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莫非的提問,李妍彤卻隻是不置可否的聳了聳肩,示意莫非繼續說下去。
當然莫非也並不建議,因為以他對李妍彤的了解,對方這樣的表現相當於就是默認,所以一笑之後,又開始講述。
“根據你被孤兒院收養的年齡,童家慘案發生的年份,以及腥紅第一次作案的時間,三者進行比較。可以推斷出,你在被某個強盜團夥成員從童家慘案救出後,與他一起生活了近兩年。之後,你第一次以腥紅的身份殺害了一名強盜團夥成員。不過,也是從這裏開始,我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想不通,而且同時出現了兩個可能性。”
“哪兩個?我可以迴答你,至少到目前為止,你的猜測基本正確。”
李妍彤終於開口了,隻不過她的臉色依然帶著那一抹玩味的笑容,似乎莫非話中的主角並不是她,而是一個與她毫不相關的人一般。
“第一種可能,你所殺害的第一名受害者,或者說第一名強盜團夥成員,就是當年救你的人。”
莫非也沒有打啞謎,直接迴答,還緊接著分析。
“這種可能性的根據是,你之後流落街頭,被孤兒院收養。畢竟,如果不是當時救出並收養你的人出了意外,你不至於也不需要,不可能小小年紀流落街頭。但如果這樣,也就表示到目前為止,你所殺的,除了吳探員以外的其餘九人,再加上血色山莊已經過世的上一任主人,一共也僅僅十人。還有一名當年的強盜下落不明,你的複仇並未完成。”
“嗯,這確實說得通,而且我可從來沒說過我的複仇已經完成,隻是現在的情況,應該也由不得我繼續了吧。”
李妍彤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還幫著莫非,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分許。看的莫非無語至極,卻又無可奈何,隻好繼續說下去。
“至於第二種情況,相對比較合理,其實你的複仇已經完成。至於並未遭你毒手的兩名原強盜團夥成員,其一是當年救你的人,其二是在三年前已經過世的前任血色山莊主人,也即是救下石天賜的人。而且如果是這種情況,也能解釋的通當年年僅六七歲的你,如何犯下第一件案子。想必是救你的人受不了良心的譴責,協助你,或者根本就是他動的手。可如果是這樣,那就無法解釋你之後為什麽會流落街頭。”
莫非一口氣說完後,望著李妍彤問。
“所以,我希望你能自己來說明,究竟真相如何?”
“好吧,那就由我來說明吧。其實你這兩個猜測都是錯誤的,或者更準確的說,都隻對了一半。”
李妍彤伸了個懶腰,從沙發上坐直起來,並隨手給自己倒了杯茶後,開始娓娓講述起來。
“當年救我的那名強盜,我也不知道他的真實姓名,反正,那時候她讓我喊他甲叔…”
甲叔是個老光棍,當年就已經四十多歲,而且由於年輕時候當過傭兵,身上落下不上的舊傷,甚至連腿都瘸了一條。他會成為強盜,也是因為以他的年齡和身體,已經當不了傭兵了。可他一輩子都是在幹這個,出了端搶打仗以外,根本不會別的。最後為了糊口,隻好加入了強盜團夥。
而且,李妍彤從甲叔口中知道,當時襲擊童家的十一人強盜團夥,大多都是和甲叔一樣的出身和處境。不過,也是這次的童家慘案,讓早已習慣腥風血雨的甲叔,深深陷入了罪惡感之中,即便臨到最後,他於心不忍的救下李妍彤,也無法消除內心的任何一絲罪惡。
“原來是退伍的傭兵組成的強盜團夥,難怪當年警方完拿他們沒辦法,也難怪童家的安保人員都攔不住。那後來呢?”
莫非點了點頭,終於解開了心頭的一個疑惑,當然,隨之他又產生了一個更大的疑惑:地府之中在十殿閻王的管轄內,為什麽會有傭兵,而且好像還都經曆戰火洗禮,究竟和誰開戰?
當然,他並沒有問李妍彤這個問題,或者說他覺得這個問題與其問李妍彤,還不如問在座的黑白無常或者張判官,更直接。
“從那之後,甲叔成天都喝的醉醺醺的,完是醉生夢死。而我雖然年幼,卻也知道自己的家已經沒了。但我並不怪甲叔,而且每次他喝醉,都是我在照顧他。這並不僅僅是因為他救了我,更主要的是我知道,我想要報仇,就必須依靠他。”
李妍彤說著,臉上慢慢浮現出一抹迴憶的微笑。
那兩年,在李妍彤的記憶中,是他這一生來,最艱苦,卻又最充實的兩年。她從甲叔那學到了很多生存、戰鬥等等的技巧。雖然那時候年幼的她,即便鍛煉,也十分有限,可這些寶貴的經驗在她腦中,隨著她慢慢的成長,一點點生根發芽。也是她這些年中,能夠成功一一殺害強盜團夥成員的最大倚仗。
“在我六歲生日的那一天,那天甲叔出奇的居然沒有喝酒,還是把我喊了過去。”
李妍彤慢慢迴憶著講述。
那天的天氣十分陰冷,灰白色的雲層遮蔽了整個天空,明明應該是酷暑的六月,李妍彤卻感覺一絲絲滲人的涼意,透過身的毛孔,一點點滲透入她的體內,涼透了她的脾肺。
窗外樹上的蟬,依然叫的十分喧囂,可此時的李妍彤,卻渾身冰冷,不停顫抖,宛如置身冰窖。耳邊,或者說整個大腦中,隻有一句話在不停的旋繞。
“你,想要報仇嗎?”
這是近兩個月來,甲叔對她說的唯一一句話。她不知道甲叔這麽問的理由,還是說,眼前這個傭兵出身的強盜,終於還是下決定要對她斬草除根了?
李妍彤沒有迴答,也不知道該如何迴答,身體的本能一直在催促著她:趕緊逃。可理智卻又告訴她,那隻是徒勞。即便眼前的甲叔是個瘸子,甚至因為這兩年的酗酒而幾乎掏空了身子,但也絕不是她一個才年僅六歲的女孩能對付的了,或者跑得了的。
更何況,此刻甲叔手中還握著一把漆黑的手槍。李妍彤完相信,如果自己逃跑,在轉身的一瞬間,冰冷的子彈就會從背後射穿自己的心髒或者頭顱。
(未完待續)
當然莫非也並不建議,因為以他對李妍彤的了解,對方這樣的表現相當於就是默認,所以一笑之後,又開始講述。
“根據你被孤兒院收養的年齡,童家慘案發生的年份,以及腥紅第一次作案的時間,三者進行比較。可以推斷出,你在被某個強盜團夥成員從童家慘案救出後,與他一起生活了近兩年。之後,你第一次以腥紅的身份殺害了一名強盜團夥成員。不過,也是從這裏開始,我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想不通,而且同時出現了兩個可能性。”
“哪兩個?我可以迴答你,至少到目前為止,你的猜測基本正確。”
李妍彤終於開口了,隻不過她的臉色依然帶著那一抹玩味的笑容,似乎莫非話中的主角並不是她,而是一個與她毫不相關的人一般。
“第一種可能,你所殺害的第一名受害者,或者說第一名強盜團夥成員,就是當年救你的人。”
莫非也沒有打啞謎,直接迴答,還緊接著分析。
“這種可能性的根據是,你之後流落街頭,被孤兒院收養。畢竟,如果不是當時救出並收養你的人出了意外,你不至於也不需要,不可能小小年紀流落街頭。但如果這樣,也就表示到目前為止,你所殺的,除了吳探員以外的其餘九人,再加上血色山莊已經過世的上一任主人,一共也僅僅十人。還有一名當年的強盜下落不明,你的複仇並未完成。”
“嗯,這確實說得通,而且我可從來沒說過我的複仇已經完成,隻是現在的情況,應該也由不得我繼續了吧。”
李妍彤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還幫著莫非,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分許。看的莫非無語至極,卻又無可奈何,隻好繼續說下去。
“至於第二種情況,相對比較合理,其實你的複仇已經完成。至於並未遭你毒手的兩名原強盜團夥成員,其一是當年救你的人,其二是在三年前已經過世的前任血色山莊主人,也即是救下石天賜的人。而且如果是這種情況,也能解釋的通當年年僅六七歲的你,如何犯下第一件案子。想必是救你的人受不了良心的譴責,協助你,或者根本就是他動的手。可如果是這樣,那就無法解釋你之後為什麽會流落街頭。”
莫非一口氣說完後,望著李妍彤問。
“所以,我希望你能自己來說明,究竟真相如何?”
“好吧,那就由我來說明吧。其實你這兩個猜測都是錯誤的,或者更準確的說,都隻對了一半。”
李妍彤伸了個懶腰,從沙發上坐直起來,並隨手給自己倒了杯茶後,開始娓娓講述起來。
“當年救我的那名強盜,我也不知道他的真實姓名,反正,那時候她讓我喊他甲叔…”
甲叔是個老光棍,當年就已經四十多歲,而且由於年輕時候當過傭兵,身上落下不上的舊傷,甚至連腿都瘸了一條。他會成為強盜,也是因為以他的年齡和身體,已經當不了傭兵了。可他一輩子都是在幹這個,出了端搶打仗以外,根本不會別的。最後為了糊口,隻好加入了強盜團夥。
而且,李妍彤從甲叔口中知道,當時襲擊童家的十一人強盜團夥,大多都是和甲叔一樣的出身和處境。不過,也是這次的童家慘案,讓早已習慣腥風血雨的甲叔,深深陷入了罪惡感之中,即便臨到最後,他於心不忍的救下李妍彤,也無法消除內心的任何一絲罪惡。
“原來是退伍的傭兵組成的強盜團夥,難怪當年警方完拿他們沒辦法,也難怪童家的安保人員都攔不住。那後來呢?”
莫非點了點頭,終於解開了心頭的一個疑惑,當然,隨之他又產生了一個更大的疑惑:地府之中在十殿閻王的管轄內,為什麽會有傭兵,而且好像還都經曆戰火洗禮,究竟和誰開戰?
當然,他並沒有問李妍彤這個問題,或者說他覺得這個問題與其問李妍彤,還不如問在座的黑白無常或者張判官,更直接。
“從那之後,甲叔成天都喝的醉醺醺的,完是醉生夢死。而我雖然年幼,卻也知道自己的家已經沒了。但我並不怪甲叔,而且每次他喝醉,都是我在照顧他。這並不僅僅是因為他救了我,更主要的是我知道,我想要報仇,就必須依靠他。”
李妍彤說著,臉上慢慢浮現出一抹迴憶的微笑。
那兩年,在李妍彤的記憶中,是他這一生來,最艱苦,卻又最充實的兩年。她從甲叔那學到了很多生存、戰鬥等等的技巧。雖然那時候年幼的她,即便鍛煉,也十分有限,可這些寶貴的經驗在她腦中,隨著她慢慢的成長,一點點生根發芽。也是她這些年中,能夠成功一一殺害強盜團夥成員的最大倚仗。
“在我六歲生日的那一天,那天甲叔出奇的居然沒有喝酒,還是把我喊了過去。”
李妍彤慢慢迴憶著講述。
那天的天氣十分陰冷,灰白色的雲層遮蔽了整個天空,明明應該是酷暑的六月,李妍彤卻感覺一絲絲滲人的涼意,透過身的毛孔,一點點滲透入她的體內,涼透了她的脾肺。
窗外樹上的蟬,依然叫的十分喧囂,可此時的李妍彤,卻渾身冰冷,不停顫抖,宛如置身冰窖。耳邊,或者說整個大腦中,隻有一句話在不停的旋繞。
“你,想要報仇嗎?”
這是近兩個月來,甲叔對她說的唯一一句話。她不知道甲叔這麽問的理由,還是說,眼前這個傭兵出身的強盜,終於還是下決定要對她斬草除根了?
李妍彤沒有迴答,也不知道該如何迴答,身體的本能一直在催促著她:趕緊逃。可理智卻又告訴她,那隻是徒勞。即便眼前的甲叔是個瘸子,甚至因為這兩年的酗酒而幾乎掏空了身子,但也絕不是她一個才年僅六歲的女孩能對付的了,或者跑得了的。
更何況,此刻甲叔手中還握著一把漆黑的手槍。李妍彤完相信,如果自己逃跑,在轉身的一瞬間,冰冷的子彈就會從背後射穿自己的心髒或者頭顱。
(未完待續)