五年沒有見麵,期間也沒有任何的溝通交流,有些默契,好像會永遠永遠保留著。
紀越沉默地拿起筷子吃飯,他實在是餓極了。急需東西補充體力,不然他的大腦可能會難以思考,無法和梁烈鬥智鬥勇。
一桌子菜,全部都是紀越愛吃的。所有的菜裏麵,也沒有紀越最討厭的胡蘿蔔。
紀越懶得去想梁烈是記得自己愛吃的東西,還是節目組提醒。
畢竟作為頂流,紀越喜歡吃的東西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粉絲朋友都知道,尤其是他討厭胡蘿蔔這個事情,經常被當做梗拿來說,簡直再正常不過了。
五年足以改變很多,梁烈忘記也正常,他要是還記得呢,紀越也不會因此感恩戴德。
都離婚了,就算梁烈殺人放火,也和紀越沒有任何關係。
兩人沉默地吃著飯,飯桌安靜地隻有碗筷碰撞的聲音。期間連一個眼神交流都沒有,仿佛兩個拚桌還莫名看不上對方的陌生人一樣。
節目組有點著急,這也沒有看點啊。
好在這頓飯顯然並不會那麽如意,就像紀越五年沒有見到梁烈,一見麵就給他那麽一份大禮一樣。
沿海城市最不缺海鮮,作為沿海城市,藍海市的海鮮還很便宜。
紀越喜歡吃海鮮,梁烈也採購了不少海鮮。
花蛤淡菜冬瓜湯,隻需要加鹽不需要別的調料,喝一口鮮到要掉牙;清清爽爽,也很適宜夏日。
香炸小黃魚外酥裏嫩,骨頭酥到一咬就碎,完全不怕會被魚刺噎到。
青椒炒魷魚裏,青椒蓋住魷魚的腥味,青椒又裹上了魷魚的鮮味,味道鹹淡適中,相得益彰,可以連吃好幾口。
這些都是方便送入嘴裏的,不需要用手。
而距離紀越最近的油燜大蝦,像是被紀越忽視了一般。
不是他不想吃,也不是他不愛吃了,實際上他想吃的都快流哈喇子了。
但是,剝蝦要用手,肯定要弄髒手,弄髒手沒有關係,吃蝦的靈魂之一就是嗦手指!而梁烈就坐在自己對麵……紀越不太想讓他看到自己舔手指的樣子。
都離婚了啊,都這麽多年沒見了啊,其實已經跟陌生人沒有什麽差別。
以前熟悉的時候,紀越在裏麵拉屎,梁烈就在外麵洗手洗臉。誰也不嫌棄誰,誰都覺得沒有什麽。
紀越還會惡劣的在被子裏放屁,然後引誘梁烈去聞,梁烈次次都上當,次次都躲不過。
當然,也有可能隻是他無所謂被紀越欺騙,想寵著紀越罷了。
無論做出再多沒有形象的事情,他們都無所謂。因為他們是愛人,是有名正言順婚姻關係的夫夫。
可是現在,在陌生人麵前當然要保持形象。
紀越猶豫半天,偷瞄一眼梁烈,確定他在吃飯應該一時間注意不到自己,還是舉起筷子。
大不了待會不舔手指嘛,就剝蝦好了。
垂涎已久的大蝦終於到自己手上,紀越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五年不見,梁烈的廚藝似乎還長進了,味道比以前的還要好。
在沒有入行當演員前的梁烈是五星級飯店的主廚,廚藝水平自然不用多說。可他居然還能精進,想必平時除了拍戲,也是時常有練習的。
在嘴裏嗦了嗦蝦頭的味道以後,紀越拿出來,開始剝蝦。
可能是太過緊張,手指第一下竟然沒能捏住蝦尾,於是汁液頓時噴濺出去,濺了紀越一臉。
手忙腳亂抽出濕巾擦臉,弄幹淨以後,一抬眸就看見梁烈正盯著自己看。
「我幫你剝吧。」他提出建議。
「不用,我自己有手。」紀越冷漠拒絕。
早就料到他的態度,梁烈心中還是有些悶悶的。
他垂眸抿了抿唇,掩飾住眼裏的情緒。
給紀越剝蝦這件事情早在五年前,梁烈已經做過不知道多少遍。明知道自己會給他剝蝦,紀越還喜歡撒嬌讓自己剝,這是屬於他們之間的情趣。
可是一晃五年過去,他不再迴對自己撒嬌,也不再需要自己給他剝蝦了。
但是,讓梁烈放棄怎麽可能?
把自己的情感拿到綜藝上任人剖析,難道他會很樂意?
如果不是因為那個人是紀越,他是絕對不會答應的。
他說過,他這次來參加這個離婚綜藝,就是想知道自己還有沒有機會?
沒有機會就創造機會,他不想和自己接觸那就創造機會接觸。
如果一點都不努力,怎麽可能會成功?
如果他和紀越之間的距離是一百步,紀越一步都不想走也沒有關係,他會邁出一百步。
看見梁烈也夾了油燜大蝦,紀越不覺得奇怪。
人家做的菜,紀越也沒有霸道到不讓梁烈吃的道理。
美食果然會令人心情愉悅,即便這是梁烈做的,紀越也依舊吃的津津有味。
油燜大蝦也太好吃了嗚嗚嗚。紀越連吃好幾隻還意猶未盡,甚至還偷偷嗦手指了。
果然吃蝦就要嗦手指嘛!
正想著,他的碗裏忽然被放了好幾隻剝好的蝦仁。
紀越隻怔愣一秒,便把蝦一隻一隻的放到梁烈碗裏。
「我不要,你自己吃。」
梁烈沉默地又把蝦夾到紀越碗裏,並且認真地說:「這就是給你剝的,我不吃。」
即便五年沒有見麵,期間也沒有任何的溝通交流,有些默契,好像會永遠永遠保留著。
紀越沉默地拿起筷子吃飯,他實在是餓極了。急需東西補充體力,不然他的大腦可能會難以思考,無法和梁烈鬥智鬥勇。
一桌子菜,全部都是紀越愛吃的。所有的菜裏麵,也沒有紀越最討厭的胡蘿蔔。
紀越懶得去想梁烈是記得自己愛吃的東西,還是節目組提醒。
畢竟作為頂流,紀越喜歡吃的東西早已是公開的秘密。粉絲朋友都知道,尤其是他討厭胡蘿蔔這個事情,經常被當做梗拿來說,簡直再正常不過了。
五年足以改變很多,梁烈忘記也正常,他要是還記得呢,紀越也不會因此感恩戴德。
都離婚了,就算梁烈殺人放火,也和紀越沒有任何關係。
兩人沉默地吃著飯,飯桌安靜地隻有碗筷碰撞的聲音。期間連一個眼神交流都沒有,仿佛兩個拚桌還莫名看不上對方的陌生人一樣。
節目組有點著急,這也沒有看點啊。
好在這頓飯顯然並不會那麽如意,就像紀越五年沒有見到梁烈,一見麵就給他那麽一份大禮一樣。
沿海城市最不缺海鮮,作為沿海城市,藍海市的海鮮還很便宜。
紀越喜歡吃海鮮,梁烈也採購了不少海鮮。
花蛤淡菜冬瓜湯,隻需要加鹽不需要別的調料,喝一口鮮到要掉牙;清清爽爽,也很適宜夏日。
香炸小黃魚外酥裏嫩,骨頭酥到一咬就碎,完全不怕會被魚刺噎到。
青椒炒魷魚裏,青椒蓋住魷魚的腥味,青椒又裹上了魷魚的鮮味,味道鹹淡適中,相得益彰,可以連吃好幾口。
這些都是方便送入嘴裏的,不需要用手。
而距離紀越最近的油燜大蝦,像是被紀越忽視了一般。
不是他不想吃,也不是他不愛吃了,實際上他想吃的都快流哈喇子了。
但是,剝蝦要用手,肯定要弄髒手,弄髒手沒有關係,吃蝦的靈魂之一就是嗦手指!而梁烈就坐在自己對麵……紀越不太想讓他看到自己舔手指的樣子。
都離婚了啊,都這麽多年沒見了啊,其實已經跟陌生人沒有什麽差別。
以前熟悉的時候,紀越在裏麵拉屎,梁烈就在外麵洗手洗臉。誰也不嫌棄誰,誰都覺得沒有什麽。
紀越還會惡劣的在被子裏放屁,然後引誘梁烈去聞,梁烈次次都上當,次次都躲不過。
當然,也有可能隻是他無所謂被紀越欺騙,想寵著紀越罷了。
無論做出再多沒有形象的事情,他們都無所謂。因為他們是愛人,是有名正言順婚姻關係的夫夫。
可是現在,在陌生人麵前當然要保持形象。
紀越猶豫半天,偷瞄一眼梁烈,確定他在吃飯應該一時間注意不到自己,還是舉起筷子。
大不了待會不舔手指嘛,就剝蝦好了。
垂涎已久的大蝦終於到自己手上,紀越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五年不見,梁烈的廚藝似乎還長進了,味道比以前的還要好。
在沒有入行當演員前的梁烈是五星級飯店的主廚,廚藝水平自然不用多說。可他居然還能精進,想必平時除了拍戲,也是時常有練習的。
在嘴裏嗦了嗦蝦頭的味道以後,紀越拿出來,開始剝蝦。
可能是太過緊張,手指第一下竟然沒能捏住蝦尾,於是汁液頓時噴濺出去,濺了紀越一臉。
手忙腳亂抽出濕巾擦臉,弄幹淨以後,一抬眸就看見梁烈正盯著自己看。
「我幫你剝吧。」他提出建議。
「不用,我自己有手。」紀越冷漠拒絕。
早就料到他的態度,梁烈心中還是有些悶悶的。
他垂眸抿了抿唇,掩飾住眼裏的情緒。
給紀越剝蝦這件事情早在五年前,梁烈已經做過不知道多少遍。明知道自己會給他剝蝦,紀越還喜歡撒嬌讓自己剝,這是屬於他們之間的情趣。
可是一晃五年過去,他不再迴對自己撒嬌,也不再需要自己給他剝蝦了。
但是,讓梁烈放棄怎麽可能?
把自己的情感拿到綜藝上任人剖析,難道他會很樂意?
如果不是因為那個人是紀越,他是絕對不會答應的。
他說過,他這次來參加這個離婚綜藝,就是想知道自己還有沒有機會?
沒有機會就創造機會,他不想和自己接觸那就創造機會接觸。
如果一點都不努力,怎麽可能會成功?
如果他和紀越之間的距離是一百步,紀越一步都不想走也沒有關係,他會邁出一百步。
看見梁烈也夾了油燜大蝦,紀越不覺得奇怪。
人家做的菜,紀越也沒有霸道到不讓梁烈吃的道理。
美食果然會令人心情愉悅,即便這是梁烈做的,紀越也依舊吃的津津有味。
油燜大蝦也太好吃了嗚嗚嗚。紀越連吃好幾隻還意猶未盡,甚至還偷偷嗦手指了。
果然吃蝦就要嗦手指嘛!
正想著,他的碗裏忽然被放了好幾隻剝好的蝦仁。
紀越隻怔愣一秒,便把蝦一隻一隻的放到梁烈碗裏。
「我不要,你自己吃。」
梁烈沉默地又把蝦夾到紀越碗裏,並且認真地說:「這就是給你剝的,我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