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恩本是一時爭強心切,所以在話出口後,自己心裏已經有些後悔,所以也不在意莫非失禮的打斷自己的話。可是當聽到莫非的居然說隻有一個兇手時,他的好奇心是真的被徹底勾了起來。
“一個人?你是說兇手並沒有同夥,當晚是他自己一個人,在間隔不到十分鍾的時間裏,先殺害洪捕頭並放火,然後又奔襲相距三公裏之外的兩名探員?”
“沒錯,差不多就是這麽迴事,隻是中間耍了一些小聰明而已。”
莫非點頭說。
“不可能,絕不可能。你可別忘了,雖然洪捕頭的辦公室,和兩名你們警務總局探員的房間,都被燒毀的十分嚴重,但從現場殘留的痕跡中,可以肯定這名兇手並未事先設置任何的點火裝置等。既然如此,即便這個兇手身手再好,也不可能…”
“你先別急,聽我慢慢講給你聽。你啊,就是掉進了兇手的思維陷阱裏,所以腦子一下子轉不過彎來。其實這個手法,說白了,真的是再簡單不過。我就問你一句,誰說點火一定要用點火裝置?”
莫非神秘的一笑,也隨即站起身來,在會客廳紅慢慢走了幾步,似乎是在組織語言。
其實在莫非看來,這個名叫季興紅的兇手所犯下的瓊恩·普雷斯上校滅門案、洪捕頭案和兩名探員案,這三個案件中,作案手法最簡單的就是洪捕頭一案。也是因此,昨天在看過現場後,莫非其實已經基本破解了這個案件的手法,所以今天都懶得再去現場查看。
“萊恩,你想過沒有,為什麽洪捕頭的屍體會是躺在辦公室的正中間?”
莫非沉默了半許之後,並未直接開始講解,反而提出這麽一個問題。看來他是準備以提問的方式,引導萊恩順著他的思路去思考,自己想通中間的整個過程。
“為什麽躺在辦公室中間?這…”
隻是聽到他的提問,萊恩一愣,不明白莫非問這個問題的用意。在他想來,兇手深夜襲殺,可能當時洪捕頭正好是站在那個位置,所以突然中槍後,順勢倒在那裏,這根本構不成疑問。
然而看到他的模樣,莫非無奈的搖了搖頭,提示說。
“你好好想一下當時的情形。”
按照莫非的說法,當時洪捕頭和兩名探員,經過多日的明察暗訪調查,終於解開了瓊恩·普雷斯上校一案的真相。所以洪捕頭準備熬夜整理資料,以便第二天公之於眾。既然如此,洪捕頭他理應是坐在自己的辦公桌旁。
而如果這時,兇手突然攜槍闖入辦公室,意圖襲殺,作為洪捕頭這樣有著豐富經驗的刑偵人員,第一時間想到的絕不可能是赤手空拳的衝上去與對方拚鬥,而是找掩體,防止被對方射殺,然後再尋機取出防身武器,予以反擊。
畢竟,那可是鬼門關衙門的捕快大樓,即便當時是深夜,又有不少值班捕快因糾紛案而出警,但也不可能整棟樓隻剩洪捕頭一人,所以洪捕頭若是開槍反擊,就算不能憑此擊斃或擊退來犯兇手,但槍聲也一定能引起樓內其他捕快的注意。要知道,夜深人靜,空曠辦公室內的槍聲,可是無異於平地驚雷。
退一萬步說,就算當時值班的捕快都玩忽職守的睡著了,咋聞槍聲,兇手多半也會因擔心引來其他人而選擇暫時退走。
“但洪捕頭並沒有這麽做,甚至事後詢問當夜值班的那些捕快,也都說並未聽到槍聲。難道兇手真的是如此了得的神槍手,不但瞬間射殺了洪捕頭,而且還有消音器消除了槍聲?”
莫非說著,倏的轉身,直愣愣的盯著萊恩,似乎在等對方迴答。
可惜,萊恩根本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甚至如果不是莫非今天提出來,他根本想都沒想到這一點。所以支支吾吾了好一會,也迴答不上來。
看到他的樣子,莫非這才又微微一笑,繼續講述。
“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兇手確實有著這等高超身手的可能性。可若是那樣,洪捕頭也應該是被射殺在他的辦公桌旁。根據現場被眼中燒毀的情況看,我可不認為兇手有必要在射殺了洪捕頭後,還需要將他搬到辦公室中間。因為隻要起火後還在辦公室內,相信無論在哪個角落,也都會被燒得幹幹淨淨。”
“這,那為什麽會這樣?”
被莫非這麽一說,萊恩也覺得這件事十分怪異,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原因。
“答案其實很簡單,兇手極有可能是用某種齷齪的手段,偷襲暗殺了洪捕頭。而之所以要將洪捕頭的屍體放置到辦公室中間,則是因為不想在辦公室起火之前,被人發現他的屍體。因為從現場的情況可以看出,洪捕頭雖然是平躺在辦公室中間,但位置卻恰巧在透過百葉窗縫隙望進去所能看到的視線死角。由此可見,兇手殺害洪捕頭,到辦公室起火,必然有著一小段時間差,而且當時兇手已經離開現場,所以為了以防萬一,才這麽做。”
莫非並沒有賣關子,直接一口氣解釋完,同時再次在座位上緩緩坐下。
“這…可你別忘了,現場並沒有任何點火裝置。”
雖然萊恩已經大致明白過來,但他還是想不通,兇手在離開案發現場後,究竟是怎樣讓現場起火的。
“但你也別忘了,兇手在離開前,在現場灑滿了汽油等助燃劑。在那種環境下,根本就不需要所謂的點火裝置,任何一點火星,就能在現場引發滔天大火。”
莫非說著,神秘一笑補充。
“而在我們生活中,有一樣東西有著延時點火的作用,甚至其殘渣即便未被徹底燒毀,出現在現場,也基本不會引起懷疑。”
“什麽東西?”
他一時間真想不到生活中還有這樣的東西,同時也覺得自己在莫非麵前,好像變成了一問三不知的幼童,不由得心裏有些黯然和不甘。
當然,莫非並不知道萊恩的這些想法,他緩緩的伸手從口袋裏掏出一包煙,抽出一根遞給萊恩,並說。
“這東西,就是煙,香煙。隻要稍加布置,並在離開前點燃,自然就能讓辦公室在無人的情況下,也燃起熊熊大火。”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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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你是說兇手並沒有同夥,當晚是他自己一個人,在間隔不到十分鍾的時間裏,先殺害洪捕頭並放火,然後又奔襲相距三公裏之外的兩名探員?”
“沒錯,差不多就是這麽迴事,隻是中間耍了一些小聰明而已。”
莫非點頭說。
“不可能,絕不可能。你可別忘了,雖然洪捕頭的辦公室,和兩名你們警務總局探員的房間,都被燒毀的十分嚴重,但從現場殘留的痕跡中,可以肯定這名兇手並未事先設置任何的點火裝置等。既然如此,即便這個兇手身手再好,也不可能…”
“你先別急,聽我慢慢講給你聽。你啊,就是掉進了兇手的思維陷阱裏,所以腦子一下子轉不過彎來。其實這個手法,說白了,真的是再簡單不過。我就問你一句,誰說點火一定要用點火裝置?”
莫非神秘的一笑,也隨即站起身來,在會客廳紅慢慢走了幾步,似乎是在組織語言。
其實在莫非看來,這個名叫季興紅的兇手所犯下的瓊恩·普雷斯上校滅門案、洪捕頭案和兩名探員案,這三個案件中,作案手法最簡單的就是洪捕頭一案。也是因此,昨天在看過現場後,莫非其實已經基本破解了這個案件的手法,所以今天都懶得再去現場查看。
“萊恩,你想過沒有,為什麽洪捕頭的屍體會是躺在辦公室的正中間?”
莫非沉默了半許之後,並未直接開始講解,反而提出這麽一個問題。看來他是準備以提問的方式,引導萊恩順著他的思路去思考,自己想通中間的整個過程。
“為什麽躺在辦公室中間?這…”
隻是聽到他的提問,萊恩一愣,不明白莫非問這個問題的用意。在他想來,兇手深夜襲殺,可能當時洪捕頭正好是站在那個位置,所以突然中槍後,順勢倒在那裏,這根本構不成疑問。
然而看到他的模樣,莫非無奈的搖了搖頭,提示說。
“你好好想一下當時的情形。”
按照莫非的說法,當時洪捕頭和兩名探員,經過多日的明察暗訪調查,終於解開了瓊恩·普雷斯上校一案的真相。所以洪捕頭準備熬夜整理資料,以便第二天公之於眾。既然如此,洪捕頭他理應是坐在自己的辦公桌旁。
而如果這時,兇手突然攜槍闖入辦公室,意圖襲殺,作為洪捕頭這樣有著豐富經驗的刑偵人員,第一時間想到的絕不可能是赤手空拳的衝上去與對方拚鬥,而是找掩體,防止被對方射殺,然後再尋機取出防身武器,予以反擊。
畢竟,那可是鬼門關衙門的捕快大樓,即便當時是深夜,又有不少值班捕快因糾紛案而出警,但也不可能整棟樓隻剩洪捕頭一人,所以洪捕頭若是開槍反擊,就算不能憑此擊斃或擊退來犯兇手,但槍聲也一定能引起樓內其他捕快的注意。要知道,夜深人靜,空曠辦公室內的槍聲,可是無異於平地驚雷。
退一萬步說,就算當時值班的捕快都玩忽職守的睡著了,咋聞槍聲,兇手多半也會因擔心引來其他人而選擇暫時退走。
“但洪捕頭並沒有這麽做,甚至事後詢問當夜值班的那些捕快,也都說並未聽到槍聲。難道兇手真的是如此了得的神槍手,不但瞬間射殺了洪捕頭,而且還有消音器消除了槍聲?”
莫非說著,倏的轉身,直愣愣的盯著萊恩,似乎在等對方迴答。
可惜,萊恩根本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甚至如果不是莫非今天提出來,他根本想都沒想到這一點。所以支支吾吾了好一會,也迴答不上來。
看到他的樣子,莫非這才又微微一笑,繼續講述。
“當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兇手確實有著這等高超身手的可能性。可若是那樣,洪捕頭也應該是被射殺在他的辦公桌旁。根據現場被眼中燒毀的情況看,我可不認為兇手有必要在射殺了洪捕頭後,還需要將他搬到辦公室中間。因為隻要起火後還在辦公室內,相信無論在哪個角落,也都會被燒得幹幹淨淨。”
“這,那為什麽會這樣?”
被莫非這麽一說,萊恩也覺得這件事十分怪異,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原因。
“答案其實很簡單,兇手極有可能是用某種齷齪的手段,偷襲暗殺了洪捕頭。而之所以要將洪捕頭的屍體放置到辦公室中間,則是因為不想在辦公室起火之前,被人發現他的屍體。因為從現場的情況可以看出,洪捕頭雖然是平躺在辦公室中間,但位置卻恰巧在透過百葉窗縫隙望進去所能看到的視線死角。由此可見,兇手殺害洪捕頭,到辦公室起火,必然有著一小段時間差,而且當時兇手已經離開現場,所以為了以防萬一,才這麽做。”
莫非並沒有賣關子,直接一口氣解釋完,同時再次在座位上緩緩坐下。
“這…可你別忘了,現場並沒有任何點火裝置。”
雖然萊恩已經大致明白過來,但他還是想不通,兇手在離開案發現場後,究竟是怎樣讓現場起火的。
“但你也別忘了,兇手在離開前,在現場灑滿了汽油等助燃劑。在那種環境下,根本就不需要所謂的點火裝置,任何一點火星,就能在現場引發滔天大火。”
莫非說著,神秘一笑補充。
“而在我們生活中,有一樣東西有著延時點火的作用,甚至其殘渣即便未被徹底燒毀,出現在現場,也基本不會引起懷疑。”
“什麽東西?”
他一時間真想不到生活中還有這樣的東西,同時也覺得自己在莫非麵前,好像變成了一問三不知的幼童,不由得心裏有些黯然和不甘。
當然,莫非並不知道萊恩的這些想法,他緩緩的伸手從口袋裏掏出一包煙,抽出一根遞給萊恩,並說。
“這東西,就是煙,香煙。隻要稍加布置,並在離開前點燃,自然就能讓辦公室在無人的情況下,也燃起熊熊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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