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兩名人販子在招待所浴室被人槍殺的事,第二天在這個小鎮上引起了一定的轟動。可是,當警方確認他倆是人販子的身份後,更多的人卻又反而說這是他們的報應。
人販子本就是人人喊打的存著,他們的所作所為,不知道拆散了多少原本美好的家庭,害得這些家庭妻離子散,骨肉分離。所以,對於人販子,大多數人都是充滿了厭惡和反感。
當然,不管死者的身份是什麽,警方還是立案調查了,畢竟槍殺可不同去尋常刑事案件,其性質要嚴重和惡劣的多。
不過,最終除了查到這對男女入住時,曾攜帶這一名年約五六歲的小女孩,且房間裏的種種跡象表明,確實有這麽一名小女孩存在,且案發後這名小女孩不知所蹤,這一點以外。無論是小女孩的姓名、身份以及兇嫌的身份等等,都無從查證。
最後,警方隻好推斷,小女孩多半是這對人販子男女從某處拐來的,但卻因為一些原因,或是被同行黑吃黑,或是被滅了口。由始至終,似乎一點都沒有懷疑是小女孩開槍殺了這兩人。想想也是,正常人怎麽會相信才六歲的小女孩會開槍殺人?
聽李妍彤說到這的時候,莫非心裏想起一句話:在案件推理中,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結果即便再怎麽令人難以置信,也是真相。
當時偵辦那件案子的警方,如果能想到這句話,或許很多事情都會不同。隻可惜,這個或許,卻也已經永遠不可能。
“之後,我利用那名男子的手機,聯係到了甲叔的朋友。你們也知道,那時候的手機,可沒現在這麽智能化,所以即便是個小孩,也能很輕易的解開屏幕鎖打電話。當然,對於當時第一次接觸手機的我而言,還是研究了好久,才弄懂怎麽用。”
李妍彤說著,還自嘲的一笑,似乎迴憶起自己當初傻傻撥弄手機的樣子。
但是莫非卻絲毫也笑不出來,神情異常嚴肅的望著李妍彤說。
“然後,你就以甲叔的名義,將那人約了出來,並乘其不備,用剩下的三發子彈,殺了對方。之後,你又裝作被父母拋棄的幼童,順利成章的進入了孤兒院。期間你一邊學習,一邊利用童家慘案中被盜取的物件為線索,尋找襲擊童家的強盜團夥成員。並用甲叔給你留下的錢,購買武器等,尋機報仇。是不是這樣?”
“總體上來說就是這樣,雖然細節有些出入,不過也不重要了。隻是由此可以看出,你真是一個生活在和平環境裏的幸福的人。”
李妍彤無所謂的聳聳肩後,笑著對莫非說。
“你以為,單憑朋友介紹這一點,作為退伍傭兵,又加入了強盜團夥的,甲叔的那名朋友,就會相信我?還是說,你覺得她像那兩名人販子一樣,會因為我當時是小女孩就放鬆警惕?我告訴你,別天真了,不可能的,這一點就連當年的我都已經知道。”
正如李妍彤所說,像甲叔他們這些傭兵出身的人,對於生死或許早就有些麻木,但時刻保持警惕的這一點,卻早已深入他們的骨髓,成為了他們的一種本能。即便李妍彤但是隻是一個六七歲,看起來天真爛漫又乖巧可人的小女孩,但隻要她表現出任何一絲敵意,都可能馬上被對方發現。
至於趁著對方到來前開槍偷襲,那是李妍彤想都不敢想的事。因為她曾經親眼目睹過甲叔,即便是在喝得酩酊大醉的狀態下,都條件反射一般躲過她氣惱得扔過去的茶杯,還順勢反擊。如果不是甲叔及時停手,估計也就沒有現在的李妍彤了。
出乎李妍彤的預料,甲叔的這位唯一的朋友居然是名女性,當年三十歲左右。如果不是其左臉上有著一條一直劃到下巴的猙獰刀疤,她完算得上是一位美女。當然,李妍彤也很敏銳的發現,這個女人的右手並不是血肉之軀,而是一條裝上去的義肢。
她在見到李妍彤後,眼中閃過一絲驚訝,但隨即就若無其事的問。
“是你吧,前兩天聯係我。是他讓你來找我的嗎?那他人呢?”
他倆相約見麵的地方是在一棟建了一半就被廢棄的爛尾樓裏,周圍也都是廢棄的高樓和廠房等,人煙很少。沒錯,就是現在鬼城的西郊。這個位置還是甲叔的這位朋友選的,為了到這裏,當年年幼的李妍彤還費了不少功夫。
“甲叔死了。”
李妍彤麵無表情的迴答,像是在闡述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
然而聽到甲叔的死訊,甲叔的這位朋友先是一愣,隨即大笑起來。
“死了?你說他死了?哈哈哈…怎麽可能?說,他到底在哪?”
被對方兇狠的盯著逼問,李妍彤臉上卻毫無變化,隻是再次用極度平淡的語氣迴答。
“他真的死了。”
似乎終於確認甲叔真的已經死了的這人,兇狠的眼神慢慢的失去的聚焦,兩行渾濁的淚水,悄然從她眼角滑落,但她的臉色卻又絲毫看不出半點悲傷。
“他怎麽死的?病死的嗎?前段時間還聽說他在低價拋售手頭上的貨,難道是為了看病籌錢?這個混蛋,真有困難,為什麽不告訴我一聲,難道就那麽不願意相信我嗎?”
可就在甲叔的這位朋友,喃喃自語著推測甲叔的死因時,李妍彤卻又開口了。
“不,他沒病,是我殺的他。”
“什麽?!你殺的他,你殺得了他?”
狂暴的憤怒夾雜著濃重又冰冷的殺氣向著李妍彤撲來,似乎要把她幼小的身軀撕碎吞噬。但李妍彤還是站在那,一動也不動,連神情都沒有絲毫的變化,即便甲叔的這位朋友,已經從身後掏出槍,指著她的腦袋。
槍響了,但並沒有擊穿李妍彤的頭顱,子彈隻是劃過她稚嫩的臉頰,留下一道淺直的傷口。鮮血從傷口慢慢流出,順著臉頰,滑落到下巴,最後滴落在滿是灰塵的水泥地上,濺起幾粒塵埃。
但李妍彤還是一動不動,連眼睛也沒有眨一下,更沒有伸手去擦臉上的血。
(未完待續)
人販子本就是人人喊打的存著,他們的所作所為,不知道拆散了多少原本美好的家庭,害得這些家庭妻離子散,骨肉分離。所以,對於人販子,大多數人都是充滿了厭惡和反感。
當然,不管死者的身份是什麽,警方還是立案調查了,畢竟槍殺可不同去尋常刑事案件,其性質要嚴重和惡劣的多。
不過,最終除了查到這對男女入住時,曾攜帶這一名年約五六歲的小女孩,且房間裏的種種跡象表明,確實有這麽一名小女孩存在,且案發後這名小女孩不知所蹤,這一點以外。無論是小女孩的姓名、身份以及兇嫌的身份等等,都無從查證。
最後,警方隻好推斷,小女孩多半是這對人販子男女從某處拐來的,但卻因為一些原因,或是被同行黑吃黑,或是被滅了口。由始至終,似乎一點都沒有懷疑是小女孩開槍殺了這兩人。想想也是,正常人怎麽會相信才六歲的小女孩會開槍殺人?
聽李妍彤說到這的時候,莫非心裏想起一句話:在案件推理中,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結果即便再怎麽令人難以置信,也是真相。
當時偵辦那件案子的警方,如果能想到這句話,或許很多事情都會不同。隻可惜,這個或許,卻也已經永遠不可能。
“之後,我利用那名男子的手機,聯係到了甲叔的朋友。你們也知道,那時候的手機,可沒現在這麽智能化,所以即便是個小孩,也能很輕易的解開屏幕鎖打電話。當然,對於當時第一次接觸手機的我而言,還是研究了好久,才弄懂怎麽用。”
李妍彤說著,還自嘲的一笑,似乎迴憶起自己當初傻傻撥弄手機的樣子。
但是莫非卻絲毫也笑不出來,神情異常嚴肅的望著李妍彤說。
“然後,你就以甲叔的名義,將那人約了出來,並乘其不備,用剩下的三發子彈,殺了對方。之後,你又裝作被父母拋棄的幼童,順利成章的進入了孤兒院。期間你一邊學習,一邊利用童家慘案中被盜取的物件為線索,尋找襲擊童家的強盜團夥成員。並用甲叔給你留下的錢,購買武器等,尋機報仇。是不是這樣?”
“總體上來說就是這樣,雖然細節有些出入,不過也不重要了。隻是由此可以看出,你真是一個生活在和平環境裏的幸福的人。”
李妍彤無所謂的聳聳肩後,笑著對莫非說。
“你以為,單憑朋友介紹這一點,作為退伍傭兵,又加入了強盜團夥的,甲叔的那名朋友,就會相信我?還是說,你覺得她像那兩名人販子一樣,會因為我當時是小女孩就放鬆警惕?我告訴你,別天真了,不可能的,這一點就連當年的我都已經知道。”
正如李妍彤所說,像甲叔他們這些傭兵出身的人,對於生死或許早就有些麻木,但時刻保持警惕的這一點,卻早已深入他們的骨髓,成為了他們的一種本能。即便李妍彤但是隻是一個六七歲,看起來天真爛漫又乖巧可人的小女孩,但隻要她表現出任何一絲敵意,都可能馬上被對方發現。
至於趁著對方到來前開槍偷襲,那是李妍彤想都不敢想的事。因為她曾經親眼目睹過甲叔,即便是在喝得酩酊大醉的狀態下,都條件反射一般躲過她氣惱得扔過去的茶杯,還順勢反擊。如果不是甲叔及時停手,估計也就沒有現在的李妍彤了。
出乎李妍彤的預料,甲叔的這位唯一的朋友居然是名女性,當年三十歲左右。如果不是其左臉上有著一條一直劃到下巴的猙獰刀疤,她完算得上是一位美女。當然,李妍彤也很敏銳的發現,這個女人的右手並不是血肉之軀,而是一條裝上去的義肢。
她在見到李妍彤後,眼中閃過一絲驚訝,但隨即就若無其事的問。
“是你吧,前兩天聯係我。是他讓你來找我的嗎?那他人呢?”
他倆相約見麵的地方是在一棟建了一半就被廢棄的爛尾樓裏,周圍也都是廢棄的高樓和廠房等,人煙很少。沒錯,就是現在鬼城的西郊。這個位置還是甲叔的這位朋友選的,為了到這裏,當年年幼的李妍彤還費了不少功夫。
“甲叔死了。”
李妍彤麵無表情的迴答,像是在闡述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
然而聽到甲叔的死訊,甲叔的這位朋友先是一愣,隨即大笑起來。
“死了?你說他死了?哈哈哈…怎麽可能?說,他到底在哪?”
被對方兇狠的盯著逼問,李妍彤臉上卻毫無變化,隻是再次用極度平淡的語氣迴答。
“他真的死了。”
似乎終於確認甲叔真的已經死了的這人,兇狠的眼神慢慢的失去的聚焦,兩行渾濁的淚水,悄然從她眼角滑落,但她的臉色卻又絲毫看不出半點悲傷。
“他怎麽死的?病死的嗎?前段時間還聽說他在低價拋售手頭上的貨,難道是為了看病籌錢?這個混蛋,真有困難,為什麽不告訴我一聲,難道就那麽不願意相信我嗎?”
可就在甲叔的這位朋友,喃喃自語著推測甲叔的死因時,李妍彤卻又開口了。
“不,他沒病,是我殺的他。”
“什麽?!你殺的他,你殺得了他?”
狂暴的憤怒夾雜著濃重又冰冷的殺氣向著李妍彤撲來,似乎要把她幼小的身軀撕碎吞噬。但李妍彤還是站在那,一動也不動,連神情都沒有絲毫的變化,即便甲叔的這位朋友,已經從身後掏出槍,指著她的腦袋。
槍響了,但並沒有擊穿李妍彤的頭顱,子彈隻是劃過她稚嫩的臉頰,留下一道淺直的傷口。鮮血從傷口慢慢流出,順著臉頰,滑落到下巴,最後滴落在滿是灰塵的水泥地上,濺起幾粒塵埃。
但李妍彤還是一動不動,連眼睛也沒有眨一下,更沒有伸手去擦臉上的血。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