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4章 食人魔
生番部落中,紋身是勇士的象征,越是勇猛的勇士身上的紋身越多,這次是生番部落第一次做雇傭兵,五十人是所有部落之中精選出來最為勇猛之輩。
跟在通努斯身邊的幾人,更是勇士中的勇士,全身皮膚都沒有什麽空餘的地方了。
要光是紋身,也沒什麽,可這些都是久經戰陣的勇士,殺人無數的同時,自己身上也落下了不少刀傷,紋身可以騙人,刀疤可騙不來人。
沒經曆過一次次血戰的人,不可能留下這麽多傷疤。
“他,他,他們腰上是什麽東西?”一個打手哆哆嗦嗦的問道。
大周西南生番很多習俗在常人看來都是異常恐怖的,其中最讓人驚駭的,就是他們收割人頭的癖好。
戰陣上,生番勇士喜歡割下敵人的頭顱記下自己的戰功,在砍下悍勇敵人頭顱後,生番勇士更喜歡將對方人頭經過風幹加工後當做自己的佩飾。
彰顯自己勇武的同時,他們也用這種方式來表達對強大敵人的尊重。
這些西南首屈一指的生番武士腰裏自然不缺人頭,其中兩人腰裏更是掛著三三四個人頭。
程軍義手下的打手們平時也就欺負欺負老百姓,就算有幾個殺過人的,也隻是敲悶棍背後捅刀子,屍體直接丟到海裏,沒一個人敢割人頭,更沒人想過人頭還能當玉佩掛在腰裏。
通努斯再次用生番語唿喊兩句後,幾個生番勇士就和他一起跳起了動作古怪的舞蹈。
圍觀人群看不懂他們舞蹈的寓意,可隨著他們舞動身體,傳來了一陣骨頭的碰撞聲,讓所有人都開始注意到生番們脖子上的項鏈。
圍觀的張屠戶眯著眼睛看了好一陣,疑惑的說道:“他們脖子上的是什麽骨頭?我咋沒見過?”
“你要是見過可就有鬼了,那是人手的指骨,去年我受雇遷墳的時候見過。”
說話的家夥賊眉鼠眼,附近的人都知道他背地裏沒少幹刨墳掘墓的勾當,隻是他刨的都是真臘人的墳,大家都覺得解氣,沒人告發。
如今“業內人士”發話了,所有人都相信,那就是人骨串成的項鏈。
每個人脖子上掛滿了指骨,他們到底殺過多少人?
指骨上麵一點肉都沒有,所有人都腦補出生番吃人的畫麵,把他們定義成一群食人魔。
打手們以前見鬼最厲害的人物也就是個殺了十幾人的江洋大盜,現在一下子蹦出來好幾個殺人如麻的食人魔,所有人都覺得雙腿發軟,站都站不住。
“勇士們!血祭的時候到了!用這些人的頭顱,祭奠我們的祖先!”
隨著通努斯的一聲高唿,幾個生番勇士也跟著大喊起來,快速向著打手們從過來。
隻幾個人,竟然跑出了千軍萬馬般的氣勢,幾個打手最先撐不住,怪叫一聲,丟到手裏兵器轉身就跑,有他們帶頭,其他打手也不敢留在原地等死,紛紛四散奔逃。
“大人,救命呀,快擋住他們呀!”
聽到程軍義的唿救,士卒們恨不得給他一個耳光,他們怕死,我們就不怕麽?這麽一群殺神,誰敢惹呀。
偏偏這個時候,厘簿楂高聲喊道:“周人要在作亂了!給我上,把他們幾個拿下!”
厘簿楂顯然高估了手下士卒的勇氣,他們平時遇到被惹急了要玩命的老百姓都會跑,更別說現在遇到一群食人魔了。
現在厘簿楂還讓他們去跟食人魔玩命,隻要腦子還夠用的都知道該怎麽辦,直接作鳥獸散了。
看到一群人像沒頭蒼蠅一般逃走,通努斯幾人也停下了腳步,他們自詡為勇士,追殺逃兵的事情,他們不屑去做。
看著對麵隻剩下厘簿楂和程軍義兩人,通努斯冷笑道:“你們沒跑,是勇士,和我打!”
通努斯的牙齒不怎麽好還喜歡吃肉,咧開嘴巴一笑,厘簿楂就看到他牙縫裏的肉絲,又看到他脖子上的人骨,直接忍不住吐了出來。
還在強撐的程軍義聽到動靜也撐不下去了,跟著吐了出來。
對於他們的反應,葉天沒有絲毫驚訝,就連西南那些兇悍的土人一聽到生番的名字都兩股戰戰,更別說自古就沒多少勇氣的真臘人了。
“通努斯,就不要難為他們兩個了,他們要不是腿軟跑不動,現在早就跑了。”
“一群廢物,隻要有五百勇士,我就能征服這片土地。”
通努斯的“豪言壯語”讓厘簿楂的臉色變得更加難看了,可他看到通努斯手中鋼刀,還是明智的選擇了閉嘴。
自己的性命最重要,現在可不是維護真臘國格的時候。
“程軍義,本王和你說得明白,所有錢我一個人扛下了,隻要你有膽子要,隨時找本王,本王現在問你一句,你敢不敢要錢?”
程軍義之前把所有事都想到了,就是沒想到他手下的打手和那些士卒如此無能,連動手的膽量都沒有。
他現在要是硬著脖子還要錢,肯定會被殺掉,荊王侍衛當街殺人,真臘朝廷就能抓住荊王的把柄撈好處,可自己已經死了,好處再多又有什麽用?
用手下的人給自己鋪路,程軍義很願意,可用自己的命給其他人鋪路,程軍義說什麽都不會同意。
沒有為真臘獻身精神的程軍義毫不遲疑的搖頭,“不敢,不敢,小人有眼不識泰山,求王爺開恩,饒了小的吧。”
“好,記住你的話,從今以後,你不能在逼著別人去你的酒樓吃飯了,缺錢了,就找本王要,隻要你有膽子的話,通努斯,咱們走。”
聽到葉天的話,周圍立刻響起了一陣叫好聲。
程軍義讓手下聚攏百姓,就是為了在眾目睽睽之下讓自己揚名,沒想到最終反而成全了葉天。
從今以後,人人都知道鬼魚底有了一位不畏橫暴的大周荊王,而他程軍義以後也休想在鬼魚底勒索一文錢的好處了。
葉天一腳把程軍義踩進爛泥之後,收獲了海量聲望。
而葉天也利用這件事讓鬼魚底的百姓們明白了一個道理,時代變了,大周沒有忘記他們,今後不管是真臘朝廷還是黑幫打手,都休想在欺負他們。
生番部落中,紋身是勇士的象征,越是勇猛的勇士身上的紋身越多,這次是生番部落第一次做雇傭兵,五十人是所有部落之中精選出來最為勇猛之輩。
跟在通努斯身邊的幾人,更是勇士中的勇士,全身皮膚都沒有什麽空餘的地方了。
要光是紋身,也沒什麽,可這些都是久經戰陣的勇士,殺人無數的同時,自己身上也落下了不少刀傷,紋身可以騙人,刀疤可騙不來人。
沒經曆過一次次血戰的人,不可能留下這麽多傷疤。
“他,他,他們腰上是什麽東西?”一個打手哆哆嗦嗦的問道。
大周西南生番很多習俗在常人看來都是異常恐怖的,其中最讓人驚駭的,就是他們收割人頭的癖好。
戰陣上,生番勇士喜歡割下敵人的頭顱記下自己的戰功,在砍下悍勇敵人頭顱後,生番勇士更喜歡將對方人頭經過風幹加工後當做自己的佩飾。
彰顯自己勇武的同時,他們也用這種方式來表達對強大敵人的尊重。
這些西南首屈一指的生番武士腰裏自然不缺人頭,其中兩人腰裏更是掛著三三四個人頭。
程軍義手下的打手們平時也就欺負欺負老百姓,就算有幾個殺過人的,也隻是敲悶棍背後捅刀子,屍體直接丟到海裏,沒一個人敢割人頭,更沒人想過人頭還能當玉佩掛在腰裏。
通努斯再次用生番語唿喊兩句後,幾個生番勇士就和他一起跳起了動作古怪的舞蹈。
圍觀人群看不懂他們舞蹈的寓意,可隨著他們舞動身體,傳來了一陣骨頭的碰撞聲,讓所有人都開始注意到生番們脖子上的項鏈。
圍觀的張屠戶眯著眼睛看了好一陣,疑惑的說道:“他們脖子上的是什麽骨頭?我咋沒見過?”
“你要是見過可就有鬼了,那是人手的指骨,去年我受雇遷墳的時候見過。”
說話的家夥賊眉鼠眼,附近的人都知道他背地裏沒少幹刨墳掘墓的勾當,隻是他刨的都是真臘人的墳,大家都覺得解氣,沒人告發。
如今“業內人士”發話了,所有人都相信,那就是人骨串成的項鏈。
每個人脖子上掛滿了指骨,他們到底殺過多少人?
指骨上麵一點肉都沒有,所有人都腦補出生番吃人的畫麵,把他們定義成一群食人魔。
打手們以前見鬼最厲害的人物也就是個殺了十幾人的江洋大盜,現在一下子蹦出來好幾個殺人如麻的食人魔,所有人都覺得雙腿發軟,站都站不住。
“勇士們!血祭的時候到了!用這些人的頭顱,祭奠我們的祖先!”
隨著通努斯的一聲高唿,幾個生番勇士也跟著大喊起來,快速向著打手們從過來。
隻幾個人,竟然跑出了千軍萬馬般的氣勢,幾個打手最先撐不住,怪叫一聲,丟到手裏兵器轉身就跑,有他們帶頭,其他打手也不敢留在原地等死,紛紛四散奔逃。
“大人,救命呀,快擋住他們呀!”
聽到程軍義的唿救,士卒們恨不得給他一個耳光,他們怕死,我們就不怕麽?這麽一群殺神,誰敢惹呀。
偏偏這個時候,厘簿楂高聲喊道:“周人要在作亂了!給我上,把他們幾個拿下!”
厘簿楂顯然高估了手下士卒的勇氣,他們平時遇到被惹急了要玩命的老百姓都會跑,更別說現在遇到一群食人魔了。
現在厘簿楂還讓他們去跟食人魔玩命,隻要腦子還夠用的都知道該怎麽辦,直接作鳥獸散了。
看到一群人像沒頭蒼蠅一般逃走,通努斯幾人也停下了腳步,他們自詡為勇士,追殺逃兵的事情,他們不屑去做。
看著對麵隻剩下厘簿楂和程軍義兩人,通努斯冷笑道:“你們沒跑,是勇士,和我打!”
通努斯的牙齒不怎麽好還喜歡吃肉,咧開嘴巴一笑,厘簿楂就看到他牙縫裏的肉絲,又看到他脖子上的人骨,直接忍不住吐了出來。
還在強撐的程軍義聽到動靜也撐不下去了,跟著吐了出來。
對於他們的反應,葉天沒有絲毫驚訝,就連西南那些兇悍的土人一聽到生番的名字都兩股戰戰,更別說自古就沒多少勇氣的真臘人了。
“通努斯,就不要難為他們兩個了,他們要不是腿軟跑不動,現在早就跑了。”
“一群廢物,隻要有五百勇士,我就能征服這片土地。”
通努斯的“豪言壯語”讓厘簿楂的臉色變得更加難看了,可他看到通努斯手中鋼刀,還是明智的選擇了閉嘴。
自己的性命最重要,現在可不是維護真臘國格的時候。
“程軍義,本王和你說得明白,所有錢我一個人扛下了,隻要你有膽子要,隨時找本王,本王現在問你一句,你敢不敢要錢?”
程軍義之前把所有事都想到了,就是沒想到他手下的打手和那些士卒如此無能,連動手的膽量都沒有。
他現在要是硬著脖子還要錢,肯定會被殺掉,荊王侍衛當街殺人,真臘朝廷就能抓住荊王的把柄撈好處,可自己已經死了,好處再多又有什麽用?
用手下的人給自己鋪路,程軍義很願意,可用自己的命給其他人鋪路,程軍義說什麽都不會同意。
沒有為真臘獻身精神的程軍義毫不遲疑的搖頭,“不敢,不敢,小人有眼不識泰山,求王爺開恩,饒了小的吧。”
“好,記住你的話,從今以後,你不能在逼著別人去你的酒樓吃飯了,缺錢了,就找本王要,隻要你有膽子的話,通努斯,咱們走。”
聽到葉天的話,周圍立刻響起了一陣叫好聲。
程軍義讓手下聚攏百姓,就是為了在眾目睽睽之下讓自己揚名,沒想到最終反而成全了葉天。
從今以後,人人都知道鬼魚底有了一位不畏橫暴的大周荊王,而他程軍義以後也休想在鬼魚底勒索一文錢的好處了。
葉天一腳把程軍義踩進爛泥之後,收獲了海量聲望。
而葉天也利用這件事讓鬼魚底的百姓們明白了一個道理,時代變了,大周沒有忘記他們,今後不管是真臘朝廷還是黑幫打手,都休想在欺負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